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统论爱好者是中国西欧史爱好者当中的一股毒瘤,不断用一个个神论来误导别人。
“罗马帝国是有皇帝的,因此在欧洲设下了一个规矩,那就是只有帝国君主才能称为皇帝,而这个过程必须得到教皇的认可方才具有法律效力。”就是其中之一。
威廉一世就不明白了,我一个新教徒,从来都是抵制天主教和天主教徒的,怎么就变成要教皇认可方有效力的皇帝了,教皇有几个师啊?
皇帝和国王只是中国人的译法,人家是凯撒,代表的是"至尊",全称是Deutscher Kaiser,中文爱翻译成什么就是什么,但是这跟神罗的继承一点关系都没有,一点都没有。
勉强来说的话,这是德意志帝国会议(类比罗马元老院,但是肯定不同)授予给威廉一世和他的子孙们的头衔(甚至在法理上不是世袭制的,威廉一世和他的子孙们世袭的只是普鲁士国王的王冠),这是1848年革命当中威廉一世的哥哥、当时的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四世所拒绝的那个头衔,代表的是“德意志人的皇帝”,跟神罗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如果非要赋予其任何意义的话,那么可以说,这是一个民族国家的头衔,代表的是近代民族思想的折射——和拿破仑一世以及拿破仑三世的法兰西帝国的“法兰西人的皇帝”如出一辙,是全新的观念的产物,已经和中世纪时的那些带有神权认可的帝王头衔不再一样了,代表的是民族国家的至高君主。
拿破仑特意从教皇手中抢过皇冠为自己加冕,也正是这种自我宣告,而拿破仑三世为自己加冕的时候,甚至都没有让教皇到场。,
这是近代民族对君主所自我创制的头衔,没有什么法理继承性!代表的也是“至高无上的独裁权力”,不是对中世纪XX帝国、XX皇冠的继承!
回来说到英国,英国1877年让维多利亚以印度女皇的身份加冕,倒不是因为他们不敢在欧洲自我尊皇,而是因为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这几个政治实体当时的纠葛、以及长期的议会传统,使得称大不列颠的emperor或者Kaiser这种带有独裁官意味的头衔,有些令人观感不佳,只是因为维多利亚统治后期她的女婿成为了德国的皇太子,所以为了礼节来往的方便,英国内阁才给她上了一个印度女皇的尊号而已——称印度至尊是不用让议会感觉有任何不安的。
说穿了,英国人并不特别在乎这个皇帝称号——有没有,当时英国都是最强大的国家,如果他们想要自我宣称什么大不列颠皇帝,谁又会、又敢于去对它的称号横加阻挠?
现在谈起近代的皇冠和历史,很多人总是津津乐道什么法统继承性,虽然看似很有趣味性,但是却误读了很多东西,尤其是忽视了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观念的崛起对历史的影响,实在是应该正视。
另外,所谓皇帝、国王,这首先是中国自己的翻译,中国人进行解读的时候一开始就会天然的中文语境去理解,这个疑惑就会带上很多中国特色——他们不能理解,对于一国的国王和另一国的皇帝,同样是国家的最高元首,并没有特别的高下之分(法国人可没人认为自家国王比神罗低一级)。
因为评论区有人在战我,所以我原文加一段,再强调一遍,在神罗境内,皇帝(Kaiser)可以说是高于国王(König),这一点我没有否认,但是对其他国家,比如法国国王(Roi),并没有高于它,法国人认为这是对等的。
所以在1842年,法国(当时拿破仑三世还没有上台称帝,法国的君主是七月王朝的路易-菲利普一世国王)的使节来到中国谈判条约的时候,还特意要求中国人把对法国君主的正式中文称号改成皇帝,以便体现国家元首的对等性。
所以,这实际上是只有某些中国人特别纠结的问题……说到底这也是中文翻译习惯的锅,非要把人家的统治者叫做国王,明明1842年人家就特别要求中国人叫“皇帝”了,他们可没觉得自己比皇帝低一级……
当然我也知道为什么,这样就可以使得中国的皇冠显得特别珍贵了……可惜实际上这是民族国家可以自我创立的东西,真的没有多么珍贵(保加利亚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当中独立之后,它的君主们就和俄罗斯一样用了Tsar这个称号,可惜国小力弱,中国只肯翻译成国王而已)。
谢邀,我觉得在德意志皇帝这个问题上,法统到底起没起作用这是一个问题,法统究竟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这是第二个问题。
那么要回答这两个问题我们必须考虑到德意志皇帝这个头衔是怎么来的。德意志皇帝和1871年的德意志国家,或者我们习惯称呼它的德意志帝国其实并不是同时产生的。
1870年意外的战胜法国的德意志大邦的君主们决定赋予普鲁士国王以某种领导权,这种领导权其实和1866年战争以后他们承担的对普鲁士义务差不多。所以俾斯麦把北德意志邦联扩大到了南德意志四大邦也就是巴伐利亚、符腾堡两个王国和黑森、巴登两个大公国。于是拟议中的德意志国家的范围就确定了。
但是这个即将诞生的德意志国家的性质却还没有确定。所以在这个一阶段这个德意志国家叫做德意志联邦。宪法也是德意志联邦宪法,而国家的首脑也是德意志联邦主席。而且这个联邦主席如果依照俾斯麦的保守计划应该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普鲁士国家。
但是这个计划遭到了德意志民族派和自由主义者的坚决抵制,那么国家首脑就必然由威廉一世来担任,但是威廉一世是世袭的普鲁士国王。于是在怎样处理威廉一世和这个德意志国家的关系的问题上,就出现了截然不同的两个方案。
我们先来说那个被否掉的方案,就是腓特烈威廉王太子也就是未来的皇帝腓特烈一世的和他的自由主义支持者的方案。这就是德意志国王的方案。萨克森、巴伐利亚、符腾堡三个王国的国王都将失去王位改称公爵,然后德意志各邦统一于一个新生的德意志王国的国王之下。
这样以来德意志国家的组织上和君主的头衔上法统、传统、中世纪神授王权的记忆就都将被一扫而空。当然你可以说腓特烈威廉的计划是选择了911年选举的传统。但是自奥托加冕以来的传统都将被排除在外。而这个计划的根本也在于此,王太子认为查理曼以来的罗马帝国因素是非德意志的有害的东西。他追求的是一个新生的德意志君主国而不是罗马帝国的复兴。
然而遗憾的是他的计划失败了,俾斯麦表示你不可能不动用武力而剥夺三个国王的王位,而动用武力则无法不激起持久的仇恨。所以俾斯麦采取了一种折中的态度,这种态度与他的政治观念也是一致的。
俾斯麦眼中德意志国家是个迫不得已的权宜之计,为了满足渴望统一的民族主义者的一个姿态,所以他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传统因素来煽情,来满足这些人。那么神圣罗马帝国的记忆和皇帝的浪漫幻想就是摆在眼前的一笔财富。
所以他写信给巴伐利亚的路德维西国王,表示如果巴伐利亚如果议定的那样接受普鲁士国王的权威将给巴伐利亚王权带来损害,而假如接受德意志皇帝的权威,则将把普鲁士国王变成同胞。而路德维西也依俾斯麦的建议致信威廉国王,希望他成为皇帝。俾斯麦据此而起草了皇帝宣言,从此皇帝威廉一世横空出世,德意志国家、德意志联邦也摇身一变成为所谓的德意志帝国。
这里的皇帝无论文化和传统意义上还是政治意义上显然不是1848年法兰克福国民会议的那个皇帝。即使我们要谈到其中的一致性,也是保罗教堂的议员们在塑造德意志国家的时候也被迫面对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的传统和遗产,所以选择了皇帝而不是国王这个头衔。
所以这样看待皇帝宣言出笼的全过程,我们就可以清楚的看出在威廉一世成为皇帝这件事上传统无疑是发挥了作用的。查理的加冕也好奥托的加冕也好,他们留下的遗产和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回忆没有在1806年被一笔勾销。相反因为1815年到1871年以来的德意志民族主义运动和浪漫主义运动,这种中世纪的遗产重新具有了某种现实性,所以1848年和1871年两次塑造德意志国家的时候,当局者都选择了这个更加非德意志的,浪漫的、中世纪的“皇帝”头衔。
而他发挥了怎么样的作用呢?至少在1871年这个作用并不大,仅仅是在文化上满足德意志民族主义者,在政治上规避普鲁士与三大王国之间的平等关系的权宜之计。
这种皇帝的浪漫想象在德意志国家的政治生活里起了什么样的作用那是另一个更复杂的问题。
好吧我来尝试着说说德意志统一和神圣罗马帝国的政治和精神遗产,以及中世纪浪漫幻想之间的关系。首先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这个名号实际上就是一个对中世纪普世帝国理想的哀悼,这个名号的正确含义是“体现”或者“残存”于德意志民族之内的神圣罗马帝国,它并不德意志民族自己的神圣罗马帝国,而是因为逐渐丧失了意大利和勃艮第的统治权之后,退缩到德意志部分的神圣罗马帝国。这个帝国向近代德意志转变的最重大事件实际上是1803年帝国等级会议总决议,也就是根据吕内维尔合约,拿破仑割走了莱茵河左岸的全部帝国领土之后,德意志皇帝、各邦邦君、各等级一起制定的一个空前剧烈的大改革。从这个意义上说1803年德意志帝国根本法,是神圣罗马帝国一系列矛盾、争端、邦国化和等级独立的斗争的落幕,也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神圣罗马帝国的死刑判决书,新的德意志国家也随之出现在地平线上。所以德意志如果像意大利那样选择一二三四号国父,拿破仑一世无疑是第一大国父。没有帝国等级会议总决议,德意志的再统一是无法想象的。
帝国等级会议总决议结束了之前神圣罗马帝国内部等级与邦国的争端,以邦国一边倒的胜利宣布了帝国宪制争端的终结,所以1814年和1815年聚集在维也纳的邦君们是不可能允许神圣罗马帝国重建的,包括哈布斯堡的皇帝也是如此,从帝国瓦解里虽然哈布斯堡获的好处没有巴登、符腾堡、巴伐利亚那么巨大,但萨尔茨堡这样的好处也是实实在在的,所以梅特涅和与会的大部分邦君一样,完全没有考虑过要重建神圣罗马帝国。
那么神圣罗马帝国的传统是否就真的从此退出历史舞台了呢?神圣罗马帝国从意识形态上说是罗马的、从信仰上说虽然帝国后来颁布了非常严格的对新教和天主教的对等政策的法令,但是本质上它是天主教的,帝国的传统虽然君主是无力虚弱的,但是从其理想来说是君权神授的,一个罗马的、天主教的、神授王权的专制君主国,显然不符合1815年到1848年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在这个阶段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追求的是德意志的、自由主义的、民主的理想。则如此考察实际上神圣罗马帝国也没有借尸还魂的机会。
但是!但是来了啊。但是德意志的浪漫主义运动和法国的浪漫主义运动一样,是从历史中寻求民族认同和人民自尊的,浪漫主义的意识形态本质上是怀旧的历史性的,但是德意志的近代史基本上是一团糟,比如说17世纪托了宗教战争的福是德意志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18世纪虽然有辉煌的魏玛文化,但是因为18世纪末的对法国战争,和19世纪的拿破仑战争,也很难用来塑造民族认同。德意志的辉煌在古老的历史,尤其是中世纪,奥托诸帝、萨利安王朝诸帝,莱茵河两岸的古老城市和古老传说。自然成为民族主义运动的文化土壤,格林童话、瓦格纳的歌剧,都推崇中世纪。
对古老的神圣罗马帝国的文化加以改造、强化其日耳曼的、等级合作的、自由的一面,同时强调彼时的国家统一、帝国的崇高威望。成为德意志浪漫主义的重要主题。所以一个上到君王下到市民、知识分子的怀旧热潮在1815年到1871年之间风起云涌。路德维西二世之热爱瓦格纳的《罗恩格林》,与维也纳社会党的领袖阿德勒之热爱瓦格纳,弗朗茨约瑟夫皇帝的维也纳市政府邀请瓦格纳的好哥们,造街垒的森帕尔去修维也纳国家美术史博物馆,都证明了这种意识形态对德意志统一运动的影响。德意志的民族主义是以审美为基础的,审美民族主义。通过对诗歌、歌剧、音乐、戏剧的共同的爱,而凝聚在一起的德意志民族,取得了重大的成功,很多犹太人发自内心的认为自己是德意志人,投身于民族主义运动,直到德意志民族主义运动在政治中失败,转入其排犹的腐烂阶段才被迫与德意志民族主义分道扬镳,就是明证。
1863年到1870年的三次王朝战争是德意志统一运动的悲剧,俾斯麦把德意志统一的航船从自下而上的革命的统一之路上拐进君主的邦国的妥协道路上,并用畸形的德意志帝国的制度窒息了民族自由主义者,但是作为补偿他选择了皇帝宣言,和帝国这个富于中世纪色彩的东西来给自己的大普鲁士镀金。
于是1871年以后的历史,就是被窒息的德意志民族主义运动与半专制君主国、俾斯麦设计的全套制度之间互相磨合的过程。1871年的威廉一世是国王兼皇帝,皇权是次要的它只是普鲁士的工具,帝国也是次要的甚至是虚幻的,帝国根据帝国宪法根本没有陆军,帝国有海军但终俾斯麦之世帝国的海军都是一个幻觉。
德意志统一的理想、民族主义理想、浪漫主义运动在1871-1890年这将近20年的历史里依然在进步,它们取得的胜利就是普鲁士的消亡。腓特烈一世皇帝严禁别人称呼自己为腓特烈三世以突出自己的皇帝身份,而威廉二世终其执政之年,都是皇帝,只在1918年突发奇想或许自己能保住普鲁士国王的头衔。这是德意志民族主义运动的良性成果。
他的恶性后果也很多,比如它对德意志海军扩张的支持,比如它在帝国建立以后对具体目标的迷失,导致的对天主教的迫害和对俾斯麦信仰斗争的支持,再比如它的排犹。这些都是民族主义在畸形的俾斯麦式制度之下的恶果。
法统论相当无聊,但要完整表述民族国家建构论依然很麻烦。
无聊的原因是,即使在神罗中期,神罗的Reichsidee(帝国意识)也不是按照法统来叙事了。沃尔姆斯帝国改革时期,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在意大利战争前召开的就是帝国会议(Reichstag)而不是宫廷会议(Hofstag)。而这个会议最主要的就是创造收取共同芬尼(pfennig)和帝国权力委员会(Reichesregiment)的建立,并继而在西吉蒙德的Feme法庭基础上建立帝国内《永久和平法》这样就废止了私战权(Fehderecht)。那么帝国会议和常设的帝国权力委员会的二重体系就开始建构出来,这个使得西吉蒙德时代内部邦国矛盾制约的《十六条法令》(Programm Von 16 Artikeln )变成了一套真正的帝国机制。
于是从金玺诏书(Goldene Bulle )时代建立的法统继承和选帝侯选举构成神罗机制已经完全不同了。而在深受年鉴学派影响的德国历史学家诸如安格迈尔和莫拉夫等人,用弗里德里希三世时代一个概念总结上述制度。
即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Heiliges Romisches Reich Deutscher Nation).而沃尔姆斯帝国改革就不再被视作单纯的神罗内部集中,而是种帝国改制,因为同时带有君主性和民族性。这就实际上是自古存在的德意志多头政治变迁中一个权力者形象。
而此之后,哪怕是神罗的所谓“kaiser”也是和这套帝国机制捆绑在一起了,Hofstag被替代实际上使得“kaiser”是帝国委员会和帝国会议的共同治权的负责人,而非单纯的法统产物(不排除从法统叙事延续了一些东西,但权力机制不是这样玩的了)。
法统论就不攻自破了。而民族国家建构论也不会单纯用民族主义革命大潮和第二帝国归纳成突发因素来解释,实际上民族建构也是个完整谱系存在。
而威廉一世的德意志第二帝国皇帝逻辑上是拿破仑一世的Empereurdes Français和刚才提到的Reichsidee的共同影响。这两套影响在先期就影响了广义德意志地区,比如奥地利曾经就用过Kaisertum这个诡异的名称来称呼自己的帝国。而即使König in Preußen的König的头衔在王国化的普鲁士中和议会的共同治权有更大的关系。所以其实在这个阶段,所谓法统皇帝早就消解掉了,无论是King,Roi 还是König就是个治权负责人或者说名义上负责人的概念,当然会保留传统的世系,和王朝的议会机制有关系。
其次,还要考虑政治文化因素。德意志第二帝国二元制系统被德国史学界视作一种内部建国(innere Reichsgründung),这种概念实际上承认了Reichsidee在多头政治中的连续性,于是传统自治城市和领主邦国的遗留被尽可能排除,帝国意识高居至上,市民阶级服从于这个贵族的新资产阶级帝国,于是第二帝国的整合开始从整体民族性上去强调,这在71年帝国宪法把共同治权细化后尤为明确,联邦议会(Bundesrat,可爱的普鲁士代表人数)和选区系统的帝国议会(Reichstag)两个权力中枢完成了妥协。于是帝国就成了一个被接受的概念,文化区别无非是容克地主们希望的是普鲁士构成德意志帝国框架,卡特尔化的工业贵族们希望普鲁士溶解在帝国中罢了。那么威廉一世的Deutscher Kaiser就是一种德意志帝国意识(Deutscher Reichsidee)的完全体现了,所谓民族帝国性,这就构成一个国家建构概念。
某些德棍真高潮啊,神圣罗马帝国=德国?
神圣罗马帝国(962-1806)是后来的奥地利帝国(1806-1867)、奥匈帝国(1867-1918),这其中有一年是断的吗?
“德国君主真的叫做Kaiser”,这件事只存在于1871-1918这短短的47年而已
你说“德国君主真的叫做Kaiser”那你能不能解释一下啥叫德意志国王和普鲁士国王?
Kingdom of Germany Kingdom of Prussia而波拿巴王朝的法兰西帝国是1804-1815、1852-1870,你有理说拿破仑是山寨皇帝,那德国皇帝就不是山寨?普鲁士统一德意志各邦建立德意志帝国,是如何得出“神圣罗马帝国(962-1806)、奥地利帝国(1806-1867)、奥匈帝国(1867-1918)”这个帝统由德意志帝国直接继承了的结论的?
德意志帝国的道理和山寨“法兰西帝国”不是一样的吗?
他们都是带有民族主义的新式帝国,而不是奥地利、奥匈那样的旧帝国了
法统论爱好者喜欢附会自己的一套理论,而并不是真的关心19世纪的德国人英国人是怎么想,这就是法统论的无聊之处。
国王和皇帝孰高的争论历史上确实讨论过。奥托一世派往君士坦丁堡的大使,克雷莫纳主教柳特普郎德(Liutprand)和皇弟利奥·佛卡斯亲王就这个问题进行过激烈的争论。在大使向奥托一世的回复中,可以看出法兰克人和拜占庭确实认为国王(Rex)是低于皇帝(Emperor)的。
I was led into the presence of his brother Leo, the marshal of the court, and chancellor; and there we wearied ourselves out in a great discussion concerning your imperial title. For he called you not emperor, which is Basileus in his tongue, but, to insult you, Rex, which is king in ours.
为什么拜占庭对“帝国”和“罗马”头衔这么偏执?这不可避免涉及中世纪人们对“帝国”(在大部分时候等同“罗马”)的认识问题,帝国的本质,或者说“帝国性”是什么。
中世纪的“帝国性”是普世性的叙事:罗马之内,无论何种肤色语言阶级的人,都相信着七日创世、天堂地狱、无罪始胎的那套说法,遵循着相同的伦理和戒律,这种人类的组织形式是崭新的。所以在基督徒看来,罗马之所以没有像波斯和马其顿一样毁灭,是因为基督教赋予其以永恒。这种观念附会到圣经就是《但以理书》的四兽异象预言,人类历史上会出现四大帝国:传统上一般解释为巴比伦,米底,亚历山大马其顿和罗马,罗马帝国是最后的帝国,将存在直至世界末日。
所以拜占庭异常痴迷于垄断“罗马”,当收到教宗约翰十二世给尼基弗鲁斯皇帝的信,就是那个著名的“致希腊皇帝”时 ,拜占庭官僚暴跳如雷,因为否认“罗马性”就是否认帝国的根基。事实上在西部政府垮台后许多蛮族首领依旧领有罗马的官职,继续在至少是形式上效忠罗马皇帝。所以法兰克人会有国王(Rex)低于皇帝的历史记忆。
尽管拜占庭最后捏着鼻子承认了奥托一世“罗马人的皇帝”头衔,但是君士坦丁堡认为这会侵害神圣教会,降低“罗马”本身的神圣性。事实也是如此,法国在奥托一世获得皇帝头衔后马上跟进,表示法国国王和皇帝在世俗上平等的。这个观点在1204年得到了教宗英诺森三世的背书。随着西欧世俗斗争的加剧,神罗的皇帝权威愈发不值钱。到了14世纪,法国的御用法学家们在法律文件《Le Songe du verger》更进一步直接宣布:
Rex in regno suo est imperator ("The King is an emperor in his realm.") 国王在国内就是皇帝。
这个原则自然会被神罗皇帝之外的广大君主欢迎。可以说大概这个时候神罗皇帝头衔只剩下神学里的优越性。在帝国权威的不断下跌的过程中,神罗为了给自己贴金,炮制出帝国过渡说(translatio imperii):表示“帝国性”早已从君士坦丁堡转移到亚琛。这个概念在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千年帝国终结时再次火热起来:罗马完蛋了,但为什么世界末日还没有降临呢?各国纷纷表示罗马并未完蛋,自己就是《但以理书》里罗马的延续。
一开始各国对这种给罗马续命的活动是非常热衷的。除了神圣罗马帝国说自己得到过君士坦丁堡的承认外,法国也说自己是拜占庭的继承人。巴列奥略朝的末裔,君十一的大侄子安德烈斯·巴列奥略流亡到罗马后,大肆批发那些又长又拗口的希腊语头衔,其中把对拜占庭、塞尔维亚和特拉布宗宣称和继承权全卖给法王查理八世。顺便说句,法统论爱好者最心爱的继承东罗马的伊凡三世其实是没说过自己的头衔是拜占庭的凯撒。几代法王随即开始使用东帝国的头衔,直至查理九世觉得这种穷酸的头衔一点意思也没有,比起法国国王差远了。
还有一种续法是宣布自己才是第四个帝国,方法不外乎找一帮御用史学家,把祖宗攀附到近东的某个地方比如特洛伊。比如亨利八世在1532年《禁止上诉法》把英格兰升格成帝国:
Where by divers sundry old authentic histories and chronicles, it is manifestly declared and expressed that this realm of England is an Empire...
总体而言,“帝国”的这个概念的权威性是随着天主教会的权威不断衰落的。随着宗教改革的蔓延,四兽异象这种谶纬,还有大红龙呀,巴比伦大淫妇呀什么的反而被用于攻击天主教会和神罗。
宗教改革瓦解不仅是这个神学隐喻,而且终结了“帝国性”本身。即使同文同种,天主教徒可以把胡格诺派的邻居砍死,新教徒可以杀天主教的同胞全家——普世性已经破产了。最终随着哈布斯堡在三十年战争中的失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昭示着从马德里到克拉科夫,从斯德哥尔摩到维也纳,再也不会有一个世俗强权有意愿有能力去推动普世宗教。神圣罗马帝国最后一丁点神学上的优越感也被撕碎,“帝国性”完蛋了。至于俄国有点特殊,俄国人有所谓弥赛亚情结,因为直到克里米亚战争,俄国人是真的信自己可以把正教传播到全世界的。
虽然沙俄到帝俄从来没宣布跟拜占庭有所谓的继承,在全俄皇帝的正式头衔里Tsar是王国国王,比如Tsar of Poland, Tsar of Kazan。不过拜占庭对俄国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说一句文化上的传承也无不可。当1721年彼得大帝正式称帝时,采用的Император и Самодержец正是对应拜占庭的Basileus kai Autokrator。加冕由元老院(Senate)和宗教会议(Holy Synod)建议,全俄人民劝进,除了略过刺瞎前朝皇帝这种希腊仪式,也是典型的拜占庭仪轨。只是出于口语习惯,我们还是会把俄罗斯皇帝称为沙皇。
至于近代的奥地利、帝德和大英,我在英国是怎样从王国上升为帝国的? - 南阜的回答 - 知乎提过,称帝无非是满足君主的虚荣心或者政治安排。哈布斯堡表示神罗还存在的时候我就敢搞出奥地利皇帝,说好的罗马法理呢?大英表示我专门选用皇帝(Kaisar)以示和莫卧儿的大沙(Padishah)的区别,怎么还有人说我需要附会殖民地的历史呀,是不是还要根据印度的选举法去产生呀?对于19世纪之后的历史,法统论纯粹是自娱自乐。
近代独立的保加利亚国王在保加利亚语的头衔是Tsar,希腊国王在希腊语的头衔是Basileus。这是因为Tsar/Basileus的词义已经发生了改变,已经从特指皇帝变为可代指一般的君主。 近代保加利亚的Tsar不是指的那个由普世牧首加冕的保加利亚皇帝,希腊人的Basileus也不是指的东罗马的巴西琉斯。根据词语的含义,他们的君主就是国王。这种情况我们并不陌生,比如汉语中一个字可以同时表示双壳纲和无尾目,往往需要用语境去确认。
如果“帝国”没有意义,皇帝这个头衔也没什么的特别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凯撒也好,英白拉多也好,不过是个更多音节的单词,和什么“传自使徒的”“神所护佑的”“由祂钦定的”之类的没什么本质区别。帝国这个词在不久的未来,在巴士底狱的窗外和冬宫的门前被重新发掘。但是那个罗马的“帝国”已如同圣索菲亚的钟声,不会再度响起。
这是历史的行程。
首先是因为“万民拥戴”而上台的叫英白拉多或凯撒,靠血统和宗教加持的叫king
普鲁士王国凭什么当其他地区的King?没必要,只要在凡尔赛宫“万民拥戴”,立刻凯撒
其次是因为英白拉多麾下可以有king,而二德子境内的巴伐利亚等国,不但有国王头衔、军队,还有独立外交权。你是个国王,朕也是国王
看了几个答案,想起之前读过的一篇论文,或许可以稍稍补充一下中世纪早期法兰克人对皇帝和国王的观念。论文是Sansterre, J. M. (1991). À propos des titres d'empereur et de roi dans le Haut Moyen Âge. Byzantion,61(1), 15-43. 它所讨论的问题是为什么在拜占庭出现了basileus这个头衔,使得国王和皇帝这两个概念融合在了一起,而在西边的加洛林却没有出现这样一个词。以下均是对这篇论文部分内容的翻译和重新编排。
法兰克人认为皇帝和国王孰高孰低?简单来说,因人而异。我们可以按身份对其进行分类列举讨论。
1. 君主
君主们模糊地感觉到皇帝头衔似乎比国王更尊贵一些,但是他们绝不忽视国王头衔的重要性。
查理曼本是一个处于霸权地位的国王。称帝后,他还是小心翼翼地保留了国王头衔。“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仍然是“法兰克人和伦巴第人的国王”。如果说帝国头衔澄清了这个不居住于罗马的君主对于罗马的意义,那么其对帝国其他地方的意义就不应该被夸大。查理曼无疑从这个头衔中看到了一种不同于国王的尊严,一种高于国王的尊严,但查理曼依然热衷于强调其权力的王权基础。
814年继任的虔诚者路易,在信奉帝国观念的教会顾问的影响下,为了给差异巨大的领土带来统一的因素,逐渐改变了政策,选择了一个更为抽象的权力概念。他放弃了国王头衔,只称自己为奥古斯都皇帝,致力于确保一个统一的基督教帝国的存在。为了保证帝国的统一,他在817年决定,在他死后,他两个小儿子的王国将服从于他的长子洛泰尔。但从属于长兄国王而非父亲,这有违法兰克人的传统,无法被强加于人。虔诚者路易本人在一系列危机的一开始便放弃了817年的计划。但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虔诚者路易放弃了国王头衔,但这位获得皇帝身份(dignité impériale)的国王并没有停止被认为是国王,在某种程度上就像被提升为主教的牧师并没有停止被认为是牧师一样。
843年,即虔诚者路易死后的第三年,他的三个儿子,洛泰尔、日耳曼人路易和秃头查理,开始了著名的凡尔登分割。尽管regnum Francorum的大一统观念由于君主间的兄弟情谊而得以保留,但帝国实质上被分为三个独立的王国。至于洛泰尔保留的帝国头衔,也不再意味着拥有国王头衔的两兄弟须对其保持从属关系。
为了证明国王与皇帝的平等,并确认他们在自己王国中的卓越地位,从10世纪开始,西法兰克的一些君主有时会用帝国词汇中的术语来提高他们的国王头衔,比如“奥古斯都”这个词。这种“用帝权提升王权”的做法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西部王国包括几个regna——这里指的是公国(principautés)。
2. 教会人士
教会人士中认为皇帝更高贵者有之,但也不乏拒斥这个概念的人。但不管他们的认知如何,他们同样都强调国王头衔的独特性,并积极地使用它。
里昂大主教Agobard是大一统帝国最狂热的支持者之一。但在817-822年期间写给虔诚者路易的信中,他虽然一直称路易为皇帝,但在最后却为了将rex和regnum两个词联系起来而说道:“在一个最虔诚的国王(sub uno piissimo rege)之下,所有人都被单一的法律所统治(regerentur),这将使全能的上帝感到高兴.........”
兰斯大主教辛克马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几乎不重视皇帝的尊贵。而后,当875年他的君主秃头查理去罗马加冕为皇帝时,大主教哀叹国王的野心使他远离了自己的王国。
10世纪末,Fleury修道院长Abbon则不认为国王和皇帝之间有任何质的区别。他认为每个君主都是在自己王国的范围内负责imperium christianum。
3. 世俗人士
相比教会人士,世俗人士更不区分皇帝和国王谁更尊贵,甚至更青睐国王的头衔。
813年,Meaux伯爵Helgaud的一份文件,是同时以君主作为roi in Francia和作为empereur in Romania的统治时间来纪年的。
另一个例子来自艾因哈德的《查理大帝传》。这部写于825-826年左右的作品无疑是对虔诚者路易所设想的帝国功能的一种反应。艾因哈德在原则上并不反对帝国的观念,但他显然更喜欢王国,并提出了一种植根于法兰克人传统的君主模式。他写的与其说是皇帝的传记,不如说是法兰克国王的传记。在书中,他只用了几句话,仿佛是顺便说一句,来描述查理曼被提升到皇帝身份的过程,全书还不断地称他为rex。
到这里,结论其实已经呼之欲出了:虽然法兰克人对皇帝乃至帝国观念的态度各异,但是在一点上他们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都使用国王这个头衔,都认识到国王头衔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但这又是由什么因素所导致的呢?作者提出了几点看法:
首先,法兰克人有时使用rex一词来指代皇帝,似乎是由于经常使用regnum而不是imperium来指代加洛林的所有领土。原因(1)在帝国复建之前,法兰克人一直保持着对regnum一词的使用。(2)日耳曼语仍然只知道用一个词(rih[h]i)来表示regnum或imperium这两个概念。(3)7世纪时塞维利亚的伊西多尔(Isidore de Séville)提出了rex的词源学,即它来自于regere和recte agere。这种说法可以被追溯到大格里高利、奥古斯丁和斯多葛学派。伊西多尔的词源学在加洛林教士对“国王之职分(ministère royal)”的定义中往往起着核心作用,它要求国王必须公正行事,先治理自己,然后以虔诚、谦卑、正义、仁慈来治理臣民。
其次,《圣经》的影响。(1)当时政治生活的理想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圣经》中神圣历史的翻版。《圣经》不断向君主提出的王权模式,强化了皇帝仍然是国王的信念。从751年起,通过模仿《旧约》中国王们所接受的膏油,法兰克君主成为了他们的继任者,领导着一个被认为是新以色列的民族。(2)国王比皇帝更经常地被用来指代天国的君主。(3)imperium这个词则经常出现在“统治者的最高权力”这个意义上。
最后,王权在中世纪早期政治现实中的重要性。加洛林帝国归根结底是法兰克王国扩张并征服意大利伦巴第王国的结果,而此后在加洛林的土地上也从来不乏国王。
综上几点,rex这个词所具有的丰富含义和独特历史使它成为法兰克人表达君主理念的理想选择。
首先欧洲概念中的Emperor和中文里的皇帝其实并不是一个东西,我更倾向说这是一个翻译的锅,因此下面提到Emperor专门指欧洲语境中的“皇帝”。在西方的思维里有Emperor的君主政体都可以叫帝国,但帝国的君主不一定是Emperor。
先给帝国下个定义,最广泛的定义是:有一个专制君主,领土范围广阔(视时期而定),统一的多民族政权。细数历史上的帝国可以从阿卡德算起,其后的新亚述,波斯帝国,马其顿,塞琉古等,这些在中文和外文语境里都可以叫帝国,直到罗马才是真正采用了Emperor,源于掌握着权力(Imperium et Potestas)的英白拉多(Imperator)。因此中英文其实都混淆了这一概念,皇帝/Emperor与君主其实是一对多的概念,中国皇帝,日本天皇,波斯沙阿,桑海皇帝,俄国沙皇(有争议词源是否为凯撒),保加利亚可汗,德二皇帝(这个毫无疑问源于凯撒)等等都被当作皇帝/Emperor笼统地概括了。
所以仔细回忆一下,外文语境里在罗马帝国之前的君主叫Emperor其实是很违和的(至少我没有看见过)。中文可能说萨尔贡大帝,亚历山大大帝毫无违和感,但中文的大帝并不是欧洲人说的那个Emperor,即使是安条克(III)大帝,Μέγας也只是他的修饰语,如果给外国人很难将Megas Basileus和Emperor联系起来。同理波斯的君主也是绝对不会叫Emperor的(万王之王),而亚历山大三世也始终只是马其顿国王,和后来的埃及法老,波斯万王之王。简单来说只要领土够大都可以叫帝国,但Emperor不是乱叫的。
古典时期问题还没那么多。大部分罗马公民其实根本不在乎屋大维取得Princeps这个称号,他们只在乎内战终于结束了和,出于对王政的厌恶只要不存在国王就行。第一公民只是巧妙地换了个名字而已。直到罗马帝国崩溃后各种帝号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中世纪出现帝号的帝国,东罗马帝国,加洛林帝国,神圣罗马帝国,拉丁帝国等无一例外都是和罗马人的皇帝扯上关系的。帝号是保留给罗马人的皇帝的,对于神圣罗马帝国来说,选帝侯选出罗马人的国王之后需要被教皇加冕才能成为罗马人的皇帝。因此为了正统性和优越性,各君主都痴迷于这一头衔,为这些君主服务的法学家们也提出了对自己的君主最有利的皇权转移论(Translatio imperii),节选自维基百科:
Emperor这个头衔反映的是对统治普世意图的诉求。关于国王和皇帝之间的高低,从头衔的威望来说国王(Rex)毫无疑问是低于或最多等于Emperor的(这里不谈实力)。前面有答主提到的门德主教Guillaume Durand提出的,“国王在自己的王国就是皇帝(Rex imperator in regno suo)”,目的是强调王权,但仔细一想这个陈述从某种意义上承认了Emperor对于国王的优越性,没有人会反过来说“皇帝在自己的帝国是国王。"
而Princeps这个词从古典时期的”第一公民“到中世纪的”王子“,此时可以指帝国,王国,教皇国,公国等任意一个整体的君主。至于头衔之外的硬实力,国王不一定比皇帝弱(腓力奥古斯都和奥托四世),正如国王的封臣也不一定比国王弱(狮心王理查和腓力奥古斯都早期)。因此Emperor这个头衔只是理论上的优越性。Philippe de Beaumanoir写道:”每个男爵都是男爵领的君主,而国王则是所有人的君主。“(Chascuns barons est souverain en sa baronie, [...] li roi est souverains par dessus tous.)从头衔上来看,帝号是最珍贵的,之后是国王,公爵,伯爵等。
因此头衔这些虚的东西无法改变,但是实力的对比是可以重新平衡的。这些君主的目的就是让自己从众多君主中的一个(Primus inter pares)成为凌驾于其他君主之上的唯一一个(Primus sine paribus),和让自己的封建宗主权变成君主权。所以说从九世纪开始到中世纪结束的战争就是封建制度下以重新平衡实力为目的的战争,向民族国家逐渐建立后争夺领土主权战争的过渡(此处不考虑出于宗教冲突的圣战)。
而经常被忽略的一个封建宗主其实是教皇。十三世纪时,在这些Principes中,世俗的约有二三十个,而神职人员多达九十多个。整个中世纪和Emperor头衔同级别相抗的其实只有教皇,如果不去仔细推敲他们之间实力的动态变化的话:教皇的意图不仅是精神世界,对领土也有所要求。他们甚至伪造了君士坦丁献土这样的历史(Donatio Constantini),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正统性。从十三世纪开始,教皇们不再自称为圣彼得的继承人而是耶稣的代言人(Vicarius christi),为的都是与皇权抗衡。神罗皇帝与教皇之间的斗争都是重新平衡皇权和教权的战争(归尔甫派和吉伯林派)。
教权对欧洲的影响在中文社区普遍被低估,但也不能矫枉过正。例如在英诺森三世写给拉丁帝国皇帝鲍德温一世的信中,要知道英诺森三世的任期是教皇权力的巅峰,他都对出身只是个佛莱芒伯爵的鲍德温毕恭毕敬,同时还要强忍怒火(第四次十字军东征)。原因就是帝号的珍贵,可以推测他并不希望出现另一个与之抗衡的Emperor。
所以帝号是一个好东西,但并不是必须的。至于当代史,题主要么是犯了将神圣罗马帝国等于德国的错误;要么就是拿不同时期的政体名称作类比,德皇如果指德意志第二帝国的话,对比的应该是法兰西第一第二帝国时期法国人的皇帝,而不是和中世纪的英格兰王国和法兰西王国做对比,那就又是另一个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