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看了陈案经过,感觉操作起来还是挺难的,需要打通七八个关卡,这七八个关卡部门还不同,还不是在一个地方,真的需要很大的胆量和能力。
现在泰国有中文留学,不需要语言成绩,就可以读本科,读硕士。但本科需要高中毕业证,硕士需要本科毕业证,按理说,要求是很低的,但还是很多人达不到。前两年,我就坐在负责审核材料的老师对面,他给我看过很多资料,例如两个学生的本科成绩单一模一样……无一例外,这些学生的资料都有山东背景。
冒名顶替读大学之危机追责程序及若干法律问题思考
无数事实证明,涉及到本地利益链条的违法违纪犯罪案件,必须要上级、外地干部来查,依靠本地部门、干部来查是不现实的,一则是本地部门干部可能会有直接or简介的利益纠葛,不便查(乃至不愿查);二是本地部门干部可能有心无力,无法查(乃至不敢查)。
6月初我与朋友交流,讨论说,上大学冒名顶替事件,涉及到的利益群体方方面面,牵一发动全身,并且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形成重大舆论,处理不当对司法公信力、当地团结稳定会产生重大影响,这种事情必须要得到sw书记批示 然后由省纪委 省政法委 省教育厅 公安厅 成立联合专案组,派驻到当地县一级,才能真正查的清楚、说的明白、处理的有效果。
29日国家纪委监察委的通报,与我的设想基本一致。有3点不同是:1.规格更高,得到了国家纪委监察委的批示;2.不叫专案组,而是叫专班;3.省政法委没有出现在通报的专班成员单位里。(此间差异也大有学问,不在此赘述。)
对于初步处理结果,在大快人心之余,亦有部分人士持有异议(古代科举舞弊是重罪,革职充军、流放杀头是基本操作,而今大多只是纪律职务处分)。
这就要考虑到我国当今法律之具体规定,以及折衷主义的传统文化传统影响、防止加害人“狗急跳墙”的可能等情况。
当下我认为最为重要的,有四点要想清楚:
1.如何能够对受害人进行补偿:
1.1受教育权(是否可以重读大学),
1.2人格权(被窃取身份、人生如何补救),
1.3如何划定物质赔偿标准、由谁(加害人、共同犯罪的所有人、国家)赔偿?
2.适用什么法律规定去处罚加害者:
2.1盗窃罪的对象是物质财富,在此是否可以扩大适用?
2.2被请托者(上下游)之间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对每一个被请托者适用多种罪名?
3.这些案件有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如何对冒名顶替上大学进行全面排查?
2006年之前我国并没全面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而当时初中大多不存在复读生(考不上高中就去中专或者就下学了),有些想上高中的复读生多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复读(有些会征求被借用人同意,因为被借用的对象大多是辍学不上的),这一历史背景下的特殊现象是否需要排查、追责?
4.在当下罪刑严重不相符的情况下,是否有必要参照舞弊罪,对冒名顶替进行专门立法?如果需要,如何定罪量刑?
欢迎小伙伴们一起讨论!
自古以来,考试永远是最公平最得人心的制度!不容践踏。
这个事件是基层半失控的一个缩影。
明清时代士绅优待,皇权不下乡。
很多舆论前两年大谈乡贤,为士绅优待和放弃基层张目呐喊。最近消停了。
现在很多问题就是基层的裙带关系人情世故逐步固化,造成潜规则和人情可以超脱法规和政策。
有利于士绅的东西,拼命往大里搞,放大政策。
不利于士绅的,就糊弄交差。
这个问题不是山东的问题,在很多地区都有。
之前朝代是七品以上必须流官(非本地户籍)担任,现在是四品以上,该考虑一下扩大流官的范围了。
基层打黑是第一步。后面还会有其他的重建基层的事件的。
有些人刻舟求剑,以为“一向如此”,所以靠潜规则在乡间镇里变成了“大能人物”。
以为能够“一直如此”。
想多了。
接近4000字的长文完整的看了一遍,惩罚力度很大,大快人心。
先看陈春秀被顶替一案的处理结果:
顶替她的陈艳萍:学历被注销、工作被辞退、还要面临刑事处罚,牢狱之灾不可避免。
可以说是前途尽毁——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陈艳萍的父亲陈巨鹏:涉嫌刑事犯罪,牢狱之灾不可避免,这个家庭算是毁了。
老陈啊老陈,你作为公司老总,家里的亲戚有背景,本来体面风光,但你以为有钱有权就可以胡作非为了吗?当初不是怪死去的孩子舅妈吗?怎么不嘴硬了?naive!你这波操作害人终害己!
陈艳萍舅舅张峰:接受监委调查,官肯定没了,退休金没了,没准还要进去呆一段时间。
老张啊老张,身为党员干部,为了外甥女上学就可以昧着良心坑害她人,做违法犯罪的事?糊涂啊!
冯秀振: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现在的冠县一中校长,正科级干部,接受监委调查。
老冯啊老冯,你怎么胆那么肥呢?你的良心呢?你的廉耻呢?这么坑一个姑娘你心里过意得去吗?现在好了,晚节不保,啥都没了!该!
其他受处理的党员干部涉及了公安、邮政、人社、人大等多个部门,他们老的老,退的退,但没有人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王丽丽被冒名顶替这个案子实际上只处理了仨人:
顶替者陈伟:开除党籍和公职,被追究刑事责任。
陈伟父亲陈丙苓:开除党籍,被追究刑事责任。
原派出所所长杜青: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
至于操作这件事的核心人物——原聊城农业学校校长李广运,早就因贪污受贿被判了13年,13年就放出来了,这次反而没受任何处理。两个副校长一个党内严重警告,一个党内警告。这仨货我觉得处理的有点轻啊!
另外,通报最后提了苟晶的事,这个案子一定要加大力度查处,不然不足以平民愤。
最后:除了处罚违法犯罪分子,相关部门还要尽快落实好对受害人进行补偿的工作。
青春永远不会再回来了,现在再去上学意义也不大。但迟到的补偿总比没有让人宽慰。
捋清楚产业链,曝光其中的违法细节,远比抓几个典型更重要。
每次我给朋友科普北京买车骗局为何屡禁不止的时候,我从不会讲单独的案例,也不讲受害者有多惨,更不会说骗子有多邪恶。而是回到最根本的问题:为什么外地的骗子,可以在北京速成上手而且屡屡成功?
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有产业链。
只要一个骗子愿意承担被抓的风险,他会发现骗人太方便了:
有专门承包给他的汽车综合展厅,甚至门口还有“帮忙”平事的黑社会,随便骗客户都行,毕竟展厅只出租。
有专门给他提供车源的4S店,只要买车钱给了,随便骗客户都行。毕竟4S店只卖车。
有专门配合他高价敲诈的汽车改装店,只要装配的钱给了,随便骗客户都行,毕竟改装店只安装。
这时候你就会意识到,在普通人眼里罪大恶极的骗子只是廉价的劳动力,是这个产业链中最底层的一环而已。它们承担着犯罪的风险,但是利润的大头不是他们,是他们背后这条流水线式的产业链。
所以不管每次北京爆出多么辉煌的破案成绩,抓了多少的诈骗分子,对这些人判了多重的刑罚,北京买车骗局不用多久都会死灰复燃,甚至越演越烈。因为只要产业链还在,他们就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甚至因为冒的风险越高,敲诈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
回到现在242名冒名顶替的问题,重点也不是个人,而是这个产业链。
被严惩的人是“首恶”,还是产业链里末端的一环?
这两个被严惩的人是“销售”,还是产业链的核心?
242人的冒名顶替,下到职业学校上到名牌大学,都是打个招呼就解决?家人也都是老师,修改户籍学籍说起来容易,真了解过的都知道做起来极难。只靠一个普小领导甚至中学教师就能联系这么多方面开绿灯我绝不相信。
如果这个产业链不梳理清楚,今天因为没联网肆意修改的这些人不做处理,明天即使联网了,他们也一样可以抓到系统漏洞,各种操作。
因为只要产业链还在,利益就在,它们自然有动力根据时代的变化继续进化。
所以现在需要做的是先捋清楚这个产业链,到底谁真正在中间统筹,都会经过哪些部门。把整个来龙去脉说清楚,而不是想抓几个典型这事就过去了。
因为只有来龙去脉说清楚了,普通人尤其是受害者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很多事情是没办法根除的,就像这次冒名顶替的产业链只要还有需求,必然还会春风吹又生。
但是一定要让受害者有保护自己的手段和信心。
这也是帮车贷诈骗受害者维权时最大的感受,受害者最致命的不是投诉无门,实际上很多部门包含很多领导也愿意去帮助他们,问题是他们不知道自己“如何被骗”。不知道骗子的手段,也不知道其中哪些部分真的是违法行为,最后只会陷入极端的情绪之中。
同样的,我自己帮诈骗受害者写的文章为什么成为他们维权唯一的希望,因为里面写出了车贷诈骗整个流程,包含其中的违法细节,他们就可以拿着这个作为证据,去获得更多部门和领导的帮助,最后也真正的要回了钱。
而这次事件其实也一样,我之前亲身接触过冒名顶替的受害者,她们很多人只想报复。
这种心态不是仇恨,而是迷茫。
抓几个典型是解决不了这种迷茫的,你必须让他们有觉得可以保护自己的手段和形式,才能降低这种情绪。
2020年6月,多起高考生被他人冒名顶替、就读高等学府的案件曝光,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在2004年考取了山东理工大学的陈春秀女士,自己成绩和上大学的机会被他人冒用,录取通知书被他人截留,时隔16年后才知晓真相。
6月23日凌晨,在陈春秀通过媒体,表达了希望重新就读当年心仪学校的愿望不久,山东理工大学做出了正式回应:
发布了「积极协调、努力帮助陈春秀女士实现就学愿望」的积极明确表态。
该校已承认,陈春秀当年的“考生电子档案”未被篡改,上面还有她本人的照片,假如学校在入学时仔细对比, 相关人员认真履职,对新生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核,本应能够第一时间就揪出冒名顶替者。这确实在入学资格审查上存在的巨大漏洞,是推卸不掉的责任。
而工作中出现了重大纰漏,造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伤害了完全无辜的学子,耽误了人家的青春甚至一生,引得举国瞩目,本就应该尽可能弥补。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如此开端,方为顺天理、应民心。
陈春秀女士时隔16年后,有丈夫有孩子有工作,能不能脱产学习,能不能跟上教学进程,能不能顺利完成学业,拿到本该属于自己的学位证和毕业证,没错,这些都是疑问,她如果当真就读,必然要经历远比普通学生大得多的困难。失去的人生机会、和青春岁月也是一去不回的。
陈春秀之后能不能抓住失而复得的机会,是一回事;首先高等学府愿不愿意给她这个机会,是另一回事。 但尽可能弥补受害人损失,换回社会公义,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选择,本就是相关决策第一位的前提。
而伴随着此事不断发酵,山东省公布近2年的排查结果,已经发现前些年类似这种冒名顶替的“李鬼”,多达242人,这个数字确实让人颇感触目惊心, 也说明此事绝非个例。
众所周知的常识, 如果我们看到一只蟑螂出现,就意味着黑暗处,至少还有一百只、一千只蟑螂在肆意活动。
从6月29日,公布陈春秀事件的相关调查结果,和其他类似案件被曝光的相关细节,也能看出真正操作这些顶替行径的不法分子,基本都是基层的办事人员,彼此打通关节、同气连枝,其背后能组织一张盘根错节的关系网。
比如冒名顶替陈春秀的不法分子陈某某,其舅舅张某时任乡长,其生父陈某某开着商贸公司,并串通了县招生办主任冯某某、派出所所长任某某,户籍警郭某, 高中校长崔某某, 邮政局副局长副局长李某某等人,联手做出一个瞒天过海的骗局。
这些人只为了一己之私利, 居然就敢如此肆意毁灭另一个素不相识的学子的人生,足以说明一旦缺乏了有效监管,人性之恶会到如此极致。
有句古话:县官不如现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刘邦刘亭长是吏,宋江宋押司也是吏,这个阶层的实际社会能量之广,关系网之盘根错节,一直是众所周知。到了皇权不下乡的明清时期,甚至令当时许多人感慨:【本朝与胥吏共天下】【清官难逃滑吏手】。
入选中学教科书,每个人读书时都学过的《红楼梦·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一文,也将封建社会一个小吏“门子”,把堂堂知府支使得团团转的情形,描绘得活灵活现。
清朝咸丰年间的“戊午科场案”,主考官 柏葰,官居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是位极人臣的朝中一品大员。他的亲信仆人靳祥,收受多名舞弊考生贿赂,将许多落榜考生的卷子,从副榜对调成了中举的正榜,最后一众不学无术之徒金榜题名,引得举国哗然,让清廷不得不严刑峻法惩处,以正人心士气,老朽昏聩的柏葰竟因此被砍了脑袋。
古之科举,今之高考,抡才大典,国之要枢。史有明鉴,可不慎乎?
到了21世纪的网络信息时代,一方面是每个公民的一切个人讯息都直接备案,统一记录管理,另一方面,每个人都可以向全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一天时间就能让一桩尘封案件被数亿网民同时得知,终于让这些肆意操作“灯下黑”的墨吏无处遁形,被举国声讨,千夫所指。
我们是人民当家做主、人人生而平等的新中国, 民心绝不可欺,天理绝不可违。
广大人民群众绝对不允许封建王朝的残渣败类们,死而复生卷土重来。
对很大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人生与命运的教育系统,每个公众期待的是公平、公平,还是公平!
一连串的关卡,行云流水,沆瀣一气,甚至熟练到让人觉不出一丝犹豫。
操作这些的人大概属于地方上“有能耐”的那类人。一个乡长甚至有了改变别人一生的权力。
而且很神奇,这两位顶替者居然都选择了街道的工作。很多人看不上街道的工作,但基层权力也是权力,这个工作选择是很值得玩味的。
越小的地方,熟人社会的网越细密,甚至会将你裹挟于众恶之中。
突然理解我的很多朋友拼命要留在大城市的原因。同样是没钱没背景的情况下,大城市机会要多,哪怕一点关系都不凭,也能立足,并且有不错的发展前景。
有人说大城市也有熟人社会,没错。但大城市即便想动用关系,门槛怎么都要比乡里县里要高。这就为没有背景的普通人提供了空间。
一个县长乡长的权力要比北京一个机关处长的权力大的多。
至于处罚结果,顶替人和第一操作人被采取了强制措施,这没问题。但其他人,我觉得太轻了。
“你被改变一生算什么,他可是被降低了退休待遇啊。”
我现在很担心被顶替者会遭到报复。居然还有人认为是他们把事情闹大了,不宽厚,小气。
这种人还不在少数。
真是恶心他妈哭恶心,恶心死了。
从处理结果来看,
山东等地是对高考顶替这类行为
持默许纵容态度的,
也可以说全国都对这些教育舞弊默许纵容,
因为从过往案例来看处罚实在是太轻了!
这么多公职人员造假,
居然都没有几个被采取刑事措施,
有人说于法无据,
要知道我们国家的刑法中有一条,
叫玩忽职守罪,是个口袋罪,
真想治这些蛀虫,不说抄家灭门,
各个坐牢还是很容易。
目前来看口袋罪
一般都是拿来对付没背景的小人物,
比如有些人在网上瞎叨叨被抓,
他们好像真没干啥害到人的事,
顶多是苍蝇讨厌,恶心。
我也很讨厌那些嘴欠三观不正的,
但比起贪官污吏来说,
他们的危害真小,
受到处罚缺重多了。
武训中学啊!!!!是武训中学啊!这可是顶着晚清乞丐教育家武训名字的学校啊!
看到这个名字我真是气了一早上。
一个赤贫的乞丐筚路蓝缕风餐露宿,乞讨三十又八年,用一辈子一丝一缕一粥一饭来的钱办的学堂,武训若泉下有知,作何感想。我们对教育公平的重视,难道比晚晴光绪帝还不如吗!
2020年6月20日,通报的两起冒名顶替事件中第一起陈春秀被顶替案,受害人就毕业于武训中学。
崔吉会,原冠县武训高中原校长请记住这个名字,请问崔校长,你担得起武训两个字吗,你配吗,你配几把!!!!通报里明明白白的说:“为使档案相关信息与陈艳萍一致,张峰找到时任武训高级中学校长崔吉会,崔吉会安排副校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学生处主任郭兰忠,在贴有陈艳萍照片的空白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上加盖了武训高级中学公章,张峰加盖了烟庄乡政府公章,伪造了姓名为陈春秀、照片及相关信息为陈艳萍的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并替换到陈春秀的考生档案中。”
如此作恶,教育系统给你的处罚只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但在校史上,在教育历史上,你必将钉在耻辱柱上,不得翻身。
还有人记得武训吗?历史才刚刚过去百年啊!他是个乞丐,是个生活在中国最黑暗腐朽的清末的乞丐,但是他开局一个碗,不偷不抢,不打不杀,白天行乞,晚上干活,坚持38年,硬生生在背着“三座大山”的晚清末兴办教育,最后留下两所好学堂,让穷人家的孩子免费入学。他伟大人格超过了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乞丐,连朱元璋都比不过。
让我们来看武训的身平:
武训(1838-1896),行七,原无名,名“训”是清廷嘉奖他行乞兴学时所赐,字蒙正,自号义学症,谥号义学正。山东省堂邑县(今冠县柳林镇)武庄人。
武训先生是中国近代群众办学的先驱者,享誉中外的平民教育家、慈善家,行乞三十八年,建起三处义学,教育了无数穷家子弟,是中国历史上以乞丐身份被载入正史的唯一一人,被誉为“千古奇丐。(摘自百度百科)
武训是真正的底层,虽然他自身目不识丁,但他深刻知道从古至今,教育通道对底层的重要性。
他7岁丧父,从此沦为乞丐乞讨为生,想要学习,但求学不得。14岁后,多次离家当佣工,却屡屡受欺侮。影响他最大的事件,堪称旧社会现实版的“肚子里到底几碗粉”。武训做雇工时,当时的雇主因为他是文盲,给他看假帐,就是欺负他不识字,谎说3年工钱已支完,打算白嫖他的劳力。武训据理力争,反被雇主诬告为“讹赖”,遭到毒打,气得口吐白沫,不食不语,病倒3日。
因此,武训吃尽了旧社会身为一个文盲的苦头,下定决心要行乞兴学,把乞讨的钱都用来办学。这个决定,他一坚持就是坚持了三十八年,从二十岁到逝世的五十八岁。他不但是个理想主义者,更加是个实干家,能力非常强,白天做乞丐,晚上还做工,而且是民间理财大师。靠着埋头苦干,到三十岁就开始置办良田,做成了办学的物质基础。更可贵的是他有钱后,不是用来改善自己生活,讨老婆,生孩子,而是一心办学,不改初心,他虽然做了校长,但是依旧坚持行乞办学,不娶妻不生子,就为了穷人家的孩子有学上。
他的大公无私,他的大爱,现在都被这个校长,这个丑闻给玷污了!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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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九年(1859),21岁的武七开始着手实施他的“伟大”计划,到各地去行乞集资。他头发脏乱,面目污黑,烂衣遮体,但却很快乐,一边走一边唱着自己编的歌谣,四处乞讨,“边乞边佣”。几年下来,这个苦并快乐着的乞丐,足迹所至,遍及山东、河北、河南、江苏等地。
每次讨得较好的衣物和饭食,他就设法卖掉换钱。而自己则像一个苦行僧一样,只吃最粗劣的食物,边吃还边唱:“吃杂物,能当饭,省钱修个义学院。”他有时还像个江湖杂耍艺人一样表演锥刺身、刀破头、扛大鼎等节目,甚至吃毛虫蛇蝎、吞石头瓦砾,以取赏钱。他还将自己的辫子剪掉,只在额角上留一小辫,装扮成戏里的小丑模样,以获得别人的施舍。
武七白天乞讨,晚上纺线绩麻,边做活边唱:“拾线头,缠线蛋,一心修个义学院;缠线蛋,接线头,修个义学不犯愁。”在农忙时还经常给富人打短工,并随时编出各种歌谣唱给众人听。另外,他还为人做媒红,当信史,以获谢礼和佣钱。经过多年的辛劳,武七终于积少成多,存了一笔数目可观的钱。由于他居无定所,钱款无处存放,就打算找一富户人家来存放。他打听到本县有一位举人杨树坊,为人正直,名声很好。武七觉得这个人值得信赖,于是跑到杨府求见。由于他是乞丐,主人拒而不见,他便在大门口一跪就是两天,最后终于感动了杨举人。武七把乞讨积钱、兴义学之事原原本本叙述一遍,杨举人大为感叹。杨举人不但答应帮他存钱,并且表示要助他办学。
随着款项的增多,武七开始典买田地,备作学田。同时他以三分息给他人放贷,以获得更多的资金。在他49岁时,武七已置田230亩,积资3800余吊。这在当时已经是相当的财力了,可是他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乞丐身份而选择享受,他继续过着赤贫的生活。这时他觉得时机已经来临,决定创建义学,于是他向杨举人提出建义学之事,杨举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武七应先娶妻生子,武七唱道:“不娶妻,不生子,修个义学才无私。”
光绪十四年(1888),武七花钱4000余吊,在堂邑县柳林镇东门外建起第一所义学,取名“崇贤义塾”。武七用了整整三十年的时间来实现他的理想,在这三十年里,他受尽苦难,但始终坚定的一步步迈向他的目标。学校建成后他亲自到当地有学问的进士、举人家跪请他们任教,并到贫寒人家跪求他们送子上学。
当年招生约50余名,依循惯例分为蒙班和经班,学费全免,经费从武七置办的学田中支出。每逢开学第一天时,武七都要先拜老师,次拜学生,这种仪式持续多年。每次置宴招待老师,他都请当地名绅相陪,而自己则站立门外,专候磕头进菜,待宴罢吃些残渣剩羹便匆匆而去。
平时,他常来义塾探视,对勤于教课的老师,他叩跪感谢;对一时懒惰的老师,他跪求警觉。有一次老师睡午觉睡过了头,学生在学堂内打闹,武七径直来到老师的房前,跪下高声唱道:“先生睡觉,学生胡闹,我来跪求,一了百了”。老师十分惭愧,以后再也不敢疏懒。对贪玩、不认真学习的学生,他下跪泣劝:“读书不用功,回家无脸见父兄”。就这样,义塾老师对他十分敬惮,而学生也不敢有丝毫懈怠,大家都严守学规,努力上进,学有所成者甚众。
光绪十六年(1890),武七与寺院合作,在馆陶县杨二庄兴办了第二所义学。光绪二十二年(1896),武七又靠行乞积蓄,并求得临清官绅资助,用资3000吊在临清县御史巷办起第三所义学。武七一心一意兴办义学,为免妻室之累,他一生不娶妻、不置家。其兄长亲友多次求取资助都被他拒绝,他唱道:“不顾亲,不顾故,义学我修好几处。”
山东巡抚张曜闻知武七义行,特下示召见,并下令免征义学田钱粮和徭役,另捐银200两,并赐名武七为武训。同时奏请光绪帝颁以“乐善好施”的匾额。武训的绝世奇行轰动朝野。清廷授以“义学正”名号,赏穿黄马褂。从此武训声名大振。”
我想说说古代科举舞弊案 vs 当代高考舞弊案:当事人的下场有何不同?
清代顺治十四年(1657年),秋天将有一场顺天(今北京)乡试,夏天的时候,大理寺左评事(相当于今天的最高法院某副科长)李振邺被钦点为同考官。
参加乡试的考生共有5700人。其中,直隶各府、州、县送来的生员(即秀才)有4000人,国家最高学府太学(即国子监)的贡生、监生们有1700人。
考生这么多,可是,举人名额总共才206名,录取率还不到4%,比如今高考还要残酷。对考生来说,这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但在李振邺的眼里,这可是上千根肥硕的韭菜啊。
“同考官”,这职位说高不高,只负责给一个考生阅卷,然后决定是否推荐给主考官,理论上,李振邺只能稍微左右一名考生的人生。
实际上,他通过暗箱操作,掌握了数十人的命运,行事波及数百人,事败后顺治帝雷霆震怒,大开杀戒,造就历史上著名的“丁酉北闱大狱”。
古往今来,读书都是改变命运最简单、也是最好的方式了。
科举就是寒门子弟的惟一上升通道。也正因如此,冒名顶替、考场作弊的事,几乎是伴随着科考制度而生。朝廷为了防止买通考官、成绩造假等舞弊现象,曾制定了两项具有重要意义的考场规则:一叫糊名,二叫誊录。
糊名,顾名思义,就是把考生的姓名等等信息用纸糊遮盖住,让考官不知道卷子是何人所作,等同于我们现在高考的密封装订线;
而誊录,则是在考生交卷后,另有专门的誊抄人员把考卷内容重新照单抄一遍,然后再交考官阅卷,这样就抹去了考生的笔迹,以防考官通过识别字迹或记号,徇私舞弊。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考生和考官为了串通作弊,发明了一种叫“关节”的舞弊方式。考生和考官在考前约好,在考试文章段落里的某处用什么字作为记号,比如“也夫”、“而已矣”、“岂不惜哉”等等这类虚词表达作暗示,考官便可以像猜“藏头诗”一样,判断这份卷子是否是“通了关系、使了银子”的考卷。
对开头提到的,“同考官”李振邺来说,“关节”就是其巴结权贵、大敛横财的机会。这年夏天,李振邺找到一个考生张汉当帮手,并把小妾赠予他:“过几天我就要入闱充任同考官了,你可先暗中告诉张汉,要他留神寻找想要贿买‘关节’的士子,每个条子先卖6000两银子,若入场后使用上了再加2000两,我要大头,5000两。你们稳拿3000两的银子,一起去过日子。”
有了“中介”张汉四处叫卖,李振邺根本不需要抛头露面,就在开考前卖出24个“关节”。
在李振邺炒卖“关节”的同时,其他考官也没闲着,竞相找买主,兜售关节条子。例如,另一个同考官大理寺右评事张我朴也卖了不少。同考官广受贿赂,几乎人所皆知,当时就有人称张我朴、李振邺二人是“张千李万”。
顺治十四年八月初六这天,各同考官入场阅卷。李振邺等心照不宣,上来先寻找那些与手中“关节”相符的卷子,为了找到需要自己照应的士子,他们彼此之间频繁地把卷子换来换去,翻腾自己要找的人。自己找不着,就让仆人拿着条子一起翻。
张我朴还吓唬其中一个同考官,你手里这举子是谁?关节卖了多少钱?
后来听到是一位姓蒋的,怀疑是和自己有矛盾的蒋文卓,就强行阻止。朝廷的唯才录用原则,到了考官这里,全都换成了凭恩怨取舍。
到最后,条子太多,录用名额不够分的,李振邺等同考官不约而同按一个原则:“爵高者必录,爵高而党羽少者摈之;财丰者必录,财丰而名非夙著者又摈之。”
简而言之,就是权势大的,有钱的优先。
科举考成了“拼爹”考,只要有钱,你的卷子就算答得驴唇不对马嘴,也能中举做官。
如果说自己夹带小抄,疏通关系,挤占了本该属于别人的名额,在干扰公平和规则方面,已经是十恶不赦,那么那些冒名顶替的行径,只比这些更恶劣十倍、百倍。
冒名顶替,是直接、赤裸裸地挑出一个弱者,然后肆意践踏其人生。
而对被顶替的孩子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可能失去了这辈子最好,甚至是唯一的机会。
那些原本有机会中举的考生去哪里了?
历史鲜有记载,因为他们是被算准了事后不会来找麻烦的一拨人。因为没钱没权,也只能默默接受失败。甚至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没考上不是因为成绩不好不够有才,而是因为被人顶替。
真正的弱者,是无法发出声音的。
山东冠县的农家女陈春秀,是现代的一名考生。如果不是机缘巧合,她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个“看起来和自己不是一个档次”的陈艳萍,在比录取线低200多分的情况下,用了她的身份上了大学,毕业后还能舒舒服服在一家事业单位做着体面的工作,并用她的身份一直生活到现在。
陈春秀发声后,山东省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丑闻再也瞒不住了,顺着再一查,没想到,根据2018-2019年14所高校公示的清查结果,2002年至2009年获得学历的冒名顶替者多达242人!
还有同样在山东,在市重点学校念书,一直学习很好的苟晶,看到陈春秀站了出来,她也受到了鼓舞决定不再沉默,公开讲述她的遭遇。两次高考分数“低得离谱”。因为家境一般,家人也没有再支持她复读,自此,她和大学无缘,开始了打工生活。直到2003年,她收到了高中班主任的一封道歉信:
我的女儿没有像你这样聪慧,智商有点欠缺,她不争气。我作为一个父亲,非常不容易。1997年,我在很无奈的情况之下,才让她顶替了你的成绩去上大学。作为一个老师,我这样做,的确有违师德,请你原谅我。
啧啧啧,这水平就是高,描述如此无耻的一件事,竟还能体现出“老父亲的不容易”!
我别的不多说,就送这班主任一句诗经:
「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
苟晶的档案在97年就已经被提走,被班主任的女儿占用,所以1998年辛辛苦苦整整一年的复读,压根连名都没有报上。
当时,高三班上56名同学,除了成绩最差的一位同学上了大专,其他同学都上了大学。只有苟晶,连大专也没考上。无奈,填报志愿时,她选了三个省内的学校。奇怪的是,半个月后,她收到的,只有一封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苟晶记得,1998年入校时,这所学校一片荒凉,只有一小栋办公楼、两栋宿舍,甚至没有学校大门。学校地处一个黄土丘陵,食堂修在地下。“根本就不像个学校,连我们高中都比不上。”这压根就是个野鸡学校。
更令人吃惊的是,学校里大部分学生都来自山东各地。“一个班40多个同学,有36个是山东学生。”而且,所有人都没有填过这个学校的志愿。他们似乎是被什么神秘力量踢到这个角落的。细思极恐。
陈春秀的父亲还能接受采访,苟晶的父亲患有脑癌,听到女儿顶替事件,曾在病榻上情绪激动,拼命颤抖着,把手抬到半空。几天后,就去世了。
多年后,高中同学多数都当了中学老师,还有一部分在统计、环保等各个事业单位,过上了稳定和体面的生活。还有8位同学获得博士学位,当了教授。他们都知道苟晶被顶替的事,“我们都以为你被顶替了之后,会成为一个村妇,然后嫁一个农村人,随便就在农村里生活了。”
不止是陈春秀,和苟晶,还有2018-2019年山东高等学历数据清查中,那242个因为冒名顶替没能上成大学的人,还有历届高考中没有清查,却默默被替换掉的“失败者”们。
他们的被改变的人生,需要一个公道!
收了条子却没办成事,“同考官”李振邺等人被考生告发,顺治帝辗转听闻勃然大怒,随即下旨:
贪赃坏法,屡有严谕禁饬。科场为取士大典,关系最重。况辇毂重地,系各省观瞻,岂可恣意贪墨行私!所审受贿、用贿、过付种种情实,目无三尺,若不重加惩处,何以警戒来兹?
李振邺、张我朴等被查到的通“关节”的7名考官,当即被押解到菜市口处斩。
其余犯人像张汉及家眷一共108人,全部关押、抄家,并随后流放到冰天雪地的辽宁尚阳堡。
而已经中举的考生呢?顺治帝同样没有睁只眼闭只眼,而是把他们全部招进京,由他本人亲自复试、重新筛选,如有躲避不来复试者,当即被革去举人,并永不能参加科考。
这场清初时期的科场案,惩处官员、考生以及株连的家眷近200人,可以说是清朝时期严惩科考舞弊力度最强的一次大案。后来咸丰年间又出一起类似的大型科考案,涉案91人,一品军机大臣(中央机关核心官员)柏俊被斩,一举肃清科考30余年。
重案重办,朝廷深知,只有严惩才能保证科考的公平!
顺治帝10月16日听闻此事,10月27日已查明事由,将李振邺等斩立决。即便以前信息闭塞各种慢,惊天大案也不过半个月就能彻查,那么陈春秀和苟晶,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官方一个迟来的答复?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这些被冒名顶替的学生,人生已经被改变,再也回不去了!但是“迟来”总比“不来”好,不查明真相,杀一儆百,以后这种事还会不断出现!
正如白岩松在他的节目里发问:
这都是过去发生的事情,那么过去发生的还有没有现在没发现的呢?
仅仅造假的人被追责就够了吗?
当初一路审核的绿灯又该由谁担责?
高考考场上,打小抄作弊都会入刑,而这些偷天换日,直接把别人的升学名额套到自己孩子身上的人,又该当何罪?
冒名顶替这种毁人一生的事,怎能只是学历被注销、工作被开除、死无对证这么便宜?!
古时候的科举舞弊案,涉事的官员无不抄家问斩,难到今天反而是“罚酒三杯”就完事了?
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著生死权。
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
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
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舟。
地也,你不分好歹难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哎,只落得两泪涟涟。
——《窦娥冤》 (关汉卿)
希望相关部门把这事一查到底,别让老实人受这窦娥般的冤屈,别再让这些贫苦的考生们“苦恨年年压金钱,为他人作嫁裳”!
参考资料:
http:// blog.sina.com.cn/s/blog _a6a9733501014nd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