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下Panasonic和索尼Sony的取名最初都和声音Sonic有关,很早就开始做音箱、收音机、随身听等声学设备。
这些是当时最热门的数码电子产品。而索尼Sony直到现在都还是声学行业很强劲的玩家。
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本身有一定问题。
因为索尼其实已经砍掉了很多更高端的业务,例如HiFi音箱和家庭影院(非回音壁)等等业务基本上放弃了。把所有之前的资源都用来集中做耳机。这并不是什么行业秘密。所以从某种角度而言,索尼其实已经放弃了一些高端产品线。
而索尼之所以还在做耳机和播放器,是因为赚钱,就像上面所说的,对于不赚钱的业务已经砍的差不多了。并且索尼还在耳机播放器产品线中玩出了一些“奢侈品”的套路。只要还能继续赚钱,并且维持着一定的利润,就会继续做下去。而这里的利润不一定是指现金流,也可能指能够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的“象征性”产品。对于耳机领域,不论是利润还是逼格,索尼还是有继续做下去的理由。但是对于高端音箱、家庭影院等产品线,虽然效果和价格可能比耳机更高,但是在这些领域,索尼既没赚到钱,也没啥存在感和高级感。所以就基本放弃了。
日本企业很喜欢叫作“残存利益”的东西。大致意思是,虽然市场不大,但是如果在这个小市场内做到一定的市场份额,依旧会有可观的收入。只要索尼在这个领域还能赚钱,当然会继续做下去。
相比之下,森海就没有这样的觉悟,如果再砍一拨人,削减成本精简产品线,没准还能续命。可能确实一些欧洲人过去赚大钱赚习惯了,觉得只要净利润率不是百分之好几十就不想做了。。。
事故已经定则了,说明已经过了执法机关了,这时候还扯个屁?
如果事故定则你没有责任,那你咋办都可以,别说三不一没有了,你全部都没有都行。
如果事故定则你有责任的话,你三不一没有只能让执法机关认为你在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