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长,总结来说斯特哥尔摩综合征的确存在,但是并不能达到临床疾病标准,并且案例极其少见(并非其他答主所提到的那样随处可见,当然现在越来越多人用斯特哥尔摩综合征来描述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行为,才显得更为普遍),但由于其过于特色,成为影视媒介们青睐的“宠儿”,造成了我们的认知偏差,就像是飞机失事一样,有人就会因为飞机失事的重大人员伤亡并且总是新闻头条,便认为飞机是事故最多并且是最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之前某一天因为某个话题,一位才华横溢外貌英俊内心软萌的单身青年律师提到了一句话,大致是强奸变成通奸可以视作无罪“,我脑海里突然想到了斯特哥尔摩综合征,因为这算是最深入大众人心,也是最容易在影视剧或者小说桥段中见到的心理症状之一了,在这些剧情中,经常会出现受害者在被犯罪的过程中渐渐对对罪犯产生莫名的不被世俗道德所理解的情愫,从而成为了斯特哥尔摩患者。
那么问题来了,在这种情况下,罪犯是不是也会因为“强奸变通奸”的概念而无罪呢?于是我向伟岸的青年律师提了这个问题,得到了一个反问:“斯特哥尔摩到底是什么定义呢?”这个问题如此有深度以至于我开始自省,为什么作为心理专业的我,了解斯特哥尔摩综合征的渠道也是影视媒介呢?
斯特哥尔摩综合征这个词,起源于1973年,一个叫janne olsson的假释囚犯想要抢劫一家在瑞典斯特哥尔摩的银行,在抢劫期间,他劫持了4名在该银行工作的年轻女性,他要求警方将他的基友clark olofsson从监狱来带出来帮他抢银行。。。警方同意了。。整个抢劫行动持续了6天,尽管有两名警员因为零星的枪击受伤,最终警方用催泪瓦斯有惊无险地取得了胜利。这时大家肯定觉得4位年轻女性肯定受到了巨大的惊吓或者创伤,结果她们都表示罪犯对自己很友好,相比起罪犯,她们更害怕警察。。olsson被送回了监狱,而基友olofsson的指控被取消,并且olofsson和其中一位女人质以及她的家庭成了非常好的朋友。解救人质的协商过程是由一位叫做Nil Bejerot的心理医生协助的,在之后的访谈中,他第一次使用了stockhlm syndrome,也就是斯特哥尔摩综合征,自此这个名词变得家喻户晓。
如大众所熟知的那样,斯特哥尔摩综合征通常出现在一个人在被劫持或者非自愿作为人质时的情境。通常来说,人们都普遍认为一个人需要被劫持很长一段时间,才会出现斯特哥尔摩综合征,但一些研究发现事实并非如此。研究者们认为是被劫持的这种强烈经历(而不是时长),才是引发综合征的关键因素。
其次,发生综合征的情境中,劫持者一般都不会对被劫持者进行暴力对待,通常劫持者会选择用威胁来提到暴力的行为。这种软暴力行为在被劫持的情境下,反而显得尤为珍贵,在被劫持者眼中可能会变为“友善”的象征,从而被劫持者反而会开始对罪犯产生同理心,开始关心劫持他们的人。
很多心理学家分析斯特哥尔摩综合征时,认为其核心成因在于受害者的生存本能。因为被劫持的情境是非常令人沮丧无助的,很容易将罪犯“软暴力”的行为理解为关心自己的和善信号,从而与罪犯建立起了情感上的联系,这种联系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受害者内心的压力以及有更大的生存希望。
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被害者所作出的决定都是无意识的。举例来说,当你被绑架时,你可能会选择对绑架者和善顺从,来获得生还或者逃脱的机会,很少有人能头铁去跟全副武装的犯罪分子抗争到底,因为估计在抗争的初期阶段就已经响起了一首“凉凉”。因此斯特哥尔摩综合征的范围,则可以被缩小为为当被劫持者在无意识非主动情况下,对劫持者产生同理心和好感的情境。
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很多罪犯会通过言语或者威胁,来使受害者相信只有与罪犯一起才能获得安全,外部的世界反而更为危险。
在学术界,其实并没有很多与斯特哥尔摩综合征相关的研究,即使有,这部分的研究大都属于个案分析。另外,一个非常关键的一点在于,在精神疾病诊断的权威指南“圣经”DSM-5中,并没有斯特哥尔摩综合征这个条目。
有专家研究了与斯特哥尔摩综合征相关的几乎所有文献,也并没有发现什么支持将斯特哥尔摩综合征列为精神疾病诊断的证据。但是通过对媒体相关案例的分析,他们总结出了斯特哥尔摩综合征的4个主要特征,即:
如之前所说,在“圣经”DSM-5中,并没有斯特哥尔摩综合征的条目,原因有几个:
首先,斯特哥尔摩综合征与另一个我们熟知的临床心理疾病PTSD,也就是创伤后精神障碍非常相似,但是由于并没有很多相关的实证研究,因此斯特哥尔摩综合征也无法被归入其中作为单独条目。
其次,斯特哥尔摩综合征实在是太过于少见,并且每个个案都有其特殊性,所以显然没有足够的样本数据来研究出一个普遍适用的诊断标准,而这也是DSM设定各种心理疾病条目的主要目的。
最后,斯特哥尔摩综合征是由特殊情境,而不是由于病理原因所引发的一种症状。
因此,总的来说斯特哥尔摩综合征的确存在,但是并不能达到临床疾病标准,并且案例极其少见,但由于其过于特色,成为影视媒介们青睐的“宠儿”,造成了我们的认知偏差,就像是飞机失事一样,有人就会因为飞机失事的重大人员伤亡并且总是新闻头条,便认为飞机是事故最多并且是最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斯特哥尔摩综合征虽富“盛名”,但是却案例稀少。在一份07年的FBI执法公告中,73%的绑架案受害者没有任何斯特哥尔摩症状,而在剩下的27%中,只有5%的人出现了该症状。反而在亲密关系暴力安检中,出现斯特哥尔摩综合症状的人数要多不少。
Patty Hearst
Patty Hearst绑架案算是最著名的案件之一。
74年的2月,19岁的patty hearst在她与加州的公寓中被激进团伙Symbionese Liberatin Army绑架,她被绑架的原因是其亿万富豪,新闻寡头威廉·赫斯特的孙女以及继承人。
绑架团伙有3个目的,第一想要媒体关注他们的反资本主义平台。其次他们希望Hearst家族给与他们巨额财产。最后,他们想要patty成为他们团伙的门面和发言人。
尽管Hearst家族愿意付高达800w美元的赎金,但犯罪团伙仍然没有释放其孙子。
在消失了2个月后,patty的再次出现另世人瞠目结舌。
因为这一次她是以犯罪团伙的一份子出现的,当该团伙抢劫旧金山的银行时,监控录像发现她扛着枪冲着人质大喊的画面。
最后她被判处35年监禁,后减刑至7年,在01年被总统克林顿赦免,赋予了所有公民权利。
Jaycee Dugard
91年的6月,11岁的女孩Jaycee Dugard在下了校车回家的路上被绑架。讽刺的是,她的母亲在一年前搬至这里,为的就是给孩子一个更安全的生活环境。
当人们发现小女孩失踪之后,尽了最大的努力寻找但都是徒劳无功,以至于除了她的母亲,大部分人都认为女孩已经遇害死亡了。
事实是女孩的确还活着,并且是囚禁在离家仅3小时路程的地方。她一直被囚禁到09年,如果不是绑架者出现了几个致命失误,很可能终其一生都不会被人们所发现。
罪犯叫做Phillip Greg Garrido,在被发现时,他是登记在案的性侵犯,并且在绑架案的假释期。当时他跑去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区想要寻找一个合适的地点来进行他的特殊意识(“上帝的欲望”-god‘s desire),他相信天使曾与他对话并且赐予他超能力,从而向在校区里进行改宗活动。
很自然,伯克利的相关部门以及校警向他的假释官进行了汇报,假释官要求他前去会面。他去了,并且带着他的妻子Nancy,以及之前被绑架的女孩Jaycee,还有女孩Jaycee生的2个女儿(因为罪犯在这些年多次性侵女孩,致其怀孕生产)。
警方将他们分开并且开始问询Jaycee,起初,Jaycee坚称自己的名字叫做Allissa,直到罪犯认罪,她才认同了自己的最初身份。直至被发现,Jaycee与罪犯生活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她与自己亲生父母生活的时间。
在警方跟进问询的过程中,发现Jaycee有明显的斯特哥尔摩症状,因为根据叙述,当Jaycee渐渐长大后,罪犯夫妻会带着她去公众场合,比如当地的节庆活动。Jaycee甚至还帮助绑架者运营一个打印业务,做着平面设计师的工作,回复电话与邮件,或者是与客户商谈。与此同时,她从未做出任何想要逃离或者是向他人揭示自己真实身份的举动。
后来ABC 新闻对Jaycee进行了访谈,她解释了为什么她从未选择逃离,她的回复是“在那个情况下并没有这个选项。”她提到绑架者让她相信外面的世界是危险的,而与绑架者生活在一起才是唯一能确保她与孩子安全的方式。当被问道她是否理解为什么自己从未逃离时,Jaycee回答道:“不,我也理解不了。”
看了这些例子,反而觉得ISIS里被绑架拐骗的妇女更像是斯特哥尔摩,再加上宗教洗脑。。。
Namnyak, M., Tufton, N., Szekely, R., Toal, M., Worboys, S., & Sampson, E. L. (2008). ‘Stockholm syndrome’: psychiatric diagnosis or urban myth?. Acta Psychiatrica Scandinavica, 117(1), 4-11.
曾经有一位强大而残暴的地主,对待自己手下的长工们十分苛刻,长工们每天都活得战战兢兢。
突然有一天,地主决定给每位长工的午餐加一块肉,以示优待。
长工们纷纷热泪盈眶:老爷虽然还是凶巴巴的,但他终于明白我们的忠诚了,他开始关爱我们了,只要我比以前加倍努力,我碗里一定会有两块肉甚至更多的!
渐渐地,长工们觉得即使是凶巴巴的老爷,也透着一股可爱的流氓劲,纷纷表示——
“看到老爷这么凶巴巴的我就放心了。”
当然存在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症状:
1、认为中国应该再被殖民300年之类……
2、总是讲日本二战后对中国的援助云云……
3、只记得美国用一个叫庚子赔款的资助留学生却忘了庚子赔款是中国人的钱~
瞧,多符合……可见确实是存在的。不过,也确实被滥用了~
很多人在用这个词的时候,目的并不是说对方得了什么病,而是想“以结论证明证据”。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他给你扣了一个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帽子,那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你维护的一切都是错的了。
记住一点,如果他真能证明你错了,他肯定会说。只有证明不了的人,才会做这种结论反证证据的蠢事。
对了,这个所谓什么什么症,其实在中国有个站在劫匪角度的俗语:打一巴掌给红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