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题的出现,意味着绝大多数人对“古典音乐”还是有误解的。
“古典音乐”(Classical music)一词最早见于19世纪初期,其在当时主要是用于概括从巴洛克时期到古典主义时期(约1750—1827),以巴赫、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为代表创作的音乐。但随着被广泛的使用,其所指的时期范围被也不断的扩大,最宽泛的定义甚至可以覆盖整个西方音乐。
“古典音乐”在《牛津英文辞典》和《朗文辞典》的定义中,都提到了一个单词“serious”,这个单词有一些材料中会翻译成“严肃的”,但更合理的一种翻译是“启发人思考的。”这是古典音乐区分于其他音乐的最大特质。
一般来讲,“古典音乐”多是指作曲家运用“专业作曲技术”进行创作的音乐作品,西方的“民间音乐”通常来讲是不被算作是“古典音乐”范畴的。所以,我们可以通过音乐历史,看出“作曲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19世纪下半叶,作曲技术的发展遇到了瓶颈,在这一时期的很多作曲家如:晚期浪漫主义的布鲁克纳、马勒、理查德·施特劳斯等,都面临着一个尴尬问题,即:
即便是掌握了时代最扎实、全面的作曲技术,还是无法超越前人。
在“调性音乐”中,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调性音乐创作的所有可能基本都被前辈作曲家尝试过了,基本已经没有了突破的空间。而再想要进步,就得颠覆。于是,印象主义音乐、勋伯格的无调性音乐、十二音作曲技术相继出现。由此,音乐开始走向了“无调性”的时期,作曲家们的音乐创作“旋律性”越来越少,这就导致了一个结果:
不好听。
从20世纪开始,音乐作品越来“难听”,有很多作曲家将建筑、美术、哲学、科技等领域的观念与技术运用到音乐中,创造出了很多不同的音乐流派。在这样的趋势下,缺乏“可听性”的“古典音乐”逐渐离开了大众的视野,成为只在“专业音乐”领域(音乐学院)活动的音乐。
所以,当代在世界范围内,仍然有许许多多“古典音乐作曲家”,他们创作了非常多的“古典音乐”作品,只不过大家很难听到。可能,大家更熟悉的“古典音乐”,还是“旋律性”更强的作品。
和大家分享一段当代作曲家们创作的“古典音乐”作品,大家或许会有不同的感受。
(视频信息:我现场录的某一次演出彩排,作品叫什么我记不住了,发这个视频不知道涉不涉及版权问题,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