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脑子正常的政府都不会允许蝙蝠侠这样的暴力团体存在。
我们看超级英雄电影觉得很爽,是因为这是全能者(编剧)给全知者(观众)讲故事,这个故事里存在天然的实质正义,并且通过镜头传达给屏幕前的窥视者们。“爽”的也并不是电影世界里的芸芸众生,而是我们这些花钱买票找乐子的上帝。
而现实中我们既不是上帝也不是观众,程序正义才是唯一存在的正义。
明面上肯定不会
然而说得好像美国政府就允许蝙蝠侠存在一样
漫画里,哥谭市政府官方的态度从来都是要么不承认蝙蝠侠的存在,要么号称要捉拿他。戈登领导的GCPD对蝙蝠侠的行为一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合作都是偷偷摸摸的。与蝙蝠侠合作关系最密切的重案组一直对外宣称正在追查蝙蝠侠。每当有记者问道警局楼顶的探照灯是怎么回事时戈登就开始打马虎眼。至于美国政府对蝙蝠侠什么态度,去看看《蝙蝠侠:黑暗骑士归来》和《蝙蝠侠:无主之地》就清楚了
诚然,美国现在是有一批现实生活中的超级英雄的,然而他们的行为模式说穿了就是戴面具穿制服的社区志愿者,调节邻里纠纷、喝止偷车贼、保护森林、宣传慈善募捐之类的,遇到暴力犯罪都是打电话报警,可曾真的出现过一个像漫画里一样无视警察和军队、私人武力超越国家武装、随随便便非法进出白宫、在国际化大都市占山为王割据一方的身份不明人士?美国政府连阿桑奇和斯诺登都无法容忍,又怎么能容忍蝙蝠侠?而连美国政府都无法容忍的存在,全世界又有哪个国家政府可以容忍?
“我们是罪犯,阿尔弗雷德,我们从来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