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跟我父母在家看剧,刷的是当时最火的《大明宫词》,依稀记得有个情节是陈红饰演的太平公主向武攸嗣回忆自己与初恋薛绍的第一回邂逅,大体就是,一位白胸脯的姑娘用一个珍贵的玉佩换了碗馄饨,然后碰上了带着面具帅哥的爱情故事。
不得不说,那个时代的电视剧制作确实精良,一个情节就满足了一家三口,我妈看到了故事,我爹看到了胸脯,而我,看到了馄饨。我并不记得在那之前是否喝过馄饨,但是从那之后,我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这个小吃。
我们那里的卖馄饨的并没有像传说中那样挑个担子,而是推着一辆银白色的铁皮方车,车上用红色的字体写着“安庆馄饨”四个大字,说实话,二十多年过去了,我吃了无数碗馄饨,但一直不知道安庆是哪。
自称正宗的安庆馄饨都一般号称有鸡汤,但实际上鸡的味道就跟馅料里的肉一样,朦胧中是有的,但你特意去感受,就没了,这种薛定谔的肉馅,是老板用一个小木棍沾着碗边擦在馄饨皮上的,那根木棍蜻蜓点水般的在馅料里轻轻一抹,然后顺势往回一带,从摞成一沓的馄饨皮里粘上一张,手咕噜一卷,另一只手捏合一下,一个抱着薛定谔肉馅的馄饨就做好了,整个过程不超过两秒,而那一小碗主要起浆糊作用的肉馅,一般可以包俩月。包好的馄饨被下在铁皮车上的锅里,鸡汤含量0.1%的热水一滚,捞出,撒上一点紫菜虾皮,往香菜上淋点香油,再洋洋洒洒来点灵魂胡椒面,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也就上桌了。
当年金圣叹有言:穷人解馋,不是辣就是咸,我自小就是个重口味的穷逼,胡椒和盐都要放双份,辛辣齁咸,爽到舌根,一碗下去,额头冒汗,整个肠胃暖洋洋的,连嗓子眼里都冒着热气。要是再碰上个晚上下雨天,夜色沉沉,小雨微醺,无论是在山间徒步还是城市漫游,一个亮着灯火的馄饨摊子,永远是我最明亮的灯塔,最温暖的港湾。
馄饨不能进门店,必须是摆摊,进了门店的所谓千里香馄饨,臭的狗都不吃,混浊的汤汁里溢出满满的料理包气息,宛如稀释了十倍的康师傅面调料,还是放了一年的那种,多少胡椒都救不过来,堪称人间最佳败笔。无奈的是,长大以后去了其他城市,多的是门店的千里香,却很少再见那影响市容的小摊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