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租的房子里自杀,因为会害得房东的房子卖不出去。
不能在自己的房子里自杀,因为会害得邻居的房子卖不出去。
不能在学校自杀,因为会导致学校和家庭的纠纷。
不能在单位自杀,因为会导致单位陷入舆论漩涡。
不能在公共场所自杀,因为会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路人的心理阴影。
不能在悄无人处自杀,因为会成为失踪人口,形成无头案件,浪费社会资源。
(以上并非信口胡诌,每种自杀方式,都曾有使用者遭受身后谩骂的案例)
——自杀是一个人在面对生活的痛苦和绝望时,最后也是最无奈的反抗,是人应该拥有的一种(非最佳)选择(虽然不提倡)。
在飞机上自杀,自然也不值得提倡,也有公共安全隐患,但是一个人如果痛苦到连选择自己最后的死地,都不能忍到可以“体面”一点时间(下飞机后),他所遭受的痛苦,肯定是极大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个人不忍心再去指责死者。
而如果整个社会对自杀者都是站在道德批判的立场,这其实从另一个角度证明自杀者的选择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没错的。
这件事可以引申出两个问题:
如何防止乘客在特殊公共场合自杀?
我们要如何做,才能将乘客在特殊公共场合自杀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关于第一个问题,在飞机这种经过高度安检的公共场合,由于经过严格的筛选,基本上所有可以用于自杀的工具都无法带上飞机。
换句话说,如果乘客在飞机上自杀,那么说明ta去意已决,从心理上,是很难挽回的。
在这件事里,乘客选择是在飞机洗手间上咬舌自杀,由于洗手间没有监控,那么乘客的行为很难被防范。
2015年,厦航杭州-海口-厦门的一航班乘客用头猛烈撞击洗手间的洗漱台,并用旅客餐盒的塑料刀具企图在飞机上自杀。
两件事有一个共同点:均在洗手间里完成过程。
如果在洗手间里安装摄像头,以防止乘客自杀,又将会面临着侵犯乘客隐私权的可能。
所以,如果乘客在飞机上自杀,那么防止自杀的可能是相当低的。
要想将乘客在特殊公共场合自杀的损失降低到最小,那么这时就要分两种情况讨论。
一般而言,乘客会选择在洗手间自杀。
那么降低损失的方法就是,不断优化相关处理过程,争取将同机乘客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比如说今天的突发事件,机组的处理方式就很得体。
那么如果发生特殊情况,比如说乘客真打定主意要拉着全机人一起呢?
这并非是无稽之谈。
在2019年5月10日,一名拉瓜迪亚航班的乘客试图在飞行途中拉开飞机门,从飞机门上跳落而死。万幸的是,最后飞机仍然平安降落。
Stacy Herbert, who was on board, tweeted about the harrowing experience.
“A young woman in perhaps her early twenties became suicidal and tried to open the door of plane as we descended into LGA,” she wrote. “Her father pulled her from door. She was screaming her head off that she needed to open the door and die.”
在遇到类似事件时,不仅机组成员,全机的乘客都要去发挥自己的能力去阻止悲剧发生。
除此之外,我们并不需要去大加揣测自杀者的心理想法,只要对自杀者感到惋惜即可。
既不用表达自己的悲天悯人的情感,也不用称自杀者为“破坏公共安全的XX”
我们都不知道自杀者的原因和心理想法,所以,与其关注自杀者,不如关注如何将在场人员的损失降到最小。
以前看过一本讲城市规划的书,里面有个寓言式的比喻:一个刚刚形成的村落最先出现的公共设施往往是一个稀松平常的东西——水井。一方面,水是人生存的保障,另一方面,大部分生产都需要水。这两点成就了水井作为公共设施的意义:保障生存,推动发展。而往往在村子经历战乱或者饥荒的时候,投井也会成为很多人首选的自杀方式。
我觉得,公共环境的存在意义就是为人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人对于发展甚至生存的放弃必然会反作用于公共环境——在都市里不可能有人能寂静的死去。
结合当前下行的环境和日益频繁的自杀事件,我觉得应该主动地调动所谓的“公共资源”去缓解这种情况的发生,比如带有心理疏导的公益广告或者是积极题材的艺术展览,毕竟对社会来说,事后救助体现的是义务,事前预防才能体现高明。
共产主义政党长期治理的喀拉拉邦在印度处于人类发展指数的前茅,这就是共产主义对印度的影响。
另外,南亚人是非常非常喜欢取经名的。这也是一个地域特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