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挺奇葩的理论。
你可以把里面的强奸犯换成任何一个词“杀人犯”“盗窃犯”甚至可以换成一些相对中性的词汇“同性恋”“中医黑/粉”“真伪女权”之类的。
甚至把男人换成女人都没问题。
比如,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真女权,然后可以论证他想到女性生育不容易,所以成为女权主义的过程,然后会想到每个人都是女性生的,所以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真女权……
有一个词叫滑坡论证(也叫楔子论证slippery slope arguments),大体上可能就是类似的意思,这一论证力图以采取第一步会导致其他具有灾难性后果为由,劝阻不要采取第一步。
这个“科学家种太阳”的理论基本上就是这种猜测,他曾经试图强奸同学,然后他想到了他自己是男人,男人都具备强奸工具,所以他推测所有男人都是潜在的强奸犯。
不过这里的滑坡第一步成为:男性不要长丁丁……
然而他忽略了几个核心要素,
必要非充分:男性具备强奸工具并非只是一个基础条件。那个家伙不只是强奸用的……
推论必须有条件和适用范围:并非每个人都会像他有那样的强奸想法,他把自己和同学的经历推及了所有人的时候,就必须要考虑相当多的因素:年龄,成长环境,受教育程度等等一系列因素都不同。
更何况,在其他国家,女性也可以成为强奸犯啊。
想起一个老段子(还有正规出处呢),
因为蜀地缺粮,刘备曾禁止蜀人私自酿酒,只要在蜀人家中搜到酿酒器具,便以“酿酒罪”处置。一天,谋士简雍跟刘备出游,见一男人与一妇人同行,于是请求以“强奸罪”逮捕该男人,见刘备不解,简雍回答“和家有酿酒器具是同一道理,该男人有强奸工具”。
时天旱禁酒,酿者有刑。吏于人家索得酿具,论者欲令与作酒者同罚。雍与先主游观,见一男女行道,谓先主曰:“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缚?”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对曰:“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先主大笑,而原欲酿者。雍之滑稽,皆此类也。—《三国志卷三十八·蜀书八》
想起了一段对话,貌似是出自《yes,minister》
提出观点其实无所谓偏激与否,关键在于论证。
只要求证合理正确,再反常识的观点我们也能认同。
反之,论证缺失,再普通的观点也不能轻易认定。
如此讲述人的言论,是典型的智障论证。
一般论证需要有定义,逻辑,论据(包括理论支撑、数据论证、事例分析),以及一定程度的价值处理。
而他每个环节都是失败的。
在定义上就没有明确着力点,既没有讲明什么叫潜在,也没有分析什么是潜在强奸犯。第一环就缺失。
在逻辑上:从“男人都有性欲”到“男人都有暴力性欲”到“男人都会计划暴力侵犯”到“男人会倾向具体实施”这一条长逻辑链,环与环之间都是断裂的没有任何论证。
在论据上,理论什么都没有,数据没有,事例讲了个自己的故事。暂且不说以自身事例为依据的可信度情况。他所讲的事例是达不到共情的效果的。虽然男性性幻想很多,但性幻想为性侵的就已经很少了,更何况还是差点实施。这个比例极低,听众无法共情。在论据支撑度上也没有。
在价值上,是需要事实逻辑支撑的,没有事实逻辑支撑的价值,是无法分析利弊的。无法让大家做出判断。没有意义。
论证和辩论其实是最脚踏实地的活动。
潜在的,也就是说有可能的,但是在我国法律中只是规定你做了才有惩罚,你想了却是无罪的。其实每个人都是有可能成为罪犯的,有可能犯法的,也算是真理式的废话,正如每个学生都可能作弊一样。
这时候就看出读书多的好处了:不会掉到坑里,因为有的坑早被前人填了。
晚清文学品评家王永彬在《围炉夜话》就填过问题的这个坑,他在书中写下这样话:“淫字论事不论心,论心千古无完人。”
看一个人是不是淫荡,不看他怎么想,而是看他怎么做。如果看他怎么想,千古以来从来就没有完人。
每个人都可能面对外界的诱惑,每个人面对诱惑时都可能出现内心挣扎和波动,这些都很正常,但更好的人具有更强大的意志,控制自己行为不犯错,道德和法律也会约束人的行为不越界。坐怀不乱,是指柳下惠没有乱的行为,不是没有乱的想法,他当时怎么想别人也无从知道。
“淫字论事不论心,论心千古无完人”的后面,《围炉夜话》还紧接了两句话:“孝字论心不论事,论事万年无孝子。”
看一个人是不是孝顺,是看他有没有孝顺的心,不看他是不是做得足够好。如果要求他做得完美,这世上就没有孝子了。
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都想孝顺父母,但还是经常和父母争执、争吵,成年后在外工作,往往很难将父母照顾周全。但如果有孝顺的心,就会惦记父母,时不时打个电话,有空闲了就去看看,其实都是很平常的事,但这算是孝顺了。“孝”经常和“心”连在一起叫孝心,也是注重一个心。
对于好人好事,标准放宽一些,这世上就多是好人好事;对于坏人坏事,标准定严一些,这世上就少有坏人坏事。我们可能很难改变世界什么,但我们可以改变对世界的看法。
法律不禁止、道德不反对的就都是可以做的,如果法律禁止的、道德反对的是大多数人身上都有的,那么不是人有问题,而是法律和道德有问题。
“每个活人都是潜在的死人”。
这个话题可以OVER了吗?
如果曾经动过邪念,就可以得出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强奸犯
那么我曾经还帮一个乞丐买过食物呢,我是不是也可以得出每个人都是潜在的上帝?
这种观点除了有噱头方便宣传外,其实并没有什么营养
因为我是潜在强奸犯,所以大家都是。
希望他爷爷和爹把他就地打死活埋。
每个女人都是潜在的婊?
不侮辱人,反正是“潜在”的嘛。
理客中来讲,这两句话广义上都没错。
看什么场合说。
大家可以用这逻辑无限互损,谁先要脸谁输。
年轻的时候刚工作,没钱想多赚钱。告诉自己,哪怕让我加班,只要能多赚钱我也干。那个时候钱的边际效用真大。
十几年后你成领导了,工资升了又升。你告诉自己,我就想多点时间陪家人,哪怕钱少点也愿意。钱的边际效用已经减弱了,这个时候时间闲暇的边际效用极大。
拜托说有偷狗现象的各位,咱们的问题是狗肉馆偷不偷狗,我一条评论也没删,大家思想碰撞蛮好的。
以下是源回答
谢邀,
我是一个偷狗贼,狗肉馆的老板给了我五百块让我帮他偷条狗来,我转身偷了一条小型犬给他送过去,不要问我为什么不偷大型犬,我害怕。十多斤重的宠物犬处理了,只剩三斤肉能吃,老板抓着我的领子说,老子赔死?
又是我,老板说以后偷的狗肉要论斤结算,他说十五一斤收,我就去肉狗养殖场以十块一斤的价格买了一吨,第二天就拉了过来,净赚一万,老板说他的狗肉好久用不完,而我想说,还有没有这样的老板。
还是我这个偷狗贼,我看上了隔壁的一条阿拉斯加,少说有五六十斤,我冒着生命危险把它迷晕偷了回来,但是我没有把它卖给那个老板,我买给了宠物店,老板质问我为什么不遵守我们的承诺,我说,你给我五千我就卖给你。
我是个偷狗贼,那天我为了十几块一斤的价格偷人家纯种博美的时候,被邻居看到偷偷的报了警,警察很快就来把我抓住了,我才知道原来宠物狗可以这么贵,我坐了半年的牢,出狱的那一刻我觉得世界真好。
那个老板已经好久不同我联系了,我四处打听才知道,老板和我之前联系的那家肉狗养殖场建立了友好的双边关系,那里的狗便宜又好吃,他不再需要我了。
我站在路边,看着那个狗肉馆小小的招牌,看着熟悉的老板招呼着客人,看着狗肉馆氤氲的气息,我突然好迷茫,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我是一个偷狗贼,这是我偷狗的故事。
手动分割~
偶尔抖机灵也能得到大家这么多的赏识,承蒙各位厚爱,如有不当还请斧正。
现在为什么没有人偷鸡,就是因为肉鸡养殖的成熟使得鸡的价格足够低且品质足够稳定。所以偷狗问题归根到底是肉狗养殖的不成熟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对于不法分子的监管不力。
我们应该做的是促进肉狗养殖的发展,来让丧尽天良的偷狗贼无利可图,只有这样才能彻底的杜绝偷狗现象的发生。而不是将矛头指向那些狗肉店的老板和食客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