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哪里不对。
扔垃圾=抛弃所有权。
垃圾桶=接受被抛弃所有权之物。
未作说明的情况下,接受被抛弃所有权之物的范围自然不受限制,任意一个垃圾都可以扔进任意一个垃圾桶。
但垃圾桶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由于负有对垃圾桶及其中垃圾的管理义务,相对地,他可以以告示或口头的形式,明确告知接受垃圾的范围。比如,“只能扔玻璃垃圾”“只能扔废电池”“只能扔原产自北海道的物品”“只能扔来自金色庭园小区的垃圾”“只能扔固体”,这是人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