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保安大哥被查出感染艾滋,从医学的角度上,确实未必是因为扎针头感染,因为概率确实很小。而且也不是最近发生的,没有做过备案,即使卫健委调查也很难确定是职业暴露。
但是这位保安大哥的家里如此笃定是医院造成的,不管怎么说,医院在医疗垃圾的处理上,很可能是有问题的。这位保安大哥也很有可能确实多次被用过后的针头扎伤过,所以才敢举报。而卫健委如果真的查实医院的院感控制医疗垃圾处理有问题,那医院的处罚肯定也跑不了。
成都市的HIV携带率在全国都不算低,恐艾的患者尤其多,这件事一出,估计对很多恐艾的朋友是很大的冲击。
所以还是得顺带科普一下,为什么我国早年艾滋病患者很多是因为吸毒的患者共用针头感染,现在又说被扎针感染的概率很低。
根据美国CDC的一份统计:
各种行为暴露造成艾滋病的概率,单位是万分之。
其中概率最高的是Blood Transfusion,也就是输血,感染率是最高的。
然后Needle-Sharing During Injection DrugUse 注射共用针头,约为万分之六十三,然后是Percutaneous (Needle-Stick)针刺经皮暴露,是万分之二十三。
但是这里是明确对方为艾滋病患者,而且是扎了对方后,快速拿出来扎人,空气中暴露时间很短的情况下。
共用注射器时,针头是空心的,里面会有一定的血液残留。同时有一个“注射”的过程,空心的针头中一定程度上密闭,使病毒具有传染力的时间保留的更长。
在美国疾控引述的一篇文献中提到,密闭针头中,HIV病毒的存活时间,在4摄氏度时,可以达到42天。[1]
At 4 degrees C, 50% of all syringes contained viable HIV-1 at 42 days of storage, the longest storage duration tested.
但是这要求,要有一个“注射”的动作,如果是针头暴露在空气中,血液快速干涸后,艾滋病毒传染力的下降,是非常快速的,一般以分钟或小时计。
所以,如果只是被针头扎了,没有“注射”这个过程。针头又经过一段时间的自然环境暴露,这种情况下感染艾滋病的概率是极小的。
所以目前艾滋病感染,主要是“性传播”“职业暴露”“共用注射器”“母婴传播”。像是纹身、等可能的暴露,理论上存在感染的可能,但是美国疾控的统计中,目前没有一例因此感染。[2]
There are no known cases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nyone getting HIV this way.
前面 @阿源老师 也提到了,美国疾控统计因为职业暴露感染的,这么多年来只有58例[3]
这是基于2013年的统计,1999年以来只有一例被确认。
Based on the most recent data available in December 2013. Of these, only 1 confirmed case has been reported since 1999.
而美国的艾滋病远比我国严重(现确定患者约110万,我国目前确定的约是七十万左右。美国总人口仅为我国四分之一。),医生在高危暴露的情况下,职业暴露后被感染的,也仅仅只有这些。而且多是在手术室等特殊环境下。
可以说在病毒离体后一段时间暴露在自然环境中,感染率就非常低了。
当然,医学为了严谨,所以在传染病溯源上,并不容易得出确切的结论,就新闻的这个案例来说,应该主要还是看医院的院感控制是否符合规范。至于说真相如何,等子弹再飞一会吧。
极端女拳已经在对乃万重拳出击了。在豆瓣、微博等各个平台对乃万进行谩骂和侮辱。乃万工作室被逼的发声明维护名誉。
真正的女权是追求平权。而女拳是无法认同平权的,她们要的是特权。她们称呼平权女生为“仙子”。有时候直接把乃万们开除女籍。
不极端、不偏激、不丑男。都没有资格做女人。乃万已经被她们全面开炮。
它们的论调都是这样的:
1.买房买车又不是女的逼的。繁衍癌们可以去找不要房不要车的。
可是当新闻中出现女生陪着男生一起奋斗白手起家的时候,她们又骂女生“倒贴”“免费妓女”。当新闻中出现男生付不起高额彩礼而哭诉时,她们又幸灾乐祸:彩礼都付不起,还想娶什么老婆,直接滚回家去。
她们就是这样的双标。直接写在脸上都不带避讳的。跟她们不一致的,她们就跳脚骂人。
2.乃万做为女性,居然和男性共情,这太不女拳了。这简直是女性中的败类,必须要批判。
女拳在寻求支持的时候,经常会找一些男性来给她们站台,比如杨笠嘲笑普信男的时候,她们找来一些男人说自己没有感受到嘲讽等。
3.社会已经给予男性“太多”宽容。凭什么还要呼吁给予男性宽容?女生的宽容谁来给?
给予男性宽容并不代表着不给予女性宽容。这本来是可以齐头并进的事情。比如男性和女性可以携手来对抗资方在职场上的强势。但女拳只要属于她们的特权。她们不敢对抗资方,但是她们可以踩着身边的男性上位。
乃万够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