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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要禁止刑讯逼供? 第6页

                          

user avatar   lili-92-20 网友的相关建议: 
      

因为刑讯会放跑真正的罪犯。


侦破案件,抓捕凶手,收集证据,大部分情况下是非常耗时耗力的。


如果允许刑讯,随便大街上抓100个人,100个会认罪。


这种差别太大了,办案人员最终都会采用这种简便高效的方式。


最后,大量无辜的人被抓,大多数真正的罪犯逃脱,只有少量运气太差的罪犯收到惩罚。


user avatar   li-de-bao-99-69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一个案件你要的是真相还是结果。这就够了,如果你要真相,就要用各种方法去查到真凶,如果你只是要个结果,那找个疑犯使劲揍,他受不了保证就招供了。


user avatar    网友的相关建议: 
      

说一个笑话你们就知道为什么了。

为了测试美国, 中国香港 满清三地警察/捕快的实力, 决定将三只兔子放在三个森林中, 看三地警察谁先找出兔子.

第一个森林前是美国警察, 他们先花整整半天时间开会制定作战计划, 严格分工,

然后派特种部队快速进入森林进行地毯式搜索, 结果兔子跑了, 任务失败!

然后轮到中国香港警察, 他们派了一百多号人和几十辆警车在森林外一字排开,

由带头人用喇叭喊话:'兔子,兔子,你已经被包围了, 快出来投降......' 半天过去了, 没动静.

飞虎队进入森林, 搜索一遍, 没结果, 任务失败!

最后是清朝捕快, 只有四个, 先打了一天麻将, 黄昏时一人拿一警棍进入森林,没五分钟,

听到森林里传来一阵动物的惨叫, 清朝捕快一人抽着一根烟有说有笑的出来, 后面拖着一 只鼻青脸肿的熊,

熊奄奄一息的说到:'不要再打了, 我就是兔子.......'


user avatar   Ivony 网友的相关建议: 
      

怎么说,看了一圈下来,发现所有的答案都混淆了两件事情:

刑讯逼供和自证其罪


问题问的是刑讯逼供,而回答的都是为什么禁止强迫自证其罪

刑讯逼供不一定是要定罪啊,也可以是讯问幕后主使,还有多少炸弹等等问题。

当然我们认为讯问幕后主使这种事情容易搞成大清洗活动,但是还有多少炸弹这种类型的问题却是比较现实的问题。


事实上关于这些问题,目前并没有定论。禁止刑讯逼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废除酷刑,如果不以酷刑来看,很多时候辩诉交易不就是刑讯逼供的一种么?用认罪换减刑,多么伟大的提升效率的发明……(提示:这里明显是个讽刺)



所以其实很多时候,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就是,文明发展了,所以废除了可以用来逼供的酷刑……


user avatar   qian-xie-ying-73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这本身是一个并不复杂的法律问题,其他答主已经解释得非常好了。但是在围观了一些辩论后,我发现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支持刑讯逼供的人(以下简称支持者)通常喜欢举出极端情况来证明刑讯逼供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比如说某个能力很强的犯人做了一件事情,这个事情特别紧急而且危害特别巨大,如果他不赶紧交代很多人就没命了(例如《蝙蝠侠前传黑暗骑士》里小丑安放炸弹),此时如果一味反对刑讯逼供就显得很迂腐。支持者认为,如果不能解决这种特殊情况,就不应该一味反对刑讯逼供。哪怕刑讯逼供造成了无数的受害者,但只要能够起一次作用就不能全盘否定,因为暴力虽然不对但管用,是成本最低的方案。

乍一看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逻辑,因为上面这种特殊情况实在是太罕见了,而在现实中刑讯逼供明明制造了无数冤假错案,极大地破坏了公信力,也极大增加了制度成本。而且即使不考虑法律问题,就算是一个人犯下了特别紧急且危害巨大的事情,为什么暴力就一定能够让对方交代呢?暴力也可能让对方紧张的说错话,也可能会加重对方的对抗情绪啊。更重要的是,为什么支持刑讯逼供只需要一个理由就够了,而否定刑讯逼供则需要一万个理由呢?为什么证明责任要落在反对者身上呢?

所以我想这可能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心理问题。我曾经和一个朋友讨论过类似的问题:教育子女是否应该完全否定暴力的合理性。对方认为,暴力状态纵有万般不好,但在紧急状态下是最有用的,如果小孩子马上要踏进火坑而不自知,无法说理和沟通,那么只能采用暴力了,而平等尊重的教育方式即使平时有一万个优点,但在紧急时刻还那么讲道理,讲究迂腐的“程序正义”,就会让小孩子遭受不可逆转的重大损失甚至丢失性命,连生命都没有还谈什么权利和自由?因此暴力的权力是有必要保留的。

上面这种观点是非常常见的,它其实也是为专制和暴政辩护的常规思路。那么,这个思路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首先,这种观点表面上是为了解决紧急状态下出现的问题,但对“紧急状态”的定义权是掌握在一方手中的,这使得掌握权力的人倾向于将紧急状态给常态化,到最后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变成“紧急状态”,没有紧急状态也要制造紧急状态,这不论是在家庭教育还是在人类历史上都是很常见的现象。医学上有一种病叫做代理型孟乔森综合征,说的是一些抚养者总是有意无意地使孩子处于虚弱的需要被照顾的状态,这样自己就可以通过照顾孩子来体现自己的价值了,这样的抚养者害怕孩子自己做选择,所以总是强调“外面的世界非常可怕。”

其次,这种观点虽然看到了尊重权利会导致大量的争辩,却没有看到只有在自由平等的对话中,才可能出现真正的沟通(尽管这个过程很艰难),才能够真正提高组织内部互相信任的程度,进而提升组织的整体凝聚力(而不是靠强压和说谎营造出来的凝聚力),而这种凝聚力是可以在关键时刻转化为巨大的行动力的。应对紧急状态并不只有专制这一种方式,很多紧急状态需要的恰恰是双方密切配合,需要下位者也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方发命令一方照做”的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复杂的局面,即使在强调纪律性的战争中也是如此。

因此,对暴力的执念往往源于心理的创伤。当一个人长期处于被暴力和受压抑的状态下,他不仅很难反思和看到暴力的虚弱,反而迷恋专制和暴力表面的强大和“管用”,觉得程序正义、平等、权利、尊重不过是骗人的把戏,是小孩子才相信的,这种油腻的虚无主义让他产生了一种智识上的优越感,但其实是因为他的爱和信任的能力已经被摧毁了。他虽然曾经受到权威的压制,但长大后却处处模仿那个曾经镇压他的权威的说话口气,因为他的内心想要拯救自己,创伤使得他强迫性地回到遭受挫折的心理发育阶段,想要 “重写历史”,但这种做法并不能真正拯救自己。

如何理解「自律者自由」?

辩论真的有用吗?


user avatar   huang-se-zhi 网友的相关建议: 
      

老话说得好,

三木之下,何求不得。

老话又说,

人心如铁,官法似炉。

又有受过刑的表示,

痛不欲生,但求速死。

即使在古典时代,能够熬得住严刑拷打的也是少之又少的好汉,是可以写进史书的。

在现代,刑罚这东西加上生理学和现代急救手段之后,受刑人唯一的希望是对方操作失误……

其它地方的不说,就说著名的关塔那摩,被关押的有不少信仰坚定到变态的宗教恐怖分子,按理说这种人最难被屈服。

然后呢?据流露出来的照片,一样被美国女兵当成狗一样的拖出来遛……要是我没记错,有些人被水刑了600多次……

绝大部分生活在比较和平区域的老百姓,被街上的流氓揍一顿也就怕了,要不是相信还有国家能给个公道,缴保护费送女儿这些事也不过就是个日常。

不要以为自己痛觉缺失就不怕了,也不要以为这些手段只会用在坏人身上。

就这样。


user avatar   li-meng-yang-88-86 网友的相关建议: 
      

@给我多放肉

不慎乱入,偶然看到这个回答把我看乐了。这就是典型的幼稚……大概以为刑讯逼供只是不合法,把它整合法就行了,在配上各种律法制度,规定好怎么实行就行了。

然而。几千年来,刑讯逼供一直就是合法的~~你脑子能想到的,几千年来的人都想到了。

以《明律》为例,就规定了什么样的情形不可以刑讯逼供:

凡应八议之人及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若废疾者并不合拷讯,皆据众证定罪违者,以故失入人罪论其于律得兼容隐之人及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若笃疾皆不得令其为证,违者笞五十。
纂注:以故失入人罪论者,谓不雇其应议及年之老幼疾之笃废重加拷讯而老幼不任其若而虚招则以故入论不稽其是是否应议年之老幼疾之笃废而误加拷讯以成罪则以入论拷拷打讯讯杖也此言。凡律应八议之人及军民人等七十以上十五以下若人之有发疾者,凡有犯并不合用刑拷讯皆据众人证佐情词以定其罪所以优礼应议之人恤老慈幼矜不成之人意若当该官司违此律而加拷讯以坐者即所坐轻重之罪以故失入人罪论故入者全坐失入者减三等其于律中得兼容隐之人及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若笃疾者皆不得令其为证盖容隐之人易为亲者讳而老幼笃疾于法免罪或恃此以罔人故违律而令其证佐者当该官司笞五十以吏为首递减科罪

非法刑讯导致冤案的官吏也会入罪受罚。

一违律拷讯而事不枉断者以不应科
若官吏鞫问狱囚非法拷讯故行教令诬指平人者以故入人罪论

清朝的《大清律例》也一样有规定,如果胡乱刑讯错了要承担责任。

承审官吏凡遇一切命案盗案将平空无事并无名字在官之人懐挟私讐故行勘讯致死者照律拟罪外倘事实无干或因其人家道殷实勒诈不遂暗行贿嘱罪人诬扳刑讯致死者亦照懐挟私讐故勘平人致死律拟斩监候如有将干连人犯不应拷讯误埶已见刑讯致毙者依决人不如法因而致死律杖一百其有将干连人犯不应拷讯任意叠夹致毙者照非法殴打致死律杖一百徒三年如有将徒流人犯拷讯致毙二命者照决人不如法加一等杖六十徒一年三命以上递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徒三年其有将笞杖人犯致毙二命者照非法殴打致死律加一等杖一百流二千里致毙三命以上者递加一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若因公事干连人犯依法拷讯邂逅致死或受刑之后因他病而死者均照邂逅致死律勿论如有奸徒挟讐诬告平人官吏知情受其嘱托因而拷讯致死者本犯依诬告律拟抵官吏照为从律满流如有诬告平人官吏不知情依法拷讯致死者将诬告之人拟抵官吏交部议处若被诬之人不肯诏承因而叠夹致毙照非法殴打致死律定拟均不得删改律文内懐挟私讐字様混引故勘平人概拟重辟在外不按实具题在内含糊照覆照官司出入人罪律分别治罪一直省州县有曾经夹讯人犯招解时务将夹讯过缘由于招册内详细声明佐贰奉上司批发审理事件有应夹讯者详明上司改委印官审理系印官批发者呈明印官掣囘自行审理如有违例用刑者督抚题叅交部严加议处一凡州县自理之案不得擅用夹讯其申报事件将夹讯几次或案内未曾夹讯之处据实声明该管上司于解审时详加察騐如有朦胧隠匿等弊即行题叅

然而没什么卵用,几千年来各种酷吏的故事不会没人听过吧。古代冤假错案那也是家常便饭。

可以说几千年文明进步到现代好不容易废除刑讯逼供了,你这一整还想给倒退回去?

当然。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所谓的刑讯逼供的基础,实质是有罪推定,只要你作为被告,一定是有罪的。正因为你有罪,才会挨打。没罪抓你打你干什么?


user avatar   gu-ming-jiao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大家也不知道怎么回答的。

反正,我点进来的原因是因为我看到要禁止腾讯逼供~~~~~~不氪金也没有那么大罪过啊~~~


user avatar   luo-ma-20-16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大家都散了算了。

提问者号称专业的,看看人家多少视频专栏和回答。

这个提问不过是人家明知故问而已,你认真回答了弄不好还转手就被这“专业人士”拿去当作自己的东西了。


标准答案是:你就不该让孩子带去。


user avatar   UNSC71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去打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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