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29日,《申报》刊载黄百韬的题词【发扬正气】,落款是【黄百韬】。
1947年9月27日国府给予黄百韬等三人三等云麾勋章时,用的是【黄百韬】。
黄发出的电报,落款也是【黄百韬】。
总的说,一手资料以【黄百韬】为主。
然而即便在国府档案中,黄伯韬也有,而且也不少。尤其是 蒋公手令里,似都是【黄伯韬】。
如1947年11月16日 蒋公手令军务局陆军二十五师七十三师两师编为第三十五军并令黄伯韬出任该军军长的手令录底稿,即为【黄伯韬】。
1948年6月25日 蒋公给李玉堂的手令:
1948年7月10日 蒋公给黄百韬的手令:
1948年11月12日 蒋公手令:
我军在黄兵团覆灭前,一直使用的【黄伯韬】,然而当发现缴获的黄本人佩戴的胸章上写的是【黄百韬】后,从新华社1949年1月19日播发的消息《国民党第二兵团司令 邱匪清泉被击毙》开始,改为【黄百韬】。
1991年在修订出版《毛选》一至四卷第二版时,依据该胸章和黄在《申报》题词,将教员《关于淮海战役的作战方针》、《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中的【黄伯韬】改为【黄百韬】。
1948年12月6日新华社电,用的是【黄伯韬】:
1949年1月19日新华社电《国民党第二兵团司令 邱匪清泉被击毙》结尾【黄匪百韬】:
【黄佰韬】似乎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