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和朋友吐槽古代婚姻制度好,可以指腹为婚,不会因为家里穷颜值低到二十好几都没女朋友,还举了武大郎、刘邦、朱元璋为例,这充分证明了题主并没有真正体会到古代婚姻制度里男性的悲哀。
不要以为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你可以完全不用操心,别人就可以给你找个媳妇。这个时代并没有过去多久,穷人依旧很难娶上媳妇,如果穷得叮当响,找个流浪女也要娶。过了年纪再找就很难找得到,只能打光棍,打光棍的原因无非是穷或者残,但主要还是穷。
武大郎是张大户的房客,潘金莲是张大户的婢女,张大户的老婆余氏有事儿没事儿就往死里整潘金莲,所以张大户把潘金莲嫁给了武大郎,方便行事。刘邦虽然是个流氓,但人家能说会道,投奔过信陵君的门客张耳,与老张建立了良好的中产阶级革命友谊,人家回到家当了街道办主任。贺寿的时候,让人吹牛逼说贺钱万,说明人家很会蒙事儿。至于朱元璋娶马皇后,你说人家是刚还俗的和尚,这倒没假,但他娶马皇后是在参加了红巾军当了将领之后,滁阳王郭子兴看这个小伙子干得不错,就把养女马氏许配给了他。
那一年朱元璋二十五岁。
题主说“他们都能有媳妇,现在简直不给屌丝活路”。事实上,从古至今,都没屌丝的活路。
《全后汉文》里记载了一个名叫展允的曹史,是个十分优秀的人才,可惜都快五十了还没娶上媳妇。于是公告责备,责备展允的朋友不给力,连个会来事儿的都没有,都不帮展允说合,同时为如此优秀的人才还这么穷感到悲哀,邀请大家踊跃捐款:
允贫也,礼宜从约,二三万钱,足以成婚。
你看看。
再者,明清时期溺杀女童的事件实在太多,“生男则收,生女多弃”,最终导致出现了大批的旷男鳏夫。
民国国家在北平主办了个拯救失足妇女的济良所,警察同志们查封了某个淫窝后,光棍便蜂拥而至。他们来到这里主要就是讨老婆,因为没钱娶良家妇女,去济良所抱个失足妇女回家也是非常可以的。
明清至于民国,为了解决孩子娶不上媳妇的尴尬,大家自行发明了一个对屌丝更加利好的制度——童养媳。
现在老奶奶辈的人里面,依然有许多是童养媳过来的,大家可以打听打听。
可惜养童养媳也是需要钱的,况且女婴并非那么好找。于是大家又自行发明了一个方便快捷的手段——拐卖妇女。
于是买方用不着再抱养女孩了,只需要一次性付出一笔费用,即可享用貌美如花的妻子。清代的和珅,脸帅心黑,家产敌得过大清王朝十五年财政收入的总和。
他的钱是赚来的?
不,是抢来的。
他的部署是当时最大的黑社会,自然也是做过这种买卖的,有的卖给妓院,有的卖给贫户。当然他们也在全国范围内猖狂地拐卖儿童,如此便省下了雇佣工人要花的钱,只进不出,不亦乐乎。
综上,屌丝在哪个时代娶媳妇都费劲。
于是这诞生了一个新问题——是不是远古时期的婚姻制度对屌丝更有利呢?
我认为,真不是。如果你养过鸡,就会知道,鸡窝里的花公鸡能把弱的那一只公鸡欺负得比母鸡还母鸡,背上经常被挠得连毛都不剩。
题主和朋友喝多了酒说的话,就当闹着玩吧,我有时候喝多了也满嘴胡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