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以为,我们需要充分发挥奥卡姆剃刀原则来审视这个案子。
奥卡姆剃刀定律:如无必要,勿增实体。那么在对这一事件的报道中,增加『推人者服用过抗抑郁药物』的信息是否必要?
我的看法是,这种增加不仅不必要,更具有强烈的误导性,掩盖了这个案子中真正值得重视的信息。
什么是真正值得重视的信息?在我看来,就是案子发生的地点——水库。
为什么?不着急。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采用一个社会学和犯罪学常用的分析方法:思想实验。
倘若水库没有摄像监控,我们会得到什么信息,现在的讨论又会变成什么样?
答案是,倘若水库没有摄像监控,那么我们得到的信息如下:
(1)两人在水库玩耍
(2) 两人落水溺亡
我们会对这两条信息建立什么联系?
大部分人,可以几乎不需要多考虑就能得出答案:两个女孩在水库玩,然后两人不慎落水,或者一人落水后另一人试图施救也不慎落水,最终两人都不幸溺亡。
那么这个案件还会变成一起『案件』吗?
那么这个『案件』还会引发全国关注吗?
这里,我并不怀疑警方揭开真相的能力,但也要承认,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它存在被警方定性为是一次普通事故的可能。
而这,也许就接近了推人者真正的想法。除了一个小区别:推人者可能没想到自己同样落水溺死。
换句话说,在推人者自己的思想实验里,她可能扮演一个看着同伴落水却无能为力的无辜旁观者。
而非一个要把同伴按在水里的犯罪者。
我们可以继续思想实验。
推人者在推人时是否知道存在监控?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
知道的情况下仍然推人,也许和推人特殊的心理状态有关,这点先按下不表。
倘若不知道呢?
不知道的情况下,推人者推人,是否是有预谋的呢?倘若预谋的话,地点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个地点一定要符合一个条件:哪怕发生让人身亡的事故也不会引人怀疑。
水库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于是,我们不禁要发出一个疑问:去水库玩耍的想法,是否是推人者主动提出的?
更进一步,倘若推人是预谋的,那么推人的地点也要保证周围没有任何人能看到,能及时实施救援。
监控似乎已经证明,推人的地点的确如此。
于是,我们不禁要发出第二个疑问:二人如何来到推人发生的地点?是否推人者在有意引领被推者?
这两个疑问,理应成为调查的一个重点方向。
至此,我们完成了思想实验,提出了两个重要的调查方向。
而这些信息,全部被『服用抗抑郁药物』的信息掩盖了,我们的讨论几乎全部偏向了抑郁和犯罪的关系。
但,当我们再将思想实验加深一步,将推人者服用抗抑郁药物这件事,纳入到推人者视角的思想实验里,会得出何种结果?
我先服用了抗抑郁药物。
我和她一起来到水库玩耍,这里发生落水事故很正常。
我和她来到一个无人角落,这里落水不会有人目击,不会有人救援。
我推了她,把她按在水里。
倘若我没有被她拉下水溺亡,那么我就会成为一个无辜的旁观者。
如果警察没揭穿我,我就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如果警察揭穿了我,我就是一个精神病人。
我唯一没想到的是,她把我也拉下水了。
上述分析说明,连服用抗抑郁药物这件事,也可能变成一个提前预谋的手段,于是我们在这个基础上不禁发出了第三个疑问:推人者服用抗抑郁药物是否是近期突然发生的行为?她之前是否没有过任何服药历史?
这三个疑问诚然重要,或许将为这起案件定性。但提出这三个疑问的思考方式,才是我想强调的重点: 我们不应该因『服用抗抑郁药物』的额外信息,而忽略对案件本身的分析和审视,而应该先利用奥卡姆剃刀原则聚焦重点,再逐步增加信息进行审视。
最后,也许会有知友指责我的分析将人想得太坏,太阴谋论,也许一切真的是基于抑郁的激情犯罪。
但我这里想说:围绕抑郁进行讨论的前提,不恰恰应该是先排除这些『太坏和阴谋论』的可能性吗?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我们如何能区分什么是抑郁造成的异常行为,什么是精心策划的犯罪?
抑郁症只是一种病,可是现在正被添加越来越多的光环。
善良之病:因为善良才会得抑郁症啊;
洗白功效:乔碧萝用十年抑郁来洗白;
气质升华:文青追求浪漫与忧郁气质;
高发易装:社会高发、假装成本较低;
现在又多了种「杀人替罪」?
这是要朝着精神分裂等方向发展?
抑郁症只是一种应该得到重视和关注的病症,却不应该背负各式各样的社会作用。
它承受的太多了,我们应该了解它、正视它、试图消灭它,而不是无端泛化,任由混淆、恐惧、乃至一千个人心中有一种抑郁症。
从任何方面来讲,这都不是一件好事。
一人不进庙,两人不看井,三人不抱树,独坐莫凭栏。
四人不打牌,五人不开黑,六人不上街,这是我编的。
一人不进庙:唐朝末年一个商人晚上住进一座寺庙,寺庙住持见财起意将其杀害,后来官府破获此案捕获凶手后这个事情流传开来,人们便告诫后辈一个人切莫进入寺庙,在古代生活条件不是很好的情况下,出现了很多土匪强盗,这些土匪强盗大多都没有固定的栖身之所,对于他们来说最好的安身之处可能就是寺庙了,一般寺庙都建在山上,或者偏僻的地方,这样更方便他们藏身。
二人不看井:北宋年间有甲乙二人同时进京考试,其中甲的成绩要好些,而且还带有很多的钱财,乙一路上就心怀叵测,怕甲抢了他的头名,一直便有加害之心。一路上一直寻找机会,行走间突然发现前面有一口井,两人正是口渴之际,他跑到井边,向甲招手,你看这井水多么清澈,甲高兴的跑到井边,伸头观看,意欲取水解渴,不料,乙突然把他推了下去,这人去了心病,得了钱财,扬长进京赶考而去。后来事情败露
三人不抱树:开封府有三个人甲、乙、丙,平时很是要好,来往久了之后甲乙分别喜欢上了丙的财产和老婆,于是决定设计害死他。于是创造机会三人同时去抬一棵大树,甲乙俩人劝被丙去抬前面,二人之中一人抬后一人抬中间。三人努力咬牙抬起后,中间之人俏俏的向后颠去,和后面的人同抬一头。而且前面之人还看不着,一段路后(特别是下坡路),前面的人被压垮,内脏负伤,得了血唠,不治而亡,到死都不知是朋友故意害他的。
独坐莫凭栏:青州府有一练武之人,武功卓卓,但不会游泳,同们师兄弟嫉妒与他,欲有加害,又打不过他,但知他有晚上练功之后有倚池塘之栏静思的习惯,于是就用锯子把木栏锯断插好,并用与木栏同色的泥巴糊好,晚上他练功后倚栏休息,一下翻到了塘里淹死了。
我为什么要说这些,因为这就是故意杀人,这和抑郁症不抑郁症的,一点关系没有。抑郁症不背这个锅哦
近些年,有太多的坏事,拿着抑郁症当挡箭牌。现在抑郁症都快成了负面词汇了。
抑郁症就是一种病,和感冒发烧一样。吃药,治疗。可别做了啥事,最后锅一甩,抑郁症。
这样真的抑郁症的人,更加痛苦
本来推人的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去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推人者也死亡,所以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内容来自抖音博主霄瀚律政,id880087418,是一位专注一线法律实务,用社会真实案例,去解读法律法规,教大家法律知识。
这位推人的黑衣女子,虽然已经身亡,但是可以依法追求民事责任。
可以起诉家属,要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但是只能用推人者的财产去赔偿,超出遗传以外的,不在赔偿
虽然,多少钱都换不回人命
我有点担心,我们的社会终究会被我们自己树立的政治正确给毁掉。
前两天,一个服药导致手抖的抑郁症患者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网上几乎一边倒的在批评航空公司。有少数理性的网友稍微说该人因为已经出现症状不适合登机,有可能会引发病情发作,应该立刻去平缓情绪或者治疗。围攻的枪口立刻调转向该网友。
都在说“不能歧视抑郁症病人”“抑郁症病人不会影响航空安全”“这就是歧视,没有人权”“航空公司态度差”“抑郁症不会危害其他乘客安全”等等。
然后理性的网友就不说话了。所有的人都在批评航空公司。
包括这个问题下面
大部分人都是呼吁,抑郁症和杀人行为无关!媒体在带节奏!抑郁症群体又遭受到污名化。
抑郁症值得关注、关怀和重视。但也必须直面抑郁症潜在的风险。不能因为“政治正确”就完全忽视。也是在近段时间,有乘客在飞机上的卫生间自杀,也是因为自身情绪问题。
正视客观事实。这不是给特殊群体“扣帽子”。科学的认知事实,然后寻求解决方法。这才是对抑郁症群体最不歧视的思路。
把头埋进沙子里,一副听不进看不见问不得的样子。只会害了抑郁症群体。
有研究表明。抑郁症患者尤其是重症患者,会有自杀倾向,同时具有扩大性自杀倾向。扩大性自杀的对象通常是身边的子女、亲人和朋友。
这样的新闻很多。产后抑郁症患者携带孩子一起跳楼。抑郁症选择捅死载他的滴滴司机。还有更严重的抑郁症患者会去公开场合无差别杀人。
这必须重视。不能因为政治正确就完全忽略掉。
长期或者重度的抑郁症患者,必须定期就医和治疗。他们在出行的时候,也必须有监护人员的陪同。而对于有可能引发他们病发风险的空间,比如密闭空间、比如人流密集区域容易引发情绪紧张的场合,都应该经过评估后才能进入。这不仅是对患者本身的负责,也是对其他人员的负责。
特殊群体应该收到保护,不应该被歧视和不公平对待,但不能忽视问题,要用科学理性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监控画面里没有争吵,没有任何征兆,弯腰系个鞋带就命丧黄泉,黄衣女子可能至死都没有想到会被同伴施以毒手。
仔细翻看视频,注意到一个细节,落水的那一瞬间,黄衣女子本能地抓住黑衣女子的衣服,可能是想抓一根救命稻草,不曾想落水以后又被黑衣女子按压,双双溺亡。黑衣女子死不足惜,黄衣女子太惨了……
两人一起出去玩,关系应该不错。给我们一个警示,有时候整你的人,可能就是身边最熟悉的人。人心隔肚皮,平时相处融洽,谁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警方说推人者曾服用抑郁症药物,我看她的行为更像一个神经病患者,因为抑郁症患者做不出这种事来。
生活中不论是遇到精神病患者,还是抑郁症患者,不要盲目地试图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他们,要确保自己是安全的。因为一旦对方走极端后果不堪设想,大家引以为戒。
别管什么精神卫生问题,只要没到了关精神病院的地步,那在外面杀人就是犯法。
完全不值得同情,全然的该死,我不认同任何生理上为这件事有半点可以开脱的地方。
这也正是我不歧视抑郁症患者的表现。
既然医学和法学都说你能承担这份责任,那我就接受它。
怎么?要反悔?
这时可千万别说什么,抑郁症患者杀人值得同情,你这是要拉着社会一起去歧视他们。
他们有很多人徘徊在自杀的边缘,需要外界的干预和关怀。你要是污蔑他们的病会导致杀害别人,那可真是造了大孽。
还有,目前信息来看。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只得了抑郁症,双向情感障碍的患者也会服用抗抑郁药物。他们会分别服用抗抑郁和抗躁狂的药物,并且依照医生的建议拿捏得精准。
不然,一种药物用量多了就会导致另一个方向不好控制。
抗抑郁抗多了,是会躁狂发作的。
重度躁狂是有攻击性的,到了一定程度是要强制入院的。双向也一样。
凶手究竟哪种情况,到时候看后续报道吧。
值得一提的是,我看视频时,有个不一样的想法。
凶手在视频中的行为最可怕的是一种难以代入的行动模式。
一开始推女孩下去时,自己居然半推半就得入河。如果深仇大恨同归于尽,不应该是保住腰直接往里扑么?而在推人入河自己也掉下去的过程中,有着太多难以解释的动作。
更像是这个推人女孩像是有一些反复无常脱离实际的心理活动:
“我好像试试推她下去。”
“不知道这么做,还能不能挽回。”
“我也下去吧。”
像是一个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有多危险的人做出来的。毕竟在水库旁边系鞋带,本身就是淡忘风险的举动之一。全世界每年死于拍照的人就有不少,都是这样淡忘风险不小心坠入深渊。现在想起来我上周穿着不合脚的鞋在湖边拍照,还是有点后怕。
系携带的女孩可以淡忘这个风险,为什么杀人的人不会呢?她也许只是想病态的试试看这个恶作剧。前一阵子在国外,就有人恶作剧把同伴人从很高的桥上扔出去落水,最后摔得浑身骨折。生活和电视剧不一样,这不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到的。
她的下一个动作,是跟着下去挽回?
如果是这个想法,那么在水中按压受害者的头,就是第二次反悔,或是第二次发作,甚至是她们都想求生。因为水中求生时互相拉扯,是非常非常非常的丑陋的。即使是自杀的人,也会拉着救生人员手把他往死里拖,非常的反常识,这就是为什么救援队的工作很危险,且需要极高专业度的原因之一。
我爸在河里救过人,救上来之后,自己手腕子是紫的,被抓的。从那以后他告诫我,水性超过他之前,见到落水先喊人,永远不要考虑自己去救。
我亲眼见过傻子下河寻死,被救的过程中,和杀人现场一样。如果不是我看完了全部,我还以为是傻子在杀救人者。
我自己也落过水,还不能是落水,仅仅是穿着救生衣没及时翻身罢了,濒死体验一上来,脑子里是没有人与物之分的,能抓什么是什么,连我想到我有救生衣啊干嘛不试试翻身这种弱智事都想了几秒。就这,我还是会一点点游泳的,很丢人不?是很丢人,但我相信我不是世界最蠢的那个,我并非例外,水就是很可怕。
所以这事存在一种可能。
她把罪恶包装在发病的冲动中,封装在恶作剧的借口里。(这种行为很多,多少真心假借冲动和玩笑名义说出了口?)
像那些不知道世间深浅的烂人一样,凭借她们那有限的常识和粗鄙的直觉就能挽回一切。
最后发现仅仅就在脚边的水就有这么可怕,又吓得开始决定自己求生。
然后呈现了非常非常恶心的一幕,按压、拖拽,用自己死前的狗刨玷污求生二字。
照我说,不仅我会躲着疯疯癫癫的人。
没什么常识的蠢货,总以为自己活在电视剧里的巨婴,我也一并远离。
有些人生来就带着自我毁灭的因子,人见得多了,真的能看出来一些。
虽然文中有关于“死死压住”这些事情,但是还是得跟大家念叨一下游泳,我之前已经念叨过了。
有鉴于类似的事情,在知乎上用文字告诉大家:如何游泳。
不会游泳的人对于游泳的幻想是:我之所以会被淹,是由于不会游泳的那些“姿势”,一旦我掌握了“姿势”,我就会游泳,不会沉下去了。
这种幻想是错误的。
其实我可以躺在水面一动不动,且不会沉下去。
你也可以。任何人都可以。
我们看到的是,标题里面的这个水库,没什么大风大浪,就是普通的静态水。
吸一口气,平稳的躺在水中,注意不要有太大的动作。就平稳的躺着。
憋住。
继续憋住。
别慌,不要乱动。
你浮起来了。
你浮起来的时候,身体在水中处于一种微妙的平衡状态,你稍微动一下,可能水就没过你的鼻子了。
你的身体一部分没入水中,一部分浮在水面。
你尝试着把投抬起来,让脖子露出水面呼吸。
你需要小心翼翼的去尝试如何呼吸。
这种漂浮是一个很微妙的过程,类似于你学自行车,会了就会了,没会就没会。
当你慢慢熟悉了这个漂浮,慢慢熟悉节奏了。
这叫熟悉水性。
你会随着这个漂浮,掌握对水的浮力与阻力的控制能力,控制呼吸的节奏。
然后你会试着做一些动作让自己的身体可以在水中运动。
至于这个动作,会让自己运动的多快,其实没那么重要,反正你飘着也可以呼吸。
综上所述,以上熟悉了,称之为“学会游泳”。
当下一次你入水后,会熟练的把上面的动作再来一边。
希望大家都学会游泳。
很难吗?
那么请观察这个婴儿:
这样的悲剧足够提醒你们,不要自称抑郁症,拿这种病开玩笑了吗?
中国的舆论在很多方面是割裂的。
一方面,强调毒品的可怕,任何人在任何场合都必须坚称“毒品一旦沾染就不可能戒断”,
另一方面,又在各种淡化精神类药品的影响力,仿佛那只不过是和感冒药一样的处方药;
一方面,深恶痛疾“精神病人免于刑事处分”的法律判决,对社会不愿管家人管不了的“武疯子”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另一方面,网络上动不动自称抑郁自称人格分裂,好像有精神疾病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
现在出了个杀人事件,杀人凶手有服用抗抑郁药史,本来应该是个很好的科普机会,让更多的人知道:
精神疾病不是装的而是真的有病,
精神疾病患者不服药硬挺会有危险,
乱服药也会有危险,
即使遵医嘱服药也可能降低认知能力行为能力,
他们应该得到更多的关爱至少是关注,
对吧?
看看现在我们在讨论什么。
都死人了,还不能让我们认真一点严肃一点?
新闻有了后续,两个人双双溺亡。
报道说,推人着生前有抑郁症。
在这里,我一点话想说吧。
抑郁症是个病,它和善不善良一点关系都没有,每次看到一群人在那感叹“抑郁症的人都是最善良的人,是ta的善良才会让ta抑郁”,我都黑人问号脸,你怎么不考虑考虑是不是ta没占到便宜让ta抑郁了呢?
抑郁症就是个病而已,和感冒发烧没什么差别,别给它赋予什么含义和附加内容,没劲。
不要拿抑郁症当挡箭牌,这就是杀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