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该怎么界定不清楚。这里单纯是个人的心得,具体怎么界定看个人。
秦末总共出现过3个以楚为名的政治实体:
一个以“秦王扶苏”为首;
一个以楚贵族景驹为首;
一个以“楚怀王”为首。
第一个,在本质上是秦帝国基层军官联合陈邑地区的地主阶级进行武装叛乱;
第二个,根本就是秦帝国境内原楚地的地主阶级叛乱;
第三个,则是秦帝国通缉犯联合原楚地、原魏地的地主阶级叛乱。
秦末的大叛乱,之所以被划归为“农民起义”,原因也很简单:
一是当时在等级制度上属于小贵族的士人,大部分并不脱产;
二是由于当时的生产限制,大量有产家庭不能完全脱产,所以富农和小地主本身也不太好有明确的界定。
回到问题本身:
战国末期的政治实体已然被摧毁了。在秦末,一些士人会拥立旧公室成员成立新政权(如赵王歇,楚怀王,陈胜冒扶苏名也是类似的性质),另有一些士人会凭借自身能粘上点“宗室”的边而自立(如楚景氏),也有些士人挨不上宗室的边也强行自立。
由于战汉的国号多以地名为主,且多于当地地主阶级勾结,因此也就存在有以“复国”为政治口号的土壤。
但严格来说,这些新的政治实体应当与战国后期的诸侯国没有特别必然联系,跟东晋、南宋、南明并不是同一性质。
不过,如果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战汉的政权本身依旧存在有一定程度的早期国家性质,此时不能对王权有过于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地主阶级的地位也随着战争、外交、政治活动的影响而快速提升。
在这种情况下,类似中山、燕国的”复国”,虽然原有中央政权被摧毁,但是组成政治实体构架的地主阶级还是一波人。
到底能不能算延续就看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