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其实是“七日”
古文的十与七,基本很容易弄混为同一个字,这问题,汉代的国学大师郑玄就已经指出过
那么这个七日是什么?我们知道,金木水火土五星是可以肉眼看到的,白天后半段月亮也是有可能白天看到的,太阳、月亮、金木水火土五星同时出现,就是七日并出,古代这代表原统治天下的共主需要禅让给异姓家族,问题是这条规矩失传了,于是只要权臣有心,不用等到七日并出,也可以逼着禅让,
类似的还有长子继承制与幼子继承制,古代规定是,爸爸没满60岁由长子继承, 爸爸满了60岁就由幼子继承,也失传了,于是各种混乱
所以太阳永远只有一个,后羿也只是赶跑了另外六个假太阳罢了,如果后羿真的射死了六个或九个太阳,他们的尸体的热量就够把地球给毁了
首先你对友谊怎么定义的,如果是指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那种友情,我觉得我在知乎上认识的兄弟和我几乎都是纯友谊。
我们只聊人生,工作,生活,只字不提风月,说真的,我们之间的友谊太纯了,完全没任何杂念,如果你跟我说我们不是纯友谊,我都觉得你在侮辱我们。
但是如果你说的友谊是那种互相知道对方的一切事情,已经把对方引为人生的知己了。彼此之间完全信任,发自内心的欣赏对方所有的优点,能包容对方所有的缺点,而且不出意外,两个人准备相处一辈子。
这种情况,你跟我说这是纯友谊,我不太信。或者说我是有一点点信的,毕竟这个世界太大了,总有一些人,非常的欣赏对方,但是对对方是真的没有红尘中男女之间的那种兴趣。
比如说女方喜欢大叔,男方喜欢御姐,但是男方是小鲜肉,女方是萌妹,彼此觉得对方贼优秀,但是就是不符合自己的喜好啊,那确实可能存在纯友谊。
但是我信归信,我不接受我的男人有,也不会让自己有,这是底线问题。都有灵魂上的知己了,另一半的存在是干嘛的,身体上的伴侣吗?
或者说的再直白点,我相信有,但是我不接受这种关系的存在。
在战争双方决策者脑子正常,对下约束力尚在的时候是有用的。
战争法作为国际公法的一部分,属于多角度多方面博弈的结果。
当然也有更微妙的,比如渥太华禁雷公约属于技术上欺负人的范例。
扒掉人道主义等外面罩着的词汇。在战争里面比着赛干无下限的事儿实际上完全对战争胜利没啥正面作用。
屠杀民众只能给后勤承包商带来好处,增大军官约束下属其他行为的难度,让占领军维持占领区稳定并且获取劳力和粮食物资的可能性极速减小。繁多的反抗和逃跑也能搞得勤务部队神经衰弱。指望恐吓能让人乖乖听命那是日本妖怪故事看多了。
杀战俘除非你保证自己的人不被抓,而且对方战俘在战争结束时的谈判意义是非凡的。万一碰上一个死心眼的非要你一百个马鹿将军的脑袋换我方一个战俘的命。哪怕没成,你因为自己的弱智行为在胜利者的屠刀下面走一遭,顺带成了某个爱出风头的胜利者的新闻陪衬,也不是啥光彩的事情。
等等等等
总之除非觉得自己能赢到底,以及事后清算不会折腾到自己头上。否则不要干这种不讨好的事情。
当然人这玩意日常不能保证自己脑子清醒,那就只能祈祷决定你命运的人喜欢闪光灯,而不是丁是丁卯是卯你写检查都得查你字数写没写够的认真人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