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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所谓的「人权」是不是就是摆在明面上的自私呢? 第1页

     

user avatar   jiang-yuan-77 网友的相关建议: 
      

题主的问题描述和最高票答案 @多冰正常糖 的答案实在是错误太多。所以我先挑最重要的说:根本不存在“西方所谓的人权”,且中国非常强调人权发展。

人权是包括中国在内,全世界所有现代国家普遍公认的概念。《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的基础性文件之一,这是联合国所有成员国普遍承认的。在《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写有:

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当代实际相结合,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对内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列举的权利都是人权的具体体现。对外早在1955年,在中国推动下,万隆会议通过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将“尊重基本人权”写入和平共处十项原则的第一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还在2019年9月22日发表《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白皮书。很多人觉得“人权”是西方那一套,并且把中国和“人权”对立起来,这完全就是误解。

最高票答案说人权是保护富人的,而集体主义保护穷人。同样是胡说八道。中国的人权理论历来强调人不仅有生存权,还有发展权。我国的确认为西方人权理论的重要问题之一是不关心穷人,但我国对于这一问题的答案不是否定人权,还是要把发展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以追求更高水平、更丰富、更有利于人民的人权理念和实践。所以中国是发展权理论的大力倡导者。比如2019年7月1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12日再次通过中国提交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这一决议重申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具有重大贡献,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各国的优先任务,呼吁各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在人民中寻找发展动力,依靠人民推动发展,使发展造福人民;呼吁各国推进可持续发展,加强发展和消除贫困的国际合作。 发展权明明是中国对于国际人权理论的重要贡献,最高票答案哪来的“中国的人权无限趋近于低保”?

最匪夷所思的是,还有人觉得“人权”是西方的,而中国和西方又是彻底对立的,所以中国不用讲“人权”,甚至反对“人权”,这才是无视新中国过去70年的成果。

最近在玩骑砍2,所以有关“自私”的话题就不展开了。我只说结论,每一个人有尊严的、负责任的生活是现代社会的基础。


user avatar   cao-zhe-5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感觉这个问题和我之前回答的另一个问题有异曲同工之妙——


小时候听过一个故事,说是非洲蚂蚁遇到着火,集体组成一个球,从火场里滚出去,留下一地焦尸之后球中心的蚂蚁顺利逃生。

当时听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笑出了声——编故事的人一定不知道蚂蚁窝有多深,几坨破草垛子想烧蚂蚁窝也是想瞎了心。

今天看到这个题目,我又去搜了搜这个故事,果然找到了——

然后我发现,这本书的标题是——《老板就该这么干》

呵呵。

提到蚂蚁,其实看动物世界的时候我看到过远比这个故事残酷的事实——工蚁出门寻找食物,回来时因为沾上了陌生的气味,被兵蚁大卸八块,而被牺牲的工蚁连不会有丝毫反抗。

所以当有人歌颂蚁群的「集体主义」时,我总想问问他——你是母虫么?

同样,中学时学过的《斑羚飞渡》——面对猎人的追杀坚决不反抗,而是靠一半的斑羚自我牺牲,让另一半斑羚得以跳过深涧的故事,也是胡诌的,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学过这么多骗人的文章。


人权是摆在明面上的自私么?

或许你可以这么说,因为人类社会的构成注定了它一定要承认个人权利,承认人是有私心的。

人权,就是保障个体的权益不会被藏在暗处的自私以「集体主义」的名义肆意掠夺。

令人悲哀的事,有些人似乎很乐于看到不同于自己的个体利益受损,因为所谓「集体主义」而受损,哪怕这样的损害是毫无意义的,哪怕这种损害并不会给你自己带来什么好处——只因为受损害的不是你。


顺便,题主提到的所谓「两个外籍华人不配合隔离,一口一个人权」并无此事,情况相近的是这个问题——

自费隔离的留学生在隔离点发现并不提供瓶装水,只有不知道煮没煮过裤衩子的酒店热水壶,要求瓶装水而不得之后叫朋友给自己寄了一箱水,结果快递又被前台扣住不让拿,想去前台拿快递被拦了之后,管理方又叫来了警察一顿呵斥,这才有了后来的对话。

此事被工作人员拿手机拍下来,马赛克都不打地发到网上,导致该女子被全网网暴,大家可能也觉得要瓶水被骂成这样不太合适,纷纷造谣传谣,说她「只喝依云」什么的——直到后来发现,同一城市的外国隔离人员不仅提供瓶装水,还要啥有啥——


之后又爆出西安和天津的自费隔离点卫生情况堪忧的问题,又爆出了武汉某隔离社区用垃圾车运爱心肉的问题,被隔离人员的尊严才能被讨论,知乎上关于「隔离点食物高价低质」的问题才免于一边倒的「活着就行呗真TM矫情」,隔离点提供瓶装水才成为了常态。


所以说——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在替你「寻衅滋事」。

回到最初的问题——「人权」是不是摆在明面上的自私?或许吧,这取决于被损害的人是不是你。


user avatar   eric314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东西方在“人权”问题上鸡同鸭讲,根本原因在于双方对于“生而为人,什么最重要”这个问题的理解不同。

中国人普遍是现世主义者,所以首先要活着(生存权),然后要活的好(发展权)。中国人认为这是最基本的人权。

但是西方基督教文明是反对现世主义的,他们认为人来到世间是个考验,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死后上天堂,所以恪守信仰是最重要的。

文化背景深入骨髓,即使现在很多西方人已经是那么虔诚了,但是换了别的信仰,比如资本主义,比如环保主义,为了保护地球提倡人类自愿灭绝。就像中国不在以儒家立国,但是儒家文化传统还在。

面对疫情的时候这一根本区别就变得非常明显。西方人认为病死事小,背叛信仰事大,所以法国人要游行,意大利人要跑步,美国人要去教堂集会。政府强制隔离就是侵犯人权,就是侵犯自由,就是暴政。

在美国政府甚至要尊重人民不打疫苗的自由,不能强制接种,很多教徒反对疫苗,比尔盖茨就被打成了鼓吹疫苗的撒旦代言人,不是一个两个人这么说,在推特上骂比尔盖茨是主流。

这些行为对于现世主义的中国人来说完全不可理解,活着不好么?

两千年的文化传统不是短期可以改变的,还是不聊这个话题比较好。也没必要骂自私什么的,西方人去他们的天堂,把地球留给中国人,双赢,不是挺好?


user avatar   zhizhiwuwuminiz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一个人小鞋穿多了,穿上正常的鞋就以为是大鞋;一些人大话听多了,听到正常的话就以为是小话了。

天天强调的都是奉献、牺牲,听到有人要求正常的权利,就觉得别人自私。

拿着中国护照的留学生想回国,首先想到的不是保证中国公民的合法利益,想到的却是你没参加建设祖国呀、每日新增病例的数字不好看了呀。

“自私”在中国真是被滥用得不行的一个词,“都是亲戚你不帮忙就是自私”,“大家都损失了你没有损失就是自私”,“你那么有钱不分给别人就是自私”。为了所谓集体利益毫无底线地侵犯个人的合法权益,张口闭口必谈大局为重,一个个升斗小民脑袋里都是主义。

我从未像今天这样发自内心地觉得:在中国,“自私”根本不是一个贬义词。


user avatar   V6.47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与儒家思想中的“人之初,性本善”不同,西方思想认为每个人的天性就是自私的。

那么既然世界上每个人都是自私的,都是为自己利益考虑的,如何达成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呢?想到的方法就是选举。如果能有超过一半的人在某项利益上达成一致,这个利益就能代表多数人的利益,也就是西方人眼中的集体利益。

这个设想是很美好的,但是实际上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每个人在每个议题上的利益是不一样的,就导致没有任何一个党派或者候选人能够完全代表他的利益,如果他把票投给一个人,就必然会投给某项自己不喜欢的政策。于是西方又想到了,那每个议题都分开来选举,平常在议会里投票,遇到大事就全民公投。

而中国人从古至今的想法是不一样的,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就认为人是社会性动物,必须把国和家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建立了一整套礼教体系来维持家族长辈的权威性和皇权的合法性。这也是为什么一直到今天,东亚社会的集体主义观念都很强。

不管是西方人和东方人,对于“权”在生活方面的理解都是类似的,比如生命和财产安全应该受到保护、每个人都应该有受教育和医疗等权利,但是唯独在政治权利上的理解不一样,因为东西方对于“人”的定义不一样。

西方人认为人是自私的,所以人的选择权是排在第一位的,所以自由和民主,对于西方人而言是如此的重要。如果没有自由和民主,人就失去了选择权,也就是失去了自私的权利,其利益不得不被某个集体所代表,这是一件不可接受的事情。不管是要喝矿泉水、出门跑步还是坚持居家隔离,都是一种强调自己选择权不能被剥夺的行为表现。

而东方哲学所理解的人权中的“人”,指的是一个集体,一个全社会的共同体,因此秩序和发展是排在第一位的,政治权利可以适当让步。尤其是遇到危险的时候,自私的个体是靠不住的,只有一个团结的集体才能够战胜困难。


那么为什么西方会认为每个人自私的权利不可侵犯呢?这跟东西方两千多年来制度的差异有关。

中国经历的封建社会其实非常短暂,只在西周和春秋战国经历了几百年,随着秦始皇的大一统,宣告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束,进入了皇权专制社会。而欧洲人“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分权制度,才是真正的封建制度,封建和专制其实是两个对立的概念。西方由于教权和皇权的分离,自古以来就形成了权力分散的观念,每一级权力又继续分散给下面,到最后就是一个个个体。中国不一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的东西本质上都是属于皇帝的,都必须听命于皇帝。西方人认为每个人管好自己,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因此每个人的小确幸必须要得到保护;东方人认为有国才有家,最高权力的真空必然带来社会秩序的崩塌。

制度的建立和地理环境也有很大的关系。欧洲文明起源于地中海,聚落是沿着海岸线分散的,因此形成了各个城邦自治的传统;中华文明起源于关中和华北平原,地形完整而平坦,利于大一统政权的产生。华北平原上几千年来不断的天灾和战乱一次又一次加强了集体主义的价值观,而欧洲支离破碎的地形让各个自治的城邦自得其乐,愈发突出个人主义文化。哪怕到了今天,中国的南方人都更注重个人权利,而北方人更讲究集体利益,也是受到了地理因素的影响。


在面对疫情的时候,中国人认为大家不要出门或者戴好口罩配合防疫工作就是在保障所有人的人权,但是西方人会认为这些防疫措施本身就在侵犯人权,因为双方对于人权的理解不同。中国人把全社会的人权作为一个整体,认为个人有必要进行一些让渡和牺牲;西方人把每个人独立而又自私的人权看在第一位,认为社会整体的权利是一个虚伪的概念。所以西方媒体和中国媒体在面对疫情的时候,同时都在批判对方不尊重人权,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更多东西方文化和政治制度差异的起源,可以从福山的这本名著中找到答案,强烈推荐阅读:


user avatar   zhao-gang-53-83 网友的相关建议: 
      

西方对于“人权”的内涵的阐述是很有问题的。

简单的来说他不能阻止一部分人通过更多的掌握社会稀缺资源的方式对另一部分人的人权进行侵犯。

比如那个被玩烂了的水钻交易,我TM有水我只要你一颗钻?我让你割一个肾给我或者卖身为奴都没问题,别说沙漠中的水,一个水果机就让人割肾或者背上一辈子还不清的高利贷的例子也不是没有。

一个人的人权和他人的人权本质上其实是互斥的,不谈公平谈人权毫无意义,但有些人偏偏想尽办法要把公平塑造为人权的对立面。


user avatar   zhan-yu-98-6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自私没有错,但是题主的问题也没有错,错的是某些人明知道其中的差异,却绝口不提。

大多数争议都是名词的争议,同为自私,定义不同,结果自然不同。题主口中的自私,是配了案例的,就是外籍华人不配合隔离的自私,这种自私很值得提倡吗?

自私当然没有错,自私可以是社会的原动力,但是前提是,不能妨碍他人。而这个妨碍他人,才是争论的焦点。有人说西方的所谓人权是不妨碍他人的人权,这句话就是狗屁,人只要还生活在社会中,就没有绝对不会妨碍他人的自由存在,只要有人的交互,就一定会有利益的冲突,怎么可能会不妨碍他人?所以,这里的妨碍他人,是有定义的,符合某种定义,才会被认为没有妨碍他人,这里的没有妨碍他人,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所以说,最重要的是定义问题。比如这疫情,你非要外出逛街,难道没有妨碍他人吗?你传播病毒没有妨碍他人吗?别人因此生病了难道没有损失吗?即便是你没有病毒,谁知道你有没有病毒呢?人们为了防止你有病毒,需要多做很多防护措施,这些措施难道不需要投入吗?难道不是妨碍他人吗?

所以说,所谓的自由,只能是相对的自由,有人自由,必然就有人受损,只不过大家商量一个损害的标准,低于标准的损害,就当作自然损耗不计算了,高于标准的损害,则被禁止。

举个例子,比如我手中有个面包,你想吃,直接拿我的,就是妨碍我了,应该被禁止。但是我们可以商量一个价格,你觉得值1元,我觉得值10元。你觉得最高出到5元,因为这面包实际的合理价格应该是5元,但是我非要10元才卖。要说妨碍,我非要卖高价,其实也是一种妨碍,但是大家认为,这种妨碍是可以容忍的,所以卖10元并不会被认为是错误的,你愿意就买,不愿意就不买。但是任何事情都要有个度,超过了这个度就有问题了。比如你家有很多面包,吃都吃不完,但是外面闹饥荒了,很多人不吃饭就要死。这时候你非要坐地起价,说面包是你的,你要卖100元、1000元,甚至要人卖身为奴,你这种行为显然是大大的妨碍了别人,前面说的自由交易原则显然就不适用了。人之所以遵守规则,这规则至少要能满足其最低的需要,现在人都要饿死了,他们是抱着不利于自己的规则去死,还是掀翻这规则而活?这显然看你屁股坐在哪一边。如果你坐在富人那边,自然认为富人的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穷人理所当然应该支付你提出的价格,理所当然应该当你的奴隶。

任何规则,都是有前提的,符合前提才是好规则,不符合前提就是坏的规则。凡是说什么东西是神圣不可侵犯的,100%是陷阱。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神,就算有神,也不会亲自下场来秉公执法。所以凡是说什么东西是神圣的,最终解释权都被某些“神的代言人”掌握着。比如这个财产,西方一样有各种没收和抢夺,不过凡是他们认为应该抢的,抢了就抢了,比如这个:

凡是他们认为不应该抢的,就搬出神来,说这是神圣的,你抢了就是恶魔,是异端。

自私没有错,错的是,西方的洗脑,让人们把人权与集体对立了起来。人们应该明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人本来就是群居动物,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本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是,资本家们害怕穷人联合起来,他们希望穷人都被分割的零零碎碎,所以他们极力宣扬狭隘的自私观点,只要穷人们中了这自私的毒,就注定无法联合起来对抗资本家了。

这次疫情就充分的揭露出了西方世界的虚伪,和那套假人权的丑陋。连基本的生存都无法保障的时候,还大谈什么人权?从马斯洛需求层次上看,治病是一层的生理需求、防疫是二层的安全需求,而自由跑步什么的是第四层的尊重需求和第五层的自我实现需求。西方妄图用高层次的需求去覆盖低层次的缺失,这和何不食肉糜是同一性质的。为什么西方人会相信这一套呢?这显然是洗脑的结果。

一个人,没有生病的时候,如果你去给他洗脑,说健康不重要,自由才重要,其实他有很大的可能会接受你的观点,但是当他真的生病之后,才会明白健康是革命的本钱。我们中国人,是明白这个道理的,但是西方人由于长期生活在掠夺世界财富的国家,他们总觉得自己是特殊的,总觉得坏事都是别人的,自己不会遇到坏事,所以他们才会那么迷信所谓的“自由”,这“自由”的前提是,他们可以掠夺别人以供自己驱使,所以他们才可以那么潇洒的宣称自由。而当病毒袭来的时候,当他们被宣布放弃治疗的时候,再想反悔已经来不及了。

疫情期间非要外出的人,有没有妨碍他人,不应该去问这些人,而应该去医院,问那些无辜被传染的人,他们有没有觉得这些人妨碍了他们。


user avatar   li-shi-min-45-57 网友的相关建议: 
      

在多年来被有组织地刻意污名化的诸多现代文明社会基本的概念里,对这两个字的污名化是最可怕的。这两个字是我们每个现代人和「衢州人食人」、「有吏夜捉人」的野蛮之间的底线。



user avatar   chen-yang-90-2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泻药,

其他诸位大佬的回答已经很完备了,在这里我就只补充两句。

事实上,西方当代主流的“人权”概念不是摆在明面上的自私,但它确实也是有问题的。它最大的问题是导致了社会中的人因为拥有了抽象的人或者公民身份而获得的权利同他们的日常生活中的真实身份之间产生的鸿沟与矛盾,从而导致了“人权”的工具化。

这个问题在青马的《论犹太人问题》(Zur Judenfragen)里面有很清晰的描述。马克思将现代的宪法国家(Verfassungsstaat)和共和国制度看作是另国家和政治摆脱宗教神学,突破了传统的“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的一种“政治解放”。因为作为政治制度高度“发达”的共和国(以法国为代表)已经彻底摆脱了政治与宗教神学的一切联系,令宗教变成了一个彻底的“私事”。在这个程度上,我们可以说通过政治革命成立共和国,规定政教分离等等一系列措施,一个国家是能够实现宗教的彻底“私人化”,令其不在左右政治走向。

然而,之后马克思又话锋一转,开始批判这种“政治解放”的局限性。因为通过革命推翻神权统治,成立自由国家的方式虽然令宗教“私人化”,但它并没有真正消除宗教。相反,在自由的北美,宗教仍然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和生命力。而如果——联系《法哲学批判前沿》里对马克思宗教的判断——宗教作为一种“现实的贫困或者缺乏"(Mangel),这便意味着政治革命和共和国的国家形式并不能令人拜托现实的贫困和缺乏。而要想摆脱这种缺乏,马克思认为,必须通过“人类解放”(menschliche Emanzipation)才能达到(当然,政治的解放是人类解放的一个必要前提)。

为什么“政治解放”无法消除现实的贫困,从而无法消除宗教的存在呢?这就涉及到了“现实的贫困”这个概念究竟指的是什么了。在此马克思将政治解放同黑格尔的法哲学联系了起来。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里,国家作为伦理(Sittlichkeit)的“最终实现”,其意义就在于它超越了伦理在宗教层面上的特殊性并将国家意志同基督教的信仰区别开来,从而达到了更高的普世性。但是这种国家形式的普世性是建立在个人之间的具体物质生活的差异性的基础之上的。因为在市民社会(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之中,每个人都是作为特殊的个体在进行着交互活动,而只有在这种高度差异化的个人生活(市民社会的生活形式)中,才会催生具有人类类本质的普遍性的伦理要求来团结全体个人,而这个普遍化的伦理形式正是国家。

然而,马克思认为,这种对于抽象的人的平等权利的许诺国家变成了另一种宗教,变成了另一种对“彼岸世界”地向往。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将“普遍的国家形态”建立在“特殊的市民社会”之上的做法非但没有完成“团结”的任务,相反,它把国家里的个人生生拆分出了两个分裂的身份:一方面,在私人的市民社会里人是作为有职业,有财产,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市民而存在(资本家,农民,工人,老师,医生等等),而另一方面,在国家的层面上每个人又是无差别的,拥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的公民而存在。这就导致了一个至今发达的民主国家都没法解决的问题:即一方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差距和受到的支配是实实在在的,财富,资产,社会地位等等方面的不平等肉眼可见。而另一方面,国家所许诺的每个人的自由,平等的公民身份却模糊得可以,除了在投票的时候能些许感受到这种自由和平等以外,这种自由和平等根本无法变成现实。话句话说,现实之中人们之能感觉到自己是资本家,农民,工人,老师等等具体的社会身份,却根本无从感受到自己是一个公民。这就使得自由国家对于“平等的自由权利”的许诺如同基督教里的彼岸世界一样虚妄。这便是一种典型的异化作用:让人对于本该属于自己的特征(公民身份)变得陌生不已。

而这个时候,马克思认为,所谓的抽象的“人权”,最终会沉入市民社会之中,成为市民社会中的人实现个人特殊利益的手段。

这种把“人权”局限于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利,或者说把市民社会的成员上升和抽象到“人”的高度来谈权利。结果便是“人权”概念的彻底工具化。“自由”的核心是私有财产的自由,平等是每个个体作为相互独立的单子的平等,而安全则是保障利益的安全。即使我们不采取激进的解释的话,我们也必须承认这样的人权观念是有局限的,不完满的。

真正能够克服这种“现实的贫困”的方法,马克思认为,正是人类的“现实”的解放,这种解放意味着人们地私人身份和公共身份在现实中的同一,使人的公民身份不再是抽象的或者形式上的,而是如同自己的职业一般实实在在的真实身份。这时,所谓的“人”才是真正现实的,真实地人,“人权”也不会再是一种市民权的抽象的表达。这就是“社会主义”的生活方式,只有在社会主义中,人才能真正成为“政治的动物”(zoon politikon),才能实现真正的人权

事实上,即使在现在的西方发达国家,关于“人权”概念的反思一直都存在。比如在老马的家乡德国就有着一种“社会化的人权观念”的思潮:

即将住房,工作,教育甚至是文化成果等等都包括在人权概念之中。社会化的人权观念保障人能拥有追求美好生活所必须的资源的合理分配。按照这种设想,“人权”不只是单个人的形式化的自由权利,而是在社会中的实实在在的享有权利。

综上,我个人的意见是,我们关于西方“人权”概念当然可以进行批判,但是批判的结果不是去取消人权,而是充实和发展它。事实上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是我们所应该做的。只有在更广泛地维度上保障和实现了人权,才是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的。事实上我们的许多举措,诸如消除贫困,普及教育,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以及构建村委会和居委会制度等,都是发展和保护人权的标志。而在人权的保护和发展上,社会主义必须要比资本主义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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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为啥不能摆在明面上?在中国不也摆在明面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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