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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某律师收 200 万现金「捞人」,犯诈骗罪被判 14 年 ?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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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由让人想到了「保证生男孩,生女孩全额退款」的骗局。。。

其实,就算律师没有什么「关系」,取保候审也是有可能、而且越来越有可能实现的。根据 2019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国各级检察院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取保候审75457人,较5年前上升279%。虽然没有见到官方发布的取保候审率数据,但至少可以看出并不是小概率事件,也不是通过「关系」才能实现的,只不过是刑事诉讼中的常规程序。

事件中这个律师的做法,没啥说的,就是行业败类行径。一方面,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不能在招揽业务的时候声称自己「上头有人」:

第四十二条: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支付介绍费,向当事人明示或者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或者在司法机关、监管场所周边违规设立办公场所、散发广告、举牌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另一方面,如果有人真这么做了,但上头没人,这还可能构成诈骗。比较好笑的一点是,承诺收钱捞人的罗建平律师,在自己被提起公诉后,请了一名律师为自己辩护,而辩护理由是,自己确实通过法律咨询、联系朋友、甚至网上算卦等方式积极促成该事项,没有欺诈故意或虚构事实。

emmmm...... 网上算卦......

不论如何,大家还是需要记住两点:

1、取保候审并不是掌握「关系」才能有的特权,而是正常的诉讼程序;

2、一个需要通过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来招揽业务、铤而走险的律师,可能除了上网算卦之外,也没有什么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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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捞人”这个事情,应该说存在一部分律师当中,这个存在的基础就在于把“特殊关系”应用到了非法律以外的的领域,最终损害了职业形象也毁掉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在律师“捞人”这个存在空间里,最常见的就是进行“取保候审”。

很多当事人“迷恋”关系的存在,也希望尽量把人先保出来,这个也就给不良律师一个生长的空间。利用自己或须有可能存在的公检法的关系进行疏通,从而收取钱财,很多都是“无功而返”,导致当事人人财两空。

对于刑事案件而言,事实和证据决定了案件的性质和方向,对于相应的措施可以通过正常突进进行申请,不要迷恋关系的存在和金钱的作用。

如果那个律师和你打包票可以捞人,那么基本上大概率这个人就是无良律师。

我曾经认识的一位律师,在当地很有名气,当初就是因为承诺可以捞人收了人家钱,结果事情没有办成,因为事后双方内部协商解决了也就没有闹到律协,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这个事情在圈里还是都有所耳闻的。

目前的法治大环境下,这样的行为越来越少了,律师的整体素质和职业水平都在稳步上升,大方向还是好的。


user avatar   dong-liang-8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种骗局,其实老湿我很早之前的回答就揭露过,具体请看以下链接。

这种骗局的核心是信息不对称,律师跟当事人赌概率。既然取保候审是有一定比例的,个别律师就用这个比例开盘,吸引当事人“赌博”。

不过一般来说这种律师都会言而有信,取保不成会把钱退还给当事人,或者是截留一部分,其余的退还,像这种拒绝退款的律师还是很少见的。这也是不少律师有这种骚操作,但只有他翻车的原因。

除了取保这种捞人的骗局,老湿我再揭示一种律师捞人的骗局——个别律师以判缓刑为诱饵制造的骗局。这种骗局翻车的可能性很小。

具体方式是,律师找当事人家属要一笔钱,称用于贿赂法官或者是律师直接打着公检法的名义索贿,目的是帮助获得轻判或者缓刑。

律师要求这笔钱给现金,不能走律所的账,因此也没有发票,纯进律师个人腰包。

收钱的律师,不管有没有关系,他们多半能把缓刑“搞定”。具体怎么搞定呢?很简单,只需要提前收到法院的消息即可。

怎么收到消息呢?可以收买一个能提前看到判决书的人即可,比如一个书记员、陪审员等。反正法院的判决文书在送达当事人之前,会经过审核、审批、印刷、送达等诸多环节,任何一个环节泄密,就可以用来做局。

当然也不排除跟法官直接合作。如果判决书中,出现了缓刑的结果。那么就可以开始找当事人要活动经费了。

律师收这笔钱,也敢拍胸脯说一定判缓刑。因为结果已经确定了,律师相当于开了天眼。蒙在鼓里的只有花冤枉钱的当事人和他们的家属。

而花了冤枉钱的人,事后拿到判决书,还会对律师感恩戴德,逢人就说这个律师牛x,关系通天。

其实,呵呵!

当然,敢拍胸脯搞无罪的律师基本没有,因为这种骗局很容易拆穿。


user avatar   su-xin-18-2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毫不夸张地说,在刑事辩护领域中,99%拍着胸脯对当事人“保证胜诉结果”“暗示有关系”“保证专业捞人”的律师都是不靠谱的律师。

绝大部分当事人及其亲属在咨询律师时,都会问到几个问题:你对这个案子有几成把握?能不能保证结果?这个案子能不能风险收费?

对于这类问题,任何一个专业、靠谱的律师的回答往往不会令当事人满意。

因为全国人大、司法部及全国律协出台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已明令禁止律师对诉讼结果作出虚假承诺,并禁止刑事律师实行风险收费。

而不靠谱的律师,为了接下案件,往往不择手段,投当事人所好,并声称委托他一定可以实现无罪、或者将当事人“放出来”,使当事人误认为其自信满满,从而“骗取”当事人高昂的费用。保证结果的律师给你开了一张空头支票,赌的是极低的概率,案件结果往往向最坏的方向发展。即便极少数往好的方面发展,那也是办案人员依法办事的结果,与其介入没有一丝一毫的因果关系。

还有些不靠谱律师会向当事人或其家属承诺,先按一定比例收取前期费用,如果案件胜诉或达到约定结果,再收取后期大部分费用;如果未达到预期,将不再收取后期费用。

表面上看来,这种方案似乎合情合理。

委托人往往认为风险收费的律师靠谱,甚至认为风险收费律师为了博取后期费用,而“竭尽所能”把人捞出来。即便最后人没捞出来,自己付出的成本也不高。

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么你就进入了他们的圈套。因为他们根本没想过要帮你成功“捞人”,人家的目标就是为了收取前期费用。收费之后,不负责任地让助理去代劳一切。

实际生活中被所谓的“关系律师”“保证结果或者风险收费律师”骗取大额律师费的被害人比比皆是。

其中,最出名的一个案子是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特大诈骗案:

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起,通过巨型户外广告、电视和报纸广告对外宣称:官司不赢,分文不收。同时,该所还聘请黑龙江电视台某著名节目主持人为其拍摄广告进行宣传。

有受害人表示,他去森耀所咨询时,被告知他的案件需要经过主任律师等诸多专业人士研究案情后才能确定,只有必赢的把握,森耀才会接案。森耀所经过一系列研究之后告知他,案子可以接,并且可以得到的赔偿数额高于他心理预期的数倍,相应的代理费也要高出其他律所数倍,但绝不会超出国家法规的上限。如若案件不赢,将全额返还他的代理费。该受害人说,当时自己想赢官司,又想多得到赔偿的心理才促使自己相信了森耀的承诺。

2016年7月30日,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因涉嫌诈骗罪被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区分局立案侦查,涉案金额达一亿元人民币,被骗人数6000余人。

之前有个知乎答主也在平台上讲述其被骗经历:

她丈夫由于涉嫌犯罪被某公安局跨省抓捕,其在案件承办人A的介绍下认识了律师B。在该承办人A、律师B以及中间人C三人的完美配合下,她相信他们能疏通关系将她丈夫“捞出来”,并心甘情愿向该三人支付了数十万现金。而结果,正如她本人所说:“法律是公正的,我先生还是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了。”

她受教育程度并不低,平时做事谨慎,在全网搜索过如何找靠谱律师,也几乎读遍了所有答案之后,还是生怕万一对方真的有关系,而自己因为舍不得花钱会断送丈夫的希望,最后抱着投机、侥幸的心理掉进了骗子的圈套。

此前媒体报道的一个深圳案件:

深圳“20亿村官”之子欲花钱捞父结果被骗2700万;陈某远为帮助广州市原市委书记万庆良逃避组织调查,被北京的一名复姓欧阳的骗子骗了5000万。

这种被“关系律师”“保证结果或者风险收费律师”骗取大额律师费的案例不胜枚举……

看到这里,你还敢相信那些自称“有关系”“认识法院、检察院某某领导”的律师吗?所谓的“关系律师”,正是利用了家属信奉“关系运作”能把人捞出来的心理,一步步下套,一步步让你心甘情愿付钱。如果“关系运作”失败了,就会找各种理由推脱,告诉你每个案子都不同,你这个案子很“难弄”;又或者以“打点办案人员“为由一步步套取你的钱,挖空你,到最后还是怪你钱花得不够,把“败诉”的责任推给你。

最后,周律师想说的是,“关系运作”或许会在程序方面提供一些“小恩小惠”(即小便利),但在大是大非、涉及到案件实质性问题面前,若想让办案人员冒着“丢饭碗”甚至是“牢狱之灾”的风险,违法违规地为当事人作出无罪、罪轻、取保候审等有实质性价值的处理结果,“关系运作”是行不通的。

在涉及到剥夺当事人生命、自由、财产、荣誉等重大权益的刑事案件,其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律适用条件和严密的司法程序,在这些密不透风的适用条件和司法程序的限制之下,金钱运作、关系运作是无从下手、难以渗透的。无数血淋淋的案例告诉我们,当“亲友”被抓,如果家属试图摒弃法律武器而进行“关系运作”,无异于自毁长城,里面的人出不来,外面的人很大可能因涉嫌行贿犯罪而栽进去。

除了以上两种不靠谱律师外,当事人还应该警惕“熟人推荐的万金油律师”和“所谓的大牌律师”。

为什么说熟人推荐的万金油律师”不靠谱?

在中国,一般人遇到刑事案件,通常的反应都是找熟人推荐律师,以为熟人推荐的律师比较靠谱。但事实未必如此。

一方面,给你推荐律师的“熟人”本身很有可能是个“托”,在将你成功介绍给某个律师之后能收取到一定比例的介绍费。而他们为了能成功获取介绍费,会竭力向你推荐某律师,而不管该律师是否为专业、靠谱的刑事律师。

另一方面,“熟人”推荐的律师往往是属于万金油律师。这类律师什么业务都做,什么案子都接,什么法律问题都能解答,只要有业务,均来者不拒。这类律师标榜各类法律业务样样精通、无所不能,包括刑事、民事、商事、行政、非诉等业务。但律师行业与医生行业是一样的,都讲究专业分工。当你的亲友患有脑瘤,危在旦夕,你敢将他的生命托付于一名骨科医生,由他持刀为你的亲友动手术吗?同样的道理,当你的亲友被控刑事犯罪,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该案为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你放心将该案委托给一名劳动纠纷律师吗?由于人的精力有限,其所涉及的专业领域不可能面面俱到、样样精通,所谓“博而不专”“博而不精”指的就是这个道理。换言之,一个号称任何领域都精通的律师实际上在任何领域都不精通。

为什么说“所谓的大牌律师”也不靠谱?

第一,因为名气大、头衔多,几乎没时间去办案,其大部分时间用于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比如各类讲座、商业会议以及各类应酬活动等等,活动于觥筹交错之中。但由于律师行业,尤其是刑事辩护行业,是个实战性很强的行业,需要律师本人亲力亲为才能保证办案的质量。而这类“大牌”律师早期确实靠自己的才能、努力去积累了这方面的名气,但在“功成名就”之后,各类社会活动增多之后,办案早已不是他们的主业,而是副业。其绝大部分案件都交由助手完成。你花了大价钱,实际上请到的不是这些“大牌”律师,而是这些“大牌”律师的助理或其名下的实习律师。

第二,这些“大牌”律师基于其名气确实能接到许多大案、要案,但是由于前面提到的原因,不尽责、不专业,其办案成功率极低,成功案例几乎为零。如果你花大价钱请的是这样的“大牌”律师,除非你不在乎案件的成功率。

以上四种律师虽然不靠谱,但却是家属最常找的律师。

周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形: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委托了上面四种律师,甚至委托了冒充律师的骗子,在案件处理至烂尾之后,才想起找专业的刑事律师。但刑事诉讼过程是不可逆转的,错失了最佳辩护时机,最终断送的是当事人的前途和家属的希望。


那么,当“亲友”遭遇刑事案件被抓,如何寻找靠谱的刑事律师?

有以下判断标准供参考


1.办理此类案件是否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众多的成功案例?

判断一个刑事律师是否专业的第一个标准就是看他是否办过类似案件?对于此类案件是否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并有众多成功案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重要标准,一个没有成功案例(含无罪案例)、屡战屡败的刑辩律师,如何能显示出他刑事辩护的功底?如何能证明他的刑辩技能与技巧?又怎能让当事人看到一丝希望?

一般来说,成功案例(尤其是无罪案例)是成就律师的最佳代言人、是最好的品牌,是聚经验、智慧、专业能力于一身的集大成者。在周律师承办的无罪案例及所接触到有无罪案例的刑辩律师当中,发现那些律师确实有超出一般人的专业才能和智慧。如王思鲁律师所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是以丰富的实战经验、众多的成功案例为基础的,而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


2.是否专注于某类或某个领域?

所谓“学术有专攻”,判断一个刑事律师是否专业的第二个标准为:他是否专注于某类或者某个领域?

律师行业如同医生行业,讲究专业分工。医院有内科、外科、皮肤科、妇科、中医科、骨科、肿瘤科等,当你因呼吸有问题去投医问药时,应该去内科,而不是骨科;婴儿高烧不退,应该找儿科医生,而不是妇科医生;


律师行业也是如此,有婚姻家事律师、公司法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劳动纠纷律师、非诉律师、刑辩律师等,刑辩律师又分为毒品犯罪辩护律师、金融犯罪辩护律师、职务犯罪辩护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走私犯罪辩护律师、诈骗犯罪辩护律师等,因贪污受贿去委托律师时,应该找职务犯罪辩护律师,而不是找劳动纠纷律师,因合同诈骗、集资诈骗被立案侦查时,应该找诈骗犯罪辩护律师,而不是找婚姻家事律师。


那么,如何判断一个律师是否专注于某类或某个领域?一方面,要看他是否有这个领域专业的办案实务文章,包括总结这类案件的办案技能与技巧等一系列文章;另一方面,要看他是否有这个领域专业的律师文书,包括法律意见书、辩护词等。如果说丰富的实战经验、众多的成功案例还不能完全体现出一名刑事律师的专业水平,那么加上这两个方面,足以判断出一个刑事律师的专业水平、实战能力,这也是评判一个律师是否专业的直观体现。

很多律师不敢公开展示其办案的律师文书,也没有总结归纳过其办案技能与技巧的文章,这从侧面反映出律师在专业方面的能力有限。而专注于某类或某个领域的律师,会通过成功案例、专业的律师文书、专业的办案实务文章三个方面来立体展示其办案能力与专业水平。


3.办案是否亲力亲为?

判断一个刑事律师是否尽责、敬业的直接标准为:办案是否亲力亲为。如果你委托的刑事律师主要工作是参加各种应酬和社会活动,那你极大概率找到了一个律师界的“包工头”,你的案子会被层层分包、转包,最后你花了大价钱,而你的案子则主要由某个默默无闻的实习律师完成。

由于刑事案件往往涉及到被告人的生命、自由与财产等重大权益,因此,律师办案必须亲力亲为才能显示出对当事人负责、对案件质量负责。

周律师见过一个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亲属,当初基于某位大律师的各种风光头衔而高价聘请他的,但此位大律师职务众多、应酬不断,根本无暇顾及她的案件,将主要工作交给助理去办,自己对案情很陌生,在法庭上虽然慷概激昂、侃侃而谈,但圈内人士一听就知其泛泛而谈,大而不当,没有结合具体的证据材料,是“表演”给旁听席看的,只能徒增笑料。开完庭后,当事人亲属对其大发雷霆质问道:“你没有时间办案,就不要接我这个案子!你收了我的钱,又不把我办事,你还有职业道德吗?”“大律师”此时哑口无言。

广东某案,家属以200万重金聘得誉满神州的非常牛逼的大律师,大律师转手发包,花费10万转聘广东一律师,向家属美其名曰他在幕后总策划总指挥,派遣广东小将在前面走过场,一切已尽在其掌握中。事实上呢,案件的处理全部都是广东小将独当一面,牛逼大律师连卷也懒得看,忙着泡论坛做演讲,忙着接待一拨又一拨慕名而来的新客户。


4.当面与律师或律师团队沟通案情

最后,当面与律师或律师团队沟通案情。在面谈过程中,你可以直接向他介绍你的案情,听他对案件的法律分析和应对方案是否专业、到位?这种方法更为直观地考察对方的实力。但专业律师的咨询一般收费的。

周律师认为,用以上四大判断标准也可以对律师的名气与实力是否匹配来进行检验。律师知名度高不等于有真才实学,许多所谓的“大律师”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甚至名气越大,其忽悠能力也就越强。即便他办过再多的大案、要案,也是枉然,因为这些大案、要案是基于其虚名等资源获取的,而不是基于实力获取的。许多当事人或家属在委托了所谓的“大律师”之后,发现其徒有虚名,但是案件已经“烂尾”。甚至有些案件二审都走完了,当事人及家属才幡然觉醒,而此时已经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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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透着一股邪乎味儿,怎么看怎么危险啊……

建议专业机构给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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