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满满的大开大合,生离死别呢。
不论是拉里、高更还是他自己,都在用生命做一次漫长的告别。
三部曲传递的价值观其实是对我们这群正在摸索人生的学生与困顿于生活日常的城市中产的口味的,忍不住就想抛弃俗物拥抱信仰与自由。至少,他的故事让人有冲动,不需要构建那么多曲折离奇,十几万字就在人心里种个种子罢了。
但其实并不是,毛姆也写那种狗血的故事啦。
《面纱》就挺狗血的呀,《剧院风情》也是各种迷情,还有那部 up at the villa 不是凶杀案么?
你想要的大概是快节奏的故事吧,毛姆的短篇小说其实也很精彩,充分诠释了他作为一个“会说故事的作家”的风采。
毛姆作品中真正平淡的东西恐怕是他的读书与写作随笔吧,那些片段化而琐碎的东西读起来却能有很多新奇的体悟,看看作家是如何读书与写作的,听听他的毒舌和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