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是倾向于先看电影,再根据喜好决定看不看书。
首先,一部书能被拍成电影或电视剧,就说明了它有其独到之处。故事内容的新颖、人物塑造的生动、思想内容的深刻、艺术刻画的具体,乃至写作手法的高超......经过时代检验的作品至少都有一两条以上的优点。最简单举例,我国的四大名著,外国的《飘》。
再者,影视作品往往会通过各种宣传手段让你知道故事的大致走向。校园成长、江湖武林、冒险夺宝、恋爱喜剧、悬疑推理、都市生活、刑侦破案......林林总总,光类型你就可以筛选一遍书目。就像菜单配图一样,看菜名不一定猜得出菜式,但一看菜的图片,就知道对不对自己胃口。
而且,现在的电影电视剧大多都是经过编剧导演的改编。
有些改编是小改,其实也就是按照书的内容演一遍,这类作品在上世纪非常多,像《孔乙己》、《巴黎圣母院》、《边城》......印象中都是对经典作品的改编。
有些改动会偏大,20~40%的改编,大方向上和书的结局一致,但是细节方面会因为种种原因而调整。比如改变某个角色的性格、调整他的戏份,改变他在原书中的结局等等。这类的改编改得好就皆大欢喜,若是改不好甚至毁了原书,会严重影响你对这个IP的印象分。
最后一种就是大改——80%以上的改编,除了角色名字和一些人物的基本关系,其他和原书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样的改编会有两个极端。一种就是像《神探夏洛克》那样的巨大成功。怎么形容他改编得厉害?我是先看剧后看书,到看书的时候嘴巴张开得像塞了个鸡蛋。导演把福尔摩斯搬到现代社会的场景,书的全部案件都变成了现代的作案手法,现在想想都很佩服主创团队的脑洞。另一种就是改成四不像,既惹怒了原著党,也没得到新的观众,吃力不讨好。例子最近就有,似乎还成了一种趋势。
好的改编作品会让你想去接触原作品,看了几页你仍可以读得津津有味的话,那恭喜,你发现了宝藏书目。真金不怕火烧,经典百读不厌。
就我自己而言,小时候的代表就是金庸,金庸的作品大多都是先看的电视剧再看的小说,虽然大体剧情都知道了,但阅读时一样可以看得孜孜不倦,一样可以看得“不知东方既白”。像《笑傲江湖》《神雕侠侣》这样特别喜欢的作品,偶尔想起来还会找经典片段来读一读。
时间近点的例子就是去年大火的《隐秘的角落》,那也是一个宝藏哇!看完12集的网剧后,大呼过瘾,很好奇这样的故事是谁写出来的?然后我找到了作者紫金陈,顺藤摸瓜,一口气读了他的《坏小孩》《长夜难明》《无证之罪》《低智商犯罪》。特别是《低智商犯罪》,简直又是发现了一个宝藏,双喜临门。
书也好,电影电视剧也好,讲究的是一个缘分。不管先遇到谁,喜欢了那就喜欢呗,不用太纠结谁先谁后。最重要的主角,一直都是自己哎。
PS:先看书再看小说,最大的问题,就是看书的时候会把剧中(漫画)角色直接带入小说中幻想吧(doge),不管书对人物怎么描写,接受了那个设定就走不出来了。
厉害了。
2019年迪士尼等五家跨国影视集团在全球最强法律天团迪士尼法务部带领下起诉谷阿莫,认为x分钟看电影涉嫌侵权。谷阿莫面临刑事指控+两年的牢狱之灾。
该案件在台北审理。最后进入调解阶段,按照谷阿莫照更不误的结果来看,迪士尼法务团队似乎在台北铩羽而归。
注:评论区提醒,谷阿莫赔偿数十万和解,迪士尼等撤诉。
但是实测谷阿莫油管频道迪士尼/迪士尼控股企业视频不受影响。
从结局来看,谷阿莫制作的“x分组看电影”系列并没有在台湾地区法律框架下受到法律诉讼的影响。
“保护影视版权”也算是政治正确的话。
当然,新闻要连起来看。
这究竟是“保护版权”还是无底线恰烂饭,
究竟是“维护创作者创作空间”还是垄断传媒优爱腾面对冉冉升起无广告的b站和新秀字节跳动的打击。
我们心知肚明。
身为普通人我们确实很难做到跟垄断传媒巨头对抗,但是我们可以,拒开视频网站会员。
让他们和日薪208万的明星们自娱自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