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是诉那种“网页宣传”与实质内容不符的诉讼,本来想无脑站原告的。
结果一看,原来不过是“概率计算没说清楚”,这么个事儿,而且法律不是恰恰没说过一定要把概率解释清楚么?(只说了需要说明合成概率)
平常一帮精神资本家们,这时候就不再“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了?
而且法官没玩过这个游戏是正确的,一旦玩过这个游戏,很可能会使法官做出有倾向的判决影响公正,不知道一帮法盲在那里阴阳怪气地说“没玩过游戏的法官”是自H什么呢。
(换句话说,我要说审个杀人案法官是不是得先被杀一次算是欺负你。那审个医疗纠纷法官得先得个病?审个劳动合同纠纷法官得先干一个月你的工作?)
庭审里,那个被告、律师不好回答,不是因为法律的问题,而是因为宣传的问题(解释的太清楚,低概率的出货影响游戏营销,法律上没啥不好回答的。)
而原告无法回答的(既然认为是欺诈,为何之后又继续抽),恰恰是法律及庭审范围内的问题(原告行为与原告的主张是否形成矛盾)。
这时候不谈法律了?
把自私自利套上个维权的外衣真好使。呵呵。
我通篇答案没提法官庭审中提问的概率问题,有人转进如风,我说烤鸭你说烧鸡这样回复,跑来一个匿名答案里是来找茬么?
同时我国教育部规定的大学本科高等数学必修一般包括:数列、极限、微积分、空间解析几何与线性代数、级数、常微分方程。专项概率学属于进阶内容(当然前面的那些内容里有概率相关内容,但非专修概率学),作为法学生没义务一定要懂。而且就算她不懂,不懂就问,要求被告、原告都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符合庭审要求,也在她的职权范围之内,“用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用XX的标准要求自己”,网络喷子暴露的果然够快。
“无产阶级斗士”们对手段更恶心更过分的鹅厂猪厂唯唯诺诺,对小公司重拳出击,美其名曰“倒逼行业规范化”
不是什么玩家和资本家的斗争,是网络乞丐欺软怕硬的碰瓷
胜诉了能对其他游戏公司有什么警示吗?也许可以警示他们找条大腿来运营,毕竟换了南山必胜客,还是你们小韭菜告的倒的吗?
作为垃圾休闲玩家,78,菜的一批
我只想说
太TM搞笑了
这位兄嘚水平也够菜的
至于概率嘛,说真的,现在这游戏起码对于我来说,抽卡没什么意义,反正不想养
你倒是多搞点螺母啊(恼
对这个事情有所耳闻,之前双方经由工商部门协调解决不成因而诉诸法院,从庭审来看案由是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双方争议的焦点在出卡率上。
目前来看,案件还在继续推进,大众也只能通过当下庭审直播和之前 B 站多位 up 主的爆料来了解事情的始末与细节。
从事情本身而言,近年来游戏玩家在游玩游戏时,越发较真于游戏运营商的游戏内容是否与宣传相符——这本就是玩家的应有权利:并非游戏厂家所言吹毛求疵的“锱铢必较”,更非本案被告库洛科技代理人所言之恶意诉讼。
且代该游戏玩家问游戏运营商几句:
玩游戏的玩家还不能较真了?
玩家既然经由氪金,那么岂能“花钱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
玩家对于游戏厂商有意见,经由工商部门投诉,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岂能动辄冠之“恶意诉讼”动机揣测之名?
个人认为这类案子绝不能说是恶意诉讼,因其对游戏行业的发展(譬如透明化、运营合规)和玩家权利的保障都是有好处的,莫非是梁静茹给被告的勇气指责玩家“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么?
往远去说,对玩家而言,玩家开心而来,怎能糟心而去——就好比看招牌来店家点餐,却落个货不对版,任谁能高兴。玩家不开心,游戏厂商就可以开心了么?就糟心的事儿诉诸法院,本就是玩家的合法权利。讨个说法,要个态度,就被扣上顶大帽子,这操作简直令人服气。
对游戏厂商而言,与其纠结于这个案件,不如赶紧端正服务态度,要么澄清要么补偿。如若一味纠结于案件的胜负结果可能是得了芝麻丢了西瓜。因为玩家纠结的并非是案件的输赢,而是看重游戏厂商对玩家的诚恳态度。毕竟游戏行业首先是服务行业,应该遵循服务行业的规律:满足玩家的心理需求,使其不但拿到合格满意的产品,而且还要心情舒畅、满意——否则游戏内容再好,厂商态度傲慢,惹得玩家玩的不爽,那恐怕日后“吸金”堪忧!
要问我对庭审直播有什么感受和案件结果有什么预判,我觉得可以送库洛科技一句话:
小心赢了案子,输了人心。
这次开庭我在想法里已经扯了几句,既然有人开题,那就详细说说吧。
玩家状告战双,告的是“战双概率欺诈”。
这事基本情况是这样的:
战双开服时公布S卡掉率1.9%,结果大量玩家抽卡时感觉不对,每次S卡都是接近保底时才来的,还有不少UP主直播抽卡验证。
结果在12月14日的时候,受不了压力的官方就公布了掉率公式:
综合概率1.9%=基础概率0.5%+60回保底浮动概率。
换言之,战双的1.9%是算上保底后的1.9%,如果玩家没抽到保底发数,那么概率实际上是0.5%。
这次玩家状告战双,告的核心就是12月14日前战双在掉率上玩文字游戏这点。
开庭现场我是从法庭辩论部分开始看的。
原告李根总体来说逻辑清晰,但显然并非专业律师(自称有资格证),法庭上无关的废话说的太多(很容易影响法官印象),且他有个软肋是:
他的抽卡记录中,在12月14日前抽的次数并不是很多,还有许多是在12月14日后抽的。
所以被告律师就抓住这点,从辩论开始的“原告方证据不足”,“原告方证据不准确”,“原告真的有律师资格吗;到辩论中段的“原告方在给我们发出律师函后依旧抽卡了XXX次,账号等级84级,说明他并不认为我们欺诈”;再到总结陈述阶段的“原告方有恶意诉讼的嫌疑”。全场猛攻原告的证据和动机方面。
从法庭辩论来说,律师的这种操作无可厚非。
因为战双玩概率文字游戏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这场在线开庭观众20多万,肯定还有人录屏。官司输赢是一回事,法庭辩论如果专注在概率上,让玩家再次回忆起0.5%基础掉率这个低的可怜的数据,造成的负面影响又是另一回事。所以把攻击点放在原告身上,一方面转移焦点,另一方面也震慑其他跃跃欲试的玩家,是很正常的战术。
但真的太难看了啊。
被告方表现出来的姿势完全是道理上没办法辩,就一转攻势质疑人格和动机的路子(摊手)
最后双方都不同意调解,择日宣判。
官司的结果如何?以我贫瘠的法律知识来看,被告扯的什么“原告恶意诉讼”固然是无稽之谈。但原告想要告赢也是非常困难(几乎不可能)。
因为按照《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对概率公示的要求:
(六)网络游戏运营企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提供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不得要求用户以直接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方式参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及时在该游戏的官方网站或者随机抽取页面公示可能抽取或者合成的所有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名称、性能、内容、数量及抽取或者合成概率。公示的随机抽取相关信息应当真实有效。
只规定了要公示概率,并没有写明要公示到何种细节程度。
所以战双一开始公布的
S卡概率为1.9%,60次必出保底,首轮40次必出保底。
从描述上说并没什么问题,甚至还符合版号新规中“必须精确到第几次出”(也可以说是钻了空子),从法律上的确说不出什么。
PS:法庭里有段对话真把我看笑了。
原告:假设现在是12月12日,我在卡池里抽了10次,那么我抽到S卡的概率是1.9%还是0.5%?
被告:我可以不回答吗?(后来又补充,你抽一千次,S卡肯定不会少于19个)
PS2:这似乎是原告在贴吧发的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