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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送礼研究」博士毕业论文引发争议,有网友表示该论文无用,制造学术话语障碍,你怎么看? 第1页

  

user avatar   zhang-zhu-12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选题还是蛮有意思的,可以切入的研究框架有很多。除了通常的社会学、管理学等研究框架之外,传播学等学科也可以展开类似的研究。

至于说网友怎么看,那只能说别跟外行计较。所谓“制造学术障碍”,明明是自己读书少了,还怪别人写的深了?

“谷贱伤农”是不是一句大白话?

但要让你给我说说“谷贱”是怎么“伤农”的,你能讲出来什么?

“情人眼里出西施”这是不是大白话?但你要不要解释一下为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

你说来说去也不过就是一句“因为喜欢”。

可这个问题要是换成心理学专业的人来研究,那就是另一个样子:

最后,研究人员在实验和调研后的分析结论是:

结果告诉我们,正如研究者所假设的那样,恋爱前认识的时间越长,在吸引力程度上的匹配度就越低。比如,只有当两人相识数月后才开始恋爱,才更可能出现外貌平平的女士和英俊男士配对的组合,而在相遇一个月内就开始恋爱的情侣在外表吸引力程度上则显示出极为相似的规律。同样,那些从朋友关系发展成恋人的情侣,和那些恋爱前并不相识的情侣相比,前者的外表匹配度也不及后者。
研究者们指出,相识的时间长短可能会影响我们判断对方是否是理想的伴侣,俗话所说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也许还不够全面,因为在某些情况下,经过时间考验的情人眼里才会出西施。

要是把这个学会了,谈恋爱是不是也能少走点弯路?

当然,《情侣送礼研究》这个作者的论文也许水了一点,但一则现在的博士论文都是需要盲审的,能够通过答辩本身说明质量上还不至于太差,二则这个研究框架是可以拿过来往更多的领域去用的——比如,你可以去研究商务馈赠,看看逢年过节给客户送什么礼效果最好。这些也是直接能转化成利益的。

很多你觉得没有用的东西,其实只是对你没用而已。


user avatar   wu-yan-zu-73-54 网友的相关建议: 
      

1、仅有网友表示论文无用可没有用,得几位盲审人觉得才行。

2、该论文最让它受“质疑”的就是研究对象太过普通,普通到每个人都可以谈得上那么几句,毕竟谁又没有送过礼呢?研究对象太过普通也不打紧,最主要的是题目还不高大上,二者兼具就导致了如此广泛的讨论。

3、如果研究过程没有其它问题,这个研究结论还是有点意思的。

一般来说,人们都持有的观念是“不熟时送礼多花些心思,熟时送礼随便点”。

但是,生活中这样做常常会被响亮一击。比如,

于是人们开始质疑“熟时随便送礼”的正确与否了,脑瓜子开始嗡嗡的。

但是,这博士论文站出来了,

如果收礼人具有低依赖程度,且他们之间的亲密程度较低,送礼人应该最大程度投其所好,以避免使收礼人失望。但随着关系越发亲密和收礼人依赖程度的提高,送礼人可以不再谨小慎微,并可以尝试进行适度的自我表达。

重新告诉你,熟时可以适度随意送礼,支持并保护了被“反常识”了的“常识”。

可以说是老千层饼了。

胡乱扯一下,这个结论是可能基于“直男是你的保护色”的解释:女朋友看到你的礼物虽然不开心,但是会想到你是直男,也就不会在意,更不会影响亲密关系了。也就是说,越亲密,你就表现得越直男,也就可随意送礼。

这说明上述案例可能只是一个特殊现象,建议下一步深入研究一下,结论可能会更有意思一些。


user avatar   yang-yi-66-9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认为论文无用者,大概率是没有完整阅读原文,俗称“不审题”。

读此论文可知,该论文的研究样本包括1012对未婚情侣,因此样本的调研分析具有一定普遍意义,可以认为证据较全面。

研究还发现,目前人们普遍采取的“投其所好”的送礼策略并不是最好的送礼策略。只要本文的样本数据是真实的,这种打破刻板印象的认识,就确实在作者的专业领域(工商管理)有创新,并有所启示。

论文标题看似浅显,然而很多浅显的问题往往比难题经历了更曲折的认识过程。很多人认为“几句话就能说明白,何必长篇大论”,然而,严谨的科研容不得想当然

有人质疑,丛博士的论文“无学术价值”或“与本专业无关”,就是想当然了。本论文实质是与行为经济学有关的案例分析,所以才会有“指导送礼、公司营销策略”的研究意义。注意到,工商管理专业分支包括市场营销,市场营销又包含消费者行为学的分支,消费者行为学又为行为经济学这一基础理论体系提供应用场景参考,所以本文选题符合工商管理的专业领域。

行为经济学理论自1979年提出以来,诺贝尔经济学奖三次授予行为经济学家 (贝克尔、阿克劳夫、坎内曼 ),所以不能忽视其学术价值与实用价值。关于行为经济学,下面这个回答有更详细的解释:

本文经过实际统计与量化分析所得的结论(某些意义上)是反常识的,这就说明,人云亦云往往令真相显得意想不到。有的回答认为:

“大部分的博士智商高情商低,所以可以理解他用这么多篇幅去研究一个拥有正常情商的人可以瞬间处理的问题。”
作者:99啦啦啦
原回答:zhihu.com/answer/144299

就是想当然的一个反面教材。第一,该观点没有意识到论文结论(在一定条件下)是反常识的,也就是说如果按照现有常识,所述“正常情商的人”可以瞬间处理问题的方法,实际上很可能不是最有效的;第二,论文写作要符合范式才能正常表达交流,篇幅就是一种范式的规定,并非智商情商约束,也非新闻所述“制造学术话语障碍”,而内容应当描述清楚全面,展示有效证据,讨论合乎逻辑,才能诠释结论,不能是主观臆断,张口就来。

类似地,先前李跃华事件也有人问“如果他的方法能马上治病救人,那么他的论文、专利写得不清楚又怎样?”这也是想当然。

论文/专利记载内容与实施效果是两码事:论文/专利的格式、内容是编辑部/知识产权法等法律和相关规定约束的,论文/专利涉及的技术方案是作者/发明人团队决定的。如很多人所忧虑的科学发现/技术创新质量很好,但因为主题、格式不合要求,而不能发表/授予专利权的现象,也确实存在。例如我2016年见过中科院昆明分院的一项关于菌根菌培养的专利申请,做成功了外国人几十年都没成功的事,但因为格式问题被驳回了。这就相当于:你不能在明确要求“诗歌除外”的高考作文题目下,写诗歌。



评论区出现抬杠达人,不但不审题,而且没有分清楚Fact与Opinion,详见折叠区(系统自动折叠的)。



我的其它相关回答:



关于哲学社科论文的范式与专业知识,这些回答有更多解读或案例:

















参考论文链接:

1,【情侣关系中礼物形象一致性的前因及其对礼物收送体验的影响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8年博士论文】 cdmd.cnki.com.cn/Articl

2,【诺贝尔奖获得者行为经济学理论介绍】 21ks.net/lunwen/jjxl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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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2018年10月的一篇博士论文在时隔大约两年后引起争议?

大致把这篇论文浏览了一遍,即便是从实用性的角度来说,这篇论文也是有用的,其实讲的是恋爱中「人设」的意义。我认为这样的论文还应该多鼓励,有助于打破「工商管理」给人带来的刻板印象,让人理解经济和管理包含的并不是一说就牛气冲天的「国师气」和「总裁气」,而是很多理念就可以直接的应用在我们生活中。当然,该文在研究方法、论证过程、实践启示中也有不少缺点或者说可以改进的地方——学术论文永远有可以改进的地方,对一篇博士论文我们不好求全责备,但是达到该校的毕业标准是没有问题的。

虽然是工商管理,这篇文章的引用文献、论证思路和研究方法都偏心理学一些。主要包含三点:

  1. 礼物形象一致性前因
  2. 礼物形象一致性的影响
  3. 礼物形象冲突的影响

第一段讲送礼是投其所好,还是表达自我,和什么相关——主要研究的是亲密度以及俩人之间权力关系。第二段则是礼物一致性对关系的影响,发现越亲密,越依赖,一致不一致越无所谓;第三段则是说形象冲突——比如说送礼人刻意逢迎,选择自己不怎么喜欢的礼物,是否对送礼人也造成了负面影响。

文章挺有意思,是三篇很正常的心理学论文,结论和它引用的文献有区别,相当于在其中一边增加了一些实证的筹码。不过它给出的实际启示,还是有一些问题的。

整个的研究场景是内生的——情人节送礼的情侣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随机的,而送礼过程的行为、亲密度等等都是问卷调查出来的。问卷调查的一个大问题就是研究者对这些行为没有干涉,以至于送礼的行为本身都是内生的,像「刻意逢迎」、「高依赖」和送礼之间就存在很复杂的互相关联,而通过简单的回归,由此而得出来的「启示」不一定是对的。

「我们两个人之间关系很好,平常我送礼已经很上心了了,所以情人节送礼的时候我就随意一些」

「我们两个人之间关系很好,平常我送礼很随意,所以我这次对你的礼物更上心一些」

单凭问卷, 很难决定恋人关系中这种多次互动,多次送礼的关系,所研究的这一种关系处在双方相处过程中的什么位置。

上面这个例子可能有点拗口,我举另外一个例子。就说文中的认为依赖感高和亲密度高的时候,送礼人和礼物的协调感会更高,也就是送礼人会更加自我。所以似乎可以得出结论,当对方对自己高依赖,高亲密的时候,送礼可以自我一点无所谓。

随着关系越发亲密和收礼人依赖程度的提高,送礼人可以不再「谨小慎微」,可以尝试适度的「自我表达」。

这就是一个误区。现实中出现这种情况,是人际互动均衡的结果,而并非是这么做是「好」的。事实上,这背后的原理很可能是送礼边际收益的下降——在高依赖度和高亲密度下,送一个特别投其所好的,和没那么投其所好的,对双方关系的影响不大。所以很多人在自我优化的时候,在送礼这方面就相对更加「自我」一些。

但是这种自我,未必是对送礼人有益的,或者说像启示里面那样推荐去做的。依赖感和亲密度长期效应就可能是不一样的。当亲密度很高的时候,可能双方对彼此表达自我更加宽容,所以长期来看没有什么负面效果;但是当依赖度很高的时候,这个不一定,强势一方的自我表达可能会被弱势一方解读为负面信号,长期积累可能就有产生负面的影响。

有人做过研究,用twitter宣传自己的论文,质量给定的情况下,对论文引用量有显著的帮助[1],所以对丛博士来说,这一波也未尝不是好事,获得了绝大多数博士论文都不可能获得的关注和流量,增加了未来被引用的可能。

参考

  1. ^ Eysenbach G. Can tweets predict citations? Metrics of social impact based on Twitter and correlation with traditional metrics of scientific impact[J]. Journal of medical Internet research, 2011, 13(4): e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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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出“制造学术话语障碍”这种话的人别说这篇论文了,他们估计理解不了任何论文的作用。


user avatar   chen-yang-90-2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元宇宙就是大型网游,那些什么元宇宙里的资产就像网游里的装备。

问题是现在还没确定以后谁的元宇宙是统一标准,现在投资根本就不知道你投的这个元宇宙能不能成为标准。

这就好像你现在你想给趁一个游戏火之前先充满氪金以后卖账号,但是你怎么知道哪个游戏会火哪个不会火。

一样的道理,我完全赞同以后元宇宙里的资产会很值钱,现在投资会很赚钱,但是你投哪里啊?你投了Facebook的元宇宙,过两年facebook倒闭了,苹果发布VR眼镜成为元宇宙主导怎么办?


user avatar   shi-yi-yue-46-8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最高赞答案 @Wanda 讲得不错,但还是有点问题。

读完这个回答,本来以为用错误的方法得到正确的批评只存在大众和诗人之间。但是现在发现原来也存在于学院派和民间写作者之间

首先共识是浅浅的诗歌很垃圾。这点毫无问题,但是因为所用方法的不同,大家都觉得对方是傻*。

答主算是很精准说出了大众与诗人之间的分歧所在。但是不自觉用了学院派的方法批判口语诗。

答主肯定是认同我们批判某个东西,首先要理解它是怎么想的这一点。但是答主后半部分却开始用学院派的东西来批判浅浅诗歌的口语化倾向或者叫民间写作倾向。虽然浅浅肯定不能算正经民间写作者,而且甚至连自觉的写作者都不一定算得上。但是她的这些倾向很明显就是受口语诗的影响,所以如果答主认同这一点,并作为立论基础,就应该用口语诗的逻辑来批判,否则就是文章逻辑的不自洽。

答主说现代诗歌追求超语言的东西,对吗?对于现代主义诗歌,自波德莱尔起,都是没问题的。

但是口语诗这里,就不全对了。口语诗追求超越,但追求的是在于语言内部对语义的超越。它的基础自然是对前代诗歌的批判(辩证法意义)。

现代主义诗歌超越语言,是怎么超越的呢?最后我们看到的结果是“真理”,也就是不管诗歌本身包含了真理还是暗合了真理(答主应该很了解西方文论,就不赘诉),最终要达到某种终极意义,这个东西存在于诗歌之外。这和西方人的基督信仰与二元对立思维方式有关,这就是知识社会学的范畴了。

但是真理本身还是一个宣称,某种程度上宣称就是语言,所以现代主义超越语言但是最终回到语言(甚至没有超越语义),这是一个悖论。

杨黎认为语言不可超越,因为诗歌就其本质来说就是语言。我们要做的是超越语义,就是超越语言的能指,最终达到语言的能指。

废话主义是代表,代表了口语诗倾向的最纯粹最激进的形式。

具体如何超越的,就不赘诉了。

简单来说,口语诗不关心真理宣称,只关心语言的超语义部分和具体经验(而非抽象经验与真理)。

所以口语诗人认为浅浅的诗歌垃圾,是因为在语言上就不好,在具体经验上也不深刻。

当然答主你应该也很了解口语诗,可能只是立场上相信文学要达到真理。

答主的回答逻辑通畅,文笔优美 例证丰富,是未来的学术之星。

浅浅的诗,就主要作品来看,比余秀华,许立志要差一些。通俗来说,算是中国三流以下的诗人。

语言上稍显稚嫩,对经验的切入太过肤浅,都是问题。

而且好像也没形成自己的风格,感觉就像对各种诗歌风格的模仿,然后模仿了口语诗就不幸被骂上了热搜。

------------------分割线-----------------------------

其实简单点说这是一件很魔幻的事,网友终于不再像十几年前那样用一套错误的批判方法得出错误的结论。这次,他们居然用错误的批判方法得出了一个形式正确的答案。就好像你在一个有强迫症的程序猿面前一顿乱敲键盘,结果敲出了一段可以运行的代码。作为诗人,我和我的朋友们现在的心情就像这个程序猿一样糙蛋。

用故事来说,假设豆花自古以来就是甜的,大家从小吃到大,从没有吃过咸豆花。然后有一天A经过潜心研究,认为咸豆花有搞头,就搞了,他们觉得味道居然意外的甜美。然后在一个小圈子里吃。

过了一阵子,有一个刚学做菜女孩B,看到了一些人的咸豆花,虽然吃了一些说不上来它为什么好吃(她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甜豆花好吃),但是开始做了。它没有得到A他们配方的精髓,只知道要加盐,所以做出来的味道没有多好吃。

然后B的咸豆花被一些人知道了,他们觉得咸豆花就是黑暗料理,说B根本不会做菜,做的肯定是黑暗料理。有一些人尝了尝,发现的确不好吃。另一部分听说不好吃,就跟着说不好吃。

这其实就是浅浅事件的寓言版。A是口语诗歌的开创者们,是第三代诗歌运动的参与者们。甜豆花是原来的诗歌,就像发展出咸豆花一样,第三代诗歌运动发展在批判前代诗歌的基础上发展了口语诗。糖和盐,其实就是两种诗意的发生方式,它们完全不同,就像糖与盐赋予了豆花完全不同的滋味,两类诗歌也有完全不同的感觉。而他们的相同点只有豆花,在诗歌里面,我们叫他诗意。

B就是浅浅,所有人都知道B做的饭很难吃,就像所有人都知道浅浅的诗写的很难,但是逻辑是不一样的。一部分认为B做的很难吃是因为他们认为豆花只能是甜的,咸豆花就是黑暗料理,而另一部分认为B做的难吃,是因为她调料放的有问题,没有合适的比例,因为这些人自己会做咸豆花。大众往往都是前者,他们在语文教育中接受的对于诗歌的定义,就像豆花只能是甜的这种想法一样成为了他们的思想钢印。只是他们不知道,这些定义早就被最新的诗歌写作者所颠覆了。

甜党和咸党不分伯仲。而大众站队往往相当整齐,这才是我们真正值得思考的问题。

首先是大家都接受了语文教育,我们早已被唐诗宋词教给我们的东西固化了认知,或者是被某些名气大的吓死人的外国诗人,或者是深受文青喜爱的大众出版诗歌固化了认知。

但是问题更关键的是,告诉你诗歌要想象丰富,要押韵,要文笔优美这些你容易接受,因为他们是形式简单的断言。而告诉你诗歌可以追求超越语义,诗歌诗化生活经验,你就不容易接受,一来这些东西与你固有的认知相冲突,二来不是简单明了的断言。并且最可怕的是,我们会用自己的人知不断的塞选自己认为是诗歌的诗(虽然大部分大部分时间都不读),于是你神奇的发现,我的观点没有问题,因为没有反例。

咸党永远无法说服甜党,口语诗永远无法被作为浪漫主义信徒的大众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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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赞答案 @Wanda 讲得不错,但还是有点问题。

读完这个回答,本来以为用错误的方法得到正确的批评只存在大众和诗人之间。但是现在发现原来也存在于学院派和民间写作者之间

首先共识是浅浅的诗歌很垃圾。这点毫无问题,但是因为所用方法的不同,大家都觉得对方是傻*。

答主算是很精准说出了大众与诗人之间的分歧所在。但是不自觉用了学院派的方法批判口语诗。

答主肯定是认同我们批判某个东西,首先要理解它是怎么想的这一点。但是答主后半部分却开始用学院派的东西来批判浅浅诗歌的口语化倾向或者叫民间写作倾向。虽然浅浅肯定不能算正经民间写作者,而且甚至连自觉的写作者都不一定算得上。但是她的这些倾向很明显就是受口语诗的影响,所以如果答主认同这一点,并作为立论基础,就应该用口语诗的逻辑来批判,否则就是文章逻辑的不自洽。

答主说现代诗歌追求超语言的东西,对吗?对于现代主义诗歌,自波德莱尔起,都是没问题的。

但是口语诗这里,就不全对了。口语诗追求超越,但追求的是在于语言内部对语义的超越。它的基础自然是对前代诗歌的批判(辩证法意义)。

现代主义诗歌超越语言,是怎么超越的呢?最后我们看到的结果是“真理”,也就是不管诗歌本身包含了真理还是暗合了真理(答主应该很了解西方文论,就不赘诉),最终要达到某种终极意义,这个东西存在于诗歌之外。这和西方人的基督信仰与二元对立思维方式有关,这就是知识社会学的范畴了。

但是真理本身还是一个宣称,某种程度上宣称就是语言,所以现代主义超越语言但是最终回到语言(甚至没有超越语义),这是一个悖论。

杨黎认为语言不可超越,因为诗歌就其本质来说就是语言。我们要做的是超越语义,就是超越语言的能指,最终达到语言的能指。

废话主义是代表,代表了口语诗倾向的最纯粹最激进的形式。

具体如何超越的,就不赘诉了。

简单来说,口语诗不关心真理宣称,只关心语言的超语义部分和具体经验(而非抽象经验与真理)。

所以口语诗人认为浅浅的诗歌垃圾,是因为在语言上就不好,在具体经验上也不深刻。

当然答主你应该也很了解口语诗,可能只是立场上相信文学要达到真理。

答主的回答逻辑通畅,文笔优美 例证丰富,是未来的学术之星。

浅浅的诗,就主要作品来看,比余秀华,许立志要差一些。通俗来说,算是中国三流以下的诗人。

语言上稍显稚嫩,对经验的切入太过肤浅,都是问题。

而且好像也没形成自己的风格,感觉就像对各种诗歌风格的模仿,然后模仿了口语诗就不幸被骂上了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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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简单点说这是一件很魔幻的事,网友终于不再像十几年前那样用一套错误的批判方法得出错误的结论。这次,他们居然用错误的批判方法得出了一个形式正确的答案。就好像你在一个有强迫症的程序猿面前一顿乱敲键盘,结果敲出了一段可以运行的代码。作为诗人,我和我的朋友们现在的心情就像这个程序猿一样糙蛋。

用故事来说,假设豆花自古以来就是甜的,大家从小吃到大,从没有吃过咸豆花。然后有一天A经过潜心研究,认为咸豆花有搞头,就搞了,他们觉得味道居然意外的甜美。然后在一个小圈子里吃。

过了一阵子,有一个刚学做菜女孩B,看到了一些人的咸豆花,虽然吃了一些说不上来它为什么好吃(她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甜豆花好吃),但是开始做了。它没有得到A他们配方的精髓,只知道要加盐,所以做出来的味道没有多好吃。

然后B的咸豆花被一些人知道了,他们觉得咸豆花就是黑暗料理,说B根本不会做菜,做的肯定是黑暗料理。有一些人尝了尝,发现的确不好吃。另一部分听说不好吃,就跟着说不好吃。

这其实就是浅浅事件的寓言版。A是口语诗歌的开创者们,是第三代诗歌运动的参与者们。甜豆花是原来的诗歌,就像发展出咸豆花一样,第三代诗歌运动发展在批判前代诗歌的基础上发展了口语诗。糖和盐,其实就是两种诗意的发生方式,它们完全不同,就像糖与盐赋予了豆花完全不同的滋味,两类诗歌也有完全不同的感觉。而他们的相同点只有豆花,在诗歌里面,我们叫他诗意。

B就是浅浅,所有人都知道B做的饭很难吃,就像所有人都知道浅浅的诗写的很难,但是逻辑是不一样的。一部分认为B做的很难吃是因为他们认为豆花只能是甜的,咸豆花就是黑暗料理,而另一部分认为B做的难吃,是因为她调料放的有问题,没有合适的比例,因为这些人自己会做咸豆花。大众往往都是前者,他们在语文教育中接受的对于诗歌的定义,就像豆花只能是甜的这种想法一样成为了他们的思想钢印。只是他们不知道,这些定义早就被最新的诗歌写作者所颠覆了。

甜党和咸党不分伯仲。而大众站队往往相当整齐,这才是我们真正值得思考的问题。

首先是大家都接受了语文教育,我们早已被唐诗宋词教给我们的东西固化了认知,或者是被某些名气大的吓死人的外国诗人,或者是深受文青喜爱的大众出版诗歌固化了认知。

但是问题更关键的是,告诉你诗歌要想象丰富,要押韵,要文笔优美这些你容易接受,因为他们是形式简单的断言。而告诉你诗歌可以追求超越语义,诗歌诗化生活经验,你就不容易接受,一来这些东西与你固有的认知相冲突,二来不是简单明了的断言。并且最可怕的是,我们会用自己的人知不断的塞选自己认为是诗歌的诗(虽然大部分大部分时间都不读),于是你神奇的发现,我的观点没有问题,因为没有反例。

咸党永远无法说服甜党,口语诗永远无法被作为浪漫主义信徒的大众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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