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我认识的大多数动漫狂热爱好者,工作之后,格外开心。
很简单:有消费能力了呀!可以放开买了呀!
我小时候看漫画,海南摄影美术出版社的《圣斗士》,一本1元9;《龙珠》亦然,后来涨到2元2。上世纪末能收齐31卷本《SLAM DUNK》的,都算同学里的大款。手办更是无从买起。
所以我大学里拿到第一本书的版税,买了一个笔记本电脑、交了半年房租,第一件事就是买齐了一套《龙珠》,一套《阿拉蕾》。
我认识的某位现在也玩知乎的历史爱好者朋友,家里专门有一个房间,用来堆连环画(我们那里叫小人书)老漫画与手办:许多都是跑上海福州路各色老书摊淘回来的。
我一个《棋魂》爱好者朋友,看iPad出了第一时间买,就为了可以把自己做的《棋魂》PDF打进平板里带在身边随时看。
《强殖装甲》这本连载三十年的老漫画,现在贴吧里全都是三四十岁的爱好者,来回晒手办。
就像真正的游戏爱好者会喜欢这个时代的各色复刻版、重置版和模拟器:小时候想玩没来得及玩的,都可以过一遍。
当然,我也明白提问的这位想问些什么。
有些人会习惯性地把二次元当成小孩玩的东西。觉得该成熟了,既然工作了,就该放下了。
恕我直言:若真如此,那是你自己放弃了,不能怪别人。
多少二次元爱好者说起来时,总念叨自己多爱二次元;但一遇到外界压力,就自己放弃了。
喜欢就是喜欢,几岁都能喜欢。并不丢人。
工作了,经济独立了,只能让你更自由而已。
当然,也有些极端案例。我有几个二次元爱好者朋友,阻碍他们的不是自己,而是婚姻。“你也是结婚的人了,不能再搞这个了。”“你都当爸爸的人了,干嘛还这样?”
最痛苦的极端案例是,我有个朋友,结婚了,去了日本。在神户六甲山顶看见甲子园,感动得要哭,却被太太拽走去药妆店;到了新宿歌舞伎町,激动得要拍照留念,以告慰自己对《城市猎人》和《如龙》系列的爱,却被太太拽走去买电饭锅。
这种是真憋屈,但没法子:伴侣是自己找的。为了伴侣,放弃兴趣,那是自己的取舍。
如果能找到一个,一起看漫画,一起看动画,一起打游戏,一起玩手办的伴侣呢?那就开心多咯——说到底,能阻碍你喜欢二次元的,从来只有你自己。
我就是这种,会自己在赫尔辛基机场买一张驯鹿皮,在美国订一柄剑(权游粉应该懂的),然后在家里摆起来的人。
如果我没有收入,就没法这么玩。
“到什么岁数就该干什么事”是社会给人的某种限制,遵循了,算是合乎社会对你的要求,但并非从来理所当然。
自己喜欢什么就去玩,才是人生快乐的主要源泉。自己爱做什么,都是可以的。
怕就怕自己忍痛放弃了,还非要哄自己说:这就是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