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复盘一下这个事儿:按照女孩父母的说法,这个女孩是因为,幼年时期颅内感染引发的智力障碍,土话叫“发烧把脑子烧坏了”。
这种智力障碍,不会直接遗传。即使是脑部易沾染的体质,遗传给下一代。通过现代医学手段,只要重视治疗,大程度也能避免子女智力上的缺陷。
新郎,是一个同村的男性,五十五岁,看着身体还行。
也就是说,最好的情况是,这个女孩嫁给邻村的男性,能生养一个健康的子女,未来二三十年,跟父母距离很近,能得到父母的庇佑,等二三十年后,父母和丈夫相继离开,也还有一个成年的子女可以依靠。
这个女孩很不幸,智力障碍,不能说话,不能走路,对于未来生活,她面对的几乎是一盘死局。
但是,假如想要这个女孩,将来过上接近正常人的生活,有自己的家庭、子女,将来父母年迈之后,仍然有人依靠,这是唯一的一种可行方案。
而网友的观点普遍有下面几种:
1,没看到女孩离开父母哭的伤心嘛,父母现在有能力照顾女孩,就先养着呗,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呀。
——现在这个女孩20岁,还有机会进入婚姻殿堂,可三十年后呢?一个五十岁的障碍人士,举目无亲,孤苦无依,福利院恐怕是她唯一的归宿了吧?
当然,福利院也没什么不好,可这样她就彻底失去了一个做母亲的机会,也失去了唯一一次在父母离开后,拥有一个亲人依靠的机会。
2,残障人士,就算没有父母,可以全社会供养呀,不用非得家人呀。
——确实,近几年,国家扶贫攻坚工作做得这么好,相信就算有一天女孩的父母年迈,没能力照顾她,也还会有相应的福利组织接纳她。
可是,我不知道大家去没去过收容智障人士的机构:通常在城郊,一般叫做康复中心,或者疗养中心,是严格控制病人外出的。
假如是一个家庭比较好的障碍人士进到里面去,平时有家人探视,偶尔还能接回家住几天,假如一直如此,还算是一个不错的归宿。
但是,等有一天这个女孩父母离去,她一个人在世上孤苦无依,永远走不出疗养院的大门,这跟监狱有什么分别?
3,这个女孩,嫁到婆家,可能被欺负呀。
——是的,我们无法排除这种可能性。
但是她嫁给临村的男性,至少近二三十年还能得到父母的保护。她如果远嫁呢?如果进入到远离村庄的疗养院呢?是不是父母就更难以保护她了呢?
她在婆家可能被欺负,但她面对的至少是自己的丈夫,身边至少还有父母可以依赖,未来至少还有孩子可以依靠。等她进了疗养院呢?没有亲人的庇护,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不会看人下菜碟嘛?
前不久,疗养院男护工性侵女精神病人的新闻大家都忘了嘛?当然,不法的护理人士是极少数,可是,就算她遇到的都是好人,都是善良的疗养院和工作人员,又能怎样呢?
一个不会说话,不能走路,智力低下的女孩,可能连最起码的生活都难以自理,离开了父母,没有丈夫,没有子女,失去所有至亲,旁人又要付出多大的爱,才能照顾好她呢?
总之,这是一件非常无奈的事情,女孩父母这么选,女孩的未来还有一线生机,要是按网友说的做,她这辈子彻底就废了。
这本身是父母出于对女儿未来考虑做出的无奈之举,我没有能力替这个不幸的家庭破局,但是我知道,这已经是眼下一手烂牌能做到最好的规划了。
然后在说一说故事里的男主角。这个男人五十五岁,此前一直在外打工,近年来八十老父亲卧病,于是回乡一边务农一边照顾父亲。为了娶媳妇,还出了一万块钱彩礼,但是女孩父母没要,说对女儿好就行。
原本,男的家有个八十老父,分身乏术;女孩不能自理,父母照顾,未来无望。而两家一结合,岳母可以在家照顾一老一小,岳父和姑爷就解放了劳动力,可以专心务农,甚至出去打工。运气好的话,生个健康的孩子,三个正常人抚养他健康长大,学了知识,有了文化,原本绝望的生活就有了指望。
那些强调娶媳妇就是为了宣泄性需求的人,太肤浅了。弱者有弱者的生存智慧,贫贫联合,日子会比原来好得多。
所以,这只是同村的两户苦命人家,生活所迫,抱团取暖的故事。就目前的信息来看,故事里没有恶魔,也没有魔窟,大家都是无奈苦命人。
假如按照最好的剧情发展,这样两户苦命人家,变成一家人,互相搀扶,互相依靠,在政府扶贫工作的帮助下,还是有一丝希望过的幸福安稳的。
当然,这样的家庭,就算结合,也会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一个年老的父亲,一个卧病的爷爷,一个无自理能力的母亲,一个出生就选择了困难模式的孩子。
大家依旧会很艰难。但是,这个孩子大概率会接受教育,有可能掌握一技之长,甚至可能接受高等教育,我身边有很多寒门苦子,原生家庭非常糟糕,都在苦苦奋斗,也确实过的越快越好。很辛苦,但是还有希望。
现在网上有一个风气太偏激了:
你都这么惨了,为什么不去死?
你都这么难了,为啥不放弃?
你都这么悲催了,干脆消失算了!
我不知道说出这种话的人,假如遭遇重大的不幸时,会不会选择从容赴死。抓到一手烂牌时,会不会原地爆炸。
但是与我听到的不同,我亲眼看到的是,即使是面临绝境的人,都会选择至少挣扎一下。
我相信这是人类的本能,搏一搏,万一赢了呢?
而某些无良媒体,为了博眼球,骗取关注,将事情描述成“未成年女孩嫁给五十老汉”,最终无非是造成了一个,婚姻无效,但是可以同居的奇葩结果。
而我们的看客,出于好意,推波助澜,结果什么好事都没做成,只是把事情变得更糟糕了一点点。
那些逼到拉面哥不敢出摊的直播着,他们的到的直播收益如果能给到这类女孩,至少这段时间的打赏应该够养女孩几十年了。
可惜,这就是自由市场经济下的分配。
钱是不会依照善良和道德的需求走的。
1、女孩腿部有残疾,不能走路,上厕所需要被人抱去。我想知道,这个55岁的新郎,还能抱她多少年?
2、百度有视频显示了一个出生于2001年的身份证,只有出生年,其余所有信息打码,而该视频可见,女孩的脸庞稚嫩声音青涩,大概只有11、2岁的模样,手比正常成人女性小一倍。这个女孩的真实年龄,究竟是多少?官方是否有核实呢?(想查看的人直接百度即可,轻易便可搜到)
且就算,她真的因为脑部问题导致发育迟缓,实际年龄已经20岁,可这样一副11、2岁的身子,怎样去孕育一个新生命?
如果生不出孩子,这个55岁的新郎能伺候她到什么时候?又有能力伺候她到什么时候?
3、即便她真的能生出一个孩子,且是个正常的孩子,那个孩子的一生会有多可悲?如果给你这样一个出生的机会,给你一个这样的家庭这样的父母,你要不要?
4、有人说女智障比男智障幸福太多,还能嫁人,而男智障只能在父母老后被父母杀死。而沦为生育工具,真的比死亡更幸福吗?
5、不要有道德表跳出来说:你不愿意她进火坑就当英雄去拯救她,这件事儿已经发酵到这般地步,解决与善后,靠得应该是政府或民间救助机构。
而现阶段,XX的反馈是什么?说他们不能领证但是可以同居,生下孩子可以上户口。这在某种程度上等于钻法律空子。而遗憾的是,该空子钻得并不巧妙: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发生关系,属于强奸!回应躲避这一问题,无疑是在为性犯罪提供滋生土壤。
好了……后续怕被查水表,已经删除。
随诸位评论区上窜下跳,世间本就诸多困苦无解、求助无门、懦弱无助。
随你们当英雄谴责教训,我认我愚蠢孤助。
头一回写个回答还这么憋屈上火。
这个问题,是有「标准答案」的。
早在1984年,最高院、最高检及公安部就曾联合发布《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其中明确指出: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本条的设立初衷是对缺乏性防卫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的保护,虽然《解答》本身在2013年的司法解释文件清理中被废止,但该原则始终沿用,一直到2016年,人民法院报上仍有对本条适用的展开[1]。
一些观点认为,允许严重精神病妇女与他人结合是一种对女方更好的现实选择。
这种观点不能说绝对地错,但其显然不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到,这种看似兼顾现实的观点实际是以保护为名牺牲弱者权利,是对政府和社会责任的开脱。无法排除,现实中客观存在无法两全的窘境,但是我们应该警惕,大量对弱者权益的侵害往往被冠以保护之名。
完善残疾人辅助政策,保障残障人士基本生活需要是政府(当然也是我们所有人)的责任;退一万步来说,即使我们真的(当然我个人并不)认为这是一个严重精神病妇女必须依靠牺牲性权利维持生活的社会,应该改变的也是残疾人辅助政策的规范和实施,而非残疾人权益保护的原则底线。
本案相比起婚姻效力的有无,女方精神疾病的严重程度以及男方同居行为的罪与非罪,恐怕是更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以上。
我cos一下比烂的答主哈:
不错了,她爹妈没让她不停代孕挣钱。
只是和一个不认识不喜欢的老头生孩子而已,对她够好的了。一个闺女才卖一万块钱,良心价。
刚才点赞了一个答案说结合微博知乎的众多言论,这个女孩的智商在水平线之上。
我也觉得是这样。
一个事是好是坏,自己代入
祝这些答主在老年痴呆时,被如此做主送去讨厌的陌生人那里给人剥削。
毕竟在他们眼里:没有行为能力就没有人权。活该。
苍天饶过谁。
公众号:杜嘟嘟嘴很毒。
每周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可以直接实操的恋爱相处干货,一个一语中的的犀利吐槽。
知乎干货已获赞120万➕,收藏32万➕。我希望在恋爱婚姻家庭上,能够守护好善良的你!比心~
如果结合微博和知乎的言论来看,这个新娘的智力至少也在平均基准线以上
媒体特别喜欢炒作这类话题来满足网民的道德正义感。但实际情况是什么?问题如何解决?在网友那儿往往就不重要,或者简单的一句“政府应该xxxxx”就把锅甩了出去。
多接触点现实社会就能知道,世界上很多事情没有那么完美的解决方案。
从视频拍摄的角度和氛围看,拍摄者应该是参加婚礼的亲友,现场氛围除了新娘的哭泣,其他人似乎都很喜气。
但是这段视频到了媒体那里,有两个问题就被放大了:1.新娘看上去年纪很小,可能未成年;2.新娘是智力障碍人士,一直在哭泣,新郎五十多岁,可能是强迫,甚至可能是父母贪图彩礼“卖”给新郎的。
这两个标签一打,不管是不是真的,立刻就激发了群众的正义感,各种批评就都来了。
但是官方的调查一出来,就很值得玩味。第一,新娘刚满20周岁,成年了;第二,新郎提出给一万元彩礼,新娘父母未收,只要求对新娘好就行;第三,新娘无民事能力,政府不承认婚姻效力。
这第一点首先就破除了新娘未成年的揣测,第二点破除了新娘父母“卖”智障女儿的揣测。而第三条,有关部门表示婚姻无效,但没说要把新娘送回娘家,更可能是在合情合理未必完全合法与网友的义愤填膺之间活了个稀泥。
前不久丁克和养老的问题在知乎上讨论了几次,我就想到,前些年我爷爷去世前,住在一家养老院里。在我爷爷的临床,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性智障人士,比这个新娘略强,他的智商大约相当于六七岁的儿童,会说话但不能行走,体重接近300斤,是个大胖子。他每天的生活就是早上由两位护工将他从床上搬运到床边特制的矮桌椅上,晚上再把他从矮桌椅搬回床上,十几年来他的生活范围没有超过3平方米。在整个白天,陪伴他的就是一台收音机,整个人就像一大摊肉一样垛在墙角。他没读过书,不识字。有知识分子出身的父母和一个哥哥或者妹妹,但是家里人除了过年那天之外从来不来看他,因为在他三十岁以前,父母已经因为照顾他消耗掉了全部的爱与耐心,在政府的补贴外,他的家人每月支付两三千元,就是他寄生在养老院的全部开支。我奶奶每隔一天就会去一趟养老院看望爷爷,顺便带一份自己做的午餐给爷爷吃。有时候带的是饺子,就会给他吃几个。对于他来说,能吃到饺子,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就像过年一样开心,他会反复的说“谢谢奶奶!谢谢奶奶!”其实养老院的伙食并不差,可能对他来说,吃到外面的食物,才能享受到家庭的感觉。
我为什么讲到这个人呢?因为从这个身上我知道了,这种智障人士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哪怕大胖子的父母是知识分子,有不低的收入,也在长期繁重的照料中消耗掉了全部耐心和爱。你们这些个网友,别光在这里指指点点,久病床前无孝子的道理懂不懂?如果是你需要长年照顾这样一个病人,你还能保障自己扛得住?
所以从实际情况来看,对于新娘的父母来说,即便就是想要减轻家庭负担,也无可厚非,何况新娘的父亲已经八十多岁,失去了劳动能力。
而从新郎的角度讲,如果对新娘不好,那绝不允许,我支持在那种情况下的政府介入。但是如果新郎能够用接替新娘父母照顾新娘,换取新娘给他生一个孩子,又有什么不对呢?
当然!唯一的问题就是,新娘到底愿意不愿意。如果新娘确实不愿意,那肯定也不能搞包办婚姻。但是新娘本身智力障碍,她到一个新的环境哭闹,也不一定就代表不愿意啊。她的智商可能就是一个幼儿,幼儿到新的环境也可能哭闹,那要是过了一段时间新娘适应了新家,丈夫对她又很好,也许她会很开心呢?或者新娘根本没有产生愿意或者不愿意情绪的能力,你又怎么判断新娘不愿意?
在很多欠发达地区,法律未必就是衡量事情对错的最佳标准。按照网友理想化的想法,新娘没有说同意就不能结婚,那么不结婚谁来养?新娘的父母受不了了,没钱没力气养。那么政府养?且不说这要让政府增加一笔开支,你又能保证让这个二十岁的新娘跟我爷爷养老院里的那个大胖子一样在养老院里度过余生,就一定比跟一个能够照顾他的男人在一起成立家庭,甚至生一个孩子幸福?
总之,让子弹飞一会,让新闻沉淀一会儿。这件事,调查清楚了,没有大的不妥,就先观察观察,如果新娘能够适应新的家庭,丈夫确实对她不错,那又有何不好呢?当然如果丈夫对她不好,妇联和民政部门再介入,也不迟。
这新闻白天就看到了,说实话,不敢回答,怕回答了会被喷。
深夜再看到,总觉得要说两句。
这种事,在农村很常见,智力残障的女性,嫁给残疾人,或是嫁给年龄比较大的单身男青年。
一方面是为了传宗接代,这在农村是头等大事。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有人照顾这些残障女性。
我知道,有网友会说,这些残障女性没有自主权,这样的婚姻并不合法,我同意这个基本观点。
但我也说说人民群众这么做的合理性:
残障女性的父母死亡之后,残障女性无人抚养,这是最大的原因。
目前不论是农村医保还是养老院等措施,都不足以支撑得起这样的人度过一生。
国家给不给钱?当然给,最多每个月可以给到1-3000的样子。
但,也得有人照顾,对吧。
相比之下,嫁给一个男性,至少名义上是他的妻子,他有义务照顾好这个女人。
若生下了孩子,还能搏一搏孩子有出息,父母临终之际,有个人送终。
这也是农村非常朴素的认知。
正好,家里有亲戚帮忙抚养过残障人士的后代,那位姐姐已经嫁人生子,考了研究生,当了老师。
她父亲智力有些问题,母亲以捡破烂为生,算是题目里的性别对换。
不过她小学毕业后,是由我那个亲戚养大。
正是因为这样的例子,使得人们愿意去这样搭配。
哪怕父母不行,至少后代可以奋起。
这,又是一个基本认知。
许多人看到这新闻,愤怒于对女性的倾轧,对人格的贬低,可当你真的深入去看,你会发现满满的无奈。
男人娶不到老婆,无奈。
残障女性未来无人照顾,无奈。
国家的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无奈。
换成是你,又该如何处理?
大学有一年,我们去自闭症学校学习,看到那些父母、爷爷奶奶费尽苦心地照顾自闭症儿童,就是为了让他们以后可以生活自理,我忍不住问老师:
“等他们的父母去世了,这些人还是不能自己照顾自己,那该怎么办?”
“放心,他们父母会安排好的。”老师这么回答我。
1.黄熊律师称,结婚需满足完全自愿原则。若女孩不能表达结婚意愿,父母不能代替子女做出结婚决。而具当事人称,双方婚姻是征得女方家长同意,我很好奇婚姻自愿原则对象什么时候变成家长了?
2.男方55岁,女方才20出头。
男方说过:“我能结上婚,很高兴。我老婆虽然是智障人士,但我会对她好一辈子。”
都到了能当别人爹的年龄了.....要真这么善良,为什么要选择结婚呢,认这女孩当干女儿不是也挺好的吗。
所以这男的目的不纯,也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
3.男方娶女孩回家目的可能是为了生小孩,或者说只是满足生理需求。
女孩梅梅不会说话,腿也不行,生活不能自理,上厕所都要有人抱着去。
这男的难不成活菩萨转世?不可能。
估计是外面没人搭理他,自己又对性十分向往,于是走偏门。
现在不知道梅梅能不能生育、基因会不会遗传,将来万一生不了或者说生下来的孩子不健康又会遭到男方怎样的对待?
这个新闻,很惨痛。女孩因为生不了孩子而被活生生打死。
我不想未来哪一天悲剧重演。
4.女儿结婚,男方说要给彩礼,可父母不要。
而且女孩梅梅2001年2月份出生,2021年2月27日举办婚礼,刚刚满20岁的法定结婚年龄就办结婚,结婚对象还是个可以当女儿她爹的人。
整件事给人的感觉就是父母想甩包袱,等女儿到了结婚法定年龄就赶快把她送走。
父母甩包袱,男人找生殖工具,双方一拍即合。
在俄罗斯二十几年了,也去过其他国家出差,成年后还回国工作七年,应该有足够的素材回答这个问题。
国外的中餐为了迎合外国人口味改得四不像,欧美和俄罗斯的中餐大部分都是酸甜的,纯粹的中餐少,到是也能找到,就是少。
西餐也一样,虽说长个中国胃,就算在国外80%以上吃的也是中餐,但偶然也会吃西餐,法餐、俄餐都有些不错的菜式,其他各国菜式也有不少好吃的。
回国后偶然也会吃西餐,尤其是招待国外客户时,总结来说以下几点:
比较好的西餐厅,尤其外国人比较多的西餐做的还不错。
普通西餐厅或者咖啡厅、披萨店那就算了吧,改良后的西餐真不好吃,例如星巴克的拼接焦炭(黑椒)牛排、必胜客的烤饼底披萨,绝对和国外给老外吃的改良版中餐有的一拼。
顺便说一下大家争议的牛排几成熟,这个真没关系,是,按例牛排只有1/3/5/7/9成熟,但是到了中国就顺着中国食客意思来呗,愿意吃八成还是十成熟的就做呗,矫情啥。
我们也没说国外做的不地道的酸甜菜或者美国四不像的李鸿章杂烩就不是中餐。
继续吐槽某些矫情的人,真矫情中国普通西餐厅做的不地道,这就是给普通老百姓尝个鲜的地方,物美价廉,您自己不愿意吃的话去米其林、黑珍珠级别的西餐厅吃去呗,大部分都很地道,纠结老百姓尝鲜的普通西餐厅有意思吗?
为了秀下您吃过正经西餐的优越感,那您跟我比呗,咱报个吃过的外国菜菜名,也别只纠结于西餐,别拿普通没出过国的同胞开涮,否则只能显得您肤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