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于评论区有很多人可能真的看不懂这个回答,那我就提前先啰嗦几句:
我不支持,也不反对这个《通知》本身,我甚至对这个《通知》毫无感情。我想表达的只有一个——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通知》。
有人和我说什么“作者已死”。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那是你的哈姆雷特,我不需要为它负责。你带着立场看世界,当然会觉得世界到处都是立场,但那是你的立场,不是我的。当然了,很多人也并不准备看世界,他们只是想表达立场,那样的话,我和你无话可谈。
果子狸或竹鼠是否是这次新冠疫情的源头、或中间宿主,这需要后续的科学研究,但野生哺乳动物和人类更为相近,它们所携带的人畜共患病比水生生物(譬如三文鱼、南美白对虾)更容易感染人,这是基本的科学事实。三文鱼和对虾爆出疫情,那是因为它们是冷冻运输,而生产国的生产人员带有病毒,病毒才得以来到中国,哪怕是这些生产人员只生产了一块冰运到中国来,这块冰很可能也会携带病毒。这是人的问题,不是三文鱼、对虾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当然可以是全面禁止进口,也可以是用市场倒逼生产企业严格管理自己的人,但那都是人的问题,而不是把锅甩给三文鱼和对虾。
花了一整个晚上感受了回答区里大家的愤怒、不解,忽然让我想起前几天看到的一篇关于《是,首相》的回答里的一句话——“政治是一个平衡的游戏,一切现状都是有原因的”。这句话放在这个问题下就非常贴切。
首先希望大家能明白,林草局的这个《通知》和保护野生动物本来就没有什么关系,(无论它能不能奏效)它唯一的出发点就是保护更大多数的人。
我先说前半句。
某高赞回答认为“制止猎杀野生动物最优的方法就是将此类动物成功人工养殖,没有之一”,出发点是错的,更不幸的是,结论也错。
不相信吗?那就用咱们最熟悉的一种动物做例子。
家牛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在今天,每时每刻都有至少14亿头家牛被圈养在世界各地,除了水牛、瘤牛和牦牛之外,其他所有家牛(甭管是黄牛,奶牛还是西班牙斗牛)都拥有共同的野生祖先——原牛Bos primigenius。但我们在哪里可以看到原牛的风采呢?恐怕只能去博物馆了,因为1627年,最后一头雌性原牛在波兰西部的保护区里孤独死去,也就是说,野生原牛从那时起就灭绝了,而灭绝的直接原因有两个,分别是栖息地的退化和盗猎。
这就很让人不解,人们已经驯化了牛,驯化后的牛明明有了更优良的性状(更容易养,更多出肉,更多出奶,更有力气干农活),却还需要捕猎原牛呢?因为驯化的牛失去了原牛的一大魅力——原牛格外高大凶悍,而捕猎原牛被视为勇敢者的游戏,长久以来,成年的男子设置陷阱捕杀原牛,并将斩获的牛角、头骨作为凸显身份和地位的收藏品,尤其是那对儿宽大的牛角,更是被精心的镶嵌上珠宝,或制成酒杯,或装点成随身携带的号角。在罗马帝国的竞技场中,角斗士们手持利刃与原牛搏斗的场景,总能引起山呼海啸的喝彩。
从古文献的记载中,我们能清晰地再现原牛在这些重压下衰退的过程:在公元前五世纪,希腊的原牛已经非常罕见;公元前一世纪,巴尔干半岛上就很难见到这种巨兽的身影;到了公元十世纪,欧洲大多数地区的原牛已经无法形成庞大的牛群;而在十三世纪,就只有在波兰、立陶宛、摩尔达维亚、特兰西瓦尼亚和东普鲁士地区的沼泽和森林里才能偶然听到它们沉重的鼻息了。
欧洲的贵族们乐观的判断,只要禁止民间对原牛的狩猎游戏,就足以减缓原牛数量下滑的趋势,但原牛种群不断锐减的现状显然超出了他们的设想。不得已之下,各国皇室纷纷颁布法律,严格禁止对原牛的任何狩猎——哪怕是贵族也不行。保护力度最大的当属波兰,当时的波兰统治者要求在西部的森林中划定原牛的保护区,并以减免赋税的优渥条件招募专人看守,对于胆敢继续盗猎原牛的不法之徒,皇室的法规毫不留情——只要一经发现,就地判处死刑。
严苛的法律并非没有任何效果,当其他地区的原牛种群最终消逝后,波兰果然成了原牛最后的庇护所,但这种庇护也仅仅是延缓了悲剧到来的脚步。仅仅依靠数量有限的看守人是不可能巡视森林的每一个角落的,而越是珍惜的原牛,越激发了盗猎者的狂热:猎杀连皇室贵族都不能触碰的珍奇生物,极大地满足了盗猎者的成就感,盗猎而来的牛头和牛角,在黑市上的价格早已一飞冲天。
1564年,波兰皇室对保护区内的原牛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摸排,人们悲哀的发现,这种孔武的巨兽仅存38头,而26年后,这一数字便下滑到20头,又过了30年,无论看守人员如何翻山遍野的搜寻,也只能发现最后一头雌性原牛孤零零的身影。孤独挣扎了几年之后,1627年,原牛这个物种的路走到了尽头。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什么呢?很多时候,人们养殖一种动物的目的和捕猎它的野生种群的目的并不相同,即便对野生动物的养殖已经达到了牛这样的巅峰,对它的野生种群所面临的压力也不会带来任何影响。比如林草局这次《通知》的名录里的灰雁和鸿雁,这两者也早已完成驯化,其驯化后代就是鹅,从养殖难度、效率甚至肉质口感上(是的,你没看错),灰雁和鸿雁都被鹅吊打,但为什么人们还愿意花更高的成本去饲养、消费它们?归根到底,就是因为“为了吃肉吃蛋”而驯化的鹅,和“为了吃野味”而饲养的雁根本就不在一条赛道上。
所以说,养殖一种动物,和捕杀它野生种群关系不大。
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很多养殖活动本身就是猎捕野生动物的主要动力。
比如果子狸的养殖,其实已经很有历史,也有很成熟的经验,果子狸在人工环境下生长、繁殖都没有问题,但长期的圈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近亲繁殖还是会带来种质的退化,这就需要从野外环境中捕捉健壮个体来改善种质,这被称为“复壮”。
还有的养殖动物——比如竹鼠,它的养殖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野生竹鼠在我国属于三有动物,而养殖竹鼠则(曾经)可以正常销售,那么不可避免就会出现一些猎户将野外捕杀的竹鼠打着养殖竹鼠的旗号在市场上销售。
当然了,上一段可能超出了很多人的思维定式,他们总以为养殖的会比野生的更便宜,谁会用高价的野外去冒充低廉的养殖品呢?但,养殖比野生更贵并不少见,尤其是在一些养殖技术并不成熟、养殖成本很高或盗猎成本很低、或盗猎缺乏合法市场销售的时候就更常见。
比如中药里的一味叫做蛤蚧干,它的真身其实就是在我国云南地区有很大养殖规模的大壁虎,但是这小家伙性格十分火爆,如果养殖密度太高,就会互相袭击,而且嘴巴也很叼,只能用活虫或者刚出生的小老鼠喂食,繁殖率也非常感人,每次只下2枚卵,这样养出来大壁虎,成本远远高于野外捕捉,所以近几年来,印尼大量野外捕捉大壁虎出口到我国,当然了,为了避开一些国际贸易禁令,他们都会说自己手中的大壁虎也是养的。在宠物市场,这样的事更是屡见不鲜,你能想象到的绝大多数鹦鹉、陆龟行业里,都有这种来自野生却伪装成养殖个体的情况出现。
更有甚至,一些所谓的“养殖动物”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养殖,比如青海德令哈的两家雁、鸭养殖场,每年向市场提供大量的所谓“养殖班头雁,养殖野鸭”,但实际走访就能发现,他们的人工繁育规模非常小,这些“养殖鸟类”的基本都是源自常年大量从牧民手中收购野生班头雁和野鸭的蛋,人工孵化之后养几个月就“洗白”成了合法养殖产品,另一个例子是东北地区的“养殖林蛙”,其本质就是向林业部门租赁林间溪流圈养野生林蛙资源,实际上是一个集中狩猎的过程。
你当然可以说,保护野生动物和我有什么关系,是不是全人工繁育的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要吃的爽就可以了。再说了,你都说《通知》和保护野生动物本身没什么关系,何必又啰嗦这么多呢?
这是因为,上边这些内容直接影响到了——“如何保护人”。
实际上,在今年的新冠疫情爆发之前,我国的野生动物贸易领域简直就是我国法律制度不完善和执法不严的典型代表。
比如在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开篇就提到,该法律保护的是“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一条就出现了好几个漏洞——
不珍贵,不濒危的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怎么办?野生动物保护法不管,也允许它们流入市场,但必须要由持有狩猎证的猎手用枪猎杀才可以(其他捕猎方式都是违法)。这些不被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都有谁能?我国的130多种蝙蝠和5种旱獭就是它们的代表,它们恰恰是冠状病毒和鼠疫杆菌的主要携带者,这些病原可不管自己的宿主是不是濒危,也不会因为宿主是通过合法持枪猎杀而不感染人。
好在,野生动物保护法里还有一条专门规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范畴的,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没有合法来源,未经检疫合格的其他保护类野生动物”。如此来说,哪怕这些普通野生动物身上有病原,检疫也能拦住它们流入市场。嗯,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
最近几年来,特种养殖已经成为一些欠发达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方式,所以林业部门和各地政府都鼓励农民开展特种养殖,养殖的物种就是果子狸啊,竹鼠啊,豪猪啊之类的技术比较成熟的物种。政府支持农民养,养大了之后也总得让人拿到市场上换钱吧,但问题来了,这些动物在养殖的时候需要《产地检疫规程》,在屠宰的时候需要《屠宰检疫规程》,但这两套检疫规程,都不是林业部门说的算的——农业农村部才是检疫的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认为,这些养殖物种进入人类社会的时间不长,许多人畜共患病的研究都是空白,所以没法检疫,这就导致到今天为止,农业农村部只出台了13部《产地检疫规程》,分别对应着生猪,禽类,反刍动物(牛羊鹿骆驼),马属动物(马驴骡子),猫,狗,蜜蜂,兔子等10类陆生动物,以及贝类(仅包含牡蛎和鲍鱼),甲壳类(仅包含大闸蟹,对虾,罗氏沼虾),鱼类这3类水生动物。而《屠宰检疫规程》只有5部,分别对应生猪,牛,羊,家禽,兔子。
没有检疫规程,当然也就没法严格检疫。但林业部门发出了一张又一张驯养繁育证,各地养殖规模越来越大,总不能不让他们卖吧,怎么办呢?许多地方采取了变通的办法,啮齿类的竹鼠用禽类的检疫规程检疫之后就直接上市了。想想就知道,用查禽流感那套程序,在竹鼠身上当然是什么查不出来。
多头共管最后谁都不管的问题还不仅仅体现在检疫上。还记得我们前边提到野生动物保护法开篇嘛?有没有注意到三有保护动物的表述里,特意提到了陆生野生动物?为什么没有水生野生动物呢?因为三有保护动物的概念是林业部门提出的,而我国的陆生野生动物归林业部门管,水生野生动物归渔业部门管,SO……
这还只是顶层设计上的问题,具体到基层的执法层面,那简直就惨不忍睹了。几年之前山东威海某新区官方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海边捕捉切割一只东亚江豚,而官方查证后一本正经的在微博回应“经查证,该动物为江猪,不是江豚”。今年春节前,公益组织反盗猎重案组向贵州当地森林公安举报一个贩卖画眉鸟的鸟贩子,却得到官方回应,称该人拥有画眉鸟的驯养繁育证,他卖的都是自己繁育的合法画眉。问题是画眉鸟的人工繁育在全球都不成熟,大规模商业繁殖更是不可能,但在这些地方执法者心中,他们可能真的认为鸡关到笼子里就可以老老实实下蛋,画眉当然也可以。
这就是我们面对的我国野生动物贸易(也包括养殖)的现状。
从一个建设的角度来看,我们当然希望国家在各个层面都越来越好,我们的法制不健全,那就健全法制;我们的执法不规范,那就规范执法;我们的科研不完善,那就完善科研。总有一天,我们可以达到一个完美的彼岸——应当被保护的动物得到了保护,可以被利用的动物充分利用,养殖户通过特种养殖奔向小康,消费者也能在菜市场有更安全、更多样的选择。
但显然,我们现在还没走到这一步,而这些改变不仅需要决心,也需要时间。
在新冠疫情还没过去的今天,留给我们的时间充裕吗?或许对于全国大多数地方的普通人而言,疫情好像已经结束了,但你看看全球疫情的蔓延,看看昨天的青岛,还能有信心说这样的话吗?“两害相权取其轻”——我不认为当前的局面十分适用这句话,但显然有人是这么想的。
以往的现状短时间内不可能改变,而当下最需要的就是尽快斩断再次发生新冠疫情这样的风险,催促他们决定走向一刀切恐怕也是必然了。(这里在重申一次,我并不支持一刀切,我只是试图解释为什么会走向一刀切)
更何况,即便有了时间,那么是否有决心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一刀切之后应该怎么办?乐观的想的,一刀切争取了时间,那么能否利用这些时间,改革以前的那些弊病?悲观的想,那可能这次又是水多了之后,加的一捧面。这是另一个话题,我也实在没有兴趣去讨论。
我只能说,目前的现状让我又一次想起了那句话——“政治是一个平衡的游戏,一切现状都是有原因的”。
“鹧鸪”这一名称代指动物不明确的造成的问题终于还是来了。
“鹧鸪”在特禽养殖行业中往往指石鸡(Alectoris chukar),而传统上“鹧鸪”一词所指的中华鹧鸪(Francolinus pintadeanus)没有大规模的养殖业。早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出来的时候我就指出过这个问题,结果正式的目录出来的时候还是用“鹧鸪”。现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里有“鹧鸪”,石鸡却在《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里,这样会造成极大的混乱。本来以为《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里用“鹧鸪”只是用了养殖业的通俗叫法,结果他们是真的分不清鹧鸪和石鸡啊!
补充:关于豚鼠,有人回答过了,豚鼠不是野生动物。不过,像那些鹭、野鸭、黑水鸡、骨顶鸡等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我是很支持的,这些动物的所谓“养殖户”基本上都是从野外抓了放到养殖场里养,洗白成养殖的。
林草局的规定,是经过海量专家精确计算的产物,他们比我懂,更比你懂
不过正儿八经的说,这种涉及到贫困地区特种养殖的大事,居然没有按照常理进行公众意见征集
有点奇怪
制止猎杀野生动物最优的方法就是将此类动物成功人工养殖,没有之一。
当此类生物不再是珍奇物种,随便就能买到,那么也就不再有人去费劲的去野外猎杀。
当然现在我们禁止养殖野生动物不是为了保护动物,是为了防止人畜传播病毒。
那么最好的方法是什么?
是规范养殖场,从养殖场上解决病毒问题。
而不是禁止养殖。
当然,仅仅是开放规范养殖,阻止不了有人就是想吃一口纯正的“野”的。
但是有一点根本的我们要明白,就算是禁止养殖,我们也阻止不了这种人呀。
我们能做的是尽量的降低这些人的数量和提高他们获得真野外生物的难度。
显然禁止养殖并不是有效的方法。
而开放规范养殖能在这方面起到什么效果?
1,直接的解决了人们的好奇心问题,对于仅仅是想尝尝这东西是嘛味的人群,可以直接买养殖的。简单直接的减少了大量的购买真野生生物的潜在人群。
2,降低了盗猎的积极性,东西普及了,价格降低了,谁还去偷呀。
3,补充一下,针对第二点,有人说就算是有养殖的了,野生的还是贵。盗猎分子还会去偷。
那肯定的呀,但是你不想想,如果连养殖的都没有,野生的岂不是更贵?
没有养殖的,野生的就是无价无市,盗猎分子想要多少钱就报多少钱。
而要是有了广泛的规范养殖,你就算是野生的,超出市场价太多的话消费者也不买账了。
那就回到上面的结果了,价格提不高,谁还去盗猎呀。
那么禁止养殖会出现什么问题?
1,狩猎野生动物的行当会更加猖獗,且目标更多。
2,市面上虽然会减少这些野生动物的产品,但是绝对无法禁止。如有此类动物身上有病毒的话,依然无法防范。
3,关于第二点可以参考穿山甲,在中国研究团队无论如何都找不到野生的中华穿山甲,都想要宣告中华穿山甲已经种族灭绝的时候,偷猎者依然能够捕捉到世界上仅存的中华穿山甲。
我们现在见到穿山甲最多的地方,反而是在打击偷猎者的成果中。
我们找都找不到的东西他们都能偷到,让我们怎么禁止?
「再说个题外话,要是穿山甲能人工繁殖的话,那么也就不用担心中华穿山甲灭亡的问题了。比如说大熊猫硬生生让我们从「濒危」给养成「易危」了。
问题就在于穿山甲这玩意太难养了,人工环境下几乎就没法繁殖。。。」
而规范养殖会有什么好处?
1,从根本上打击此类动物的偷猎行为,因为收益太低了。
2,可以从根本上治理病毒问题,只要养殖场里把控好,那么市场上就不用担心。
3,扶贫救困促进市场等问题就不再说了。
那么规范养殖会有哪些坏处?
1,麻烦。
不管什么立场,法律问题还是要讲清楚: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是分类分级的,其中第十条把野生动物分成三类:
这次《通知》涉及到禁食的动物主要是第三类——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又称「三有动物」)。
关于哪些动物是「三有动物」,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2000年发布过一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通知》中要求停止养殖的45种动物中,有40种位列其中,余下的5种分别是蒙古兔、赤麂、白骨顶、寒露林蛙、白腹巨鼠。
可以说,《通知》主要就是依据三有动物名录制定的。
很多答主提到,动物种群规模和对应养殖技术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一点有关部门其实也有考虑到。2003年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对包括梅花鹿在内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解禁:
大家熟悉的果子狸、豚鼠、火鸡都在这份解禁名单中;虽然该《通知》在2012年的规章清理活动中被废止,但文件精神在此后的司法实践中始终延续。
综上,我们可以发现,《通知》停止养殖45种野生动物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
1、蒙古兔、赤麂、白骨顶、寒露林蛙、白腹巨鼠这5种动物,此前既不在三有动物名录种,也不属于濒危动物,系《通知》新增,停止这5种动物的养殖,并没有动保立场上站得住脚的理由。
2、剩余40种野生动物都来自原三有动物名录,其中果子狸、豚鼠、火鸡等经由2003年的《名单》已经解禁,虽然该名单在2012年被废止,但繁育许可的发放并未停止,此时一刀切地要求停止养殖,有政策发布朝令夕改之嫌,也会对合法养户的利益产生冲击。
3、余下既未被《名单》解禁,又在三有动物名录中的动物(比如大家关心的竹鼠),由于养殖技术发展,大多已经在地方机关获批开展繁育。国家林草局未有明文规定,各地实践不一,政策变动频繁,存在灰色地带,这部分动物是否允许养殖,确实亟待明确。此处应当综合养殖技术、现有繁育规模、检疫措施等综合考量立法,其中部分条件仍未成熟的,可以继续禁止养殖,但全部一刀切地禁止并不是一个好方案。
原回答
蟹妖。
怎么看?何不食三文鱼糜?
心平气和一点讨论的话,我是支持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从保护生态系统和健康管理方面讨论的话,这项禁令是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以及保护人类的生命的。
问题在于,这份名录里面有几个我认为没理由在里面的物种。
别的我就不说了,主要是懒得查资料了。我直觉上一刀切有问题的还有麂、狍和鸭子,但没有证据我就不多说了。我非常怀疑国家林草局是否做过调研,研究该清单中的动物的养殖情况和保护情况。如果林草局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养殖这些野生动物食用会引起生态系统的破坏或者是有明确的病原体会威胁到人类健康,我会支持这项政策。但在我看到之前,我会一直对这项政策持批判否定态度。至少一个不严谨是跑不掉的。
如果拿不出证据,那就别放什么有“潜在安全隐患”的空炮。那我们吃个肉还可能吃出猪流感、禽流感、疯牛病呢,我们云南人吃各种野生菌、人工菌(蘑菇)每年吃进医院多少人吃死多少人?为啥没发文禁止这些食物啊?真就动物检疫标准比野生菌检毒标准难做?
2020/10/10 21:51更新
一觉醒来,破5000赞了。谢谢各位的抬爱,小透明受宠若惊啊。我去林草局官网转了一圈,就再来说说我自己对这个政策的看法吧。
不管什么样利国利民的政策,要推行下去必然是有其成本的。时间成本,物质成本,人力成本,这些都必须要纳入考虑之中的。而谁来支付这个成本,一向是政策落实中的最大的问题。成本支付不了,或者承担这个成本的对象不合适,都会影响到政策的落实。具体到这个禁令,发布这项禁令的林草局看上去并没有支付任何的成本,损失大部分由养殖户们承担,还落了个“陋习”的名头。之前牵头办扶贫项目的地方政府也要承担一部分,甚至有可能是掏钱扶助扶贫养殖项目,还得掏钱把禁养损失给赔了,赔两次。但这钱唯独是无论如何没法从林草局的口袋里面掏出来的。
这就造成了一个局面:林草局行使了管理的权力,却看上去没有支付任何政策落实的成本。虽然这个政策本意很好,是为了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平衡着想,但林草局却违背(至少表面上如此)了“始作俑者需支付成本”这一环境治理中的重要原则。这就导致政策落实可能会遇到困难,舆论的不理解就是其中一大障碍。
我个人认为,比较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先给“野生动物”划一个清晰的界线:能够低成本大规模养殖的“野生动物”是否还能算野生?是否还应该继续保护?应该保护野生种群的话,以什么级别保护?然后国家或者地方政府牵头进行一批大规模养殖的“原野生动物”的检验检疫标准制定。一般来说,这样一个标准的制定,从业者的参与是少不了的,而地方检疫部门又是实际负责的。因此制定标准这项政策的各种成本就变成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从业者分摊,虽然不一定均摊,但总比某一方不承担任何政策成本要好得多。而现在的局面是地方政府负责赔偿,而从业者蒙受了损失,但我没有找到林草局或是生态环境部承担了成本的信息。
退一万步说,哪怕这份禁令上的动物确确实实有充分的理由禁止食用养殖(比如证实了新冠能够通过这些动物大规模传播),林草局也应该将政策依据进行公开,比如说举办座谈会或是咨询专家的情况。有许多评论认为可能开过这种研讨会,但我未在林草局官网上找到相关信息。
至少对我来说,公布科学的政策依据意味着相关部门已经支付了一定的成本对这个问题进行调研,而且相关部门确确实实对这个问题具有权威性的发言权。可惜,我并没有在林草局官网上寻找到我想看的政策依据,这不禁让人怀疑是否有充分的调查,是否已经确定了该名单上的动物可能携带具有严重传染性的病原体。
我并不怀疑政策制定者的智商,能够在中央部委工作的,不会太平庸。可是这样一项舆论有较大争议的政策(一如之前农村农业部将狗排出在传统家畜之外)没有公布任何政策依据,实在难以服众。一是显得政策反复无常,一会扶贫一会禁养,有损政府公信力;二是没有公布科学证据,未免让人怀疑是否有领导拍脑袋做决定的情况出现;三是没有将其他可能有害的食品来源一视同仁进行管制,有不公平甚至地域歧视之嫌;四是容易在国际舆论场上落人口实,“你说病毒不是你们中国的,那为什么你们要禁止养殖一批食用动物?”。林草局本可以在这件事上,至少在信息公开和宣传上,做得更好一些,但现在看来有些令人失望。
政府公信力是需要维护的,尤其是当出现大量舆论质疑一项政策的时候。今年年初,武汉爆发疫情,地方政府应对不力,国家就撤职了一批不作为不称职的官员,这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有力维护。而林草局这项政策也遭到了质疑,为什么就不能公开信息答疑解惑呢?我想这维护政府公信力的成本和难度该当比撤掉省部级官员低上许多吧?
等一个政策制定依据,带病原体分析的那种。
2020/10/12 10:07更新
没想到随手一答的答案破万赞了,谢谢各位的厚爱。这个问题下还有一位法律答主的精彩回答,我觉得这个答案不高赞很可惜,比我的回答更有资格排这个问题的第一顺位:
因为评论区里面出现了一些不一样的声音(注:我没有手动删除或者折叠任何评论),所以我在这里统一回应一下其中一些比较主流的:
1. 这是专家精确研究得出来的结果/组织研究得出的结论,小民不要质疑庙堂之算,配合就好。
是,一般来说一条政策的背后肯定有研究作为理论支撑。但具体到这一份禁令,我提出的对禁止养殖食用竹鼠、蒙古兔、草兔和麂的质疑不是完全没有依据的,而我并没有看到这条政策的依据和理论支撑。我在林草局官网上也未能找到任何有关这项政策的研讨会或者咨询会的信息。
就我个人观点而言,只需要林草局说清楚什么时间与什么专家召开过一个研讨会,并公布会议研究结果,就可以回应许多质疑。具体到我个人,我也希望能够通过分析政府公布的政策依据学习知识。说庙堂之算高,那到底高在哪我是想知道的。我不明白为什么林草局不这样做,放任疑虑弥漫于舆论,是有损政府公信力的。
顺便奉劝某些人,你可以放弃你质疑的权利和能力,但是请不要拿你的标准要求别人也放弃质疑的权利。
2. 对因禁令蒙受损失的养殖户,各地出台了补贴标准。
我没有找到具体文件,但通过一些网络渠道看到了补贴标准的截图。虽然是题中应有之意,但我还是要叫一声好。如果林草局能公布政策依据就更好了,至少让地方政府赔钱也赔个明白钱,群众吃瓜吃个明白瓜。毕竟,有些地方政府是赔钱上马扶贫项目还要赔钱管埋,养殖户的收入来源也给掐了。不公布政策依据,恐怕人心不平。
3. 建立养殖食用野生动物的检验检疫体系需要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
是,我也说过任何政策的制定和推行都是有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物质成本的。而建立一个检验检疫体系之后,还需要不断地维护,因为有些病原体如RNA病毒是在不断在出现变异的。一旦出现了新的致命的可以大规模传播的病原体,就要纳入检验检疫体系之中。前些年的H1N1(猪流感),H7N9(禽流感)病毒,还有今年的新冠病毒,不外如是。
评论中有不少人认为林草局此次的禁令是考虑到现有大规模养殖食用的畜禽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检验检疫体系,而这份禁令名单上的动物则没有这样的检验检疫体系。或许是我孤陋寡闻,但我认为不断维护现有的畜禽检验检疫体系也需要付出时间、人力和金钱,并非是建立之后就一劳永逸了。以没有检验检疫体系为理由禁养食用的“原野生动物”,至少在我看来不是非常站得住脚。
4. 竹鼠会携带病原体,食用养殖不能保证安全。
有两位知友评论指出了一种叫马尔尼菲青霉菌(马尔尼菲篮状菌)的病原体存在于野生竹鼠体内,而且会造成免疫力低下的人群(尤其是HIV)肺、肝、肠淋巴组织、淋巴结、脾、骨髓、肾和扁桃体等病变。为了了解这种病原体与竹鼠的关系,我到知网上稍微查了一点资料。
李山等发表于1995年的《广西鼠类携带马尔尼菲青霉的研究》表明,野生银星竹鼠可健康带菌,可成为马尔尼菲青霉病的传染源。而张勇等发表于2012年的《银星竹鼠巨噬细胞对马尔尼菲青霉分生孢子的吞噬作用的实验研究》发现银星竹鼠巨噬细胞对马尔尼菲青霉分生孢子没有明显的杀伤表现,猜测可能两者间存在一种共生关系。
而同时,李山等的研究也发现,在野生银星竹鼠与褐家鼠、社鼠、小家鼠、竹鼠胎及胎盘等的对照实验中,仅有野生银星竹鼠携带有该青霉。何国华等发表于2012年的《广东地域环境中马尔尼菲青霉与竹鼠关系的研究》又指出,竹鼠通过进食感染可能性较低,结合竹鼠内脏组织中肺部分离率最高,推测竹鼠可能通过吸入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马尔尼菲青霉分生孢子而感染。
综上,可以认为马尔尼菲青霉菌是一种对免疫力缺陷人群有严重威胁的病原体,且广泛存在于广西广东地区自然界,野生竹鼠通过呼吸道吸入并健康带菌。但鉴于本问题下我们讨论养殖的竹鼠,我想我有理由认为在竹鼠养殖中,马尔尼菲青霉菌能够造成对普通人群体的伤害是有限的,而且是可以检测及预防的。
还是回到检验检疫体系的问题,既然已经知道了野生竹鼠身上有病原体会对人造成伤害,而且这种病原体也不是研究盲区,为什么就不能逐渐建立一个竹鼠检验检疫体系呢?
懒政。
太懒了。挂个饼在脖子上都懒得啃那种。
说了不折腾,这不是折腾是什么。
糟蹋公信力。
感觉和很多柜顶一样,缺乏统一的原则和标准,缺乏科学理性的考量。
是以濒危等级来划分?
还是以易感染人畜疾病为原则考量?
蛇鼠蛙禁了就禁了。为啥斑鸠,赤麻鸭这些既不濒危,也不易感染人畜共患疾病,为啥也禁止了呢?
另外,我希望每发布一条禁令,就取消另外一个禁令。因为如果不这么做,总有一天我们什么事情也做不了了。
农民工穿着简陋有什么问题?一个卖衣服的店,还不让穿旧衣服进去?那是不是得带礼帽,穿燕尾服才算得体?建议改成进店需要开收入证明。
当然,耐克嘛,正常操作,耐克现在真当自己在卖奢侈品了,反正有鞋孝子买。接下来的剧情我也看过,战神归来,一声令下,十万鞋孝子把耐克搬空。
目前只是农民工一家之言。不过8月13日的事,到现在7天了,耐克没有做出任何回应,既然不屑于对中国人解释,那就只能当这就是事实了。耐克就是这样,一边赚你的钱,一边看不起你,心里总觉得这是在赏赐你。
这个牌子已经摆明了看不起中国人和中国市场,买回家里放着晦气,穿在身上出来丢人,让它凉就好了,何必还去给它送钱呢?
1、面对现实。
如果去问广大年轻人,你们对市场经济和私人财产持什么态度?得到的最广大多数回答是:
“为何我们需要对市场经济和私人财产报以尊重?
我凭什么尊重这种狗屁规则?凭什么比我毕业早五年的同事明明没有我优秀,却买到了一座我现在需要三倍价格才能买得起的房子?凭什么那些终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深圳农民什么都不做,一天收的房租比我这个勤劳好学的优秀工程师几个月还要多?凭什么那些房东打打麻将,一年房价上涨的好处比我一辈子勤勤恳恳工作还要多?我现在没有钱、没有女朋友、没有时间,很快连青春和希望都没有了,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让尊重市场经济和私人产权?凭什么?QNMD,该死的市场经济和私人产权!都去死! ”
一部分年轻人称自由主义为:“自由的压迫员工,自由的炒作房价”
生活看不到真正改变的希望,而且又体会过类似于蛋壳公寓事件的悲哀,当资本套利而走、房东呼喝上前,又有谁还会继续保持对所谓市场经济和私人产权的尊重呢?
经济地位决定意识形态的方向。自由主义思想对市场经济和私人产权的坚持,使得自由派不可能获得大多数新生代年轻人的认可。
新一代的大多数将自由主义思想视为给资本、买办张目的洗脑,对其极力声讨,乃是新生代经济利益决定的,而非一种单纯被迷惑。
——大华人必须面对现实,不能逃避现实!其实因为房产金融化,中国已经走到了革命的边缘。
2、观察细节。
我们观察年轻人的呼声,真的是反企业家吗?可以肯定,并不是。
中国年轻人反的,不是实体制造业的华为、大疆、老干妈……
反的是房产金融的吸血得利者,反的p2p之类虚拟金融的金融诈骗,反的教育资本化……
直接说年轻人反自由市场和企业家,实际是扩大矛盾,这种扩大矛盾正好会被海外反华的国际犹太金融财阀利用。
记住:年轻人反的是:房产金融化的“新城市地主阶级”,虚拟金融的金融诈骗犯,教育资本化的教育资本家,医疗资本化的医疗资本家,娱乐至死的娱乐业过多榨取了社会财富再分配。其中,这些问题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房产金融化的“新城市地主阶级”
有人说,中国房价和国际犹太金融财阀有什么关系?
实际上,关系大了。
这里必须谈一下中国房价高启不降的根本原因,在1997年以前,中国的房子不是这样的。后来的房价虚高,是房产金融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又是什么力量,里应外合搞起来的?
1997年后,中国的房产是输入性被香港模式感染,国际犹太金融财阀的马仔李嘉诚作为先锋官,来中国内地传授经验,连公摊面积这种绝户把戏也是李嘉诚带进来的。
关于香港的房产金融化,是导致今天香港被美国严重渗透并整个社会青年废青化的主要物质原因。具体展开请看:
美国犹太金融财阀用房产金融化,成功渗透侵蚀了香港,并把整个香港青年人变成了房产金融财阀的丧尸大军。——美国犹太金融财阀用房产金融化,在中国全面的铺开,也是要全面把中国新一代年轻人变成房产金融化的债务丧尸,使中华民族被彻底绑架在房产债务的火堆上炙烤,使中华民族彻底丧失活力;同时利用房产金融化进行种族绝育,达成让中华民族亡族灭种的目的。
为了实现以上目的,国际犹太金融财阀构建了反中国中央的三角联盟。包括:某些地方政府,银行,地产商。这个三角联盟靠国际犹资的注入作为催化剂。
国际犹资,通过利益诱导和间接投资,把地方政府,银行,地产商,捏合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形成房产金融化问题,是拉高房价最初的本质原因,这种趋势一旦形成,国际犹资就可以躺着赚钱,同时挑拨离间中国地方与中央关系,甚至架空中央。
这个利益共同体,对下可以抬高房价吸血中产工薪,对上可以通过高房价把中央政府的税节流在地方。高房价换一个角度说,是地方政府、银行和地产商在国际犹资的催化下,再跟中央抢税,架空中央的过程。
国际犹太金融财阀的以上行为在把中国的一些地方政府、银行及其地产商,构建成在自己领导下的买办。同时对于因地产金融化产生的个别地方干部、银行干部及地产商,国际犹太金融财阀负责把把他们的黑钱洗到海外银行或者离岸基金中。而这些银行和离岸基金都有犹太金融财阀把持,既可以赚取“洗钱”的手续费,又可以彻底控制买办地方干部、买办银行人员及买办地产商的所有金钱,把这三类买办彻底变成自己的马仔和在中国的代理人,甚至成为国际犹太金融财阀的反华马仔。——这就是卑鄙的外邦魔鬼,用金钱利诱,把人变成吸血吃肉中华民族恶鬼的过程。
中国的人口问题,发展问题,房产金融化是第一大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到本世纪中叶,中华民族将功亏一篑,将成为国际犹太金融财阀及其买办马仔的彻底奴隶!
《21世纪“新城市地主阶级”》:
3、细化资产阶级,找到主要矛盾。
(1)区分民族资产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前者要支持,比如华为、老干妈、大疆这种。
反对应该是买办资本。
买办资本,就是外国人投资,在中国作为外国资本白手套的资本。尤其是那些国际犹太金融财阀投资而在中国割韭菜的企业,他们是买办资本。比如某些电商企业,打着电商的名义,搞网络放印子钱,搞高利贷,这就是典型犹太财阀代理人的行为;他们甚至要染指中国政府的发钞权;他们垄断本应属于公权力控制的大数据;他们基于互联网搞产业生态链垄断妄图形成李嘉诚一个人统治一个香港的模式。他们为国际犹太金融财阀在中国搞人种替换服务,通过广告和影视投资,在中国媒体娱乐广告业推广华女配白男,华女配黑男的逆华人主义;他们推广反华女权;他们推广华人自恨,贬低污蔑华人男人;他们用媒体制造中国的媚外气氛……
凡是有以上行为的企业,基本可以肯定,这家企业具有买办性。
(2)区分实体产业资本和金融虚拟资本。制造实体商品且能大量解决就业的企业就是实体产业资本,这个不应该反。要反金融虚拟资本,比如p2p,炒房、炒币、炒鞋之类。
之所以产业资本996,并非是因为产业资本本身,根本原因是金融资本赚取了更多的利润并压缩产业资本的生存空间,造成产业资本不得不通过压榨工时求生存。
中国人如果反金融资本,彻底限制金融资本的寄生饕餮,产业资本的利润空间加大,反而工人会提高工资,996现象会减轻。
(3)解决房产金融化、教育资本化和医疗资本化,这三大资本大山。
4、谁是大boss?
打游戏我们都知道,在一关,如果我们不能把该关的大boss打死,非但过不了关,而且小怪是无限刷的。
谁是资本世界的大boss?
人类最大的资本boss是一小撮国际犹太金融财阀,他们制定了全球的资本规则,是造成我们被房产金融化绑架,高房价买不起房的源头。因为房产金融化的规则是他们制定的。也是他们造成教育资本化让我们孩子得不到廉价基本教育的源头。也是他们把中国劳动人民定义成“打工人”奴隶,996给美国制造实体商品,而换取他们发行的绿纸(美元)的。
《“打工人”与美国民主党的野望》:
5、防止被国际犹太金融财阀趁虚而入。
国际犹太金融财阀很清楚中国的形势,因为大部分形势就是他们造成的。了解中国的房产金融化造成阶级矛盾,国际犹太金融财阀就可以打“马恩牌”,利用中国社会阶级矛盾,出钱支持在中国搞国际犹太金融财阀领导的“托派”反政府势力,利用自己当初造成的中国阶级矛盾,推翻中国现政府。推翻了政府,犹太财阀趁机低价收购中国的资产,赚的盆满钵满,同时借机扶植听命于犹太财阀的“托派华奸政府”,彻底奴役中国,亡中国。
犹太财阀还可以出钱在中国培植法西斯势力,用这个势力绑架政府,在国际上与其他不必要的国家进行战争互斗,让中国与犹太财阀事先设计好的假敌人同归于尽,国际犹太金融财阀坐收渔利。
中国如果解决不了自己房产金融化、教育资本化、医疗资本化、虚拟金融吸血及人口绝户问题,几乎必定被国际犹太金融财阀多管齐下,下套整死。在中国扶植左人“托派”推翻政府:内斗;同时扶植法西斯与某几个外国:互斗;最终让中国亡国灭种。
国际犹太金融财阀投资扶植非犹太国家左翼革命和非犹太国家法西斯互斗的具体方法:
(1)对冲政治投资法。
(2)政治哲学做经法。
(3)政治横切术与政治纵切术法。
6、内部问题,中国解决不了房产金融化问题,政府必将失去民心,中美博弈中国会落败,中华民族将沦为国际犹太金融财阀的奴隶,华男沦为国际犹太金融财阀及其买办代理人的“打工人”奴隶,华女将沦为国际犹太金融财阀及其买办代理人的性奴工具。
解决房产金融化的方法:
按照我的继续者人文理论,双职工的中级职称以上劳动力家庭,必须有一套可供生育的房子,用以中华民族的优质人口繁衍。
按照《继续者法则》,民生领域走社会主义,消费领域走资本规则,必须分开。
除商业地产及极个别豪宅外的房产必须纯社会主义道路,政府应该甚至强制赎买“新城市地主阶级”手里的存量房子,分给双职工劳动力阶层家庭,否则,中华民族人口问题无法解决;而且必然被国际犹太金融财阀在中国扶植革命的势力。
《继续者法则》:劳者育者,有其屋。
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输了,亡族灭种,永世为奴!
所以必须看到问题的最高层,最深层,大华人本体性智慧回归,必须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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