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案子法律上的问题,有专业的律师已经在回答里回答了,我就从通俗的角度来谈谈这个案子:
1.为啥不判死刑?
因为这是“杀人未遂”。老太太被埋之后,被解救,所以,死刑肯定是不可能的!
2.为什么是十二年?
按照法律规定,像本案这种情况,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考虑到这个案子引起的“社会反响”,所以,在“从轻”判决上,提高刑期以示惩罚。
3.给我们的警示:
首先,“人命关天”:
我在回答里看到了这样的说法:
我想说的是,不要说什么“国外怎么样,国外怎么样?”你觉得国外好,为什么不去国外?
关键问题在于,即便是事情像描述里的这样,这也不是“杀人”的理由!
这不是什么被什么“绑架”的问题。而是不要为“杀人”找任何借口,特别是那是要杀自己的亲妈!就算她没有养过儿子,但是她生了他。如果没有他这个亲妈,怎么会有他?这和“孝道”没有任何关系,这是“人性”的问题!
最后,这个案件也反映了现在对于“瘫痪”或者有其他严重慢性病的老人的“赡养”问题,我想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被告可能也不会采取这样极端的手段,或许,应该从更深层次,去探究原因。
总结一下,个人认为,这个案子的判决是在衡量了各方面的因素之后,做出的“平衡”的判决!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