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很残忍的话,今天的富人是过去地主的子孙后代,今天的穷人也是过去地主的子孙后代。
地主生的孩子们,混的好的是富人,混的不好的是穷人。
过去的穷人呢?穷人娶不起老婆,没有子孙后代。
看今天那些光棍村,过去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每一代落败的,都会这样。
所以看家谱,个个是名人之后,不要以为是吹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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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人问女性后代问题,补充一下:
女性一样存在生存竞争和淘汰,但是速度比男性要低。超级祖先中男性祖先要远远迟于女性祖先。
因为男性竞争范围狭窄,女性则要看容貌身材家世性格生育力,所以你看今天南美混血,多数是土著女与殖民男的后裔。但是穷人生女也只能保证比生男多一点点的竞争力,有人提到一夫一妻多妾制,这种制度下,穷人女所生后代还是比较弱势的,绝后速度肯定要快于富人之女。
当然,阶级上升肯定有特例,基因彩票也会落到穷人家,只要基数足够大。凤凰男女的智商和容貌立刻被作为新鲜血液吸收入上层阶级。运气好的话,你就是那个超级祖先了。
这是一篇学术论文
清代家族人口繁衍研究——兼论支脉重构在微观历史人口学中的应用【摘要】:基于家谱资料的微观历史人口学研究已经证明。清代人口繁衍处于高出生、高死亡阶段。婴幼儿存活率极低,人均预期寿命仅有30岁左右。这种人口繁衍的体系对中国传统家族理想造成严重冲击。家族现念对中国传统社会影响深远。家族人口繁衍昌盛、香火延续不绝成为民众的普遍理想。然而在高死亡率面前。不仅几世同堂的大家庭理想缺乏实现的人口条件,而且绝嗣现象也普遍存在。依据《松源魏氏》和《海宁查氏》两部家谱所载人口资料的研究结果表明,在经历了从清初到民国初年两百余年的生存竞争后,只有少数的人能够拥有自己的后代,保持香火不断,而其他大多数人都陆续绝嗣。后世为数众多的子孙可能仅是极少数祖先的后代。不同支脉间人口繁衍的机会极不均衡。家族人口繁衍的理想和现实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支脉重构”方法的提出。为微观历史人口学研究开拓了新的思路和研究范畴。
-------------尽管在延续宗族香火的愿望上表现出极强的一致性,宗族内部各房各支之间在社会经济条件等方面却存在明显的差异,这种宗族成员内部的差异并不低于宗族之间的差异。弗里德曼认为中国传统宗族内部成员之间的社会经济地位是呈现分化状态的,既有富有的商人,也有落魄的贫民;既有地位显赫的士绅,也有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8】。财富和社会声望在家族内部的分配是极不均匀的,即便在豪门望族也是如此。通过对浙江萧山三个家族的研究,Harrell证明了那些拥有更多功名的富有的支脉,他们的子孙数量不成比例地占据了人口的大部分【9】。人口繁衍的机会在各个支脉之间并非均等分布。尽管清代在人口总量上出现爆炸性增长,但家族绝嗣现象却依然普遍地发生。这就意味着传嗣的理想对于大多数人可能都是难以实现的,只有少数人能够拥有自己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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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中那些占据更多资源和声望的人能够提供较为充足的营养、清洁的住所以及较好的医疗卫生条件。尤其是在爆发大规模流行病和饥荒时,具有相对较强的应对能力,降低死亡水平,将自己的后代延续下去。这种优势会被逐步累积和放大,使得他们的后代规模不成比例地膨胀,逐渐占据了家族中人口的主体部分。而那些大多数的弱势人群则逐步被排挤和淘汰,最终绝嗣。人口繁衍的机会在不同支脉、不同群体之间是极不均等的。根据上述的繁衍过程可以做出这样的推测:民国初年两个家族的众多人口,往前回溯两百余年,仅仅是清初十分之一的人的后代。那么若将时间再往前推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就极有可能仅是若干位、甚至是一两位共同祖先的后代了!推而广之,今天中国极庞大的人口可能仅是几千年前少数祖先的后裔,那么华夏民族起源于若干共同的祖先就有可能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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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有人提满族的人口增加不快于汉族,其实满族也面临人口增加对财政的压力,先后多次要求汉军出旗,即把早期满洲人口不足时候拉到篮子都是菜,同化东北地区和掳来汉人,建立的汉军旗人和旗下汉族包衣等都撵出去,所以你要把这些变化都考虑进去。
还有就是满人人口比例太小,没法把太平盛世之下的经济增加红利全吃下去,就像狮子扑食猎物,群狼你叼一块我扯一条,狮子吃的还是少数,大头都被这帮分了。
“长辈聊天史学派”与“村里老人考据派”确实有部分人持有这种观点。
与之类似的,还有“酒桌吹牛逼中老年国际社会政治学派”中的一部分,也认可这种观点。
不仅如此,“京城的哥流动百科全书派”同样不乏支持此类观点的大咖学者。
已知这些学派多数学术成果乃即兴产生,然后利用器官组织振动空气产生声波,把要传输的信息调制到声波之中播送,信息传输的速率大约每秒1至10比特。
传输信息量则视每次饭局或乘凉闲聊的总时间而定,至于研究成果惊世骇俗的程度,往往又与众多学术带头人单次饮用乙醇的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的哥学者除外)。
如果研究过程中适量采用想象力、脑补术,或辅以《故事会》、《知音》等权威学术期刊,则对于研究成果的放大就更为显著。
他们不屑于利用植物纤维制成的书写材料记录学术研究成果,所以多年来一直是谜一样的存在。
除了“地主后代很牛逼”这一重大研究成果,还有:
“上北大有个P用,还不是出来擦皮鞋”
“清华毕业卖猪肉不如村里二嘎子初中辍学干包工头来钱”
“XX家孩子985研究生过年回家呆头呆脑肯定读书读傻了不如俺家翠芬挡里挡外”
……
以上一系列重要论断,据悉也与以上学派脱不了干系。
追根溯源起来,我认为他们是中华文明中不可忽略的神秘力量。值得下功夫好好记录研究,领会其精髓。
既然问题改了那么我也修改一下答案吧。如果题主(不确定是不是题主自行修改题目描述,因为题主和修改者都匿名了)放弃血统论,那么你的所谓观察结果依然是幸存者偏差。
以下是针对血统论的原答案
这个说法是既侮辱了当年的贫农后代又侮辱了爬上来的地主后代,真不知道那些为自己地主血统沾沾自喜的人高兴个什么劲。
首先是幸存者偏差。你看到了那些又翻身的地主后代,可是你看到了那些再没翻过身的或者干脆就死绝了的地主吗?然后你看到了更多翻身的贫农后代吗?
其次是以结果臆测原因。地主后代翻身了所以就是他们血统好?你难道没有意识到,如果没有打倒他们的地主先辈,他们毫不费力就可以得到现在所拥有的?这些成功的地主后代们被剥夺了原有的各种优势之后凭着自己努力又翻身上来,你居然说他们就是血统好?
原题目提到的血统论,所以不是我在树一个靶子去打。
谢邀!直接上学术论文摘要算了
中国农村地区的家庭成份、家庭文化和教育
佐藤宏 李实
摘要 本文考察了中国农村地区家庭成份的划分对家庭成员受教育水平的代际影响。考察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男性户主的受教育水平,我们发现它在毛泽东时代因成份歧视的影响出现了下降,而在改革开放之后又有所反弹。我们也发现,年龄在16—18岁之间的孩子中,地主/富农和中农家庭的后代具有较高的受教育水平。我们的结果表明中国农村家庭作为一种文化制度,其延续性和坚固性需要予以更多的关注
关键词 教育,代际影响,家庭文化
这篇论文可以下载,请有兴趣的人自行百度。不喜欢看论文而喜欢看故事的人,可以自行百度房地产大亨潘石屹的家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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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数第一的答案没有错,但是他的结论是在超长时段上成立。我觉得一个人的家族如果最近一百年不是地主,就不要拿自己家五百年前是地主说事了。
如果把时间缩短一点,只看最近一百多年,地主的后代在(整体上)表现当然比贫下中农的后代出色一些。
真的事实假的道理,
因为向上看我们都是地主的后代,
如果你爷爷是穷人,你爸爸也是穷人,
你在古代,在现代都很难结婚了,(中国现在农村有3000万光棍哦)
即使你结婚了,你孩子如果还是穷人,真的不太可能结婚了
如果你孩子万幸结婚了,你孙子还是穷,
真的不可能结婚了。
在古代如果你是穷人,你有后代概率就不高,
知乎研究过,是低于70%
你想0.7的5次方,算出来有后代概率已经低于20%,不过16.8%
往上数5代人,我们都是强者的后代,
往上数10代人,谁家没出个大人物?
但
地主的后代却不一定还是地主了,
假如社会分10层,你在第三层
英国调查一个人提升自己的阶级的概率是1/14
中国会高一些,
但反过来一想,
假设14个人可以提升一个阶级,
但上面得有一个下来啊,
上面人可比下面人少得多啊,所以下面下来概率很大
不是知乎经常有红三代说,自己现在没什么了,其实是真的。
他爷爷当将军,帮助下父亲可以,
父亲一般,爷爷去世了
真没什么了
你提升阶级难,下降阶级却快!
所以结论是:
因为几代人过去了,
只有地主的后代才可以活下去,
你一看,
就都是地主了
从事实推断概率!
中央统战部 财政部 劳动人事部
关于原工商业者在“文革”中遣送、内迁被停发、扣发工资
问题的意见
统发文[1983]第82号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厅(局)、劳动人事厅(局):
中央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批转《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以下简称“八条”)中曾规定:原工商业者中属敌我矛盾性质的,其在“文革”中被扣减、降低了的工资不恢复、不补发。因此,不少地区就把一些原工商业者中兼有地主或富农成分的,戴过反、坏分子帽子的,一律当作敌我矛盾性质来处理,不恢复、不补发工资。这不尽合理。这些人也屡有反映,要求改变。去年四月福建省委统战部报来《关于原工商业者在“文革”中遣送、内迁被停发、扣发工资问题的请示报告》(附后)提出:原工商业者中,兼有地主或富农成分的,“文革”前戴过反、坏分子帽子而不予(或免予)刑事处分的,因政治历史问题已作过处理,“文革”中又旧帐新算的,或属“文革”中因“现行问题”定为敌我矛盾,经复查属冤假错案的,他们在“文革”期间,被停发、扣发的工资,应予补发。我们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符合党和政府一贯的政策精神,各地都应照此办理。补发的工资,由上列人员原所在单位支付;原所在单位已撤销的,由其主管部门支付;一次补发有困难的,可分期解决。
另外,“八条”中还规定,原工商业者中属敌我矛盾性质的,其在“文革”中被查抄的存款和其他财物不发还。对这条规定各地也多有反映。我们意见,今后可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 在士地改革中被划为“工商业者兼地主(富农)”或“地主(富农)兼工商业者”的,其封建财产在士改中已作了处理。他们在“文革”中被查抄的存款及其他财物,应按对原工商业者政策处理,即:实物还在的,发还实物;实物已被变卖的,按当时变卖价发还;实物确实查无下落的,应向本人说明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如因被查抄而造成本人当前生活很困难的,可酌情予以适当补助。
(二) 戴有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帽子的原工商业者,经过复查,属于冤假错案的,其在“文革”中被查抄的存款和其他财物,应按对原工商业者政策处理;不属于冤假错案,其财产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没收的,不予发还;非依法判处没收的,可予发还。
以上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同意,请参照执行。
附:福建省委统战部来函
1983-2-10
福建省委统战部来函
中共中央统战部:
一九八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部会同省委落实办等七个部门下达了《关于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中的一些问题的意见》,补发原工商业者在“文革”中遣送、内迁期间被停发、扣发的工资问题。在落实这一政策中,有些地区和单位提出:原工商业者中当时戴有“双兼”(主要是指地主或富农兼工商业者)、反革命分子(包括历史反革命分子)或坏分子帽子的人员,其遣送、内迁期间被停发、扣发的工资可否同样予以补发?
上述问题,根据中央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批转《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和中央统战部办公室一九六三年一月三日对“工商界中的五类分子可否退休、请长假”等问题函复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 原工商业者中的地主或富农兼工商业者,其封建剥削部分已在士改中作过清理,解放后本人长期从事工商业并已按原工商业者对待的,文革中虽戴“双兼”帽子遣送、内迁,其停发、扣发的工资应予补发。
二、 文革前,原工商业者中戴帽的反革命分子(包括历史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坏分子,凡不予刑事处分或免予刑事处分而在国营、公私合营企业留用的,文革中被遣送、内迁期间停发、扣发的工资,予以补发。
三、 凡因历史问题,过去已作结论和处理,文革中旧帐新算的,或因现行问题文革中定性为敌我矛盾并按敌我对待,但经复查属冤假错案的,其被遣送、内迁期间停发、扣发的工资应予补发。
以上意见当否,请批示。
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
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不会
因为每当我因为别人没有的技能得到机会,在万人瞩目下大放光彩,不经意间比别人进步一点时。
我想到的是:
哎老子就是这么牛逼!
怎么可能想到自己只是做了一点微小的工作,主要是父母国家的功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