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漫天的暴力和恶意,产生了大量的流量和财富。
最后只需要一个24岁的年轻人来一个行政拘留就可以了。。
这样的惩罚,当然还会有后来人。
别的不说,知乎,微博。,抖音转发这些虚假信息来赚流量的大v们得到惩罚了吗?他们的粉丝甚至不会取关。
而知乎微博这样的平台呢?赚到流量,却不必承担责任。我知乎甚至还可以再吃一波如何阻止网络暴力的流量,可谓一鱼两吃。。666666
知乎这样的平台,在事先就应该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却没有去限制,应该重罚。
知乎大v为了流量,甚至不去考证事情的真相就去转发,已经到了500个回帖了,为什么不判刑?
到最后一个24岁小年轻行政拘留就完了?
甚至不需要赔钱。。
哈哈哈哈。。为这个小姑娘哭一声,也为祖国的法制建设而哭
人肉搜索问题,是一笔十几年的糊涂账。如何定义、怎样让立法具备期待可能性、如何阻却潜在侵权行为,都存在挑战。
首先,定义是个很大的问题。
今年早些时候,《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一度存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络与信息系统擅自发布、传播、删除、修改信息权利人的相关信息」的表述,被解读为立法禁止「人肉搜索」,但在修改中被删除。
删除就对了,因为这一表述过于模糊、缺乏期待可能性。也就是说,不足以让普通人认识到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譬如说,我在网上发布了摄影作品,无意中拍进来路人的面容、街边汽车的车牌号,难道就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吗?让普通人产生这样的疑惑,就说明法律不具备足够的期待可能性,不是正确的立法方式。
一种折中的方式是,对互联网内容平台做出约束。例如,《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基于这一规定,当个人隐私权遭到侵害时,个人可以向相关侵权信息得到传播的平台进行举报,要求平台移除侵权信息。既然擅自公布个人身份证件信息属于隐私侵权,那么自然可以要求平台移除,否则平台将和发布信息者共同受到惩罚。
但是,这样的路径往往是一种「马后炮」行为,从成都确诊女生的例子就可以看出,仅仅需要几个小时,相关信息就可以在全网获得惊人的热度,传播之快,远远超过当事人收集事实依据、提出举报、网络服务商进行处理的速度。
有人可能会说,遇到隐私侵权,可以去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在隐私泄漏的同时,还存在严重的侮辱、诽谤行为,还可以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例如,在最近二审宣判的江歌母亲江秋莲诉谭斌侮辱、诽谤案中,捏造事实并发布侮辱性质漫画的微博用户谭斌,就因此获刑一年零六个月)。
此次事件中,部分网民仅仅是看到当事人辗转于多家酒吧,就进行脑补,宣称当事人生活奢靡放荡,殊不知这是她所从事的合法职业的一部分,这不仅是侵犯隐私,而且还近乎侮辱诽谤。
但是,诉讼毕竟只是解决纠纷的众多方式之一,而且伴随着极大的副作用。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遭到二次伤害、更多的隐私信息随着媒体报道而曝光,事件的热度进一步发酵,也可能招致更多负面舆论。
人肉搜索的确是一笔糊涂账,定义不够清晰、消除危害的举措总是滞后、诉讼维权存在局限性。
还是需要去治未病,看到法律的价值,但也不要奢望用法律解决一切问题。这需要媒体、互联网内容服务商,在追热点的同时,给公众留下点东西。这一点非常困难,造梗玩梗,永远比严肃的说教讨人喜欢;吃瓜、分享和进行「神预测」,总要比谈论价值导向更低门槛;在下一个热点来临时继续找乐子,要比呼吁反思更合群。
虽说如此,还是能看到一些进步的,比如这次事件中,看到不少知乎用户都站出来呼吁保护当事人隐私、制止人肉行为。这些功夫,虽然难以量化,但积少成多,总会改变人们看待世界的方式。
能做一点是一点吧。
我认为微博平台负主要责任。
微博平台对网暴不但不管,甚至有意引导。小黄图分分钟就被夹了,个人隐私被推上热搜了也没被夹,你说平台不是故意纵容我都不信。
网暴成都女孩是一波流量,谴责网暴者是一波流量,受害者出来道歉又是一波流量,一鱼三吃,微博运营满意的完成了自己的KPI。
为什么推特上网络暴力没有这么严重?难道国外网民素质就高吗?可拉倒吧,全世界的网民都一个德行。所以就是平台管理的问题。
而且人肉搜索这个事情,要罚就罚平台,因为很难追责到具体的个人。人肉搜索的信息源头是受害者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邻居,他们分别在社交媒体有意无意的提供哪怕一丁点信息,然后一传十十传百,汇聚起来就变成了受害者的全部隐私,都说要抓那个泄露隐私的人,可是具体抓哪一个呢?这谁也说不清。但是平台的责任却是逃不掉的,所以要罚就重罚平台,让平台主动去管理这类信息的传播。
我只觉得,流媒体(非自媒体)真的是双标之王
北京疫情期间石景山万达广场吃饭过程中突然得到通知阳性(无症状)的妹子,被媒体扒的精光,甚至还报道人家怀孕啊打胎啊去过新发地啊。当时可没人提网爆
过了几个月到了成都,一个夜场皇后确诊了传染了一群,网友自己把资料爆出来以后,媒体开始铺天盖地的说“网爆”
率先对关键人物进行网爆的,难道不是你们媒体吗
该道歉,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承担法律责任的不是受害者。
而是把她的真实信息泄露出去的,最终造成重大网络舆情的“责任人”。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的宗旨应该是什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责任人”的行为对得起前面四个字么。
前几天沸沸扬扬的“民警不会水导致无法营救自杀女孩”的事件,虽然知乎上很多人都觉得民警的做法无可厚非,更谈不上“见死不救”,但最终当地还是做出了停职调查处理。
这次成都女孩被网暴,“负责人”就不该承担点责任吗?
而想要整治网络暴力行为,恰恰就要将更多的“责任人”揪出来甚至关起来,否则类似事件自然还会继续发生。
随手补一个文章:三叔侃侃:【闲聊】为什么会有“网暴”现象出现?
感谢你的阅读和支持,喜欢可以关注公众号“三叔看世界”,并推荐给身边的朋友哦
因为最近成都女孩的事件,关于“网暴”这个词又一次成为了很多网友,甚至包括舆论关注的焦点。看了各种各样的信息之后,虽然大家也都在谴责网暴行为,要求必须从立法层面给予处置,但至少从目前来看,想要让“网暴”现象消失的可能性并不大。
为啥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思考一下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出现了。
【朴素的道德观受到网络信息刺激而产生的本能反应】
几千年前,孟子就提过“恻隐之心”的概念,证明了人和人之间也许身份地位有差别,但是情感上却可以产生共鸣。
因此,即便是在2020年的今天,大部分人至少在三观方面还是有比较多共同点的,如果看到自认为“愤怒”“遗憾”“悲伤”的事情,往往就很容易被点燃情绪。
而网络上热门事件往往有这样一个特点:传播速度快、讨论人数多,有时候当我们看到一条信息时,它可能早就被几千上万人讨论过。由于我们的大脑喜欢偷懒,所以就下意识“跟着走”,俗称被带了节奏。
因此,最终可能一个热门事件会出现反转,亦或者压根就是营销炒作,但大家每一个人都是最初因为朴素道德观的影响,直接给出了自己的判断,因此就在网络上形成了不良的暴力氛围。
而网络热门信息的另一个特点是“迅速被其他信息替代”。可能今天我们还在热热闹闹讨论成都女孩,后天就已经将注意力放在英国脱欧、特朗普玩火上了,完全不记得自己曾经的言行会不会给当事人造成什么后遗症。
说到底,大部分网友实际上出发点并没有大问题,有时候仅仅是被片面的信息所蒙蔽而已。但我们的本能不允许大家经过深思熟虑再去发表看法(毕竟都很忙),就给网暴现象留下了巨大的生存空间。
【体现当“上帝”的快感】
有句话叫做:权力是最好的春药。大概意思一目了然,很多掌控权力的人往往艳福不浅,我之前看苏联人物传记时,斯大林简直就是人形打桩机,不愧有“铁人”美誉。
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呢,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拥有足够的权力,大家无非就是普普通通过日子,甚至头顶上还有上司整天逼逼叨的烦恼。
而网暴提供了大家展现内心阴暗面,享受“掌控权力”的机会。我们也知道,过去很多热门事件的当事人其实都属于默默无闻的“普通人”,但因为一下子成为热点,结果他们的行为就被网络无限放大、扭曲,进而当大家谴责甚至辱骂当事人时,可以享受玩弄他人命运的快感。
具体到这次成都女孩被网暴事件,除了大家讨论的“女孩本身是不是有过错”以及“网友们的网暴行为到底妥不妥当”之外,还有个关键核心问题被忽略:
是谁,泄露了女孩的真实信息?
很显然,能做到这一点的应该不会是普通网友,毕竟他们没有掌握女孩真实信息的可能性。相比起来,负责进行检测、统计的某些“工作人员”嫌疑会更大。
那么就无法排除一种可能性:部分工作人员为了展现自己占领道德制高点的事实,将女孩信息擅自泄露出去,以此起到发动更多网友攻击女孩的目的。
【“法无执行皆可为”的侥幸心理】
其实翻阅过去相关法律,包括明年正式生效的《民法典》,都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
但是,一项法律到底能否真正起到保护人民的作用,关键还得看“执行”。
大家仔细想想:成都女孩信息遭遇泄露、进而引发网暴的事件属于疫情期间的个例吗?
从1月底开始,每当某个地方传出有确诊患者时,网络上立刻就在传播各种所谓的患者信息,包括了行踪轨迹、身份证号码、年龄、家庭具体住址、职业等等。
尽管这里面可能有一些乌龙(当然乌龙也可以构成网暴),但相信任何一名患者都无法接受自己的信息被网友们随意转载、曝光,甚至自己每天还要遭遇各种各样的骚扰吧?
而迄今为止,我们是否看到有关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打击了呢?是否有人因为擅自泄露患者信息而被给予法律制裁的呢?
从这一现象中,可以看出目前在执行层面依然存在着“法不责众”的想法,进而让网暴发起者产生侥幸心理,不担心自己乱来会有惩罚。
类似情况并不仅仅存在于本次疫情,前阵子有个虐猫者家里收到网友花圈的事件,媒体也只是轻描淡写地提一句“涉嫌违法”。
然后呢?违法了违法了?没有下文了?
有时候一些知名人士遭遇网暴,还可以律师函警告,并且花钱打官司。但对于绝大多数网暴的受害者而言,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应对这种事情,也不可能一一去跟网友反驳,最终只能自认倒霉。
比如我都有类似体验:明明是莫名其妙被平台一通瞎操作灌粉,结果就被某些用户坚信是“花钱买粉贪图虚荣,营销号真恶心”。
要去解释吗?那我估计每天不用干其他事情了~
综上,网暴的泛滥是多方面的,在如今这个信息高速运转的时代,很难说有什么有效方法能够给予控制。
但对于我们个人而言,遇到那种特别容易刺激情绪的信息,先压下自己的冲动,放下手机做点别的事儿,然后再回来看是否有变化,会有效帮助大家控制情绪。这总归是可以做到的吧?
而对于有关方面,也得加强这方面的实际打击力度,抓出来几个“典型案例”予以震慑。如此一来,才能避免未来更多新冠确诊患者的信息安全吧!
毕竟: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于凝聚起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我对现在知乎的价值观打上一个“?”。
首先,泄露女孩姓名、照片、身份信息的人,不仅坏,而且蠢。为了流量吃人血馒头,人家患病还要承受这么大的网暴。从现实角度来说,这对以后的流行病学追溯也是不利的。
但是,我对现在网上(包括主流媒体)无脑声援女孩的做法表示极大的反感。这个女孩的工作说白了就是“酒托”啊,在我看来,酒托和骗子并没什么区别,为啥会得到如此巨大的善意。甚至有人反问说:你敢说你一辈子没做过一件坏事吗?那我敢说:我这辈子没骗过别人钱,以后也不会。
总结:
谴责信息泄露——√
女孩无辜——X
生病不是罪孽,任何人都不配指责,但酒托是。
?????
她哪里做错了需要致歉?
就因为她连续两天去酒吧玩?
就因为她的工作是个酒吧营销?
就因为她一不小心自己感染了新冠?
还是因为她比较不幸摊上了一个患者奶奶?
来,
大声告诉我,
到底是哪一条违法了犯罪了?
是哪一条不小心戳中了你们高高在上的道德标准了?
还曝光人家隐私,
还电话短信骚扰她和她家人,
我只希望,
你以后在遇到这样的事情时,
也能如此淡定从容。
起码我,
如果是她,
真不一定能做的比她好。
多换位思考一下,
你其实根本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高尚。
我是娃哥,
一个真实的人。
下面是我另一个问题下答案↓
道歉不必了,该道歉的是泄露她身份行踪的人。
我们的敌人是新冠病毒,不是哪个得上新冠的患者。
不管小姑娘平时什么作风,喜欢去哪里玩,喜欢逛酒吧都不是她的问题。这是她选择的生活方式。
如果她得了新冠,隐瞒自己的行踪,来,大家一起骂,我甚至可以顶着被禁言的风险一起骂。
如果她平时违法违纪,导致新冠肆虐,来,别客气,大家一起开麦。
可是,她是这样的人啊?不是!
根据防疫要求,她如实汇报了自己的行踪,没有耽误任何防疫工作,加快了防疫工作的进行。
去过那么多地方,不早说隐瞒,但凡遗忘几个,得造成多大的漏洞。不能说她有功劳,苦劳无论如何算得上爸?遵纪守法有错不成?
可是她得到是什么,私生活隐私大规模泄露,家人被骚扰。还要被迫“道歉”。
公平吗?
应该道歉的是泄露行踪的人,必须找出他们!
上海人口2428万,台湾人口2360万。
2019年,上海gdp是3.82万亿,台湾是4.21万亿rmb。
再过几年上海gdp超过台湾,就算迈上一个台阶了。
等上海gdp是台湾两倍,那时候台湾估计就已经回归了。
上海人口2428万,台湾人口2360万。
2019年,上海gdp是3.82万亿,台湾是4.21万亿rmb。
再过几年上海gdp超过台湾,就算迈上一个台阶了。
等上海gdp是台湾两倍,那时候台湾估计就已经回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