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说什么屁股问题我看基本上没有看过几本法学教材,认为强制学生老师使用马工程教材就等于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马工程教材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用其它的都属于屁股歪?拜托,无论是法律出版社的黄皮还是高教社红皮,无论哪本,只要看看序言就知道了,都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而这两套书质量都比马工程要高。况且在教材封面上印上马克思就能化腐朽为神奇?一切学术问题迎刃而解?
一部好的教材应该能够满足教学实践需求,马工程教材能做到吗?而很多教师都在用脚投票,要么使用自己的讲义,要么另行订购其他教材,正说明不顾院校实际教学情况强行使用该套教材是愚蠢的。
而且马工程教材还缺乏趣味性,看得让人昏昏欲睡,因为基本上都是编写组合著,语言上四平八稳,缺乏个性。而法学精品教材往往是个人独著的,如张明楷刑法学,梁慧星民法总论,林来梵宪法学讲义,遣词造句,学说观点,处处体现作者之性情,读来好不痛快,感觉到作者的温度,体会到作者对学问的热爱和追求。
关于教科书中大量西方法学理论的介绍,居然会有人认为这是屁股歪的表现?可笑至极。法学本就源于西方,可以说,中国法律体系是法律移植的产物,土生土长的中华法系早在清末变法中退出历史舞台,成为了死法系。西方法学发展历史长,学派众多,研究成果丰富,而且中国近代的法律史就是不断继受西方的过程,这个无论承认与否,都无法否认西方法学对中国的影响,只有真正认识西方法学思想,才能真正去超越。自说自话,闭门造车不可取。
况且,我看过不下数十本法学教材,各种系列都有,介绍德日英美观点并非某些屁股怪所臆想的一样,无脑吹捧,而是有作者自己真正的思考,仔细辨析,得出结论。而马工程教材难以看到思考辨析过程,只有许多廉价零散的“通说”,这并不利于学生自己的思维训练,只能满足备考前背诵之需。
强推马工程,我只看到了教育行政部门的懒政思维。教材任务推下去就不管了,不管教学实际。做好社会主义法治教育,需要有高质量的法学教材,马工程教材还有大幅完善空间。
我劝这个问题下那些故作高深、唯屁股论的答主都消停点吧,你们这不是屁股决定了脑袋,你们的屁股已经代替了你们的脑袋。
马工程教材?那是教材吗?那就是一块橙色的大砖头!不信你自己去读读,又臭又长、没有任何趣味性不说,内容也没任何营养,甚至有很多科目存在一些贻笑大方的谬误。
还有说什么我国法学界言必称英美德日的。传统五大法系,印度法系中华法系已死,学界不研究英美法系、大陆法系,难道研究伊斯兰法系?不言必称英美德日,难道言必称马工程?拜托,我国法学界的水平和国际同行横向对比已经够拉垮了,你就不要再平添笑料了。
至于说什么要有自己的法学的,我不知道你是想怎样?你是打算像哈贝马斯那样单独把中国分成一个法系,还是打算恢复大清新刑律?如果是前者,在我看来你这想法等于是要求我国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开始重新发明物理学;如果是后者……你真以为大清新刑律很清新?
有的时候我也是佩服知乎er的脑回路,凡事都如此极端,敌人支持的你就一定要反对?敌人反对杀人放火,我国刑法是不是要把这些都出罪化?还有,你们觉得一块橙色砖头就能包揽法学教育?以后刑法课不从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开始,从马工程开始?法学界上千年积累的、汗牛充栋的学术书籍,是一块橙色砖头能颠覆的?
再者,压根也没有老师愿意用这块砖头,包括宪法学和法制史。大学老师都有自己上课的习惯。我校一位民法教授因为与梁慧星教授有学术分歧,尚且在课上公然对我们说我的课凭什么用他的教材,你们觉得橙砖头比梁教授更有牌面?歇歇吧。在法学院教材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摆设,我本科四年绝大多数课程甚至没翻开过教材。如果指望教材改变中国法学,那干脆不要那些讲师教授好了,反正他们也不爱上课。
马工程教材可能质量确实不如人意,但是也比方向错了好一百遍。
看了这句话笑死我了,合着“质量差”就不是“方向错”了?光要“方向”不要“质量”,就这能研究个锤子啊?
某些中国的文科生还是少来这套『你是外行,你不懂』。如果你的那套真的有用,别人自然会去学
这不打 @李星河 自己脸么?
如果马工程教材真的管用,那为啥高校里不少教师都还私下让学生去看原来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