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在回答中居然祭出“历史虚无主义”的大旗,真是可笑了!所谓“历史不可戏说”,就好像真有一个百分百真实准确的历史摆在那里似的。《史记》《唐书》《新唐书》就是真实的历史吗?电视剧如果只能按历史“真实”拍,那不成了纪录片?如果一个人因为《长安十二时辰》,就留下“贺知章是恐怖分子”的观点,长期如此,那他看不看这剧其实也没啥区别——生活中网络上各种演绎瞎编比影视多多了!是不是也得整治一下各个饭馆各个景点里的名人传说?
还是鲁迅先生说得好(尽管他说的是童话以及孩子,其实大人同理,除了已经僵化不能发展的人之外)——
对于童话,近来是连文武官员都有高见了;有的说是猫狗不应该会说话,称作先生,失了人类的体统;有的说是故事不应该讲成王作帝,违背共和的精神。但我以为这似乎是“杞天之虑”,其实倒并没有什么要紧的。孩子的心,和文武官员的不同,它会进化,决不至于永远停留在一点上,到得胡子老长了,还在想骑了巨人到仙人岛去做皇帝。因为他后来就要懂得一点科学了,知道世上并没有所谓巨人和仙人岛。倘还想,那是生来的低能儿,即使终生不读一篇童话,也还是毫无出息的。
——《勇敢的约翰》校后记
最后再多说两句:影视及小说,首先是娱乐,是虚构的文艺作品。它的虚构当然要有一定界限,但那更多该是由读者、观众、市场、媒体决定的(国家当然也可以适当调控)——你编得太离谱,让人讨厌,你就被市场抛弃。历史及经典名著,本身都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稳固性,不会因为一些胡编乱造而褪色,反之,每个时代独特的解读和诠释,都会为历史及经典增加新的魅力。《铡美案》据说是“诬陷”了陈世美这个历史人物,那我们现在是不是该禁掉这个剧,“还原”历史?它的美学和艺术价值已经远远超越了“未真实还原历史”带来的问题!英剧里一堆“历史虚无主义”的剧集,什么《都铎王朝》《白皇后》《古战场传奇》……影响英国人的历史观了吗?如果你拿电视剧里的历史当真历史,那是你的问题,不是影视的问题。
BTW:@例不虚发探花郎 既然at了我,就回复一下。
首先,我是不是在回答问题?知乎不是考试,也没有标准答案,正面回答是回答,侧面、反面回答,未必就是跑题。各位都是成年人,这点理解能力应该有。提问题的人显然也不是只要一个“为什么”的直接解释。
再者,我没有针对个人,提出“历史虚无主义”的也不止一位答主。
最后,各位可以看看这位答主的回答,是否“代表他的思想和观点是完全支持广电老爷(也就是反历史虚无主义)”的?回答结尾那个“恶心”的判断,把整个句子凑齐,是不是——“不理解广电为何做这样的处理,不考虑很多思想单纯的观众看不懂剧情,会误解历史,只会骂广电,就是令人极端的恶心”?如果不是,那请您自己概括一下中心思想呗。
什么时候“民智未开”成了不允许接触文艺作品的理由了?
文艺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这话是没听说过还是不想听?瞧你们那一副老布尔什乔亚的□□□□!
如果说贺知章改名是为了保护《咏柳》,那么好,当年王夫之改成万扶梓、何腾蛟改成何令嘉、李定国改叫李长生又是为了谁的避讳呢?怕百姓学他们反清复明吗?
醒醒吧,大清已经死了一百零七年了!
@例不虚发探花郎 受累请教,我是在你的评论区下开口骂你了呢,还是在我的回答区骂你了呢?下个ID见?你安排的?
知乎获赞三十六名的□□探花郎,好大威风啊!
《xx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
“碧玉装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这首耳熟能详的诗词是唐朝诗人贺知章著名的《咏柳》。然而在影视剧《长安十二时辰》却变成了何执正的。从形象到内容都与历史、传说完全不符合,颠覆了传统的记忆。人物按影视的角色设定只是取了一个近似的名字而已,与历史背景和人物经历并无关系,内容和精神被架空,有名无实,容易误导学生。试想一下如果中高考时碰到此知识点怎么办?在这一连串傲人影视业绩背后,不得不让人思考,影视剧应该怎样去弘扬传统文化,应给孩子怎样的历史观?
取同音字化名,这已经是剧组做的最大努力了。
如果有一天放开限制,改个字幕就好。
架空剧秒变历史正剧。
1999年奥斯卡最佳影片《莎翁情史》,让莎士比亚谈恋爱,搞得现在美国小孩都在问,妈妈妈妈,莎士比亚到底有几个妖怪女朋友?
2009年电影《无耻混蛋》,入围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导演在内的8项奥斯卡奖,入围金棕榈,给克里斯托弗·瓦尔兹拿到小金人,里边希特勒等纳粹头子在电影院被烧死,搞到美国中学生在学到二战历史的时候,纷纷表示教科书讲希特勒自尽是错误的。
还有那种架空历史的《魔戒》《权力的游戏》,以漫威宇宙为代表的ip剧,让资本主义文化彻底乱掉,前车之鉴啊,同志们!
再由着胡搞,就该出来这种东西了:
到时候咋整?!!
谁负责?!!!!
现代作者撰写内容虚构的小说戏剧影视,借用真实存在的知名古代人物,那么承担由之而来的相应风险,本就是理所当然。
别拿古典名著来举例,“七实三虚”的《三国演义》如果是在资讯发达的现代社会发布,也肯定一样写不成。
比如庐江县当地政府,特别是最需要开发“历史名人故里”资源的当地旅游部门,当然可以勒令作者,必须删改掉将真实历史中“雅量高致”的周瑜丑化为“小肚鸡肠”、“嫉贤妒能”,以及“三气周公瑾”、“既生瑜何生亮”的相关虚构情节,否则当然就能联系文化主管部门,将之封杀,永不见天日。
这又有什么好不服气的?难道只许作者借古代名人,虚构故事情节,歪曲真实历史,牟取个人名利,却不许历史名人的利益相关者去限制和反击?——这世上哪有这么美的事?
换句话说,罗贯中能在他的小说里丑化美周郎,仅仅是因为元末明初的庐江县并不需要开发什么历史名人故里”旅游资源,庐江的地方官也不会因此找他麻烦。
再看看金庸,一旦想将他的小说从港台一隅推广到神州大地,在文学殿堂登堂入室,不也得老老实实地将迷奸犯从真实人物“尹志平”改成虚构的“甄志丙”,不也得将无恶不作的血刀门改成了“青海黑教”,顺便给大反派“金轮法王”增加了“精通瑜伽佛法”,“救护郭襄而死”等种种美化情节?
另一方面,我们的国家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各个年龄段、不同知识层次的观众同样众多,其中就包涵了大量"喜欢上纲上线”“一不合己意就到处举报”的偏激人士。
这些年随着智能手机的全民普及,让网络空间成为了全体国民所有的精神空间,每个人都能轻易通过互联网向全世界发声,这些“举报党”偏激人士更是如鱼得水,动辄上纲上线,只为博出位狂刷“存在感”。
看看哪怕是《哪吒之魔童降世》这样本应属于“创作空间最安全”的儿童动画片,一旦票房大爆成为热点,不是已经有特立独行做“举世皆浊我独醒”状的网络大v们尝试下场,力图给《魔童降世》扣上「胡编乱造,歪曲神话故事」「官二代欺压百姓,丑化普罗大众」「视龙为妖物,丑化中华民族象征」等种种匪夷所思的帽子了?
因此,近年来,影视作品为了规避各种无厘头“举报”风险,创作尺度也不得不逐年收紧,甚至可以说,审核主管部门很大程度上也是“背了黑锅”,无可奈何。
要知道,这些“上纲上线”“举报党”,大都性情极为偏执,但凡真被他们抓到了一点把柄,如果审核人员当真以为【无伤大雅】打发回去,这些人肯定会通过网络发表长文,煽动舆论,24小时轮回举报,只为引发更上级部门重视,甚至直接给审核人员扣上一个轻则“官僚主义”,重则“官商勾结”的帽子,一言不合直接就上报中纪委……都是这些人极惯常的手法。
而且,如今一部大制作影视剧,往往都是数亿投资的巨额成本,数亿投资的高额利润,商场本如战场,竞争手段向来无所不用其极。
从竞争对手的角度,一旦发现其中有哪些敏感风险问题,那么雇佣一群水军,诚心找茬,制造舆论,反复发酵,轮回举报,就能迅速“必须封杀而后快”的偌大声势,更得到相当部分人的盲目叫好,因为让任何明星或公众人物倒霉,都是他们喜闻乐见,顺便落井下石的。
《铁齿铜牙纪晓岚》虚构的和中堂名言:【今日皇上杀了王亶望,他们欢呼;明儿皇上杀了你纪大人,他们照样欢呼!】
所以,从一个普通审核人员的角度,又能怎么样呢?力保、放行了这部戏,赚得盆满钵盈的,是资本家,名利双收的是演员明星,是作者编剧导演,承担风险的是自己个人。
谁不是十年寒窗苦读,高考到考公一路奋斗,有一个受人尊敬的公职人员的职位,何其不易,凭什么要为一部播出了,自己绝不会有任何好处的影视剧或文艺作品,去承担偌大风险,影响自身前途,甚至可能丢掉饭碗?
所以,从审核人员的立场,对可能“敏感”“触线”、被频繁举报的文艺作品,当然只能是宁严勿纵,防微杜渐。可以说“一刀切”处理方式确是一种懒政,但也是必然的,包括动漫、网剧、网文的尺度不断收紧,也是基于同样的道理。
作者们最喜欢打着“艺术创作自由”的旗号,抵触和反对审查制度,然而谁都知道,作品大卖后真正名利双收的,赚得盆满钵盈的,还不是他们自个?
天下熙熙,皆为名来。世间攘攘,皆为利往。挡人财路,自然是犹如灭人满门。可惜需要赚钱谋生计的,从来并不止只有那些作者啊,而是每个芸芸众生。
大网络时代,过去的很多旧办法都要与时俱进了,养家糊口都不容易,彼此体谅吧。
这篇回答写完之后,两天内连续四次被举报政治敏感、被折叠;
连评论区里包括其他知友的回复在内,也因为被举报政治敏感、被删除了不少评论。
我寻思我用来举例的是金庸、三国演义,哪里就政治敏感了?
可笑也可悲的是:用封嘴的方式不让别人说话,那些家伙就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了。
提到诸葛亮,大多数中国人应该都知道草船借箭、骂死王朗的故事,但历史上的草船借箭,是孙权干过的事;诸葛亮也没骂死过王朗,事实上这两个人根本就没见过面。
提起关羽,大多数中国人想到的是青龙偃月刀,想到的是过五关斩六将,实际的关羽,既不使青龙偃月刀,离开曹操的时候也没过五关斩六将,倒是刮骨疗毒是写在史书里的。
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关羽,他们是真实存在于历史上的,但是流传至今的故事,却有很多都是后来杜撰的。虽然这些民间传说不真实,可又有谁会说,这些杜撰的故事,会损害历史人物的形象?
三国演义是明代的小说,那我们看一下现代的。
在金庸的鹿鼎记里,韦小宝几乎参与了康熙朝前十年所有的国家大事,书中的出场人物不论是顾炎武、李自成,还是吴三桂、鳌拜,甚至是俄罗斯的索非亚大公主,都是真实的历史人物,但是,你会认为游走于这些人之间的韦小宝也是真实存在过的吗?
同样对于长安十二时辰这部剧,作者和影视工作者们对唐朝民俗、官制的尽力还原,人物型像的塑造也基本符合历史,其实在严谨性上已经远远强于同期其他的穿越、言情古装剧了。只是因为原著中的人物叫李亨、李泌、贺知章、李林甫,杨玉环、李隆基,就得改了名字、重新配音才能播出,只能说,除了既不专业做事也粗暴的公权机构,那些非要把自己并不高明的审美和价值观强加于所有人的家伙,才是这个时代越来越不会出现优秀文艺作品的根本原因。
感谢
@sxc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感谢
@sxc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难民不是移民,中国显然不应该接收任何形式的难民,难民经历了太多人性中的极端状态,人性中的残忍被激发的更多,再加上宗教与战乱因素,为了生存难民的底线会更低,为了生存难民不惜恩将仇报、鸠占鹊巢,其对于稳定的社会有巨大的破坏性。
—————————————————————————————————
难民如果席卷欧洲,欧洲没落,欧洲储备的大量人才,中国要做好准备。
中国要为未来潜在的优秀移民提前做好准备,所有移民至少符合以下标准:
1、接受归化。接受中国法律、传统和习俗的归化,华文参加水平考试;放弃原有的宗教信仰。进行郑重的归化仪式,宣誓并视频记录这一过程。
2、有一技之长,科学技术领域优秀人才优先。优秀人才需要中国指定科研、技术或教育机构进行鉴定。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4、在移民中国之前,没有触犯过法律(以中国现行法律为准)。
5、符合以上四条者,到中国后需要数年的准备期方可有资格加入中国国籍。
6、6岁以下健康儿童(以中方骨龄测定为准),以及符合1至4条相貌姣好的25岁以下女子。
7、宗教类神职人员、有反华行为及反华言论者禁止移民。
——世界上没有无条件的爱,以上是移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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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中国作为一个各种人均指标都较低的国家,按照“谁提出问题,谁解决一部分问题的原则”,哪个国家指责中国多,哪个国家就应该帮助中国解决一部分问题。这些国家要真金白银的给中国出钱,不出钱不帮助就别BB,还要中国人自己勒紧裤腰带独立自主的自己解决。美国作为经常指责中国的国家,我觉得美国应该尽力帮助中国,比如至少接收中国1个亿的“难民”,如果美国接收不了也不想出钱,最好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