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
@sxc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曾在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供职于锤子科技。之前的利益申报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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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申报:
普通消费者,iPhone 4、Sony Ericsson lt18i、SONY Xperia S、NOKIA Lumia 920 长期用家。其中 iPhone 4 使用一年,920 使用两年,中间 18i 及 XS 间断使用各四个月。
此前不认识、不了解罗永浩先生其人,亦不知其种种奇闻轶事,只看过两场发布会:「因为 Smartisan T1 而关注到这位罗先生」——这样的判断大抵是成立的。
手提电话是在上个月十八号拿到的,越过官网于苏宁易购购得的现货。如果对此存疑,稍后我可以为各位提供荧幕截取画面。本答是完完全全、纯粹从本人角度出发的「绝对主观」的「实际体验」。任何针对「行文」本身、「主观」感受的批评及质疑,我将一概无视。若我的行文出现了硬伤性错误(把 A 事实说成 B 事实,这种即我以为的硬伤错误),请给予指正,我将在最快速度进行修改。但,如果对于我说的「主观感受」这部分(「我认为 T1 很 A,你竟然觉得 T1 很 B,你果然是个傻叉」 ),你有不同看法,不欢迎分享到我的评论里。你也可以来骂我,我会举报阁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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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图:
一个产品是否打动我,或者会受很多因素影响——他的续航、他的相机、他的荧幕……但假若按优先级排序的话,一个产品是否打动我,最骨髓的一点是:他是不是「灵」的。
「灵」是一个主观得不得了的词汇,它是感性,也很性感。只要一款产品足够「灵」,我愿意为这个「灵」字忍受它更多缺点。
如果拿手提电话设备打比方,有的产品灵在面子:例如 iPhone 4 横空出世的双面钢化玻璃,它是「灵」的;例如一整个聚碳酸酯后壳攫住弧面玻璃,整机浑然一体的 Lumia 920,它是「灵」的;例如被金属完整包裹住表面的 HTC One,握入掌中那一秒冰凉,它是「灵」的;与此相同的,大抵还有 HTC g3 的俏下巴、iPhone 6 的弧线、魅族的 home 键、Xperia Z3 「在边角处放置一个球体」的设计、Xperia S 的透明带以及 lt18i 妖媚的腰线……对我而言,他们都是灵的。
而少数产品,则灵在里子:依然拿智能手提电话设备打比方,iPhone 上锁时「嗒」的一声,是「灵」的;METRO 是「灵」的;tile live 磁铁翻动的瞬间,是「灵」的;手指扫过 MX3 home 键时晕开的光,是「灵」的;Windows Phone 8.1 设置背景后扫过画面磁铁与背景的视差,是「灵」的;iOS 7 动画效果,初见时更「灵」得叫绝……对我而言,他们也是灵的。而「流畅」则是「灵」的准入门槛,所有不流畅的系统,都是「不灵」并且「粗鲁」的。
面子和里子,只要「灵」,他们都是「高级」的。
但后者与前者相比,则更进了一步:它的「高级」直接越过眼睛触碰到了脑袋层面。同样是为了给用家带来更愉悦、更美好的体验,后者的留存时间将更长一点——我们也许对一款手提电话产品的 ID 设计由于长时间审视感到疲倦、厌烦。这种烦厌,放置到后者身上,同样存在,但相对而言,这个「长时间审视」的「长时间」,则比前者不知道要「长」到哪里去了。
所有「灵」的产品,对我而言,都是好产品。但只有极少数产品能做到内外兼修,百分之八十的好产品都停留在了只把面子做得漂漂亮亮这个段位。
对我而言,面子上的足够「灵」,是打动我的先决条件,但真正能让我掏钱的,还是里子。当然,这个世界上也存在着单凭外貌就能让我掏钱的工业设计:索尼的两款机子就是例子,后来我因不堪忍受 Android 2.x 的臃肿与卡顿而彻底抛弃。这给我结结实实上了一课:不可以貌取人。
而真正能做到内外兼修,灵得从头发丝到脚趾头的产品,我接触过三部半:iPhone 4、iPhone 5c、Lumia 920 以及半部 MX3。他们都当得上「浑然一体」四个字,将软硬件优势,相得益彰发挥到了恰到好处的地方。
回到 Smartisan T1 本身:经过半个月的使用,在我的个人感受层面而言,他是一款好产品。除此之外,他的骨子里灵气很足,以至于通过它安静的外在,能溢出灵气来。
与「里子」Smartisan OS 比起来,T1 的外形却没有那么「灵」。
与同样双面玻璃的 iPhone 4 做比,T1 手感更细腻,是类似「滑不腻手」的触感。它的中框让我喜欢:这种浑然通体的黑色,让我联想到「忧伤而精致」。而整机最提神的,没想到却是锤子科技「T」的 LOGO,当单手持握电话,食指指腹触碰到砥砺粗糙的「T」字,与细腻的机身形成强烈反差。大概当得上「画龙点睛」四个字。
但,在实际体验中,T1 机身稍重,我从 Lumia 920 过渡,没有如上手 iPhone 5s 般明显变轻感,整机非常容易成为指纹收集器。后盖非常不耐划,只是短短半个月,后盖已经伤痕累累。之前被人诟病的电源键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却不成为大问题,大概因为我是左手用家。
此为缺点。
相比起面子,其实我更愿意讲 T1 的里子。
一款好产品是有气质的,如果说 iPhone 4 的气质是惊艳、贵气,那么 Smartisan T1 的气质则是妥帖、柔软、安静,而忧伤。相比面子,T1 更打动我的,在于其里子。
首先,Smartisan OS 是美的。
我享受一切规整的排列:iOS 的圆角矩形如是,WP 的 METRO 风如是,而 Smartisan OS,亦如是。罗永浩先生在发布会上大费笔墨强调的不可置换背景、九宫格和重绘图标在此不浪费笔墨,而实际效果是,出奇的好。以至于配合着美丽的显示效果,我愿意偶尔停下来,看看那些精美的图标。
其次,Smartisan OS 是柔软的。
在上手之后,我充分体现到了罗永浩先生说的那句「七年一遇的美观、易用、人性化」。
在流畅度方面,就像所有人所说,「他跟手得不像安卓」。他如此妥帖、事儿逼得温柔,以至于让你不得不喜欢起来。罗永浩先生演示了半个钟头,都只演示了冰山一角,我以为,自己还无力在一千几百字之内把这个任务完成得比他还好。因此,我的观点是:请得闲时,体验一把吧。
在使用 T1 一段时间后,我抽空把触动我的一些个小细节都记了下来,写成了
长微博。如果感兴趣,可以看一眼。
我没办法告诉你,T1 值不值三千块人民币: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最好的手机,只有最适合你的手机。同样的,我长篇赘论的这个「灵」字,不适合你,甚至不适合所有人,只适合于我一人。
对我来说,T1 是个好产品。
在我观察里,知乎上基本上是一面倒对 T1 的唱衰。但我想,或许,在质疑、嘲笑「空口说大白话的家伙」之余,或许可以去「把玩」一下这个电话。
他或许也能触碰到你的脑袋层面。
最后,我愿意用我长微博的一段话来结尾:
我不了解罗永浩先生生平,但我想,罗先生大抵是个不坏的人。一个坏心眼的家伙,或一群坏心眼的家伙,是做不出来如此柔软、美妙、妥帖的产品的。
感谢你们让这个世界变好了一点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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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答是完完全全、纯粹从本人角度出发的「绝对主观」的「实际体验」。任何针对「行文」本身、「主观」感受的批评及质疑,我将一概无视。若我的行文出现了硬伤性错误(把 A 事实说成 B 事实,这种即我以为的硬伤错误),请给予指正,我将在最快速度进行修改。但,如果对于我说的「主观感受」这部分(「我认为 T1 很 A,你竟然觉得 T1 很 B,你果然是个傻叉」 ),你有不同看法,不欢迎分享到我的评论里。你也可以来骂我,我会举报阁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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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职锤子科技。之前的利益申报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