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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真是藩王吃垮的吗?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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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明朝的宗藩制度确实是一大坑点,说明朝彻彻底底是被宗藩吃垮的,那有失偏颇,但要说宗藩在明朝财政上没怎么扯后腿,那也是胡扯。

首先是宗藩的俸银禄米问题,这个要具体分地域看,不同省份的压力是不一样的,像湖广和河南这样的藩王扎堆的省份,供养宗藩自然是非常吃紧的,或者像广西这样的穷省,一个靖江王府就够让他们亚历山大了(万历某年广西上缴国库的赋税折银只有11万两,然后供养一个靖江王府再花上5万两,广西巡抚和布政使表示MMP),至于那些藩王相对较少的省份,那确实相对轻松些。

其次就是宗藩占田的问题,毫不夸张地说,在明朝,皇庄和王庄应该是土地兼并的第一大头,按照某些答主的说法,全国宗藩占田不到10%,我个人觉得是不正确的。他们用来举例的那个河南省宗藩占田约10%并不成立,一来,那只是万历早期的数据,离明朝灭亡还早得很,离占田大户福王就藩也要再等一段时间,二来,那个10%是只包含了亲王的占田数量,没有把亲王以下宗藩的占田算进去,那些郡王和将军虽然占田的单兵战斗力不如亲王,但架不住人家人数实在太多了啊,蚂蚁多了还啃死大象呢。

再加上明朝那坑爹的土地和赋税徭役政策,民田、军屯、皇庄、王庄各有各的收税比例,又各有各的税赋流向,谁能把它彻底捋清了,那在全国范围前后两百年间的明史圈子里怕也是屈指可数的人物了,哪是我等白丁可比。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剖析某一时间节点某一地域的情况,就这还经常人脑子打成狗脑子。

根据《神宗实录》的统计,万历三十年,明朝全国的耕地总面积约1161万余顷,同样在万历年间,平播州之前,整个贵州省贵州布政司下辖的民田总量才13445顷,只占全国耕地总量的千分之一强,这固然有部分田地在播州杨氏辖下,部分田地属于卫所军屯,以及贵州多山少田的原因,但对比着看看那些一圈几万顷土地的藩王,你说皇庄王庄不用背什么大锅?我反正是不信的。至于顾炎武先生“(苏州)一府之地土,无虑皆官田,而民田不过十五分之一。(《日知录》卷十)”的说法,也能一窥明朝土地财政的乱局,至于成都府那石锤的七成王庄……更是坑爹到了极点了。

聊到明朝宗藩和财税真的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再加一把浆糊,三把东西搅一起,别提多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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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是整个皇族,而不单单是藩王,并且是全方位削弱。

首先,大幅削弱明朝财政收入,明朝皇族圈地是历史最严重的,而皇族占着大量土地,却不上税,这就大大削弱了明朝财政收入,甚至还直接抢夺地方税收权。

这里举几个例子,万历帝一次就赏给福王两万顷良田(200万亩),河南良田不够,山东湖广凑,又把江都到太平沿江的杂税和四川的盐税、茶税都给福王时,还有河南的盐店专营专卖权也给了福王。周王拥有开封的税课权,潞王占有河泊所26处,潞城县的商税被赐给了清源王屯留县的则归辽山王所有。这还不算啥,天启皇帝一次赏桂王、惠王、瑞王每人三万顷(300万亩)良田。还有景王、潞王四万顷(400万亩)良田。成都附近70%土地归蜀王,河南一半土地归王爷。光这几位王爷就圈地就超过二十万顷(两千万亩地)了。对比下被吐槽的清朝,清朝只有清初八旗圈地,加在一起还没这几个王爷多,而且清初就禁止了,并且清初还免费给百姓分地(更名田),而明朝都到明末了皇室还在圈地。

第二,耗费大量明朝财政支出,在历史唯一全部宗室世袭罔替制度下,明朝皇族耗费着大量财政支出。

明朝是历史唯一宗室世袭罔替的朝代,明朝所有皇子全部封世袭罔替亲王亲王的世子不降档承袭世袭罔替亲王。更可怕的是,亲王其他儿子无论多少,哪怕生50个、100个全部封世袭罔替郡王,大明宗室全部爵位世袭罔替。朱元璋多个儿子的亲王爵位从明初一直传到明末,近300年时间,一代又一代制造了无数世袭罔替郡王。

这里讲个较为极端的例子,拿明朝庆成王一支来说。第三代庆成王朱钟镒妃妾24人,生儿女多达100多人,老子英雄儿好汉,第四代庆成王朱奇浈所生的光儿子便多达70个。另一位庆成王更狠,光儿子就达100人,甚至出现了这样尴尬的场面:“每会,紫玉盈坐,至不能相识。”每次节庆家庭聚餐,同胞兄弟们见面,都要先由人介绍一番,否则彼此都不认识。

明朝建立时,朱元璋有7个儿子、1个侄孙算上朱元璋本人一共9人,到洪武朝末期一共58人,到明万历三十三年,宗室人口已达157000余人。而万历三十三年(1602年)到明朝灭亡还有将近半个世纪,此后明朝宗室还在快速增长。

丁丑,大学士李廷机、叶向高题:“万历三十三年, 玉牒宗支共计一十五万七千(157000)余位”

对比一下,清朝爵位,亲王世子袭爵降一档为郡王,而更大的区别在于亲王其他儿子,要通过考试来获取基础爵位,考试不合格直接就是无爵位的闲散宗室,一科不为优则降一档,两科降两档称为考封。嫡系所生,考试全优,最高不入八分辅国公,别室所生最高三等辅国将军,再传一代就是闲散宗室了。

为了直观,举个数字说明。

假设明朝、清朝两朝老皇帝都是11个儿子。

那么明朝一个皇上11个儿子,那老皇帝儿子辈就是1个太子(新皇帝)+10个亲王,再假设10个亲王再11个儿子

那明朝老皇帝孙子辈就是10个世袭罔替亲王+100个世袭罔替郡王(注意:这里不包括新皇帝的儿子们),再往下传新老皇帝的儿孙们一起登场更恐怖,历代下来简直是核裂变。

清朝一个皇帝11个儿子,那老皇帝儿子辈是一个太子(新皇帝)+3个亲王+3个郡王

老皇帝孙子辈,够王爷级别的,那就是仅仅3个郡王(同样不包括新皇帝儿子),而再传一代老皇帝的三个郡王儿子们,连一个郡王都没有了。

书回正文:嘉靖皇帝朱厚熜,即位于1521年,这时明朝的藩王制度,经过尽两百年的发展,已经成了一个大负担。这个负担多沉重,说几个当时的情况就知道:

比如山西地方财政收入为152万石,而山西王爷们每年消耗的俸禄为312万石。河南年财政收入为84万石,而需要供给王爷的是192万石。

到明末明朝支出中宗室支出占比超过52%。而明朝想维持正常开支,税收必然要收支平衡,必然要增加税收,而同时占着超过天下大半土地的皇族却不交税,税收的压力全部转移到百姓身上。在遇着灾害,还不救济百姓不反就怪了。

最后,明朝皇族特权

皇明祖训:“皇族子孙不受普通法律约束,不归当地官府管制。诸王的府第、服饰和军骑,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见了都要“伏而拜谒”。”

嘉靖三十七年,宁化王府的宗仪(小管家),竟然动手殴伤了堂堂封疆大吏布政使这样的朝廷大员。

王府管家连封疆大吏都敢打,那就别说一般小官,比如:代王府的辅国将军(够低级的宗室吧),因为不满县官处罚他的仆人,公然当众殴打知县。

晋王府的河东王等人辱骂殴打地方官更是常事,所谓“挟奏有司,擅入府县,凌辱殴置,习以为常”。

享有司法特权,有罪时“罚而不刑”,许多王府成为地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甚至自身也沦为黑社会头目。

嘉靖五年,庆成府的辅国将军藏匿大盗被人告发隆庆二年,方山王府镇国中尉朱新垣“与群盗通,劫掠商货”;襄垣王府的辅国中尉、昌化王府的辅国中尉都“私出禁城为盗”,公然杀人劫财……

至于强抢民女之类的经典桥段更是无地无之。在特权庇护下,部分皇族已经沦为大明社会道德水准最为低下的一个群体。

河南禹州的徽王朱载伦,“有美女子过府,掠入与淫,女幼不敢接,即大怒,投以与虎”。山民王朱企礼在武冈州“前后夺民妻女无算”。武邑王在父丧期间“居丧无礼,置酒作乐,召妓者歌舞,极诸淫纵,内使谏者,辄非法拷掠,或触其怒,以石鼓压胸,囊沙覆口,死者数人”……

中国历史没有任何一个朝代宗室有如此待遇,故明朝人不禁感慨,“我朝亲亲之恩,可谓无所不用,其厚远过前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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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入关后,8万满洲八旗兵丁,6万汉八旗兵丁,两万多蒙古八旗兵丁根据顺治时期的政策,开始划分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部分地区的前明朝皇庄,视为跑马圈地。

后期不受控制,又侵占了部分百姓农田,大概占据总数的四分之一。

三次共圈占土地约二百三十三万五千四百七十七晌零九亩(十六万余倾,一晌约六亩),大概就是一千三百万亩土地。当时,明朝统计的耕地为十亿亩。直到顺治四年,大规模的圈地停止,但零星的圈地、换地仍时有所闻。到康熙初期,鳌拜曾以镶黄旗地少贫瘠为由,提出和正白旗换地。康熙后来智擒鳌拜,宣布停止圈地,准许壮丁“出旗为民”。康熙二十四年四月,再次下令“嗣后永不许圈”,圈地正式告终。

……

明朝藩王中,最富有的是蜀王。

在万历皇帝时期,蜀王的土地达到最高峰。成都府11个州县的良田沃土,蜀王府占了70%,百姓仅仅占有10%,卫所军屯20%。

如果皇帝对某个皇子喜爱,可以单独赐给土地。

比如万历皇帝的三儿子福王朱常洵有封地2万顷(即200万亩)。万历皇帝的弟弟潞王有4万顷(即400万亩)。

万历三十三年,全国的宗室人口15万7000人,按照朱元璋规定的待遇,每年需要供给他们的钱粮已经超过了全国正税田赋收入的总和。

万历初年全国财政支出1854万两白银,其中在宗室上的供养支出552万两,近乎三分之一。而同时万历三大征耗去的白银总数为1280万两白银,仅相当于两年多赡养宗室的数目。

当然,封地内的财富并不是全有藩王支配,他们也只能获得不到一半,其余的收入,基本都是有各级官吏收入囊中了。

……

清代跑马圈地初期的粗暴行为和造成的农户逃人事件,主要原因是入关前旗人社会组织太落后了。很多旗人天真的以为自己土地上的人就是自己的奴仆,和土地一样都是自己的财产。

尽管旗人定的田赋很低,但是相比于失去自由身来说,老百姓根本不在乎你收多重的税。

原因就是,大明律下的奴仆籍和自耕农根本就不是一种人。奴仆是没有科举,做官,经商,等等社会权利的。阶级地位被锁死了。

而自耕农虽然穷,但是社会发展不受限制,最起码还有阶级跃升的可能。

因此,圈地内的自耕农大量逃亡,本身并不是因为重税,而是不想为奴[捂脸]。

……

另外,大家千万不要误解包衣啊哈和奴仆籍是一个身份。

入关前两者可以混淆,入关后包衣啊哈的地位已经大幅度升高了,属于内八旗之一。

……

科普一下,明朝的藩王名下的土地分两种,一种是封地,一种的契地也就是藩王自己买的。

这里面,封地的收入中,三分一左右是供养宗室的固定支出,其余的则是官府的管理费用,占据了大头。及其特殊情况下,朝廷可以从封地上征集粮饷,但实际所得基本上可以忽略。

至于契地,这种土地收入全部归藩王和宗室,且全部免税。朝廷不能从这上面获得任何收入,就和士绅免税是一个道理。

至于说是不是宗室藩王吃垮了明朝,这句话就看你怎么说了。

理论上说,宗室所得都是合法的封地和免税契地,不存在吃喝国家财政的问题。

而如果站在小民的位置看过去,情况就彻底不同了。

首先,正因为宗室藩王从明朝拿走的大量土地,使得明朝财政收入锐减,导致国家后期财政崩溃失去了组织能力,无力应对灾荒和外来入侵。

而在意识到财政危机和组织能力危机后,明朝也反应过来了。只不过,明朝的反应是给军户,佃户,自耕农加税……。

然后,内部爆炸,起义军百万攻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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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历会计录记载的宗禄数字是原额。但是明初就开始只发一半米,另一半折钞;嘉靖改为三分实发米银,七分折钞;万历改为二分实发米银,八分折钞。宝钞早就贬值到形同废纸了。所以看原额的话,宗禄数字上占到明朝财政支出的30%,但实发额的负担就只有6%了。(另有注1)

2 宗禄实发额的负担就只有6%,但拖欠不发的情况非常严重。(另有注2)

3 藩王获得的田业只是看起来很多,但因为只有极少部分可以自行管业,大多数由官府代管的田业,只能获得极少的收入。中间商挣差价.JPG(另有注3)

4 别笑,朱八八时代就已经有铲平(王)起义了,什么叫铲平起义,就是债务奴隶发动起义,烧毁债券借据、卖身契,首领自称铲平王、铲平公等等。从洪武到崇祯,络绎不绝。这也是藩王造成的?




注一 关于万历会计录的宗禄额

《会计录》宗禄的这个原文 本折禄米XX万XXX石X斗,指的原初规定的那个 本色米+折色钞 的兼给的禄米额
请问如果你强行 把“本折”理解成 “本色已经折合完成的单位一致总数”
而不是按多数研究者一致认为的《万历会计录》认为的这“本折”是指”本色折色数字简单相加的合计总数”
请问你怎么理解 《明神宗实录》卷584,万历四十七年七月甲午条的上下文对照:
督饷户部侍郎李长庚奏:职查《会计录》,每岁本折所入,通计一千四百六十一万,入内府者六百万余,入太仓者除本色外,折色四百万余。其内府之六百万,如金花子粒而外,余皆丝、绵、绢疋、蜡、茶、颜料之用,其节年所收,陈积红朽,何禆於用!若以应解内府本色改折一年,发之外库,来岁仍解内库,是在内库支旧节新,不过通融於一岁之入;而在外库改本为折,亦可足用於数百万之支。在皇上一转移间也。
李龙潜引《春明梦余录》记作:
万历间奏疏:天下之所入,为一千四百六十一万,而入于内府者为六百余万。其为金花籽粒银不过一百二三十万,丝、绢、疋、醋、茶、颜料则将五百万。顷饷臣请改折一岁,而陛下不许……
以及《会计录》对应原文:
卷一按语“今每年所入,本折各色通计一千四百六十一万有奇,钱钞不与焉。所出,除入内府者六百万,余数莫可稽;他如俸禄、月粮、料草、商价、边饷等项,岁逾九百三十一万有奇。是一岁之入不足供一岁之出”

可见明代习惯上 “本折”是指”本色折色数字简单相加的合计总数”,而绝不能理解成 “本色已经折合完成的单位一致总数”,否则上面已经折了,下面又冒出来实物如何解的通?
(钱钞不与焉,指的钱钞数字太大不加入这个1461的总数,《万历会计录》在总和统计时将钱钞除外,很可能是因为书中对宝钞使用的单位是“贯”,铜钱单位是“文”,而河西务等七大钞关交纳数字是“贰千玖百贰拾捌萬肆千肆百余贯”宝钞、“伍千玖百柒拾柒萬柒千壹百余文”,2918万、5977万的数字过于庞大,使其它单位下的统计数字完全失去了意义,所以不将其计入。这进一步说明《万历会计录》在总和数字上的原则是只累加、不换算,否则完全可以以某种比价将钞、钱换算成数额较小的银两数。)

而“正确的会计情况”,应该存在“礼制应发额、当年应发额、当年实发额、当年欠发额、后补以前年份欠发额”这样多种数字都存在,而且应该每年都有变动的。但实际里面就是光秃秃的单个数字,这是应发,而且没有折合的米+钞的原额啊
所有我说原额上要根据实发打折,然后才能论

PS 真有 万历初年 存留能有551万现银实支给宗禄,这已经改变整个明代财政史了喂。
按万历会计录自己的起运留存数字,如果这是551万银子实支 在北方各省都比留存里现银总额还大了好不好。
别拿《明代〈万历会计录〉整理与研究》的老师出来赔绑,人家只是把原文的不同单位的数额整理一遍,折合成统一的银子单位,便于大家研究使用时参考,从没说过整理前整理后的任何一个数字一定是现银实支数,更没有说过整理时已经把《会计录》内错误/过时/空悬/因袭照抄抄错的地方都修改了,整理时恰恰是努力保留了《会计录》的原貌。
我前面说了,如果是真实的数字,那么必然应该存在“礼制应发额、当年应发额、当年实发额、当年欠发额、后补以前年份欠发额”这样多种数字都存在。但《会计录》实际上只写礼制应发额了,而整理的时候,当然也只可能把原文的账面禄米数字从石、斗单位,整理成账面数字的从两、毫单位。否则就不是对古书的整理,而变成另一领域的对宗禄的考据了。这是很简单的学术基本概念,那里是让你扯虎皮的?

刘志伟 徐英凯著《明代〈万历会计录〉整理与研究》读后
高寿仙先生在给赖建诚先生一书的书评中已经指出这种“复合单位”简单加总的统计方式与唐后期、北宋前期是一致的。
更为有趣的是,高寿仙先生书评中举出崇祯三年御史吴履中与户部尚书毕自严将复合单位数字当作银两数字进行争论的例子,鲜明地体现出新旧两套会计核算体系过渡期既有会计数据与改变了的会计观念之间的差距。

注二 关于拖欠宗禄导致的贫宗

如嘉靖四十年(1561 年)二月癸丑,代府奉国将军朱聪浸等人以禄粮 积欠,诣阙自陈,全面讲述了山西宗藩中贫宗成员的凄苦情形:
“臣等身系封城,动作有禁,无产可鬻,无人可依,数日之中,曾不一食,老幼嗷嗷,艰难万状:有年逾三十而不能婚配,有举露十年而不得殡埋,有行乞市井,有佣作民间,有流移他乡,有饿死道路。名虽宗室,苦甚穷民,俯地仰天,无门控诉。请下所司,将积逋禄米共二十二秊(年)清查催补,使父母妻子得沾一饱。冒罪而死,亦所甘心。”

故自郡王以上犹得厚享, 将军以下至不能自存,饥寒困辱,势所必至;常号呼道路,聚而诟有司。守土之臣,不惟惧辱,且惧生变。
已封者若此,不得封者可知矣。至于贫乏者十居五六,甚有室如悬罄,突无烟而衣露胫者,亦病极已。
山西巡抚郑洛为此上言称:“各宗或因生育未明,或因贫乏无力,该府长史、教授等官(扌肯)勒刁难,不为奏请名封,颠连无告, 越关赴奏。事非获已,非有他重情,似应释放,准依庶人之例,应支口粮,该府查明,径行具奏;辅导等官不得仍前扌肯勒刁难;其生育未明者,不得朦胧具奏。”
山西巡抚吴仁度请给贫宗口粮言:国家封藩颁爵,自亲王、郡王至将军、中尉,俱有定禄。年来宗支繁衍,奏报愆期,遂有无禄极贫如庆成等王府朱寿哥等或擅婚、私婚、滥妾之子不敢请名者;或以幼而无父不能请名者;或以请名而家贫不能请封者;与孀妇身无所倚,皆颠连困苦,莫必旦夕之命。乞敕户部将贫宗朱寿歌等、孀妇崔氏等照依朱软哥等事例,每名月给米一石,折银七钱,即于各府正项王粮内支给


注3

如《潞王府的庄田店业考述》指出,潞王多达4万倾的田业,整理出其中35336倾官府代管的田业的可考数据,这35336倾(也即353万亩)只能获得地方官府每年移交49668两白银的收入。


而以当地的租税平均水平看,这35336倾(也即353万亩)的实际租税收益最低也在80万两以上,往高里算上百万也不是没可能。这中间的差额都被瓜分了。

藩王田业上的农民,三十税一的官方税率是当真执行的话,真是皇恩浩荡啊,一片乐土啊。百姓不说粉身以报,怎么也是对轻徭薄赋感恩戴德,时时称颂把。我大明应该万万年那。然而明代史料笔记汗牛充栋,还真没有发现这种乐土存在。 你当大明官府是现代政权不成? 能收到1两不去收,只收0.2两?那么奉公守法,大明怎么没活到21世纪啊? 小学生都能想明白的事情。

官府胥吏(包括以投充来诡寄的地主,他们必然是把持地方的乡绅士大夫的一部分)先搜括走80万,然后老爷们分一点、豪强大户们分一点、胥吏自己留一点,最后留下皇上定的每亩标准的一共5万多两发给潞王府啦,藩王敢多要可不是有朝廷三令五申不准藩王多要也不准藩王自行管业的么。

从西汉郡县里每年收十几次口算(口算名义上应该是每年只交一次的人头税),到明朝(也包括后面的满清、民国)一年搜括几十次苛捐杂税,封建王朝什么时候有过法律上轻徭薄赋,就真的完全按法律上办了?

中间商挣差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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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代藩王占有土地的数量和使用情况(如何收税,是否承担服役义务等),王毓铨先生的《明黔国公沐氏庄田考》和《明代的王府庄田》两篇雄文不可不看。

《明黔国公沐氏庄田考》中考证出云南沐王府最低估计拥有土地8842顷,最高可能达到10000顷以上,而据《大明会典》,万历六年云南布政司所掌握的土地也只有179913顷,藩王土地与政府土地的占比至少为49%

《明代的王府庄田》一文关于藩王土地数量估算、抢占土地的方式、横征暴敛的手段等等考证非常全面,不一一展开,只说土地数量估算的问题。不同于沐王府的庄田,由于万历年间有朝廷的专人查勘,所以数量比较具体。其余王府的土地数量零散且从来没有进行过统一统计,所幸王毓铨先生根据清康熙八年的藩王勋贵的“更名地”记载,对藩王所占有土地的最底线情况有了一个相对具体的认识。

之所以说是最底线情况,是因为康熙八年距明朝灭亡已经28年了,革鼎之际的动乱以及后来对无主藩王土地的占有,使得更名地的数量只是明代藩王土地实际数量的一部分,例如汉中瑞藩的更名地只有3顷87亩,实际上天启年间瑞藩的庄田就已经有8000顷了,明朝灭亡前肯定更多。

根据统计,晋王府在山西太原等处的庄田就有7200顷,这还只是晋王府全部田地的一部分;湖广兴王府庄田至少有14000顷,上限是20000顷;弘治十四年,明孝宗一次性赐给周府良田5210顷。

附表2王毓铨先生根据更名地的数量列了《陕西明藩庄业表》,我统计了一下,表中陕西藩王所占有土地为50637顷,而据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万历6年陕西布政使司的土地为292924顷,藩王土地与政府土地比例为17.3%,请注意,这还只是最低的估计,上述的瑞藩土地只是按照3顷的更名地数字进行的统计,实际情况可能远超于此。

除了陕西,四川的蜀王府是出了名的的天下最富藩王,按照《神宗实录》的记载,成都府的十分之七的土地都是蜀王府的,虽然记载可能有一定夸张,但是即使打个对折也相当吓人。

有人说明朝宗室们所占有的土地不会超过全部土地的10%,我觉得这个话可能需要更多的实证研究,不能拍脑袋,至少就我看到的资料而言,我认为这个估计太少。

最后,关于宗藩对于明朝财政的负担,其实目前有一个比较权威的成果,就是万明和徐英凯老师合著的皇皇巨著《明代《万历会计录》整理与研究》,万明老师是明史大佬,且本行就是白银货币化,而徐英凯老师就更神奇了,他是华北电力大学的数理学院的退休老师,搞数学的。万明和徐英凯老师,两人文理结合,花了十多年功夫完成的这本书,给了我们一个纯干货参考答案:

根据《万历会计录》,通过对全部财政收支项目进行货币化,估计户部掌握的财政收入约1810万两,财政支出约1 850万,其中,边饷占44%,宗藩禄粮占29%,营卫官军俸粮占14%,内府供用占11%

因此,从《万历会计录》中提供的万历朝早期数据来看,明朝供养宗室的负担占户部总支出的29%,如果把皇帝的小金库内库也算进去,也就是把皇帝也算宗室的一员,那么数字为40%。要看到,边饷那个时候才占44%,也就是说,供养宗室和皇室的负担只比边饷少四个百分点。

所以,藩王负担和明朝灭亡我们不能说是因果关系,但是可以说是强相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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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在于藩王到底吃了多少,而在于藩王对税基的侵蚀。

王朝在凉凉之前都有一个共同的操作,即:一部分行业税收不上来,于是向能收上税的行业加税;能收上税的行业被加税后,偷逃税加重,也变成了不交税的行业;因为收到的税变少了,于是向可以收到税的行业进一步加税……随着这样的循环,收得到税就越来越少,合法行业税负也越来越重,最后税基大部分垮塌,国家也就玩完了。

这个过程和“土地兼并”是同步发生的,不要觉得那些大地主老老实实缴税,土地兼并一定是少缴税的兼并多缴税的。

藩王自己吃掉的部分本身并不足以导致明朝崩溃,问题是藩王名下的土地可以避掉大部分税负,这才是关键。本来100的土地背负100的税负,藩王占了50的土地却只缴很少的税结果就是剩下的50土地要背负100的税。

当然明末这么侵蚀税基的不只是藩王,还有士绅、地方豪族之类,当他们占的总额超过一定比例后,剩下的农民就只能选择“上梁山”了,不上梁山就得被税负压死。至于侵蚀的时候谁占的多一点,对于一个王朝灭亡真不是重点。

当然这是个不错的课题,看看在侵蚀时候全国藩王占了多少地,士绅占了多少地,地方豪族占了多少地,算算有多少本不属于自耕农的税负被压在了他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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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不可能的啦,算上全部宗室人口,都不可能吃垮明朝。是军事失败,战略来回摇摆,数次重兵集团被围歼击溃导致的垮台。

在这几个主要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全部藩王家财即使能够收缴,也不过是多增一次重兵集团败仗。当然了,运气好可能苟到一波把满洲八旗的满八旗旗丁削弱到3万的水平。但是概率不高。

按玉碟上的宗室人口统计,晚明最后几十年,宗室人口大约是从8-20+万攀升的这么一个过程。

其中,富裕的亲/郡王级别略超40个,以河南地区为例,占有的总耕地面积为河南地区的10%+。

其余宗室有富有穷,但跟顶级的这两个阶梯差太多,就不必考虑了。

按全国估算,由于有些地方对土地的搜刮基本上不太可能满足藩王的理论需求,例如陕西瑞王要求三万顷土地,实际搜刮到手是1550倾左右。

所以藩王们控制的全国总耕地比例应该是不到10%

目前即使是比较权威的万历会计录,对明朝宗室总收入的折色,本色,各级宗室人口和实入都还说不清楚

所以任何人说自己完全讲的明白这个问题,都属于是吹牛。举个例子,明实录里,如嘉靖,万历时期,偶尔可以看到XX府,如代王府之类,宗室禄米积欠未敷,然后令山西,大同等地巡抚御史设法补足。

原始记录十分之简陋,欠多少?补足了吗?补了多少?没有其他补充数字了。

首先有个说法是万历时支付给藩王们的实发禄米银高达551万两,这个数字绝逼百分之百是吹水的

我看到有人说这是实支现银,那简直推翻了整个明朝财政史料研究了

要知道,藩王这帮货,对地方官,朝政,军事都毫无影响力,却拿到了国家大部分现银。就好比你看到一个公司,有个部门,没有任何靠谱的实权,只是因为是董事长亲戚混的地方,就掌握了集团绝大部分现金流?

待遇高很正常,现金流高就是违反社会常识了!

没有实权的群体绝不可能掌握主要现金流。

另外,不是每个藩王都像万历的福王同志那么爽,比如嘉靖朝的代王,就属于不那么爽的一员。封地频遭入侵,王府庄田和宗室人口损失都挺大。而且禄米银是隔三差五拖欠。

到最后,这货自愿捐出祖上遗留的一些牧场,马场(估计也是易于被蒙古人攻击的位置)免费送给边军军屯使用,边军混不好了自己老被抢也不是个事儿对不对。

代王这个地方,在嘉靖朝上镜率是十足高,他家禄米银感觉从嘉靖初年开始就年年被拖欠的感觉。巡抚御史上报说他家被抢,遭灾都好几次。

代王在正德十六年九月有一条记载常被人拿来说他家吃喝消耗广,说大同一府养不起他一家,但是后来才看到,原来同年八月,也就是前一个月,山西御史在汇报当地大旱已久,大同军粮和禄米都供应不足

所以,其实是两个巡抚,一个巡抚山西,一个巡抚大同的御史,汇报了同一件事,只是九月份这位只提了代王的问题。

然后进入嘉靖时开始,从嘉靖元年代王府就有拖欠,嘉靖二年还在补元年的,然后嘉靖三年又提起已经拖欠了三季。

所以到底能不能说清楚给这代王府发了多少?

我看说不清楚,因为很多补发记录是藩王禄米和军饷一并写出,没有拆分。

仅从补给他们的数量看,似是非常可观了,至少代王理论上每年会得到平均2万两的积欠补偿,从实录上平均算的

那个551万两的数字的可能性,也许是把嘉靖七年12月给藩王和士兵将领官吏的全部积欠粮饷67万多,一口气全算藩王头上

我仔细查看下来,代王府平均一年拿个2万左右的积欠补偿是比较靠谱的数字。

当然这两万是实支了,还是仍有折,我就说不清楚了。

当然,他们还有其他的杂项收入,租税收入,准确数字我也估不出来。但是有一点我们可以借用,米价。

米价对于古代封建社会是绝对有用的真实购买力平准物,代王所处的区域是明朝米价最贵的区域之一,所以全部折银可能低估了他们的收入。大同地区的银子真实购买力有限。

代王府更多的收入可能是在商业侵占和盐引的空间上,但是这些只有一部分直接占用朝廷财政支出

如果皇帝真的要弄他们,考虑到这帮人没有实权,没有兵权和人事干预能力,应该不难(代王府历史上给大同边军送过些东西,但是并不会引起北京的猜忌)

只是多代强势首辅也并没有人全力推动过这个事情,那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尤其是你参考一下很多藩王向朝廷报告欠缺禄米都是通过巡抚御史的情况下,这里面也有可能存在权力寻租

如果崇祯这家伙全力以赴的从藩王身上榨取油水,榨出个500万两以上应该是可以做到的

但是这笔财富恐怕还是不能帮助崇祯扭转垮台的命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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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明代藩王的庄田属于官田,要交税,要交税,要交税。

“谓庄王田及皇亲等庄田虽遇灾伤不得比军民田地量免征税。请自今所在有司将军民田别皇庄等项通行踏勘,议定该免分数,一体征恤。”《明孝宗实录》卷八十五

不仅要按规矩缴税,而且在明孝宗之前遭了灾荒都要缴税。

因为这是官田。

某些人不学无术好歹有个头。

…………………………………………………………………………

首先我们先明确两个前提。


一、朱家的基因强度跟爱新觉罗家差不多。不存在老朱家是超人基因,生存力极强。爱新觉罗家绝户基因,天生就断子绝孙。

二。明清时期的儿科妇产科水平相近,不存在明代人均扁鹊华佗,清代人均蒙古大夫的情况。


那么这两个古代王朝的宗室数量应该是无限趋近的。

我们从史料中总结出来的结果也差不多,徐光启作为阁臣曾经亲自整理过宗室数量,万历三十二年,存活宗室成员男女六万多。

而伪满洲国时期,溥仪所整理的玉碟录有男性宗室成员十万多,这个增速大抵是相同的。(原始资料现存辽宁省档案馆。)


按照男女比例大体相当的情况来看,清末宗室数量大概二十多万。顾诚老师也估计到了明末时期,明代宗室的数量在二十万上下。


而且数目也不是所谓亲王万石。就明代的生产力,朱元璋这个制度想想也不可能执行下去,根据一代伟人王世贞的记录,明代藩王之中的岁禄显然是不达标的。


周王两万石,太宗亲弟。汉王赵王三万石,他俩亲儿子。代王六千、唐王五千、韩王三千、伊王、辽王两千。《弇山堂别集·卷六》


可见所谓亲王万石就是朱元璋家天下的政治理想,不是明代的政治现实。


而且明代作为一个官僚政治下的封建王朝,不缺乏改革的能力。明代针对宗室繁衍滋生的政策大概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是计划生育。明代宗室早期被规定不得从事农工商业,又被禁锢于一地一城,生孩子就成了发家致富的手段。朱元璋在乎他朱家的面子,但他的不肖子孙显然不在乎,为了多赚几个钱,从外面收养孩子就成了常事。


所以到了明宪宗成化年间,成化帝规定,亲王只能取妻妾五人,各将军不得超过三人,中尉不能过两人。通过限制妻妾数量方式控制人口规模。

我西门大官人奢遮豪横,妻妾八人,已然超过所谓亲王矣。


到正德、嘉靖年继续加码,朝廷规定,凡生母来历不详者,一律不得纳入宗室。(俱见明实录)


到嘉靖年,又提出一个控制人口晚婚晚育的新方案。即以郡王为例,过二十五仍无子,允许选配两名妾室。过三十岁仍然无子,允许配妻妾四人。一旦所出非官方认证的妻妾,则只录入名籍,不发俸禄。


第二项则是地方政府的管辖,宗室的禄田在地方官员的控制之下,禄米的收支由宗室派人到当地官仓负责支取。这就导致了天潢贵胄们其实要看官员们的脸色。给你的才是你的,不给你,你就不能抢。以至于宗室们经常以本系亲王为领袖,要求自己去禄田收取禄粮,而不是经由官府过一到手。明代官员三年一考,任期很短,恶心了你人家拍拍屁股就走。


这种官僚主义的作风导致明代宗室后期甚至出现了剪径强梁的现象。当然也有宗室越级上访,如嘉靖年间,就有代王府宗室准备集体赴京,要求保证禄粮,但是朝廷明令,宗室擅离信地按违背祖训处理。至于普通宗室被本宗亲王、郡王欺压,受到各级官吏盘剥的事情在明中期之后屡见不鲜,这也是明代政治的一种必然。

第三项是号召自动减少禄粮数目,嘉靖年间,明廷要求亲王各自减少禄粮项目,如分封在青州的衡王上书希望自减俸禄一半,最后嘉靖丢不起人决定裁剪两千石。同时明代宗室的俸禄有本色折色,各家比例不同。这也就使得明代宗室的收入其实靠侵占民田巧取豪夺,而不是走所谓的朝廷开支


明代是封建王朝不假,但是与皇帝一起组成统治机器的是各级官僚。宗室们除了血统,又有什么呢?


至于明代的灭亡是吏治腐败与军事失败共同作用下的结局。至于明代藩王侵占的民田,在明清易代之后都原原本本的装到了八旗的口袋里,甚至在其基础上又圈占民田。若明代藩王之田足以令明代亡国,那转为旗地的这些藩王之田又如何让大清王朝连绵呢?


我认为明清宗室最大的区别,则在于明宗室在永乐之后基本成为了政治上的吉祥物,既不操权柄,自然任掌权者鱼肉。他们当然高于平民,但是相较于清代宗室之煊赫,自然不能比较。


清代宗室各有佐领,虽无属土,然有属人。在清代的贵族政治中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亲王郡王名下另有六个满洲佐领,蒙古汉军佐领各三。以康熙后一佐领一百五十人计算,名下有属人1800丁,贝勒贝子有满洲佐领三,蒙古佐领一,汉军佐领二,记600丁。入八分辅国公也有满洲佐领一,蒙古佐领一,记300人.


这种属人的奴隶主-奴隶关系使得清代宗室有着很强的政治影响力,更别说这只是各家出生所带来的人口,根据所谓“功劳”后续还会扩增。


清代宗室高居于八旗制度顶层,是中枢政权最有力的参与者和掌权者,这同明代那些要从地方官手里要本色粮的“亲王”们相较何异于云泥?


清代虽然积极吸取明代的经验,乾隆时期学习明中期的改革,明确了控制宗室妻妾数量的原则,但是清代贵族政治的本质决定了清代宗室跟明代宗室政治上的截然不同。



自清初的四大贝勒议政到所谓“九子夺嫡”再到晚清肃顺与恭亲王、醇亲王、庆亲王的粉末登场。贵族政治是清代确凿无疑的一条主线。

至于所谓特权,和珅府内都有近百名太监、康熙于康熙十二年要明令禁“旗下包衣、佐领下奴仆随主殉葬”的煌煌大清,缺这个特权吗?至于康熙初年,每年报刑部“自裁”的旗下包衣逾两千多人。至于道光十年十二月之后,“嗣后王公、一、二品大臣使用太监多少,不必限制数目,听其自便。”的大清王朝,自然与明王朝不是相同的政治生态了。

藩王是明代政治中的一个环节,但他们不同于清代的宗室,并无力量决定明王朝的兴衰存亡。

而清代的宗室,却着实为大清王朝的耻辱灭亡应当负有责任。


从辛酉政变杀肃顺标志沦为媚眼屈膝的守土官长。


到“举止轻浮”“晃荡不能立足”的恭王秉政。(此为曾国藩评语)。


再到醇亲王炮制天津教案引发后来事变的鲁莽与不知所谓。


最后终于裸官第一人的庆王之手。

君以此兴,必以此亡。

兴于代善、阿敏、莽古尔泰、黄台极,终末于肃、恭、醇、礼四人。

莫非天意?实为人事。

清代的覆亡是清代贵族政治彻底失败的结果,而明代的覆亡也源自官僚集团的腐化与军事失利。

明代的宗室就像是明王朝脸上的一个瘿瘤,无足葆美,然亦不足以致命。

至于清代的宗室,其龙兴辽左时堪为股肱,至晚清末年却已然是病起膏肓。


明清之不同,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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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对明清的粉圈撕逼没兴趣。

但是评论区有些话透露出来的无知让我觉得有必要再更新一下。

为什么说清代宗室为祸剧烈胜于明代呢?

主要就是清代宗室掌握权力,而明代宗室是供起来的吉祥物。

有人不理解为啥干事的不如不干事的。

因为干事大部分都属于“不干人事”。

我举几个清初的例子。

郑亲王济尔哈朗酗酒。他如果不管事,那就是他自己喝死拉倒,反正他一个人喝也就是毒害他一个人的肝脏而已。

但问题是他是亲王,掌握旗权,有着大量的部署。

这就导致什么结果呢?

他旗下的镶蓝旗也跟着大喝特喝,“积习已久,不能禁止。”。

如果只是这样,那也就是对民族文化有些伤害。但问题不止于此。不止他的镶蓝旗,正蓝旗、镶红旗之王公贝勒及旗下人等,“晨醉则至暮不醒,夜醉则日中不起”,因为嗜酒最后搞到“荒惰弃业”,穷困之人比比皆是。(出自《清太宗实录》卷五十四,崇德六年二月乙未)

还有睿亲王多尔衮,他在入关之后干了啥事呢?修大豪斯。

“今拟止建小城一座。以便往来避暑,除每年旧额钱粮外,特为造城新增钱粮,加派于直隶、山西、浙江九省等处地方。”

加了多少呢?共白银二百五十万两。

而这是啥时候呢?顺治七年。(出自《清世祖实录》卷四十九。)

是南明政权还活蹦乱跳,距离李定国击杀敬瑾亲王尼堪还有两年,六年后郑成功甚至能攻击南京的顺治七年。

您说说这是人干的事吗?

幸好这年多尔衮死了。

这还不够夸张,更夸张的两件事在后面。

第一是多尔衮在皇太极死后禁阻挠顺治帝就学,自五岁到十四岁,用福临自己的话说就是:“无人教训,坐此失学,年至十四,九王薨,方始亲政,阅众臣奏章,茫然不解。”

生生把最高统治者搞成个文盲,幸好顺治帝后来苦学九年,算是补齐了文化课。

当然,可以说前面的事是多尔衮擅权胡搞,但后面的事就愈发离谱。

睿王死后,顺治已然亲政,正白旗罗什等人意图谋反,然后知悉此事的大臣不上报皇帝,一群人去找前面提到的那位郑亲王济尔哈朗。

罗什等人谋反本来就已经足够说明亲王掌权的坏处了,极大的破坏了政治的稳定性。

而后者更是让人匪夷所思,谋反这种事都可以不必通知,这皇帝要来干嘛?

至于到了后来,肃顺、恭王、醇王、庆王,已经足以另开一篇文章详细论述一下这些“宗王名臣”是如何在大清王朝灭亡时向着悬崖猛踩油门的。

权力这个东西,一定要归属于应该掌握的人手上。这也正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史向着官僚政治演进的原因,而且愈发成熟。

因为能力来自于学习与实践,而不是源自于出身血统。

从这个层面上讲,我觉得清末那些提笼遛鸟的旗人比起醇王、恭王、刚毅、倭仁这些人强太多了。

专业的事就要交给专业的人,比如肃顺,比如陶澍、比如贺长龄、比如林则徐、比如左宗棠。

到了清代,反而向着贵族政治大开倒车,不得不说是清代政治的一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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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王朝覆灭是整个根子烂了,方方面面都出现了不可逆转的问题。单独归结某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并不能得出任何结论。

比如宗室确实是很大的浪费。但是这些宗室是二三百年中形成的,一朝一夕想解决不存在的。哪怕是推恩令要不是因为汉武时期中央经济军事都够强悍一样没用。

不单单宗室不交税,文官系统也不交税,军队烂到根了。关宁铁骑一个协数千官兵+大炮,攻击后金(努尔哈赤时期)一个牛录,百八十人,被打的主帅战死,全军覆灭。按比例算这是和刘秀一样的战绩。

军队后勤系统更是彻底。刀盾铠甲火枪火炮压根就没合格的。明火器不单单明士兵不敢用就是后金缴获的火器也不会用。

而明朝为了正常运作很多地方一亩地收税可以达到二两以上白银,而一亩地丰年也就产出一两多白银的收入。也就是说百姓干一年活全部交税后还倒欠明王朝一两白银税款(实际上更多,因为官员和豪绅会联手压低收购价格),所以百姓干脆不要地当流民去了。这也是李自成,张献忠等人屡剿不灭的重要原因,实际上在明末年造反的这些人真没多少战术能力更不要说他们有太高的战略眼光。但是没办法遍地流民,给口吃食就能把命交出去。

所以后期孙传庭只能选择杀光,孙传庭因为自身补给不足选择杀光抢光的路线,人杀光了自然不会在有人投入农民军队伍里面壮大农民军,杀光人后自然不需要当地官服发粮发种子农具安抚流民了。而杀光的流民自然其身上剩余的最后金钱或者最后一粒米都是孙传庭的军用物质了。而孙传庭之所以选择这样极端方式又和明王朝无法给地方足够钱粮安置流民,灾民以及没有办法满足孙传庭部队基本的粮饷供给。

而关宁铁骑号称天下精锐实际上对后金压根就没赢过,挡住后金脚步的是后金人口基数太低,无法再攻城战中承担损失。和关宁铁骑还有山海关压根没关系。

所以大明想翻盘那么就要最起码明王朝要有钱粮,想有钱粮那么就要对整个大明二三百年中积累的文官家族群体和宗室群体动刀子,单独对一个群体下手没用。你动宗室?那么宗室名下的地都会自动跑到文官集团明下。你动文官集团?不好意思谁去查?文官自己查自己?让宗室去查?宗室掌权?开玩笑。让武将去查?低级武将都只能靠老婆闺女做妓女才有饭吃。

而且满地流民,流寇,都打成一锅粥了。甘肃,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地基本被打烂了,东北三省在后金手中。看看地图。哪里还有什么地方能征税?而且明王朝还奇葩的有二京,南京哪里还一整套朝廷班子,虽然出发点是好的,按现在话说是提前安排影子政府防止被斩首一锅端,但是这套班子也要花钱养啊。

当然还有太监这个集体。也是各种问题。

总之明王朝肯定覆灭。而其覆灭的根源有宗室问题存在,但绝对不是单独解决宗室吃喝拿要就能脱胎换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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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么多回答发现没有人提到万历十八年将山西陕西河南三省宗室俸禄定为永额以及天启五年山东湖广江西广西等省的宗禄定为永额。

我一直在想明朝的宗室俸禄是一笔巨大的财政开支。前期国家有钱宗室又不那么多的时候还好,到了中后期国家财政拮据宗室又越来越多,那么这么一大笔钱不管是实际掌握国家运行的文官也好还是皇帝本人也好,真的就掏的心甘情愿吗?后来慢慢了解到自嘉靖四十四年的《宗藩条例》,到万历十四年的《宗藩要例》,再到上面提到的万历十八年与天启五年将宗禄定为永额的措施,明朝的官员与皇帝们总体来说是一直为解决庞大的宗室开支而努力的。

万历十八年将三省宗俸定为永额个人认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内容就是给一省宗室的俸禄定一个固定的额度,在此之后不论该省宗室怎样繁衍增长,俸禄的总数是不变的,变的只是具体的分配额度。这样一来,基本算是控制了宗室俸禄无限制增长的问题。

所以那些强调宗室到了明末有多少多少人的,基本都是不了解这一政策的臆想,因为宗室人数再多,俸禄的总数也是定死的。

另外再说一个问题,明代中后期宗室俸禄拖欠的问题应该是普遍现象。因为宗室俸禄由地方供给,而地方官员对于这种事情似乎持消极态度。如万历三年大同抚按郑雒等上疏言:“逋负数多因派于府州县,名为存留,遂至延缓,不行催征。”

当然有些人提到即便是宗室俸禄拖欠,也会有相应的措施补齐。但我想说的是,如果拖欠年份太多的话,是不可能补齐的。比方说同样是万历三年大同抚按郑雒的上疏中提到:“本镇王府禄粮……共一十八万六百余两,自隆庆三年至万历三年止,拖欠应支禄粮二十季,该银八十余万两。今年荒,朱贵各宗枵腹,乞严行拖欠地方,将现在银两挪解以济急用。”事实上包括皇帝本人在内也没有意愿将六年内拖欠的俸禄全部补齐,毕竟数目实在是太大了。

另外还可以再举个例子,万历十年,山西怀仁王府奉国将军朱聪涽等人越关来京,奏称:“自嘉靖四十年起至万历十年止共二十一年,应得禄粮分毫未给,乞将河东运司余盐或有司无碍官银,转行布政司查补。”而神宗的回复仅仅是“以宗禄拖欠年久,着司府官多方催处,每年量给一、二季,以资养赡。”可见不仅拖欠的俸禄不会补偿,之后的一年的俸禄也不过是“量给一、二季”。

而且《实录》中虽然有各种挪借各处银两以补齐宗室俸禄的记载,但到底是否能够真正补齐也是值得怀疑的,否则便不会出现二十多年间一点儿俸禄没有领到的情况。

所以我们大致可以知道明代官方文件里写明的宗室俸禄支出与实际的支出一定是有出入的。至于数目是多少就不可考了。

另外再提一嘴,明代藩王的俸禄是由地方财政供给的,也就是国家税收中存留地方的那一部分。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地方把税收齐之后需要先划出起运中央与边镇的部分,这一部分最为重要,负担九边军饷、皇帝内库、中央各衙门库银以及京官俸禄,受到的监管也最多,有所谓的“起运京边钱粮事例”。而剩下的一部分税收就是所谓的存留,这一部分负担官吏俸禄、地方行政开支、宗室俸禄等等地方开销。

因此,到了明末财政匮乏,连起运到九边的军饷都无法齐全的情况下,地方财政也不会强到哪里去,那么宗室的俸禄怎么可能发全呢?如果到了明末地方财政仍然能像某些人说的那样支付宗室上千万两的俸禄,有这样的执行力与控制力,明朝是不可能灭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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