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回答将从前起义时代(从英国人占领孟加拉到1857大起义)与后起义时代(1857大起义至19世纪末)的脉络来分开讨论印度的反抗与殖民地社会的构建。值得声明的是,将反抗的脉络如此梳理,并不是因为这其中存在着一种简单转换(自传统抵抗到现代民族主义与政治组织)。因为此种推论其实是一种“辉格式诠释”。我们在介入关于近代印度史的讨论时,必须严格的遵守如此一种观点,即近代印度的社会在人口与经济的双重作用下经历了一种相对较大的转型,而英国人征服印度的过程并非是一种单一的“冲击-反应模式”,而是更加复杂的,印度本土的群体与组织也参与了其中的过程。
而这个回答将按前述分为大致的两部分,每部分则由不同的小段落构成:
1.1 18世纪下半叶与19世纪上半叶印度殖民地社会的治理与反抗
1.2 马拉塔、迈索尔等邦国同英国战争与外交中扮演的角色
2.1 大起义前夕的印度邦国
2.2 本地宗教精英与殖民地社会治理
当我们谈到印度殖民社会的构建,不能不从孟加拉这一英国人的“特别奖品”谈起。在短暂的战争中获取这个莫卧儿印度最富庶的省,使得英国东印度公司在经济地位上取得了相较次大陆其他国家的有利地位。它的税收的一个用处是被在18世纪后半期用来直接同孟买与马德拉斯的穷困统治阶级来交涉,这是那些没有富饶腹地的统治者们无法抗拒的一个条件。但比起使用税收来讲更重要的是如何维持税收,我们大概会在以后的讨论里再谈到关于英属东印度公司商品垄断与印度洋贸易的财政收入,但是我们在关于孟加拉的税赋中最主要讨论的仍然是田赋。
欧洲人不仅在孟加拉实行了《永久解决法案》,当他们从1791年的战争后夺取了苏丹们的土地之后,他们也尝试在这些地区的乡村中推广一种便于维持财税收入稳定的土地政策。然而,收入稳定并不等同于在管理上稳定,这方面的管理尝试将英国人更深一步的整合入了印度的管理体系,但是也是英国人得以直面印度的内部问题。在孟加拉这个有着抗税起义传统(参见1783孟加拉农民起义小记)的省份,农民们并没有在《永久解决法案》颁布后得到直观的影响,他们的生活条件更多的由生态、价格水平和人口增长而不是行政手段来决定。但是由于孟加拉已经在相当早之前参与到了了一个完善的包括靛青、鸦片、桑树或硝石的出口贸易网络,这里已经建立起来了一个稳定的供销平衡,很难说分化为佃农与日工的孟加拉农民能在19世纪早期的物价降低中能如何明显的改善自己的生活。所以这大概就是在土地整理之后孟加拉部分民变与暴动的一个源头。
而在加尔各答、孟买和马德拉斯等关键地区,本地与英国人的互动与其说是“反抗”,毋宁说是一个交流的过程。这并不是否定了英国人采取武力来夺取了这些地区,而是对英国人与印度人在殖民地社会的发展中的各自地位更准确的一个说明。印度沿海城市的特殊情况让和解几乎迅速的成为了本土资本家和英国势力的共同选择,而印度人也在这个关系中成为了附属地位。加尔各答与马德拉斯在1800年的总人口量几乎要比其他所有印度城市要多,而他们人口激增的两段时期(1757年后的一段时间与拿破仑战争结束后的十年)的人口增长又与这两段时期积攒的巨额私人财富有关。人口增长的第一段时期建立在英国个体贸易者和控制着孟加拉经济中最赚钱的领域的印度商人的牟利之中,而第二段时期则和棉花与鸦片在亚洲销售的激增有关。由于英国的财富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了如此重要的作用,他们也就不得不与城市中与城市外的印度本地势力打交道。但是英国殖民当局却由排他性的欧洲人的行政部门所把持,这是一个重要的变化。
在马德拉斯,这种变化是相当激烈的。作为先是对抗法国,再是对抗迈索尔的重镇,当地殖民政府有着重塑城市形象来稳定城市社会的热切希望。1781年接踵而至的饥荒与入侵使得上万名穷苦印度农民自马德拉斯流亡至阿尔科特地区,这使得殖民当局开始思考自身的地位,并试图建立一个警察部门来避免这种情况。而殖民当局同样认为“买办制度”(dubashism,欧洲官员同印度资本家的腐败联合体)是一种严峻的威胁,所以他们成立了一个管理委员会来尝试规制这一切,并在19世纪初取得了不错的进展。
尽管殖民当局尝试将自己的职责转向对城市的治理,但是欧洲居民在城市中的地位却愈发的相对孤立了起来——或者应该说,突出。他们逐渐从城中心的居住点分散到了郊区的欧洲社区中,隔绝于本地人与他们的商人团体。尽管英国人在“他们的”城市寻求统治,但是“他们”也越来越抽身于城市建设中同印度人的直接交流与互动,这将是印度殖民地社会演变的一个脉络。
对迈索尔的讨论不应该局限于提普苏丹,但是也不能不从提普苏丹开始。关于提普苏丹一个有趣的故事是,他曾在1797年与法国革命政府谈判,在他致“执政团各位先生阁下”的信中,他提出要签订一个“建立在真诚与善良信仰的共和原则之上”的联盟与友好条约。这一事件并不能单纯当做迈索尔之前倚靠法国对抗英国势力的惯性,因为当提普苏丹接到称他为“提普苏丹公民(Citoyen Sultan Tipu)”的答复时,他激动的发抖。提普苏丹了解何为“公民”,尽管他的共和主义感情不可能超过“你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的策略深度,但是很明显,印度邦国在随着同葡萄牙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的互动,并非是一种静滞与颟顸的状态,而是随着印度社会的转型在谋求着自身的转型。
这一转型论观点有悖于之前本问题的许多回答,但事实是如此。在东印度公司卷入本土社会的政治军事行动中,他们并非总是扮演着强权的地位。印度邦国仍然有能力利用传统力量,动员农民武士,训练新式军队,将自身的财力与人力灵活结合。他们在自己管辖的地区的影响产生的改变并不比英帝国的改变小到哪里去,无论如何,他们都是东印度公司值得重视的挑战。而对抗这些扩张主义的印度邦国的任务,则是大英帝国刻不容缓的世界战略的一部分。
无论如何,在19世纪初否认莫卧儿政权的正当合法性还是一个很不值得的行为。阿瑟·韦尔斯利(即后日的威灵顿公爵)尝试将英国在印度的行动纳入一种印度体系来解释,在这种解释中,英国公司通过军事保护拯救了孟加拉,在公共仪式、灌溉工程和王权传统的责任上英国公司应被当作印度统治者来看待,而他们对同时代印度统治者的进攻则是对那些多半为前朝簒夺者的合理合法惩治。这种解释的逻辑在谴责提普苏丹时到达了顶峰,因为他“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与交往”,同时也在破坏在“古代印度的法制”下土地所有权的基础(巧合的是,英国公司和提普苏丹都在着手此事)。如此一来,公司在外交与战争中将不再类似一个商业机构,而将被作为一个在印度统治的政治实体来看待。
很难说东印度公司总能在军事行动中胜利,18世纪80年代他同迈索尔和马拉塔的战斗都未能达到预期的结果。提普苏丹在1792年的失败中仍然成功保全了自己的富庶地带,更不要提他王庭中的数百各种欧洲人、天主教徒和“雅各宾派”顾问了,毕竟,“像一头狮子活一天好于像一只绵羊活一生”。东印度公司的军队仍有其弱点,比如在印度的欧洲官员结成圈子拒绝听从来自伦敦的直接命令,在1796年伦敦的大臣们尝试如此去做,但是最终以哗变为结果。假使这种弱点被察觉而公司的敌人拥有一支完备的新式军队,东印度公司将处于相当的危险之中。不过这种事情最终未能发生,孟加拉士兵尽管在英国人手下难堪重用,但是同样也被托付了重任。正确的战术、战略,以及东印度公司下属军队的“类印度化”改革(大量使用骑兵、在战争中频繁依赖役畜等)使得公司最终在干涉马拉塔与迈索尔的战争中获胜,但这并不是一个轻而易举的任务。
英国在印度统治的基础,并不仅仅在于直接的管理,更在于在其下属同盟及下属扈从中建立了一种灵活和专门的代理制度。但是这种制度的灵活不总是一件好事,英国在大起义前夕的统治实际是较为脆弱的,需要寄托于对王公的管控。即便被解除了武装,王公们对于不满者仍然有着磁石一样的吸引力。如果合理管控,他们便可以在自己直接控制的领地中花费资源对抗反抗,以自己领地为防火墙来阻止小冲突演变为大灾难。坚决拥护殖民政权的迈索尔的迪万普尼亚(Purniya),在1809年由马德拉斯军官发动的“白色叛乱”期间就成功的将危险熄灭于萌芽。
在英国人稳固了自身地位之后,尝试加强这种管控成为了他们在印度立足的基础,他们设法在邦国中取得了仲裁人的地位。殖民者可以通过消除女性皇室成员及军事统帅的影响力将不可靠的王位继承者排除在序列之外,比如阿尔科特的泰-乌尔-乌娜拉(Tai-ul-Umara)和阿瓦德的瓦齐尔·阿里(Vazir Ali),他们分别在1799年和1797年被废除了继承权。而在殖民者可以参与王储与外界接触及其教育的时候,他们就又变成了邦国现存制度的维护者。殖民者成为了王位继承者的“继父”或者是贴身顾问,通过这样精心挑选继承者的私人教师,他们将西方所谓“进步的”观念灌输进继承人的头脑,寄希望于这些将来的邦国领袖可以对英国进行拥护。
在持续不断的起义与大范围的敌意中,只有忠诚值得怀疑的孟加拉军队可以依靠的东印度公司仍然不能只寄希望于控制继承人。邦国王庭的尊贵与慷慨是对其权力丧失的遮丑,外来的英国霸权将其军事精英一扫而光,但是对于这些温顺的邦国的文员、婆罗门以及王室家族官员来说,英国却是宽仁的。一个更好的说明方式是拿出例子,普度科泰的邦国王公很早以前就支持着英国人,因此殖民当局对他多有偏向,先是免除了他的进贡,又免除了他的庆典税捐。当他的邻国要求与他分享继承自维查耶纳伽尔王国的统治权时,英国则直接通过干预来阻止了这种尝试,并赋予他王权的重要标志:使用白伞与仪式权杖的权力。
更有趣的是英国人尝试将这种对邦国的拉拢走向“传统”层面。在殖民者的帮助下,迈索尔的王庭复兴了前穆斯林时代的管理体制,并开始强调世俗婆罗门的地位。在英国殖民者马克·威尔克斯的帮助下,他们的权力谱系又一次被追溯到了维查耶纳伽尔王国时期,王庭自身的传奇也被书写了起来。尽管提普苏丹是个相对宽仁的穆斯林,但是这一工作还是粗暴的让他为毁坏印度教神庙而负责。王庭也在这种有偏向性的宗教转向中从穆斯林城市斯里兰格帕塔姆迁回到了迈索尔,而迈索尔的穆斯林则只能在少数新清真寺的建立下服从新的统治。而尽管这些花费相当大,英国人还是成功的在南印度争取了印度教信徒,而十胜节(Dussehra)庆典在恢复之后,很快又成为整个印度最奢华和最受欢迎的庆典之一。
我们之前的讨论中谈到了宗教,殖民地社会的治理很难不与宗教产生关系。想要在宗教上稳定印度的信徒们,特别是同时安抚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并不是一个容易的任务。当东印度公司尝试将自己的权力拓展到印度的南部时,他们热切的推动自己的代理人参与宗教与文化事务,而他们也准备好了亲身参与其中。而他们的代理人,则是穆斯林的立法者与印度教的教法专家,那些本身就在当地起到了重要作用的精英人物。随着19世纪早期基督教和理性主义对当时的环境的冲击,印度的印度教教徒(以及穆斯林)在变化中变得更加有活力,而不是衰落。
在印度教方面,加尔各答是这个变化的熔炉,1781年,加尔各答马德拉萨学院建立,就像黑斯廷斯期望通过对印度的语言和文字的理解来控制印度的预期那样。威廉堡学院向印度梵文学院学习,出版了印度教的神话作品与典籍,鼓励了类似于穆里坦贾·维德雅兰卡(Mritanjay Vidyalankar)这样的布道者来以自己的观点琢磨与追问印度的过去。而随着浸礼会传教综合体在塞兰坡的丹麦人定居点建立后,对印度教本质的书面重新界说变得紧迫了起来。另一个有趣的点则是,英国鼓励有利于自身统治的宗教改革——斯拉米·纳拉扬教派部分摒弃了种姓制度,认为在神祇的面前,种姓与灵魂的地位没有关系,由于他们这一教派对于弹压部落和低种姓形式的宗教方面的作用,英国人对此改革表示了赞赏并且对他们进行了妥善的安置。
殖民者同时也尝试直接对印度教的神庙进行管理,英国的收税人员曾经也兼任神庙的捐献者和保护者,就像穆斯林政权那样,这确实给殖民者的管理避免了麻烦。在奥里萨邦,殖民者小心翼翼的鼓励对贾格纳斯大神庙的捐助,也阻止了基督教传教者限制其他宗教传教的行动。但是英国统治者也不可能不被自己的宗教信仰所困,在福音派教会发难之下,东印度公司曾在19世纪40年代开始放弃直接管理印度教宗教场所,这使得印度南部许多城镇立刻发起暴乱来谴责殖民政府放弃其宗教义务的行为。
而同时期的文化工作仅仅取得了部分成功,许多有学问的穆斯林从不信教者的土地上撤出,去海得拉巴等更虔诚的地方工作,有些人甚至去了麦地那和麦加。同样也有许多印度教徒就不买英国殖民当局的账,印度南部伟大的歌唱家和诗人提亚卡拉伽就拒绝了拉杰·瑟夫吉的奉承,拒绝为当局服务。总之,从宗教和文化来讲,英国的统治平衡是相当微妙的,大众的反抗、文化的反作用和宗教的重焕生机,这三者的融合往往会形成一种容易激变的混合体,就如同1857年的那场大规模反抗那样。
本文的结论是,我们在研究印度近代英国殖民时期时的反抗时,不能只专注于政治与军事史。从社会状态来分析的印度史,同样能发现关于印度反抗的草蛇灰线。
假如有人能从旧的范式中走出,关注英国对于印度的治理和殖民社会的构建,那么研究关于英属印度的问题将会多出不同的思路与方向。
印度很好统治,但是印度并不好被征服,印度根本不存在如同中国一样的中央集权制,印度也只是一个地理上的名词而已,印度从来就不是一个政治实体,对于印度的统治者来说,得王公者得印度,只要击败原来的统治者,维持王公地位不变,你就可以成为新的印度皇帝。
但是,印度的统治者、军头、王公联盟太尼玛多了。
“大莫卧儿的无限权力被他的总督们打倒,总督们权力被马拉塔人打倒,马拉塔人的权力被阿富汗人打倒,而在大家这样混战的时候,不列颠人闯了进来,把他们全部征服了。”
印度一直在反抗,只不过到了印度民族大起义时期,印度各土邦、民族、军头、宗教势力都还在各自为战而已,英国殖民者充分的挑起各民族宗教之间的矛盾,并且利用近代征兵体制编入大量印度土兵和其它土邦盟军,在军事力量上对一盘散沙的印度起义军有压倒性的的优势。
这也是所有印度政权的通病,无论是来自哪里的征服者,都只能依靠羁縻的方式来统治印度境内各个土邦王公,印度王公认为的最主要的敌人也不是外来的征服者,而是自己领土附近的另外一个强大军阀或者王公联盟,只有这些土生土长,能够扎根在印度基层的统治者才可以替代王公的家族,让自己的封地换一个主人,而异族征服者根本不可能给每一块土地换主人,所以王公们只在乎自己能否继续压榨印度的百姓,而不在乎自己的君主是谁,甚至有没有君主也不重要。
他们没有受到太多中央集权文明的浸染,这些王公不想受到严密的控制,无时无刻都在试图摆脱控制,他们不是高高在上的中央政权,而是渗透入穷乡僻壤的地方割据力量,无孔不入,他们就是统治印度的基石。
虽然马拉塔、迈索尔、锡克等印度本土的新兴王朝和军阀联盟都处于上升期,都拥有抵抗的决心和行动力,政治和军事上也比王朝末期的清朝更好,但是他依然改变不了王公体制下的动员力。
以马拉塔联盟的体量,如果以他效仿的欧洲国家来看,他足以建立一只横扫整个南亚加上波斯的庞大西欧式军队,可马拉塔的王公对于牺牲自己利益的行为一点兴趣也没有,在最后一次马拉塔战争中,仅仅凑齐了3万多人的武装,而英国人的征兵体系可以轻松的拥有十万大军,从征服孟加拉以来,英国殖民者几乎再也没有为兵源烦恼。
英国在绝大多数时间内,都占据绝对的兵力优势
英国人以超强的武力成为各个土邦之间的仲裁者,各个土邦王公对英国承担相应的封建义务,与当地的既得利益者之间形成了一个新的利益集团。
印度的反抗者在内外交困,被内外反动敌人的联手剿杀下,反抗了两个半世纪才放弃武力抵抗,其抵抗时间和烈度和抗日战争比起来,毫不逊色。
也正是印度抵抗的激烈程度,欧陆列强对于大规模的海外征服也更加谨慎,最终对于清王朝的态度也选择了控制高价值的沿海城市,避免向人口稠密的内陆进军,继续让这个僵尸来统治着剩下的整个中华帝国,以更好的趴在中国人民头上吸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