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后就准备一捆百元大钞,绑在鱼线上,看到跌倒老人我就去把他吊起来,然后快速收线,扶人自保两不误。
知乎上的人有个「好」习惯:对普通的人性无限宽容。我打引号并不是讽刺,只是说存在个别时候不见得好。这在社会上其实挺难得的,用奖学金给女朋友买手机,觉得父母对自己的教育方式有问题,甚至想断绝亲子关系的,女明星四十多岁离了婚找了新欢这些个事情,搁哪儿都被骂,独独知乎不会。这点我挺喜欢。
但也有个坏习惯,不打引号的坏习惯——这跟知乎没关系,哪儿都一样:对善异常严苛。
以德报怨是不行的,行善不圆满是不行的。你要行善,还得有资格。什么资格?你得有能力想明白你的善到底带来了多少善果,多少恶果,如果你想不明白,就别善。如果没想明白而做了,那就是蠢且恶,或者至少蠢且作恶。
这种想法也不是全无道理。但实在是跟大家平日里倡导的「人性化」「自由」相去甚远啊。
为什么不能说女孩的「不计前嫌」是在「以直报怨」,而「资助千元」就是合法支配自己财产呢。
当然,这种说法有些试图剥离语境的味道。但也许女孩子资助千元这个行为本身,就不是基于「被讹」,仅仅基于她闻听老太太因住院经济困难。再「圣母」一点去揣测,或许老太太讹人也真的是「一念之差」,她本来就不是一个惯犯——如果你仔细看新闻,老太太家人前后的反应是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的。
而她选择资助这位老太太,而不是其他人,当然不是因为自己被讹了,仅仅是因为多接触了一些时间,于是对对方的苦楚了解更深,对老太太的同理心相比对其他生活困难的人也就更强烈。
她支配自己的一千元,是不需要考虑「破坏社会契约」的,也是不需要考虑「何以报德」的。她被讹了,选择原谅。她见人窘迫,选择资助。仅此而已。
那什么时候这样的事情会变成一桩真的「破坏社会契约」的行为呢?当媒体以她的行为作为道德标杆的时候,当大家试图用同样的要求对待普通人的时候。因为这个小女孩的行为,我们被人讹了,会被要求原谅对方,如果对方生活困难,我们还被要求资助对方。仅仅在这样的情形下,这才是一桩坏事。
而这样的坏事产生,却仍然不能怪罪到女孩子头上,也怪不到「以德报怨」这件事上。她父母可以告诉她,你这样做被别人知道了,可能媒体会用你的行为要求大家,后果是很不好的——正如孔子教育子贡一样,普通人是绝无立场指责子贡「你不要这个钱让我们怎么下台」的。我们本就不需要「下台」。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还是应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为自己讨公道将对方绳之以法,原谅对方,原谅甚至帮助对方脱离困境,这些选择都不应该受到任何指摘。如果有,那就是指摘的人没有给予别人他应该给的尊重,错不在选择本身。
所以归根结底,这个社会太需要尊重了。
尊重以直报怨——所以媒体当然可以赞扬女孩子,但不应该树立这种道德标杆,不应该煽动「不这样就是道德有问题」的舆论,普通人也不应该感到压力。
也尊重以德报怨——所以我们毫无立场去指责子贡和这个小女孩。「恶人要有恶报」从来在我眼中都不是铁律,它是基于对受害者的同理心,如果受害者觉得对施恶者的恶报会让自己不舒服,原谅反而使自己心安,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让受害者继续不舒服呢?(题外话,对「何以报德」这个反问我已经烦不胜烦了,既然要问,那我也可以给答案——涌泉相报呗。这世界上本来就不止「直」和「德」两种行为方式。你愿意选择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挺好啊,别人愿意以德报怨,涌泉以报德,有何不可啊?)
如果小女孩做的这件事变成了一桩坏事,善种造成了恶果,那我们只能叹息这个社会太不自由了,竟然一个「以德报怨」的行为就成了所有人的道德枷锁。
不过现在,我看到的只是对「以德报怨」这个行为的枷锁。
秀三观的时间,大家各种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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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惩罚这样的作恶行为,那做善事有何用?
小女孩儿的行为算是小善,可以理解。但不支持这样的行为。
尤其是在媒体广泛播报后,社会各种讨论后,这种已经变味的小善。
讨论足够的宽泛,这就涉及到社会共识的问题了,社会共识是大善的问题。
当然形成社会共识的同时,肯定存在异议,这才是完整的社会。
然而那么多的人,在讨论的,其实大善和小善分不清。
把小善无限的扩大,就是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走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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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想说的是:
不惩罚这样的作恶行为,那做善事有何用?
个人选择小善固然可以,满足自己的善良欲望,对社会也有部分好处。
但我们一味的鼓励这种小善,不给她发现更大的规则,无异于害人。
各位来知乎的,是想发现新的更广大的世界,想必是更加聪明的人,更加懂得规则的人。
在我肤浅的看来:
社会的运行依靠的不是善良,是正常的秩序。
破坏正常秩序的善良,某些时刻会绽放光彩,但破坏力如定时炸弹也是难以估计!!.
感动是容易的,但更多的社会的运行和进步靠的不是感动。
是我们所厌恶的 "现实/科学/冷酷/机械/"。、
是流着泪,难以改变的现实。
为何有穷人富人,为何有公平不公平,为何有聪明愚笨,为何有勤奋懒惰。
如果仅仅依靠善良,就能得到一切?就能改变一切?
不!不可能做到。
但善良是种不错的品德,不是生活的全部。
...如果有足够的理由就可以作恶,作恶无惩罚,那世界的秩序乱套了。
.是的,我觉得有时候规则更加值得尊敬,而不是因为一两个特例而感动。
感动多了,真的是容易变脑残。
因为我们感动的不过是自己,改变不了世界。
(ps:不知为何,我忽然想起,铁人王进喜,敬业爱岗是好事,但成了无私奉献实在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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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做善事,借钱之前,投资之前,想清楚点。
因为善良是奢侈品,善良需要付出代价。你付得起自然是好。
但付不起的善良,有时候只是一种痛苦。更是一种能够连累人的痛苦。
世界上让我们悲伤的事情那么多,才更加需要提高生产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但社会永远不可能公平。
人总是要忍受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