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一下答案吧,之前确实像评论里说的,牢骚和负能量太多,仔细想了下,觉得这和看到这个题目的第一反应有关——
这是一个关于选择的题目,每个答主一定是基于自身的经历经验感悟和角色立场来回答的:
比如建议题主去法院“到此一游”的,大多是年轻律师,他们加入了所谓“人脉”“潜规则”和“大量案件练手”这样的臆想,觉得去法院晃荡几年就跟去克莱登大学镀个金一样样的;
比如我的回答,站在一个干了多年审判且认真考虑过离开的人的立场,所以看到有人要不负责任地挥霍生命里最重要的几年,会觉得痛心。
评论里有人问,如果为了情怀呢?
我想如果为了情怀,是不会轻言离开的,至少不会在还没有进入的时候就计算各种投入产出比、计算各种效率最优;当然为了情怀的人最后仍可能会离开,因为失望或者情怀逝去……
事实上,我认为,法院/体制内是非常适合放飞情怀的地方,作为业务为主的单位,如果没有其他想法,完全可以两耳不闻窗外事,只办好自己的案件,对自己的案件负责,对自己的当事人负责,也对自己负责!
但“没有其他想法”,需要修炼:
起码,得先入额,能独立办案,不受干预吧;
甚至,得受过一些挫折,不会动辄被调整啊、职级啊牵着鼻子走……
这些,都需要进入体制内慢慢感悟。
慢慢感悟,慢慢……
不是干个几年就走!
不是为了当律师的跳板!
更不是为了所谓潜规则!
所以,其实留在法院干活的,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心的我们,无论最终留下的原因何在,内心都是有情怀的,只是有时候觉得说出来太矫情(ー`´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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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下为什么说建议“到此一游”的律师不是low就是坏。
单位某些庭室缺书记员,分期分批从律所借人,但那些被借用来的小律师或者律师助理们在同事们眼里全部面目模糊,甚至借用庭室的同事都叫不全他们的全名,完全当成免费劳力在用。
说好的人脉呢?
说好的大量案件练手呢?
嗯,可以练习速记和订卷!
然后所谓“潜规则”
先讲个已经讲了几十年的“笑话”(我刚上班就听前辈讲):
某聘用制书记员,结交广泛,每每开庭结束,就跟双方联系,说可以“勾兑”但需表示,交钱就能胜诉,败诉退钱
——每个民事案件都有胜诉方,每个胜诉方的钱都不用退,遂日进斗金。
还有,我办民事案件的时候,常有胜诉当事人结案后电话感谢,偶有说着说着秃噜嘴的
——那个,我们一点心意啊
——慢着,你啥心意?
我咋没见!
你来,来办公室!不来也得来!
来当面跟你律师对质!
所谓“潜规则”,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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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原答案:
当如果你想的就是“先去法院干几年”最终还是要做律师,那趁早别去法院,直接做律师。
原因:
1.做律师以后的任职回避,哪怕你在法院根本没办案,一样要回避。
现在不严不代表以后也不严。
2.体制内时间损耗。
入职,首先一年见习期,基本就是政治部、办公室打杂,想去当书记员干杂活都难,美其名曰“尽快熟悉单位同事”;
见习期过了,在你强烈要求下,终于下庭室,你以为就可以学习业务+积累人脉了?再打脸!
无尽的庭审记录、永远整不完的卷……在这种情况下,就算给你校对文书的活儿,你也就是毫不过脑的校对,绝对不会有研究案例的想法——本单位一top5研究生就这么废的——这不是吓唬,是事实。
然后,等着入额吗?别逗了,全国九万未入额法官没消化呢,前几年考入培训过没给任命的虎视眈眈等着呢,你觉得你能排到啥时候?
3.思维的僵化。一种是习惯了体制内生活,觉得可以等着按资排辈;一种是觉得反正我也要走,觉得工作差不多得了;还有一种是纠结中时间就过去了。
以上,你觉得你在法院能学到什么?
其实现在还能在法院干业务的,女生主力军,一小部分情怀党;最后大量的是那些入额的中流砥柱们,他们不入额出去能干什么呢?基本上都是司考之前法检考试任命的,没有司考资格,出去除了搞非诉,难道给人当“师爷”?
所以,别觉得我们能忍着不走,你就能入火坑,并觉得入了火坑还能捡了宝石再走,孩子,世界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去当律师吧,天高任鸟飞,以后你会庆幸这个决定的!
——————再更新一波—————
放一个刚新鲜出炉的,可以看评论区已经沦陷到何地步
《33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量全国第一,这个法院是怎么做到的?》
9012年了姐姐,我怀孕到八个月都是叫外卖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