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
按照评论里一些键盘侠的观点,面对恶人,守法公民就该自己憋着
这意思,好人就该被用枪指着?
守法公民面对恶人凌晨纠集一帮人砍门威胁,就不能出门理论理论了?
以往的判决,都要求正当防卫实施者是一台精密仪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不小心就成了防卫过当
造成整个社会,恶人耀武扬威,毫无顾忌。被侵害者只能缩手缩脚,要么被杀,要么判防卫过当坐牢房
希望以后监察机关法院能够传承此次判决精神
因为,只有防卫权造成的风险后果,由实施侵害者承担,而不是受害者承担
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持强凌弱的歪风邪气
你凌晨拿刀去砍对方的门,谩骂威胁杀人全家
就要承担对方真被你吓到,为保护家人鱼死网破的风险
而不是依然要求受害方畏手畏脚,生死有命,被动期待恶人的威胁仅仅是威胁,被动期待恶人进不了门,伤害不了家人
很庆幸,这是一个女兵,巾帼不让须眉,最终能够实施正当防卫,
如果是一个柔弱女子,是不是只能报警后,在等待的过程中,祈求恶人良心发现,或者被动承受被灭门的厄运?
再多说几句
我真的庆幸事件中,是一名退伍女兵
让我们看看,她经历了多少磨难,需要多大的勇气,才最终完成正当防卫
背景,凌晨一点,门外一个白天起过冲突的醉汉,纠结一帮人,砍门叫嚣谩骂威胁,家中只有退休女兵和年迈老爸,小孩。
(看退伍女兵如何艰难反抗)
一、谨慎,揣着防卫武器(一把削皮刀,一把水果刀)
二、有足够的勇气,推开门试图理论(敢出门这个勇气很多人都不具备)
三、刚开门,一群汉子的黑影中,冲出来一个一米九的醉汉,一脚踹到她肚子(一般女子估计最多撑到这一步,就没有然后了)
四,她用削皮刀反抗(英勇)
五、醉汉继续挥拳击中她的左脸部,在被几位朋友拉开后再次挣脱冲向她,对其拳打脚踢(一般即使是一名男性,被攻击到这一步,估计也都跪了)
六、面对醉汉的拳打脚踢,她继续用削皮刀招架(顽强)
七、面对醉汉的拳打脚踢,削皮刀掉落(就问这时候有几个人不慌的?)
八,面对醉汉的拳打脚踢,掏出水果刀用力反抗、挥刺
九、醉汉中刀
终
看完她这个退伍女兵悲壮顽强的反击,我们扪心自问,知乎的大老爷们,有几个有这样勇气的,面对成群纠集挥刀砍门的恶势力,是不是只能龟缩家里,报警,等候警察驱散。
随后,心惊胆战等待恶人们第N次的骚扰威胁?甚至在无休止的威胁后,逃离那个地方
这个退伍女兵给了我们榜样,检察院给了后盾
面对恶势力欺凌,有勇气的守法公民,可以说不
好人,本不应该被用枪指着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
六更,央视法治在线对唐,李,一开始的司机,以及劝架者四方全都进行了采访,我觉得此采访是目前最客观公正的采访之一,不了解案情的可以先看看这个视频。知乎里打不开的可以右上角浏览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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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打脸了,因为我又来五更了。
现在死者父亲准备进行申诉,死者父亲李兆云称“唐雪可以构成正当防卫,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通报的情况跟事实不符。”(此处李父与本人看法一致,检方通报确实存在与事实相矛盾的地方,具体回答里有)
唐雪目前已经回家,但是暂时不接受任何采访。这是一个很聪明的决定,等待热度消退让人们忘记这件事,很聪明,因为如果现在接受采访,如果在案件细节,具体凶器和凶器去处等问题回答只要稍有纰漏,舆论随时都有可能反转,因为现有信息来看,她并不是正当防卫而是故意伤害。
我大胆预测一下,在死者家属申诉完全提交上去之前,唐雪本人一定不会发出任何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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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更,也是最后一更,知乎也给我加争议性了。如果没有新的发现,我暂时不再回复任何人关于此案的评论,因为我知道人们本质是不关心真相的,都是跟着节奏走,我敢肯定,这里的最少百分之80的人看都没看过死者家属的任何发声,也没有详细了解本案细节。
李狗嗨那句“真正的恶魔,正是无限膨胀的民意”,把这些人描述的已经足够透彻了。
我想说的话基本全在这个回答里了,这个案子我关注这么久,收集资料花了我太长时间了,我很庆幸我当初没有和大多数人们一样草率站队。
唐雪目前不接受任何采访等待热度消退,就算热度消退之后,此案我也会一直持续关注,同时我也将继续关注唐家辩护律师,殷清利大律师的所作所为,你在于欢案,张扣扣案和唐雪案使用的那种手法也许不会有几个人注意,但是别忘记总会有和我一样的人在一直盯着你的。
还有李父李兆云,我不认为你儿子是个好人,但我更不认为唐雪无罪,所以我永远支持你继续申诉,如果你机会能看到我的这篇文章的话,如果想要获得公正的判决,趁着还有点热度,希望你能够学习对面殷大律师的炒作手段,把你的话让更多的“正义的人民”听到,这群人只是没有思考能力的墙头草,相信我,有的是媒体争着吃人血馒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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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看了这么多一边倒的言论,发现利用起人们这种愚蠢又朴素的正义感,真的是太容易了,殷清利大律师几个煽动性的标签就足够了,因为他知道其实人们并不关心真相,人们只是想要听他们想要的真相。
你告诉人们,杀人凶器被人藏匿,检方通报与事实相矛盾,没有人在意,因为这没有喷点,发泄不了自己的正义感啊;你说死者李德湘长年在外打工,不可能是村霸的时候,大家根本就不听,因为人们希望李德湘是村霸所以他就是村霸;你告诉人们,死者李德湘不是彪型大汉,体重只有120多斤不到130斤的时候,人们只记住他的身高是190,因为190彪型大汉欺负一弱女子,那是多么喜闻乐见有喷点的一件事啊;你告诉人们,周围人不是同伙,只是村民,是周围的邻居的时候,还是有人认为死者带着一群人上门砸门,然后这群人看着自己的老大被90后退伍女兵反杀,这才是人们想要的真相,所以它就是真相,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人们并不关心。
8月26日的时候,殷清利大律师动用手段,让几篇带有“90后退伍女兵”“反杀”“上门持刀醉汉”和夹杂着唐雪美图秀秀照片的文章同时出现在各种媒体渠道的时候,就注定人们听不到或者说不想听死者家属一方的声音,跟着节奏走吧,李某占主要过错,但人们心中,他已经被判了死罪,唐雪也有错,但人们心中,她早就成为反抗村霸,保家卫国的典型代表了,如果是双方互殴,冲动杀人的话,那就不能宣泄自己的正义感了——————人们是不会承认自己其实是被媒体左右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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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复制一个我回答别人的评论,我其实也是想相信这种官方说法的,但是之所以质疑检方通报,我来说说我的看法,大家如果有不同意见也可以来分析一下。
死者伤口宽4.4厘米,从右胸斜着刺入穿透肋骨,伤及升主动脉,深度差0.9厘米就是贯穿性伤害,案件发生还是冬天穿着厚衣物,能造成这样伤口的凶器,说明它最少刃长20厘米,宽4厘米,再算上刀把10厘米,合理推断这把刀最少30厘米,到这里大家觉得没有问题吧,至少我觉得没有问题,有问题可以随后指出。
再看看检方通报,唐雪把这把刀放在睡衣口袋,开始仅拿着削皮小刀与死者搏斗,这里最大的矛盾来了,一把刃长最少20厘米,全长30厘米的长刀,唐雪是怎么放在睡衣口袋里的?更别说把这样的长刀放在口袋里还能和死者搏斗,难道唐雪的睡衣口袋是哆啦A梦的口袋么?这里是我认为检方通报里最大最大的矛盾,也是因此我不信任这份官方通报的最大原因。
还有个小问题,检方说唐雪向死者挥舞第二把刀具,但是死者身上仅这一处伤口,也是就是这个致命伤,如果挥舞的话我觉得伤口应该更多一些,不过这只是小矛盾,也有可能我和检方的理解有歧义,但是大矛盾我实在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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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原回答
本案判正当防卫就是司法的耻辱,本案我关注的好久收集多方细节来告诉大家,大家追求正义的心可以理解,但是“真正的恶魔正是无限膨胀的民意”,案件细节并非你们所想的那样,甚至这个检方通报都是如此不客观,几乎给人捅对穿的刀得多长?能像检方说的那样放在衣服兜里?说李某身高190(实际187),为什么不说李某体重只有120多斤(你们口中的彪形大汉其实只有120多斤),本案就是有李某引发,唐雪随后进行升级的两方互殴案,如果过错有10,李某最少占7,剩下3都是唐家的,但是说唐雪正当防卫无罪,那简直是司法之耻,中间有人劝架架着李某,生命未受威胁(都是周围劝架的邻居),藏匿凶器,一刀毙命(李某身上就这一处致命伤,所以检方通告里唐雪挥舞凶器也有矛盾),这分明就是故意伤害,连防卫过当都不是啊。
本案唐家的殷清利律师也是张扣扣,于欢案的辩护律师,此人是引导舆论的好手,大家可以仔细想想三个案子在舆论发酵的共同点,把一个平常都不在家里只是过年才回家的人描绘成村霸,大家只是唐家律师的引导舆论的工具人而已
三更,最近一期央视新闻法制在线的报道,虽然还是未能给出尸检报告的详情和凶器的正式细节,但其中提供的一个新细节证据,可以说完全推翻了唐雪正当防卫的可能,也就是唐雪捅穿李某的地方,距离她家大门十八米之远:
李德湘朋友 罗某:从唐雪门口往巷口外面过去,十多米的时间才拉开了;永胜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室主任 子清明:就是巷口进去,刚才说的9.7米的部位是有血泊,血泊是在1米乘0.9米这个范围,很大的一滩血泊,从她家门口出来往血泊方向18米的位置,发现了滴落状血迹。新闻链接见:https://m.toutiaocdn.com/item/6779933146038141453/?app=news_article×tamp=1578681863&req_id=20200111024423010016019147224A5CAE&group_id=6779933146038141453
血泊是李某不支倒地死亡的地方,而血泊和唐家院门间发现滴落状血迹的地方就是唐雪捅穿李某的地方,也就是距离唐家院门十八米外,这个与现场证人的证言也一致:从唐雪门口往巷口外面过去,十多米的时间才拉开了。正常人的步数大概是一秒一米,也就是说正常行走走出十八米大概需要十八秒,而整个过程从唐雪出门到李某倒地也不过一两分钟,请那些嚷着唐雪“正当防卫”的知友们可否告诉我,唐雪是怎么跨越这十八米的距离一刀捅穿李某的?
两人最后一次殴斗,始于唐雪带刀出门,李某在院门口踢了唐雪一脚,一两分钟后,距离唐家十八米外,李某就被唐捅穿胸膛而死,可见整个殴斗过程是李某在退而唐雪在步步紧追。李某手无寸铁被朋友拉着退了十多米,唐雪就提着刀边打边追了十多米最终一刀捅死李某,请诸位言之凿凿“正当防卫”的ID们解释一下,这是哪门子的“正当防卫”?有提着刀一路追杀十多米最后一刀捅穿对方的“正当防卫”么?
至于崇美成性的开口就是所谓的“城堡法”“不退让法”的大法官们,请问哪个地方的“城堡法”允许在院门外十八米处杀人?哪个国度的“不退让法”允许提刀连追手无寸铁还被人拉扯住的人十多米更一刀捅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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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几度被禁言,还被知乎标为争议观点,就不多说了,愿意分析案情事实的,可以看最后的本人的几个回答,其它纯粹来发泄的,就恕不再复了
———以下为原答案————
“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
—《三体-刘慈欣》
整个事件中,自始至终,受害人李某一方的发声几乎为零,无论网络还是传统媒体,乃至检方的最终通告和新闻发布,都是一边倒支持唐雪的声音。
这就是傲慢与偏见,司法者的傲慢,与网络群氓的偏见一起,在李某被当街捅穿胸膛之后的228天,在新年阳光升起的前一个深夜,再一次杀死了李某。
司法者的傲慢,是无视法条,无视事实,无视基本逻辑,执意以公权力为唐雪背书,官僚们洋洋得意地以为李某之死可以为自己攫取一枚司法改革的新勋章,殊不知背弃了基本律法精神的躁进大抵是缘木求鱼,这枚勋章很可能会成为未来的一个耻辱证明。
网络群氓的偏见,是被“90后女兵”、“村霸”、“一米九大汉”、“砍门”、“反杀”等预设标签所诱发,基于朴素的对流氓恶棍的厌恶,一边倒的支持一方,乃至提出了无数个“不纠结”和“不重要”。李某进没进门不纠结,殴斗的位置和细节不关心,丢失的凶器和尸检报告不重要,不要事实,不要逻辑,更不要法律和公正,只要预设的绝对正确更战无不胜的美少女战士安然归来。
这是一场残忍而欢嚣的盛宴,晶莹交错的水晶杯中盛满了傲慢与偏见,殷红如血,却丝毫难觅理性和法制。每一个时代的开端,都会有一些貌似微小但却影响深远的小事件,让人们在随后的时光里回味、感慨、知觉、庆幸或惊悔,我们可以预测到新时代的到来,但无法预知这是一个伟大的开始还是衰落的序幕。这个新的时代与李某不会有任何关系,李某已经被象一颗吃掉的棋子一样踢出了棋盘,与时代洪流相比,他渺小的不值一提,他虽然冤屈,但绝对不会是最冤屈的那一个,就这样吧。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
于是 ,第九名造谣者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