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了某些领导的恶趣味。
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每到了双数的月份学生总会就要组织大检查宿舍卫生,按照军队的内务要求来执行,不光被子要叠成豆腐块,宿舍更要一尘不染,届时自习室里会堆满学生的行李,因为学生总会的干部们规定宿舍里不允许摆放行李。
等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整理好了宿舍,学生总会的干部们就会陪着老师们来检查。看着无比整洁的宿舍,领导们都会非常满意,争相与宿舍里的床铺和桌子合影。周围还会簇拥着一群提鞋拿包摄影的学生会干部们。最后奖学金还都给了这帮陪检的干部。
可能这领导以前在大学就挺让导员满意的。
话说回来,横纹肌溶解这病还是挺可怕的。
横纹肌溶解症(rhabdomyolysis,RM)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横纹肌细胞溶解、破坏,肌内容物释放进入血液循环,可引起高钾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acute renal failure,ARF)等危及生命的并发症。 1881 年由德国的Fleche首先报道,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才由Bywaters等人进行了详细描述[1]
它的典型临床表现是:肌痛、肌无力、茶色尿,但绝大多数患者的临床表现并不典型[2]。
本病重在预防和及时发现和治疗。
本病主要致病因素可分为:
机械性因素、非机械性因素两大类。前者主要包括:创伤、挤压、肌肉收缩频繁(剧烈运动、癫痫、哮喘)、高热、电击伤等,非机械因素主要包括毒物及药物、感染相关、遗传代谢性、内分泌、免疫性疾病等[3]。
在导致横纹肌溶解的非机械性因素中,近年来因为大量食用小龙虾所导致的小龙虾相关性横纹肌溶解越来越常见。比如最近运动名将吴敏霞的爱人就因为大量食用小龙虾(3斤)后出现了横纹肌溶解住进了ICU,所幸发现的及时,已经康复。
有学者认为与小龙虾体内的生物毒素、重金属、细菌、病毒、过敏、草酸、柠檬酸、农药、除草剂等,但尚未得到肯定的依据[4]。
还有就是冠心病患者经常服用的他汀类药物的常见不良反应即是肌肉的损伤,严重时可以导致横纹肌溶解。因此长期服用他汀类药物的患者要定期检查肌酶,如出现肌痛、肌无力、茶色尿的临床表现,则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5][6]。
补充一些信息:
1、根据新闻报道,我找到了本案的一审判决书:
关于大家关心的责任分配问题,判决书中已经有充分的说理:
被告在微信工作群中发布完成不了工作任务则需完成深蹲或俯卧撑的信息,原告在深蹲后出现身体不适,后被医院诊断为横纹肌溶解症,经鉴定原告横纹肌溶解症与过量运动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害承担大部分责任。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运动的危险性也应具有一定的认知,原告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也应对损害的发生承担部分责任。
此处不多展开。
2、依据判决书,涉案的公司名叫北京玛古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儿童线上教育,拥有早教品牌“谷斯妈妈”,据其对外宣传,“谷斯妈妈”已有上百个加盟校区。
3、工商信息显示,北京玛古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仅有一条行政处罚记录,处罚记录的违法行为类型是“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
换言之,劳动行政部门并没有(至少暂时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1] 就本案中的体罚行为对公司进行处罚。
本案的法律部分没什么争议,判决书也没什么好多展开的,就讲一点个人感想:
我们的制度是劳动行政部门处罚与劳动者维权“两条腿走路”,这种设计不可谓不先进,然而实践中却往往是劳动者维权“单打独斗”,劳动行政部门屡屡缺位。
深蹲罹患横纹肌溶解症是一个较罕见的特殊情况,这意味着即使判决支持维权,公司的“体罚成本”也不会很高(大多数被罚者并不会患病,也就无需赔偿);如果没有劳动行政部门的介入,仅凭一两个员工“挺身而出”、一两份生效判决“鼎力支持”,能够产生的威慑力恐怕相当有限。
只能希望这家早教机构不会将他们僵化的管理方法用在儿童早教上,以及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能及时介入,多一点担当。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