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问题是好问题。
尽量拣重要的点来说。
1.“七对子”这个“役”起源于美国麻将。
美国麻将。
美国麻将。
二战后由美军传给日本,再由日本传给中国。
原名“Seven pairs”。
而据我所知,目前的美国麻将也和日本麻将一样,不承认“龙七对”。
2.“龙七对”是中国人的发明。而为什么日本人和美国人没有采用?
实话说,个人认为是因为这个“役”的意义不大,和“七对子”并没有很高的区分度。
日本麻将并非单单没有收录“龙七对”规则,还有很多各具特色的规则没被收录。其原因在于,为了倾向于规则的简约,不大可能把这种“役”引入体系。不然的话,以日本麻将的村规之多,这个也要采纳,那个也要采纳,把民间役种全都收容,规则书岂不是跟法典一样厚?这样不利于新手的入门。
3.关于“七对子”的番数问题。
“七对子”两番才合理。
实战“七对子”的和牌率明显高于“清一色”,不应当和“清一色”同级。而“混一色”出现的概率与“七对子”大致相仿,因此这两者番数相近较为合理。这两点我懒得翻具体数据,你可以自己找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