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宏大的东西。
17世纪,英国从制度层面上废除了封建制,实现了土地私有化。其实在过去的数百年见,领主们重要的封建特权已经被掏得差不多了;大小领主层层叠压的套娃结构,也早就衰落了。只不过到了1660年,英国终于最终抛弃了封建制的外壳:尽管国王名义仍然是全国最大的领主,拥有全国所有的土地。但实际上,每块土地上有且只有唯一的合法主人。(霍斯沃滋)
旧时代的贵族们在之前的玫瑰战争中损失重大,因而17世纪拥有土地的地主阶级实际上由三部分人组成:老贵族的幸存者们,乡绅,以及professionals(医生,律师,商人等等)。后两类人的崛起,得益于贵族的内耗以及肢解修道院的政教冲突——空出来的土地,被这两类人迅速瓜分完毕。(斯通)
伴随着封建制和教会的退潮,旧的社会观念也在退潮,取而代之的是强调君父权威的家国观念。封建国家向新君主制国家的转变,具有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双重意义。不过,这两个层面在17世纪革命与战争的洗礼中走向了不同的归宿:在制度层面,国王最终被架空,土地贵族通过把持议会建立起了寡头统治。扩张地产,守护地产,是向上攀升的必要手段,这一点在社会上得到了普遍认可(汤普森);在精神层面上,君父权威理论通过实践磨合,变得更符合实际也更有人情味了,开始注重爱与情感,而不再是一味地强调控制与顺从。(斯通)
再说说微观层面。
17世纪,仍然是传统习惯在主导着英国的乡村。从封建制度延续下来的权利义务关系、租税关系、人身依附关系仍然长期而广泛地存在于各个庄园当中。(各种人)至于城市,在当时的英国有两种:一种叫伦敦,一种叫其他。伦敦的人口涨得太快了,木材燃料供应不足,人们被迫开始烧煤。当时的人们还不知道,空气污染将来会毁掉这座城市,甚至有人觉得既然可以烧煤,那不如把全国的树都砍掉,正好可以腾出土地干别的。(卡弗特)
不过,与即将到来的空气污染相比,水和食物的污染更为切近,卫生条件很差,天花、鼠疫多次爆发。人均寿命只有30多岁,大多数的婚姻都以丧偶告终,老年人稀缺,一个孩子成人时很难父母双全。婴儿的死亡率高,亲子关系淡漠,家长将孩子的早夭视为常态,将孩子视为可以替换的道具,给他们取一样的名字,谁死了都不可惜。而只要有孩子活了下来,其他的孩子就成了家庭的累赘——在长子继承之下,其他的子女处境艰难,很多男孩不得不自己想法子攒钱结婚,婚期一推再推,而财产地位亦是家长嫁女的重要标准,老夫少妻的现象比比皆是,而一辈子的光棍也颇为广泛。(斯通)
所以怎么说呢?对于英国来说,17世纪是封建制瓦解的世纪,是国王掉脑袋的世纪,是光荣革命的世纪,是君主立宪的世纪;但同时,17世纪也是瘟疫,污染,战争,折寿,亲情淡漠的世纪,也是贵族寡头开始掌权,封建残余没有清楚,旧破而新未立的世纪。这个世纪只是英国漫长社会转型中的一幕:这个转型早就已经开始了,在17世纪远远还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