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基金委在通讯评审阶段不需要申请人提供纸质版标书,尤其是面上项目的申请。报送纸质版标书劳命伤财,对于评审毫无意义,而且还给予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本人2018年申报的面上项目纸质版标书,在经校科技处送报基金委途中,被人撕去几页纸,导致被初筛掉。
以科学态度提一个可行的建议:
四青互斥,杰青、长江、千人、科技部中青年创新领军(以及随后的万人领军)互斥。拿到其中一个,不仅“执行期内”,执行完了也不许申报同级别。不仅是“等中央人才部门的建议”,最好主动提出来。
必要性:
①“四青”在立项时基本都明确说了,是为培养青年优秀学术骨干的。试问“培养”完了还能再“培养”,培了又培,一培再培,没这个道理吧?拿到“培养”经费之后当然应该冲击下一阶段。“大帽子”们同理。
②“互斥”可以把蛋糕做大,给更多人成长机会,同时也不会造成帽子泛滥。现在基本上是青千一年600多,优青400,青年长江300其中理工科大概200,青年拔尖类同此数。2017年的数据优青里有16%是青千,青年拔尖、青年长江则大部分先拿的优青,换句话说一年新增也就1000左右。如果互斥,总盘子至少扩大到1500人,在不需增加任何经费的情况下都能增长50%,同时,总数也只到2017年国内博士毕业加海归总数的2%左右,仍然属于高水平。
③“互斥”反而有助于各部委评选的权威性和指向性。如果让已经拿到的来“滚雪球”,“帽子”里面势必有一个会变成“同级别入门”,很遗憾,优青现在就扮演着这个角色。高一级别的,比如中组部和科技部也好不到哪里,“万人领军”“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现在有多少人提?互斥之后,有了权衡后的“舍”,才有值得珍惜的“得”,评选权威性将大幅度上升,此外各部委还可以彰显各人才计划的侧重点和特色,也帮助人才选择合适的途径成长。
可行性:
毫无疑问地完全可行。
创新性:
填补人心空白,激励青年人才。遍历基金委乃至科技部教育部任何可能的“大动作改革”,只有这一条四青互斥是没有任何可公开的成本与负面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