楼上律师干嘛那么清高,当事人委托律师带话到看守所难道就是对律师的侮辱?
你得先听听是什么话嘛。
如果是,妻子对丈夫所说的“你儿子上学没钱啦”,这个还真不能说,万一是当事人约定俗成的暗号呢,你一说,鬼知道她是把钱成功转移到海外了要咬死不松口,还是真的自己娃上学没钱。
如果是,父母对孩子说“你真给我丢人,我没你这儿子”,这个还真不能说,万一当事人想不开什么都招了,律师还收个屁钱啊。
如果是,兄弟对哥们说“我一定会赶紧凑钱把你弄出来的”,这个还真不能说,万一人家兄弟只是说说,到时候人没出来,当事人还以为是律师把钱给拿了。
如果是,父母给送进来被子和换洗的衣服。好奇怪,自己不去送干嘛要找律师送?里面不会有夹带的什么吧?过一下X光机就什么都看的清清楚楚了,真有夹带,这律师是不是想搞串供啊?
想来想去,还是什么都不做的好。能出来是他的造化,出不来也不是自己能力不行的问题。
也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反正前律所培训会上是这么讲的,我是这么记笔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