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中国是不存在所谓“奴隶制社会”的。不是社会中存在奴隶便是“奴隶制社会”,奴隶制社会要求以奴隶作为主要的劳动力,这对于古希腊、古罗马这样农业生产中自耕农所占份额较小,而大量使用农业奴隶的社会,大概还算基本符合,而中国从未以奴隶作为主要的劳动力,中国历朝历代,社会中的确存在大量无人身自由、受人驱使劳役,甚至在某些朝代被视为个人财产的各色名义的奴婢,但即使主流史学理论中归为奴隶社会的夏商西周,自耕农仍是在农业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以“中国奴隶社会”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井田制”为例,即使是其中收入归属贵族的土地,其耕作也仅是要求井田中其他庶民共耕,完全没有提到农业奴隶,虽然不能够排除一些奴隶主使用农业奴隶,但总的来说,当时的经济形态与“奴隶社会”实在大相径庭。中国存在奴隶社会这一说法,实在是郭沫若那帮人对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确切来说是斯大林的理论)的生搬硬套,并不符合当时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