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反击?你还想反击?恭喜你,你有了一个有担当,并且和你伉俪情深的好丈夫,当然是不反击也没有必要,反而要全力配合!
做王爷的正妃,要有一定见微知著的推理能力。我们先研究研究王爷为什么这么做。
@达瓦里氏 的答案里面已经把从唐朝到清朝关于妻妾的规矩都写出来了,律法里面「不以妾为妻」倒不是说对妾有什么意见,原则上还是礼法上的尊尊卑卑,因为妻妾来源和地位都有很大不同。即便是对于王爷来说,正妃往往是皇帝给娶的,大都是名门闺秀;而其他的妃子就很不好说了。正室基本上一直是正室,如果正室死了或者休了,会继续娶一个正室。
当然原则是原则,有原则就有例外。道光帝的长子,隐志郡王奕纬的嫡福晋瓜尔佳氏在道光七年六月死后,侧福晋乌梁海氏就当年七月正位福晋。而这位「隐志郡王」——看谥号也知道,带「隐」,要么逃难,要么活不长,在道光十一年就撒手尘寰。这是少见的皇子里面,嫡福晋死了之后,侧福晋直接上位的情况。
但是这也是在嫡福晋去世之后的事情,并且这位侧福晋出身并不卑贱,她爹是当时的兵部主事。
以我贫乏的知识而言,一个正常的王爷,如果真的喜欢侧妃,讨厌正妃,最可能做的事情是冷暴力——就是把正妃放在旁边不问不管,该干嘛干嘛。就像汉朝吕太后给汉朝刘姓诸侯王都是娶的吕氏的女儿,有赵王刘友就是不喜欢,然后就被正妃告状了:
七年正月,太后召赵王友。友以诸吕女为受后,弗爱,爱他姬,诸吕女妒,怒去,谗之于太后,诬以罪过
如果正妃非常弱势,比如正妃的爹已经被抄家流放乃至于处死,得罪了皇帝,王爷这个时候可以追求离婚然后另娶。比如天宝年间的太子李亨,因为自己老婆韦氏的哥哥韦坚被赐死,于是为了自保,不得不和自己的老婆离婚。
天宝中,宰相李林甫不利于太子,妃兄坚为刑部尚书,林甫罗织,起柳勣之狱,坚连坐得罪,兄弟并赐死。太子惧,上表自理,言与妃情义不睦,请离婚,玄宗慰抚之,听离。妃遂削发被尼服,居禁中佛舍。
但是眼下,题主的这位王爷的脑回路似乎也是奇特。首先,正妃尚在,但是王爷看这个位子觉得不舒坦,那么如果不打算冷暴力的话,那就干脆追求找茬试图废掉正妃,然后把自己心目中的正妃娶回来;
其次,看样子,这王爷偏偏对正妃还有点感情,还不想废,但是偏要让她做侧妃,就想挑战挑战自己的爹,也就是今上或者先皇的指定,外带羞辱自己在朝中为官的岳父,同时还要向天下人表明,自己在八议之列,刑不上大夫——我就「以妾为妻」了怎么着?
到这儿,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了,一个神思正常的王爷,唯一这么做的理由就是因为被皇帝严重猜忌,同时自己的岳父家势力太大,不得不自去羽翼,把自己的岳父家得罪到底,然后同时犯一下「以妾为妻,以妻为妾」的轻罪,然后等着被皇帝数落之后象征性的罚一罚。
所以还怎么反击?这么有担当对你有感情的王爷,那当然是要配合啦!
当然,如果这个王爷是个扛着金锄头的,那另当别论。
周代禁止以妾为妻,或者以妻为妾。鲁僖公九年,齐桓公与诸侯盟于葵丘,誓词:“毋雍泉,毋讫籴,毋易树子,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于国事。”
《唐律疏议·户婚》:“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 徒三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
《宋刑统》卷十三条:“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
《大明律.户律婚姻门》:“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
《大清律•户律•婚姻》:“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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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地方就有圈子,有圈子的地方就有乐子。
年少的我以为我不会追星,不会相信了解星座,不会在一个满是不确定的地方找确定。
事实证明,青春期以后的我叛逆了过去的自己(好耶~)把这些个都试了一遍。
圈子再烂也有乐子(也不是很烂hh)
下一次想试试在猪圈里打滚(无端联想)
说实话.......视频开头那老和尚刚一开口,我就有了一种yes indeed的既视感......
这是我看到的最准确的总结。
总的来说,就是中国的高考相对公平,所以性价比极高,所以其他活动都可以适当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