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子的产权是永久的。40年或者70年的是土地使用权。因为中国的土地是国有的,农村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的,村集体会给村民一块宅基地,村民再在村集体给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而农村的房屋如果卖给第三方,因为宅基地不属于第三方,所以只有房屋产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所以这种被称为小产权房的农民房才会有很多后遗症。而且国家不承认小产权房,近年来的政策都没有松过口。
对于更多人关心的70年产权问题,国土部是这样回答: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我们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配合相关部门尽早地完成研究,出台相关的法律安排。
而温州曾经推出过一批“20年产权房”(20年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为方便讲述,姑且称为“20年产权房”,下同),应该当初是违规操作的,前几年到期了。目前是自动续期,不另外收费的。
所以相信一批“40年” “70年” 的“产权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也是自动续期,不收取费用。也可能会象征性的适当收取费用。究竟房屋产权是永久的,你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你也不可能把我的房子充公,或者讹诈我一大笔明显过高的土地使用权的续期费用,因为受影响的不是一个两个,或者一小部分。而是大部分的民众,国家不可能故意引起民愤。
当然,这又陷入了一个老实人吃亏的悖论,“40年产权房”和“70年产权房”以及温州或者还有少数城市可能当初违规操作的“20产权房”的土地出让金都是不同的。大家到期后都自动免费续期,无疑“(缴纳更多土地出让金的)70年产权房”的比“40年产权房”的傻缺,“40年产权房”的比“20年产权房”的傻缺。
好在不同年限的房子性质不同,40年的有不能落户,也没有学区,也不能动用公积金,首付比例高(好像要50%,70年的最低20%,一般是30%)、水电费更高等等不利的一面,20年的应该也是这样吧,也算给老实人一点点安慰。
我更担心的不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国家会不会没收我房子或者会不会逼我缴纳一大笔续期费用,而是很多房屋似乎偷工减料的很严重,尤其2008年前几年的那一批,我严重怀疑房屋能不能撑到70年甚至40年。很可能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就倒塌或者成为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