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微到泥土里,只会成为泥土,开不出一朵花。
《嘉然小姐的狗》一文,是对卑微者的讽刺。
我好想做嘉然小姐的狗啊。
人之所以被异化、遭遇 PUA、被剥夺作为人的理性,而只剩下作为工具的实用性,常常是因为陷入了一种幻觉:只要我使劲糟践自己,做只猫,做只狗,不做正常人,就会换得追求对象 / 上级 / 当权者的高看。
甚至还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我没什么能力,但有为领导去死的决心,领导会给我高薪吗?」
答案是不会。
美国社会学家素德·文卡特斯(Sudhir Venkatesh)在调查芝加哥黑帮时,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 某具有代表性的帮派中,帮派成员平均每人在四年间会遇到 5.9 次逮捕,2.4 次受伤,死亡率约 25%。
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按说能够获得丰厚回报吧?可是,调查数据表明,多数毒贩不仅还住在贫民区,还因为付不起房租只能选择啃老,老大不小还跟妈妈住在一起(爸爸自然是跑路了)。最低层次的街头贩毒业务员平均每小时能赚 3.3 美元,基层小头目的平均时薪约为 7 美元。而在 1991 年,芝加哥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为 3.8 美元。
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找个电子厂或者炸鸡店上班吗?有的人,的确沉湎于成为帮派大佬的幻想,但也有的人,是因为失学、背负犯罪记录,导致无法找到正常工作。
可是嘉然小姐说她喜欢的是猫,我哭了。
我知道既不是狗也不是猫的我为什么要哭的。因为我其实是一只老鼠。
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实在是没有路了 -- 哪怕被异化、被剥削,也要具有一定的资历。有的人,能够 996、007,拿钱换命,但更多的人,连拿钱换命的机会也没有。
比做狗更可怕的,是连做狗的机会也不给一个,人间真实,莫过于此。
痛苦的来源是什么呢?或许是因为人和人之间有一层透明的厚障壁,你可以窥探,但终究无法逾越:
嘉然小姐说接下来的每个圣诞夜都要和大家一起过。我不知道大家指哪些人。好希望这个集合能够对我做一次胞吞。
她可以对「我」说话,向「我」展示自己的生活,如果你花几个钱,发几条大船,甚至可以暂时地假装自己是上位者进行凝视。这就好比,任何人只要有了绿码,都可以昂首走进芳草地购物中心,和昂贵的皮包近距离接触,可以到丽景酒店对面的门店,手握阿斯顿马丁的方向盘。你可以和这一切对话,可以享受除了占有之外的权利。
但你终究无法占有。
作品中的「我」,大概也知道这一点,因为「我」说了:
我会去把她爱的猫猫引来的。
我知道稍有不慎,我就会葬身猫口。
那时候嘉然小姐大概会把我的身体好好地装起来扔到门外吧。
于是,文章的悲剧色彩进一步加强了:当意识到自己的卑微注定一厢情愿后,主人公对世界说,那就一厢情愿,碾做尘土。
从为了换取幸福而承受苦难,到为了承受苦难而追求痛苦,既不问苍生,也不问鬼神,既不是唯物主义者,也不祈求来生,贪嗔痴俱全,却不入轮回,这超出了科学和宗教能解释的范畴。
而更加绝妙的一点是,这一层讽刺埋藏得极深,以至于读者难以分辨作者究竟是在用「我」的悲剧来警醒读者,亦或是轻吟着海妖的歌谣,引诱读者投身具有刻奇性质的殉道。
壁炉的火光照在她的脸庞,我冻僵的心脏在风里微微发烫。
就像是这一句,有的人理解为,冻僵的老鼠即使还有心跳,也被风声所湮没;但也有人认为,地上真的能构建起天国,「我」的牺牲成为了通向应许之地的阶梯。
风月宝鉴的目的是什么?到底是为了治邪思妄动之症,还是让人沉湎其中精尽人亡?其实,镜花水月并不伤人,关键还是在于人如何将其运使。《嘉然小姐的狗》一文亦是如此,它的主旨,千人千面,需要读者和作者一起完成最后的创作,故而常读常新,常常可以用来检验一个人的成分。
这让我想到了《黑客帝国》的结尾:
这里有一颗红色药丸,一颗蓝色药丸,你可以吞下红色药丸,不做缸中之脑,脱虚向实,投身危险的真实世界;也可以服下蓝色药丸,在虚拟的世界中尽享感官愉悦。
那么,你的选择呢?
感觉之前回答戾气太重了,全部重新编辑了一下。
首先,我不认同这是这是舔狗文学,至于为什么,我把解释放在最后了。
高赞很多人是不了解嘉然的粉丝群体的,所以在解读上会存在许多误解。
很多人只看了第一句“我好像做嘉然小姐的狗啊”,就以此评价整篇文章,这是不合理的。
以下为原回答
分析一篇文章是要结合时代背景去理解的。
这篇文章是什么时候写出来的?
2020年12月25日。
在那个时间点的两个多月前,V圈顶流hololive因反华退出中国市场。大批观众被背刺,无处可去。
这里就要提一下两大论坛,NGA和V8(百度贴吧Vtuber吧/V吧的简称)。这两个都是vtuber相关讨论比较多的论坛。hololive的观众很大一部分集中在NGA。而V8是比较混沌抽象的论坛,基本上是乐子人的聚集地,很多人以挖主播的黑料为乐,甚至相当多的人根本不看V,只是在吧里发病炒作寻乐子。并且V8主流上是看不起hololive的。
上面提到hololive倒后,NGA发了一篇文章“鲸落”,为另一位虚拟主播绯赤艾利欧(别称团长,小红)引流。一部分被背刺的观众就在NGA的号召下捧起了小红,短短几天时间小红就突破了八千舰长,从此开启了小红的时代。还有一部分则因太过失望破防成为了乐子人。此时NGA和V8之间互相也是看不起的。
而就在这个混沌的时期,11月份中下旬,乐华突然宣布旗下虚拟偶像团体A-SOUL出道了。
乐华原本就是个饭圈公司,在V圈本身是不受欢迎的。再加上经历了hololive的背叛之后,那些之前的粉丝(与NGA用户高度重合)更对资本产生了高度了厌恶与愤怒。而V8乐子人本身也都是以寻乐子为主。所以两拨互不待见的人都对 A-SOUL发起了进攻。A-SOUL出道视频的评论区一时间群魔乱舞。(主要还是以NGA为主,下图中可以看到攻击的那些人都用着小红的装扮,右上角有小红的头像。)
这样的攻击一直持续到2020年12月12日A-SOUL成员嘉然首播。很多乐子人来到直播间看乐子,但首播质量实在太高。3D动补高技术力,角色建模美观可爱,嘉然两小时站着唱跳直播,期间还有宅舞20连跳。这种直播质量对比以前的V圈简直就是降维打击。所以这群乐子人被感化纷纷投降,成了最早的一批粉丝。(大部分是V8乐子人,因为NGA称别给黑流量)
所以这批混沌抽象的V8乐子人反而成了最初的真粉。而那套抽象发病的话术也保留了下来。(其实是抽象话说多了以后根本不会好好说话了。)主要就体现在嘉然评论区群魔乱舞的魔怔发病抽象小作文,但其实这都是用夸张的方式表现爱意而已。
但是这些玩抽象梗说抽象话的乐子人本来就不被主流大众所接纳,他们自己也觉得自己不太正常,自嘲为下水道的老鼠。但即使如此,他们对A-SOUL的爱也是最为真切的。他们也知道只靠他们是撑不起这个烧钱的企划的。要想A-SOUL不倒,后续必然要去引流更多的人来看A-SOUL。
那么。更多的人来了以后,正常人多了起来。你觉得A-SOUL包括大众更喜欢最初的这批乐子人粉丝还是那些引流来的普通粉丝?V8人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其中不少人曾经还冲过A-SOUL,怎么能让别人喜欢他们?
就在这个时候,这篇神文诞生了。
文中把自己(V8乐子人)称为老鼠,把那些普通的,没有满嘴怪话,会好好给偶像应援的正常粉丝称为狗,而猫指的是mmr,对标的就是传统饭圈无脑护主的nc粉。
下面个人理解简单解读一下。
我好想做嘉然小姐的狗啊。
可是嘉然小姐说她喜欢的是猫,我哭了。
我知道既不是狗也不是猫的我为什么要哭的。因为我其实是一只老鼠。
这篇小作文发布的时间是12月25日圣诞节。那晚的嘉然单播正好提到了自己喜欢猫。作者应该也是从这里得到的灵感。
我好希望我也只是个普通的粉丝。但我不是,我只是个魔怔犯病的乐子人罢了。即使我伪装自己,我也连好好说话都学不会了。
我从没奢望嘉然小姐能喜欢自己。我明白的,所有人都喜欢理解余裕上手天才打钱的萌萌的狗狗或者猫猫,没有人会喜欢阴湿带病的老鼠。
V8里充斥着各种炒作,阴阳怪气,直球辱骂,侮辱诋毁,挖黑料寻乐子。曾经还参与过攻击A-SOUL。我作为出身这里的乐子人,怎么敢奢求嘉然喜欢我呢。
她现在还在看着我,还在逗我开心,是因为猫还没有出现,只有我这老鼠每天蹑手蹑脚地从洞里爬出来,远远地和她对视。
等她喜欢的猫来了的时候,我就该重新滚回我的洞了吧。
现在正常粉丝还不多,只有我们这群乐子人在看,所以嘉然才会和我们互动。
猫猫还在害怕嘉然小姐。
我会去把她爱的猫猫引来的。
那些普通V圈观众还在因为A-SOUL背后是饭圈公司乐华,因为战场遗迹(首播前被冲的评论区)而害怕她们。
但是为了让A-SOUL活下去,我们会去把它们引流过来的,让大家知道其实A-SOUL很好。(后面也确实开启了大引流时代)
我知道稍有不慎,我就会葬身猫口。
普通粉丝会对我们这些曾经攻击过A-SOUL的满嘴抽象话的乐子人不齿,甚至会开除我们的粉籍。
我的灵魂透过窗户向里面看去,挂着的铃铛在轻轻鸣响,嘉然小姐慵懒地靠在沙发上,表演得非常温顺的橘猫坐在她的肩膀。壁炉的火光照在她的脸庞,我冻僵的心脏在风里微微发烫。
这最后一段我觉得是最精华的部分。但我文笔有限,就不做阅读理解了。
这篇小作文看似魔怔,用语也确实魔怔,读第一遍可能想笑。但你知道了它背后的故事后,你会发现这里面每一个字都是感情。全文没有多余一个的字。所以这篇小作文才能被如此广为流传,甚至出圈。这都是大家对它的认可。
什么叫文学性?我其实不太懂文学。但这样一篇比喻运用极其贴合,情绪爆点密集,让人高度共情,文笔优美(特指最后一段),兼具预言性的文章。你跟我说没有文学性,或者用郭敬明的伤痛文学来比较?那我觉得你应该也并不懂什么文学。
还有些人说,道理我都懂,可我实在无法与这篇把自己比作老鼠的文章共情啊。
那不是很正常吗?如果你是猫,猫是可以不用强迫自己去跟鼠共情的。
-----------9.30更新----------
我写这篇文章只是记录历史而已。因为要代入鼠鼠的视角的话,能更好的跟原文产生共情,于是我便这么写了。但看完不要因此对V8产生好感。我的本意并不是要把V8塑造得多伟大。不可否认早期部分V8人确实对A-SOUL的发展产生了不少作用,但也改变不了这个吧混沌恶臭的本质。虽然回答里写的那段时期,v8整体是支持asoul的,但差不多一年时间过去,现在那里变成了黑asoul才是主流,原来的粉丝已经切割出来去asoul吧玩了
----------11.25更新-----------
看到很多人把这篇小作文归类为青春伤痛文学,舔狗文学,然后对其进行批判,我真的受不了了。
我写这个回答,就是为了给路人科普一下历史背景,明白为什么这篇小作文能引起共情。
但我觉得吧,即使不知道这些,能把这篇小作文归为舔狗文学的,真的有什么文学素养吗?舔狗是这么舔的吗?这种魔怔体文字,看到的第一反应不应该是,这是写来讽刺的?
“我们中国最伟大最永久的艺术是男人扮女人……因为从两性来看,都近于异性,男人看见'扮女人',女人看见'男人扮',所以这就永远挂在照像馆的玻璃窗里,挂在国民的心中。
这是鲁迅对梅兰芳的评价,全文每个词都是褒义词,但真的有人觉得这是夸赞的意思吗?这不是一看就是讽刺?为什么到了网络小作文就只看表面意思了?
是不是就全文只看懂了一句“我好想做嘉然小姐的狗啊”?
写是这么写,但你真觉得嘉然粉丝就是想做狗?
这篇小作文重点明明在于对自己“鼠鼠”身份的自嘲,想做狗指的是想摆脱“鼠鼠”的身份,不是真的想做“狗”这种生物,明白吗。还有为什么提到猫?猫指的是mmr,对标的就是传统饭圈无脑护主的nc粉。早期的嘉然粉丝很多是V8乐子人,他们是最讨厌最看不起mmr,也就是饭圈nc粉的。很多人还因为乐华是饭圈公司,对asoul成员进行过网络暴力。但是,在传统饭圈中,对于明星偶像来说,这种nc粉是很重要的,他们能花费大量心思时间进行控评,反黑,还有资金支持。所以对于运营团队来说,“猫”无疑是更受喜爱的。
“狗”,“老鼠”是对自己的嘲讽。“猫”是对传统饭圈以及nc粉的讽刺。
后面提到,“猫就要来了,鼠鼠也该跑了”,这是对asoul未来发展的担忧。因为乐华本就是饭圈公司,谁知道团队运营到底怎么想?万一他们打算走传统饭圈的道路,变成“鼠鼠”们最讨厌的模样呢?那“鼠鼠”们就真的全要跑路了。
就这,还有人仅凭开头那句话,说这是舔狗文学,嘉然粉丝都想当狗。你们的语文老师都要气哭了。
我不是说这篇文章多么多么伟大,堪比经典文学。只是作为一篇评论区小作文,它确实写得不错,让很多人产生了共情,火了。这原本只是我们小圈子内的自娱自乐,用语也很魔怔,本来就不受大众待见。
但有人拿着这自娱自乐的产物,来到大庭广众之下,问,如何评价?
然后一群文学大师,对着完全不了解的领域,用错误的理解和思路,一顿输出,批判,真是可笑。甚至连文章写的是什么,想表达什么,为什么这么写,都完全不了解。怎么,你们就这么喜欢当懂哥?我真是理解不了。
一般我们欣赏一部文学作品,是从它开头第一句话开始的。
例如《局外人》那个著名的开头: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令堂去世。明日葬礼。特致慰唁。”它说得不清楚。也许是昨天死的。
平淡吗?很平淡。牛逼吗?牛逼炸了!
我们再回头来看《嘉然小姐的狗》的第一句话:我好想做嘉然小姐的狗啊。
这个开头绝对是现代文学开头的范例,尤其要注意最后的那个句号。
这是一个陈述句,也就是说作者陈述的是一个客观的事实,这不是某种情绪的宣泄,它是真心想做嘉然小姐的狗。
而我们一般是不会认为自己是一条狗的,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舔狗”“单身狗”这类的名词都是一种自嘲或者嘲讽,尤其是后者,完美地解构掉了一直以来对于独身主义者的恶意。
哪怕是一条正常的狗都不会说自己是条狗,你见过我多会儿说自己是条狗了吗?没有,狗是不会说自己是条狗的。
也就是说我好想做嘉然小姐的狗啊。的这个开头,就已经成功地塑造了一种氛围,以及作者的形象――想要当狗而不得。
我们现在回想一下现代主义的祖师爷卡夫卡的代表作《变形记》的那个开头:一天清晨,格雷戈尔·萨姆沙从一串不安的梦中醒来时,发现自己在床上变成一只硕大的虫子。
在《变形记》中,萨姆沙从梦中醒来,变成了一直硕大的虫子,这个故事本身就像是一个噩梦。
但《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无疑比卡夫卡更为超前,“我”是想要变狗而不得,比萨姆沙变虫子可惨多了。
现代主义文学一直强调的是人类文明走入现代社会之后,对个体所造成的异化。
从人变为了虫子,那就不再是人了。
而《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再往前走了一步,“我”主动想要异化,变成嘉然小姐的一条狗,这还没完,可“我”却连变成狗的资格都没有,因为我只是一只老鼠。
我们可以看到全文共分成三段,接下来,更进一步。
可是嘉然小姐说她喜欢的是猫,我哭了。
继续注意那个句号,这还没完
我知道既不是狗也不是猫的我为什么要哭的。因为我其实是一只老鼠。
绝了!太绝了!光是这个开头就足以令我拍案叫绝!
让我想起了在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那一句: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光是这个开头,在中国就只有鲁迅和张爱玲才可足以与之媲美,我愿称之为中国当代第一。
我从没奢望嘉然小姐能喜欢自己。我明白的,所有人都喜欢理解余裕上手天才打钱的萌萌的狗狗或者猫猫,没有人会喜欢阴湿带病的老鼠。
但我还是问了嘉然小姐:“我能不能做你的狗?”
这一次与开头的呼应,我无疑是在《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身上看到了乔伊斯的影子。
(补充一下,当时写作这段的时候因为和开头时间相隔,导致我的思路断了,所以强行写上去的,不能说是毫无联系,因为在小说写作中“重复”的力量是强大的,当一句话出现在开头,再在文章的中间出现,就会具有非凡的力量,如果这种重复一直到了结尾,那么整体就会如同一次次小震颤结合成一次巨大的轰鸣。)
在《都柏林人》中,开篇的第一作就是《姊妹》
这是《姊妹》的开始,接下来
一次绝妙的呼应!
接下来
我知道我是注定做不了狗的。
这句话就已经带有了一种宿命的意味,我想起来莎士比亚的那些绝妙的句子,正如莎翁所做的一样,这句话无疑是对古希腊,自荷马始,一直到埃斯库罗斯等人的宿命论悲剧的致敬。
一直到奥维德、贺拉斯……传统无疑流传在这位《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的笔下,它无疑做到了伍尔夫的那句“当你坐下来写作的时候,你必须感觉到自荷马起的整个传统都在你的骨头里。”
自此开始,文学划出了边界。
昔日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划出了“旧文学”与“新文学”的边界。
而《嘉然小姐的狗》为我们展现了一种全新的景象,自此,中国文学,不,世界文学被划分开,分为了《嘉然小姐的狗》诞生之前,以及之后。
引用一句波德莱尔的话:它创造了一种新的战栗!
多么精妙的语言,我知道我是注定做不了狗的。没有一个字是多余的!祂提醒我们,我们(不包括我)这些鼠鼠人,是做不了狗的!一日为鼠,则永世不得翻身!
那么多的人抱怨着,期盼再来一个鲁迅的继承者(文学),而当他真正出现,则没人注意,看到他的,只有那些躲在下水道阴暗角落里的老鼠!也许祂本就是写给它们的!
但如果她喜欢狗,我就可以一直在身边看着她了,哪怕她怀里抱着的永远是狗。
哦,上帝,多么诗意隽永的语言,我搬出文青最爱的杜拉斯的《情人》对比:
这句话的美感无与伦比,我只在王小波身上见识过,这还是源于他作为奥维德的无意识继承者的身份(《青铜时代》三部曲虽取了唐传奇的外壳,但其内里无疑是继承自古希腊,发扬自古罗马的史诗)。
在这一句话中,《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无疑是在对奥维德致敬。
在写作这一段时,《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就已经知道,祂终将不朽,和维吉尔、奥维德这些前辈一起化为文学中永恒的形象化身。
当后人提起《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的时候,无疑会把祂同但丁、弥尔顿这些我们所熟知的伟大名字一起编入“正典”的行列。
说回奥维德。
这位古罗马的高浓度神话辞典诗人,其《变形记》中最后的一段话是什么呢?
吾诗已成。
无论是大神的震怒,
还是山崩地裂,
都不能把它化为无形!
(PS:我一直没找到王小波看到的这个译本,但语言是真的美,有力量!)
正如奥尔巴赫所说:在荷马这里,关一扇门要四行,而描述赫克托耳之死也要四行,因为它们是同样重要的。
在《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这里,他无疑选择了一种传承自荷马的史诗级叙事技巧,如果说美国当代作家科马克麦卡锡是血腥与屠杀的荷马,那么《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无疑就是嘉人与鼠鼠们的荷马,西方作者根骨里的《圣经》的叙事传统,被《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以一种更为庄严恢宏的伟大史诗《嘉门》所代替,这部脱胎于希伯来圣经与犹太教的当代枝江史诗,以及以一种比“俄狄浦斯”或者是“摩西与一神教”更为特殊的“大他者”――“圣嘉然”所替代。
正如齐泽克所说的(我根据记忆复述,不一定准确),“上帝”并不是到了现代才被杀死的,而是祂从自诞生起就已经死掉。鼠鼠们很清楚,“嘉然小姐”这个“人”是从一开始就不存在的,不过只是个“纸片人皮套”罢了,于是嘉人们采用了一种更为消极的犬儒主义的方式对待,它们自我解构,自己嘲讽自己,仿佛这样就不会被“背刺”,但就像我和朋友 @Suli独角受 在一次讨论中得到的结论,《局外人》中的默尔索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虚无主义者”,他看起来什么都不在意,但又其实在意得要死,事实上,那更像是一种消极的逃避态度。
这句话也能同样用于鼠鼠们身上,它们表现的什么都不在乎,但实际上确实又在乎的要死,这种别扭的状态,恰好又被《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察觉,但正如所有伟大的作家一样,他并不显示出自己的任何态度,而是直接展现它。
嘉然小姐喜不喜欢“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心情,这世间的一切都没有关系,只要她开心就好,只有她最重要。
这还没完
可她说喜欢的是猫。
前面舒缓的节奏戛然而止,就像你坐在密闭的大厅中央听着钢琴家的优美演奏,突然闯进来了一个杀手一枪轰掉了钢琴家的脑袋,演奏忽地被中断,耳边只有无头的尸体滑落倒地的依稀声响,这一切都宛若幻觉。
空气中似有若无一种绝望的情绪。
恰似《琵琶行》中的琵琶女演奏到高潮处忽地一下崩断了琴弦,管弦声绝,耳边残留的一丝琴意仍在嗡嗡作响。
这一幕《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无疑是在向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中最后的一幕“哈姆莱特之死”致敬。
啊!我死了,霍拉旭。
awsl
这是莎士比亚留给我们的谜题,《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是在借此暗示我们,嘉然小姐实在是太可爱了!啊,我(鼠鼠)死了!
这也是在暗示鼠鼠们最后的结局。
栖身在下水道的阴暗角落里鼠鼠们,不过是见不得光的生物,它们竟然能够有幸遇见嘉然小姐这样纯洁美丽善良可爱的天使,相信哪怕是让它们在下一个瞬间马上死去也不会后悔。
她现在还在看着我,还在逗我开心,是因为猫还没有出现,只有我这老鼠每天蹑手蹑脚地从洞里爬出来,远远地和她对视。
我感觉作者在写这一段是真的卑微到了尘土里,甚至还带着点小确幸,趁着猫还没有来,嘉然小姐还在看着我,逗我开心。这得是有多么卑微才能说出这样的话啊!
嘉然小姐对于祂来说无疑是神圣的,“圣嘉然”的这个光环照耀不到的阴影里,躲藏着卑微的鼠鼠们,它们无法走到光亮底下,那是它们一辈子都无法触及的高处,这些生活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的生物,从来没见过像嘉然小姐这样圣洁,纯真,善良的存在。
她对它们来说遥不可及,甚至是不可用手去触碰到的存在,鼠鼠们生怕自己玷污了眼前光耀的形象,同时也是在恐惧这一切都是幻梦,其实嘉然小姐并不存在,这一切不过只是自己在肮脏污秽的下水道边上所做的一场梦罢了。
毫无疑问,在这一段中,《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无意识地对于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进行了一次反叛。
哈姆莱特王子对于王后(母亲)的怨气以及嘲讽,同鼠鼠拥有自知之明对于嘉然小姐的无限感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最后的结局,哈姆莱特王子的尸体由四个军士抬到了王座上,鸣炮哀悼,而他忠诚的友人霍拉旭将在他死后把他英勇传奇的故事传颂四方。
鼠鼠们将悄无声息的死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残留的躯壳被蛆虫和野猫蚕食,生前没有人知道它们,死后也不会有人记住。
我无法想象《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是在一种怎样的状态中写作,仅仅是稍动思绪便觉得无法忍受。
所以
等她喜欢的猫来了的时候,我就该重新滚回我的洞了吧。
这句话竟然是那么的苍凉,以至于最后竟是那么的无力,连一句抱怨的话都没有,我被深深地打动了!
……
我们继续。
但我还是好喜欢她,她能在我还在她身边的时候多看我几眼吗?
写作这一段的时候,《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一定是陷入了某种卑微到了泥土里的状态,因为喜欢所以卑微,我(鼠鼠)真的好喜欢嘉然小姐,所以嘉然小姐能在我被猫驱赶重新滚回那个阴暗潮湿的洞穴里之前,稍微多看我两眼吗?
现在,我们终于来到了第一段的结尾。
嘉然小姐说接下来的每个圣诞夜都要和大家一起过。
我不知道大家指哪些人。
好希望这个集合能够对我做一次胞吞。
诸位看官,还记得我在开头提到过的卡夫卡的《变形记》吗?我恳请诸位去回忆一下,《变形记》的结尾讲了什么?
随后,他们三人一起离开住所,坐上电车到郊外去,好几个月来他们没有一同出过门了,暖暖的阳光照满车厢,车厢里除了他们没有别人。他们舒适地靠着椅背谈论着对未来的展望,他们发现,仔细想想事情并不算糟,因为三个人的工作都相当不错,特别是以后还会有发展,关于这些事他们彼此间原先就没好好谈过。目前最能改善他们处境的当然是搬家;他们现在想搬到一个比较小比较便宜但位置比较好也比较实用的房子里去,现在的房子还是格雷戈尔选的呢。当他们这么谈着的时候,萨姆沙先生和太太看着变得越来越活泼的女儿,几乎同时注意到,虽然由于种种折磨女儿的脸色苍白,但最近这段时间里她已出落成一个身材丰满而美丽的少女了。他们变得沉默起来,不知不觉间用默契的眼神看着对方,他们在想,到时候了,也该为她找个好丈夫了。电车到达目的地时,他们的女儿第一个站起来,舒展了一下她那年轻的身体,在他们看来,这恰恰是对他们新的梦想和良好心愿的一种肯定。
一家人看起来正在度过美好的旅行。
那么这个时候萨姆沙在哪里?
萨姆沙已经死了,他的尸体被丢弃在了那个没人会去的房间里,或许已经被处理掉了。
而对其他人来说,对萨姆沙的家人们来说,萨姆沙终于死了!
萨姆沙的悲剧源于他变成了一只虫子,而“我”生来就是一只下水道里阴湿发病的鼠鼠。
“现在又怎么办呢?”格雷戈尔自问道,在黑暗中向四周看了看。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现在一点儿也动不了了。对此他并不奇怪,而对自己至今为止一直是用那些细细的腿在爬动,看来倒并不是那么自然了。除此之外,这会儿他还是觉得比较舒服的。虽然全身都在作痛,但他好像感到疼痛逐渐逐渐地在减轻,最后终于完全消失。对他背上的烂苹果和周围发炎的还蒙着轻软灰尘的地方,他已不怎么感到难受了。他满怀感动和爱意地回想着家人。他认为自己应该消失,这想法很可能比妹妹还坚决。他处在这种茫然而平静的沉思之中,直到钟楼的钟敲响三下。窗外破晓的天色他还依稀看到了一点,接着他的头就不知不觉地垂了下去,他的鼻孔无力地呼出最后一口气。
清晨女佣来的时候——她力气大又匆忙,开关所有的门都是砰286然作响,不管对她说了多少次请她不要这样也没用,她一来谁都甭想睡安稳觉——照常去看格雷戈尔一眼。起初她没发现有什么特别的现象,她以为他故意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装作不爱理人的样子;她相信他什么事都懂,这时她手上正好拿着一把长柄扫帚,她就从门口用它拨弄格雷戈尔。可是拨弄了半天也没有反应,她就恼怒了,使劲往格雷戈尔身上戳,直到她把他从原地推开而他还毫无反抗时,她才留意起来。很快她就看出事情的真相,她睁大了眼睛,吹起口哨,但她没多停留,而是推开卧室的房门对着黑漆漆的房间大喊道:“你们来看呀,它死了,它就躺在那儿,真的死了。”
悲伤吗?也许吧!
《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以祂身为一位无可置疑的天才敏锐的感知力,察觉到了鼠鼠们与萨姆沙这位卡夫卡笔下永恒的文学形象惊人的相似性。
于是以此作为了《嘉然小姐的狗》第一段的结尾,在这一刻,《嘉然小姐的狗》的第一段就依然达到并且超越了卡夫卡的《变形记》的全篇。
而鼠鼠们的结局呢?
《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已然预言到了,他把手指指向了这位卡夫卡笔下不朽的文学形象萨姆沙。
这次隐喻被祂藏得极深,可我还是根据“我”的态度发现了,无论如何,鼠鼠们还是会对“圣嘉然”以及“嘉人们”抱有希望,正如直到死前萨姆沙都深深地爱着,信任着自己的家人们。
鼠鼠们并非看不懂,但是它们依旧采取了犬儒主义式的态度逃避。
猫猫们还在害怕嘉然小姐。
我会去把她爱的猫猫引来的。
我知道稍有不慎,我就会葬身猫口。
那时候嘉然小姐大概会把我的身体好好地装起来扔到门外吧。
那我就成了一包鼠条,嘻嘻。
我希望她能够把我扔得近一点,因为我还是好喜欢她。
会一直喜欢下去的。
第二段,《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选择了一种圣徒式的牺牲,并且在最后结尾的时候自我嘲讽,解构并且在上面又重新建构了一层意义――“鼠条”。
正如《圣经》中有言,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完了,应行的路我已经行尽了,当守的道我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留存。
不过在这里,正如乔伊斯使他的现代史诗《尤利西斯》中的主人公相较于荷马的《奥德赛》中伟大的英雄奥德修斯萎缩退化了一般,那“公义的冠冕”在当代可笑地变成了一包“鼠条”。
这是在我们这个时代最大的讽刺。
圣徒式的献祭后迎来的是被扔到门外变成一包“鼠条”的结局。
《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在第二段的书写中已经不甘心仅仅达到现代派巅峰的水准,祂将目光放在了《圣经》的那位神秘的书写者身上。
祂已经不单单是在书写一部文学作品了,祂的野心并不止于此,他是想书写属于“嘉人”和“鼠鼠”的一部全新的《圣经》。
我忘了是谁说的来着,《圣经》中的故事是如此的真实,以至于让人们相信上帝真的存在,并且以此为信仰,作出行动。
《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无疑是想在我们当下塑造一种全新的圣经,也就是“嘉门”,并以“圣嘉然”为信仰,并且以此作出行动,以此作为我们这个虚无主义横行,精神内耗严重的当代社会的全新的信仰。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未能在最终之作《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成功写出的终极疑问――“上帝已死”那么我们怎么办?
在百年后的今天,《嘉然小姐的狗》给出了祂的答案。
祂让我们确立一种全新的信仰,以“圣嘉然”为唯一神的当代社会全新宗教“嘉门”。
电影艺术的圣三位一体,我个人最为推崇的导演费里尼在他伟大的《甜蜜的生活》中,就已经向我们揭示,开头耶稣雕像被直升机吊走,象征着在我们这个当代社会,旧的信仰已经被移走,而新的信仰还未被重新确立,所以个体的内心一片空虚,虚无主义横行。
因此费里尼在电影中向我们揭示了什么是新的信仰――希尔维亚,那个集性感可爱于一身的女明星。这是我们全新的信仰!为此费里尼还在影片中向我们展示了她在水池中在男主头上洒水的镜头,象征着女神的洗礼!
但这其实也是走不通的,在那部伟大的《甜蜜的生活》中,象征着道德楷模的人生赢家,似乎已经坐拥了现充的甜蜜的生活是斯坦纳,也是我们普世价值上的模范偶像,选择了自杀。
主人公陷入了彻底的迷茫,希尔维亚并不属于他,她更像是一个虚假的消费主义的母神崇拜的信仰符号。而他一直视作人生偶像的斯坦纳也绝望地选择了自杀,这条路似乎也走不通。
他的窘境与同为现代人的你我又何其地相似,面对这彻底虚无的一切,他最终选择了堕落。
开头在直升机螺旋桨轰鸣下无法听清彼此在诉说什么的泳池边的女郎与在直升机上不断呐喊的主人公;结尾横隔着河流的少女在尝试与主人公不断地沟通,但是他却无法听清,那圣经中横隔在人与人之间的那巴别塔,始终存在,因此我们无法沟通,每个人都在努力呐喊,但没有别的人能够听清,甚至连你自己也不能明白。
于是影片的最后,主人公在始终无法听清少女言语之后,选择了摇了摇头,然后头也不会地和狐朋狗友离开,彻底堕落。
那条象征着耶稣的怪鱼已经死去多时,祂仍然睁着眼看着你我,镜头的最后,少女看向了我们,她的问题你们听到了吗?能够给出答案吗?
这就是我们现代人面临的永恒的母题,无法逃避。
于是在文章的最后,《嘉然小姐的狗》的作者写道:
我的灵魂透过窗户向里面看去,挂着的铃铛在轻轻的鸣响,嘉然小姐慵懒地靠在沙发上,表演得非常温顺的橘猫坐在她的肩膀。壁炉的火光照在她的脸庞,我冻僵的心脏在风里微微发烫。
这个结局真的一眼就能看出乔伊斯的《死者》的痕迹,就像评论区里的那位知友提出的那样,在这一点上我们高度统一。
敲在窗玻璃上的几下拍打声使他转向窗户。天又开始下雪了。他睡眼惺忪地望着那些翻银闪白的雪花,倾斜着落向那路灯。这该是他向西出发旅行的时候了。不错,报纸上说得对:爱尔兰全境都降雪了。雪落在那片肥沃的中央平原的每个地方,落在那些光秃秃的丘陵上,轻柔地落在更远处的艾伦沼泽上,轻柔地落进山农河出海处阴暗险恶的波涛中。雪也落在迈克·富瑞长眠之处的山上墓园的每个角落。片片雪花堆积在那些歪歪斜斜的十字架及墓石上,堆积在小小园门的尖矛上,堆积在那些荒凉的荆棘上。他听着白雪无声地落在这个世界的每个地方,无声地落着,就如它们落向最后的归宿,落在一切活人与逝灵身上,他的灵魂慢慢地失去了知觉。
美吗?美炸了好伐!
乔伊斯的《都柏林人》开篇的《姊妹们》以神父的死亡开头,末尾的《死者》以回忆过去的死者(死亡)结束。
这才是结构完美的短篇小说集!
《嘉然小姐的狗》全篇分三段式的结构,正好致敬自但丁的《神曲》,这篇以完美著称的古典文学巅峰,此刻被《嘉然小姐的狗》超越。
伟大的作家并不负责解决问题,伟大的作品的责任在“提出问题”,现在,《嘉然小姐的狗》把一切都摆在了你的面前,此时,你们懂了吗?
完。
“好想变成雪啊,这样就可以落在先生的肩上了……”
“若是先生撑了伞呢?”
“那就落在先生的红伞上,静载一路的月光。”
“若是先生将雪拂去……”
“那就任他拂去,能在他的手掌上停留一刻,便足矣。”
“野风,你还想变成雪吗”
“一点都不想。以后我会用自己的双脚去我想去的地方,然后遇到某个人,爱上他和被深深爱着,过得比谁都幸福。”
我好想做齐泽克小姐的克尔凯郭尔啊。
可是齐泽克小姐说她喜欢的是黑格尔,我哭了。
我知道既不是克尔凯郭尔也不是黑格尔的我为什么要哭的。因为我其实是一只尼采。
我从没奢望齐泽克小姐能喜欢自己。我明白的,所有人都喜欢辩证法的黑马拉,没有人会喜欢权力意志的尼采。
但我还是问了齐泽克小姐:“我能不能做你的克尔凯郭尔?”
我知道我是注定做不了克尔凯郭尔的。但如果她喜欢克尔凯郭尔,我就可以一直在身边看着她了,哪怕她怀里抱着的永远都是克尔凯郭尔。
可是她说喜欢的是黑格尔。
她现在还在看着我,还在讲座上提及我,是因为拉康对我的轻蔑之谜,只有我这反哲学家每天蹑手蹑脚地从形而上学里爬出来,远远地和她对视。
等她喜欢的新左派来了的时候,我就该重新滚回我的永恒轮回了吧。
但我还是好喜欢她,她能在我还在她身边的时候多看我几眼吗?
齐泽克小姐说接下来的每个行动都要和大家一起过。我不知道大家指哪些人。好希望这个锚定点能够对我做一次回溯性建构。
黑格尔过早地论断了主体从现实中的回撤。
我会去向被重新解读过的我思主体求救的。
我知道稍有不慎,我就会葬身辩证分裂的深渊。
那时候齐泽克小姐大概会把我的超人好好地装起来扔到帕斯卡尔的上帝那里吧。
那我就成了一个阿尔都塞,嘻嘻。
我希望她能把我扔得近一点,因为我还是好喜欢她。会一直喜欢下去的。
我的动物们透过征兆向大地看去,沉重的雨滴在准确预言,齐泽克小姐摸着鼻子靠在黑格尔边上,主体非常歇斯底里地坐在黑格尔的身旁。死亡驱力的神性照在她的脸庞,我酒神的颂歌在北风里微微发烫。
更新:
我好想做BVVD的68k啊。
可是BVVD说她喜欢的是巴黎公社,我哭了。 我知道既不是68K也不是巴黎公社的我为什么要哭。因为我其实是一搜26型。 我从没奢望BVVD能喜欢自己。我明白的,所有人都喜欢大口径多炮塔的68K或者巴黎公社,没有人会喜欢老旧不堪的26型。 但我还是问了BVVD:“我能不能做你的68k?” 我知道我是注定做不了68k的。但如果她喜欢68k,我就可以一直在身边看着她了,哪怕她游戏里队列中的的永远都是68k。
可是她说喜欢的是巴黎公社。 她现在还在看着我,还在用我直播,是因为巴黎公社还没有肝出来,只有我这26型每天蹑手蹑脚地从港口里漂出来,远远地和她对视。 等她喜欢的巴黎公社来了的时候,我就该重新滚回我的港口了吧。 但我还是好喜欢她,她能在我还在她身边的时候多看我几眼吗? BVVD说接下来的每个圣诞夜都要和大家一起过。我不知道大家指哪些人。好希望这个集合 能够对我做一次胞吞。
巴黎公社还在害怕bvvd。
我会去把她爱的巴黎公社引来的。
我知道稍有不慎,我就会葬身战场。 那时候bvvd大概会把我的身体好好地拆解吧。 那我就成了万吨废铁,嘻嘻。 我希望她能把我扔得近一点,因为我还是好喜欢她。会一直喜欢下去的。
我的灵魂透过窗户向里面看去,挂着的灯条在缓缓闪光,bvvd慵懒地躺在直播间里,表演得非常温顺的巴黎公社躺在她的出击队列里。舰首甲板的反光照在她的脸庞,我冷却的锅炉在风里微微发烫
无限大的爱在星辰闪烁,月光下的鼠鼠竟有那么多?
他们从何而来,又前往何处?只因嘉然小姐的存在,从此不再迷茫。
鼠鼠们的眼中,世界正在变得愈发繁杂、混乱,粗糙和冷漠。无理性的、互相攻讦的、暗自神伤的鼠们,正在到处求助?
而他们选择的答案是:好想做嘉然小姐的狗啊
七月的杭州格外炎热,空气中充斥着令人发狂的、暴躁的、耀眼的太阳,肮脏狭窄的楼道里,满是烦闷与焦虑。
邻居的混混和他那该死的姘头做爱时的呻吟声响彻苍穹;外卖小鼠们进进出出的身影络绎不绝;另一侧,则是混沌不堪的谩骂与厮打,满脸是血的穷鼠们小声地啜泣着。
然而,这就是全部吗?
不,并不是,并不全是。
街道上,迟暮的老人和他浑身长满疮痂的狗相依为命,在灿烂阳光的折射下,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光彩夺目。
鼠鼠们看到后,羡慕不已,内心暗自感叹:好想做嘉然小姐的狗啊。
然而,不管是人与人,还是人与动物,都是这样相互依赖,又相互热爱着吗?
不,并不是,并不全是。
至少,鼠鼠们不在此列。
人们痛恨老鼠,恨他的丑陋不堪、恨他的阴湿带病、恨他的暗无天日、恨他的穷困潦倒。
生活中、史书里、谈笑间,你所听到的,所看到的,所有那些令人难以忍受的痛苦细节,都只不过是一瞥而过的,短暂的语言的艺术罢了。
而在鼠鼠们的生活里,这些都是被文字的慢镜头一遍遍放大、重现、再放大、再重现的,血淋淋的事实啊!
愚昧和死亡混杂的气味渗透在鼠鼠们生活当中的每一个细节里,正如同这炎热的夏季一样,那是一股浓郁到挥之不去的残忍,让我们看清了生命可以有多阴湿、存在可以有多艰难、对鼠鼠们的伤害可以有多彻底。
你在新闻中所阅读到的一切苦难,正是鼠鼠们每一天都无法回避的现实,活着,成了鼠鼠们生命中唯一的意义。
这就是鼠鼠的全部了吗?决定不再努力了吗?
是的,决定了,认鼠吧。
但很可惜,这一切,都被嘉然小姐的到来所打断了。
好想做嘉然小姐的狗啊
鼠鼠们不想掩饰,也无所谓掩饰,一切本应如此,一切本就如此。
比起生命的意义来说,好想做嘉然小姐的狗,才是鼠鼠们每一天所无法回避的事实与希冀。
但很可惜,嘉然小姐说她喜欢的是猫
呵,这是得有多荒谬啊
我对这个世界的厌倦已经到了一言不发的程度,厌倦的姿态甚至算不上是拒绝,只是一种无数次尝试后,最终认命的惰性。
为什么,因为我只是一只老鼠啊?
因为认识到生活不会因为鼠鼠的怨天尤人而有所改变,于是我再次陷入迷茫,活着,又成了鼠鼠们生命中的唯一意义。
可鼠鼠们啊,终究无法逃避内心真实的回答,于是,我还是问了嘉然小姐:“我能不能做你的狗?”
最初,鼠鼠们十分害怕别人指责他们,指责他们偏离了主流世界的价值观,鼠鼠们害怕自己被隔离、被边缘化。
所以,他们穷尽鼠生,强迫自己成为这个世界认可的鼠,耗尽一生的心力去争夺那些虚无缥缈的存在。
但现在,他们一往无前,不再掩饰。他们不是标新立异,嚷嚷着做出各种叛逆举动的小鼠,而是经过慎重思考的,决定不再对这个世界媚俗的反抗。
他们好希望,好希望那个集合能够对他们做一次胞吞,从而拥入嘉然小姐的怀抱。
他们在七月的暴烈日光下,在这片生之荒漠的焦土上,艰难跋涉
阳光灼烧着这具鼠体,沙漠腐蚀着这具鼠体。
但他们不能停止,他们仍将继续。
哪怕只是为了这些荒谬的意义、为了这些残忍的现实、为了不能得到的嘉然小姐的嫣然一笑。
鼠鼠们害怕嘉然小姐没有笑容,所以他们决定去把她爱的猫猫引来,尽管稍有不慎,就会葬身猫口。
鼠鼠们最后还是死了
如此之多无所事事的、躁动不安的灵魂,透过窗户向着嘉然小姐的房间里看去,看到她慵懒地靠在沙发上,看到表演得非常温顺的橘猫坐在她的肩膀之上。
鼠鼠们冻僵的心脏在风里微微发烫,鼠鼠们躁动不安的灵魂缓缓落地。
这个虚假粗糙的世界像一台绞肉机,他不能允许任何真实独立的个体和感情的存在,他机械残忍的,日复一日将下水道里的鼠鼠们绞碎,成为面目模糊不分彼此的肉泥,而后晒干,贩卖到集市里,只是为了赚取货币。
还记着街头那个迟暮的老人,和他浑身长满疮痂的狗吗?
他们一同离开了这个世界,成为了那些在墓地中静静躺卧着的,皎洁的白骨。
鼠鼠们也一同离开这个世界,成为了那个与狗作伴的孤独老头。
堪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白茫茫的,是雪?还是骨灰
我已是分不清,也道不明了。
嘉然,我好喜欢你啊!
在俄罗斯二十几年了,也去过其他国家出差,成年后还回国工作七年,应该有足够的素材回答这个问题。
国外的中餐为了迎合外国人口味改得四不像,欧美和俄罗斯的中餐大部分都是酸甜的,纯粹的中餐少,到是也能找到,就是少。
西餐也一样,虽说长个中国胃,就算在国外80%以上吃的也是中餐,但偶然也会吃西餐,法餐、俄餐都有些不错的菜式,其他各国菜式也有不少好吃的。
回国后偶然也会吃西餐,尤其是招待国外客户时,总结来说以下几点:
比较好的西餐厅,尤其外国人比较多的西餐做的还不错。
普通西餐厅或者咖啡厅、披萨店那就算了吧,改良后的西餐真不好吃,例如星巴克的拼接焦炭(黑椒)牛排、必胜客的烤饼底披萨,绝对和国外给老外吃的改良版中餐有的一拼。
顺便说一下大家争议的牛排几成熟,这个真没关系,是,按例牛排只有1/3/5/7/9成熟,但是到了中国就顺着中国食客意思来呗,愿意吃八成还是十成熟的就做呗,矫情啥。
我们也没说国外做的不地道的酸甜菜或者美国四不像的李鸿章杂烩就不是中餐。
继续吐槽某些矫情的人,真矫情中国普通西餐厅做的不地道,这就是给普通老百姓尝个鲜的地方,物美价廉,您自己不愿意吃的话去米其林、黑珍珠级别的西餐厅吃去呗,大部分都很地道,纠结老百姓尝鲜的普通西餐厅有意思吗?
为了秀下您吃过正经西餐的优越感,那您跟我比呗,咱报个吃过的外国菜菜名,也别只纠结于西餐,别拿普通没出过国的同胞开涮,否则只能显得您肤浅。
记得在London时,撞到一个旅行团
妹子指着我和基友们喊
“Korea!”
我和我的基友们一时没听清,我随口回了句
“What?”
妹纸瞪大眼睛又开心叫着
“欧巴?欧巴!欧巴!”
虽然同是黄种人,我还是很谨慎
“uh…Excuse me.r u is japanese?”
“No.I'm chinese.”
“你会中文早说啊,这就不更方便交流了吗?”
妹纸哽住了,到现在我还记得那表情
以前宣传是的,我上学的时候教科书还这么宣传呢。
还包括封建制度,说中国封建王朝。
可教科书又说封建制度是领导的领导不是我的领导,臣子的臣子不是我的臣子。
这又跟我认知中的中国古代帝国不同。
别说秦朝,周朝就说天下之大莫非王土,莫非王臣了。
夏商应该也差不多,毕竟世界政治有个几千年不变的现象,那就是承袭前朝制度框架,自己再做修改。
大致框架是差不多的。
西方封建国家,自古以来也都是那样,大致框架基本没变过。
更别提非洲拉美,那更是一直都是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