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姑娘,原本住广东,开着一家外贸公司。
有一次她要来美国参加展会,就申请签证呗。结果找了个不靠谱的旅行中介,中介说:你单身啊,签证肯定不能过的。这样吧,你瞎编个老公孩子的名字,我写上,这样你在中国有家庭,签证就能过了。
姑娘也不懂,觉得中介说的有道理,就瞎编了俩名字。
姑娘来美国开展会,有个老乡给她介绍了个男人。是中国人,已经有美国公民身份了。男人追她追得紧,姑娘觉得男人挺好挺老实,就交往了。结果一不小心,姑娘怀孕了。她也是在传统家庭长大的,觉得那就结婚呗。
就结婚了。生了个女儿。
可是结婚之后才发现老公是个妈宝,凡事听妈妈的。全家人看不起她,觉得她是从乡下来的,嘲笑她,欺负她。老公经常向她发脾气,成天大吼大叫。
老公倒是肯帮她申绿卡。但是由于那个不靠谱中介,她的绿卡申请被驳回了。移民局说她在身份问题上造假,要把她遣送回中国。
可她哪儿舍得与女儿分开?
老公冲她发脾气,甚至殴打她和她女儿。她害怕,生气,愤怒,可是连报警都不敢。她怕自己身份有问题,警察来了会把她抓走,遣送。
她没有钱,没有合法身份,手足无措。
找到我正在做志愿的机构的时候,她哭得不成样子。
这个时候,谁能帮她?
在美国,唯一的答案是,律师。
作为一个公益律师,可以帮她。
可以帮她上移民法庭,向法官辩护,说她第一次写了错误信息是由于旅行中介的误导。她之前并没有婚姻,这是她的第一次婚姻,合法的。
可以帮她独立申请绿卡。作为被虐待的妇女,她有权申请VAWA self petition.
可以帮她申请人身保护令protection order, 禁止她有暴力倾向的老公去骚扰她和女儿。
可以帮她打离婚官司,并且帮她申请女儿的抚养权。
在很多时候,对于很多人来说,律师们是救命稻草一样的存在。
这就是为什么我不想再做专利律师,而想做一个公益律师。
我想做婚姻法,移民法。
我希望能帮到活生生的人。
好在美国社会中有这个可能性:公益组织靠着政府拨款、公众捐助来生存,给律师发工资,而低收入的客户并不用花一分钱。
公益律师赚的不那么多,但也够一个普通的中产生活。
毕竟也得吃饭不是。空有圣母心,饿着肚子也不行。
曾经问过一个执业婚姻法的老律师(大概做了几十年吧):您觉得做婚姻律师,最坏的地方是什么?
他说:很多人的情绪都是混乱的,你要从那一片混乱里面理清头绪,而经常你会觉得这对你自己而言也很痛苦。并且,有时候输了案子的话,客户会非常非常的难受。有一次,他打输了一个关于监护权的案子,第二天,客户自杀了。他一直难以忘记那个人的脸。
于是我问他:那您觉得作为婚姻律师,最好的地方又是什么呢?
他说:我是在真的改变人们的人生。我努力地去做我觉得对的事儿,然后希望能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帮一把。
因为我想做一个对别人有价值的、可以解决问题的人。
而且律师也算是高薪职业了。
我是给检方工作的(经
@逻格斯提醒,发现还不能对应国内“检察官”的称呼,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了==)总之,在美国也算得上是广义上的律师。
这星期,我第一次参与了谋杀案,是一起二级谋杀案的上诉,
此案发生在十一年年之前。了解法律的朋友可能要问了,十一年,难道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吗?
原来,根据明尼苏达州的法律,俗称大明律,一般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为两年,但如果上诉原因是为了”纠正非法判决“(correction of unlawful sentence), 也就是针对一审时的程序错误进行上诉的话,不受时间限制。
此案的被告,就是以当时量刑时犯罪历史”分数"计算错误为由上诉的,美国刑事案件中,量刑轻重与犯罪历史记录有关,被告认为由于他的犯罪前科记录有误,自己被多判了36个月(总刑期422个月)。
凶手名叫Nathaniel Glass,这起谋杀案,现在网上还有新闻报道与评论,
凶手以兜售毒品为名,将被害者,一名怀孕三个月的准妈妈,诱骗到一栋荒废的别墅中,试图强奸,
被害者警惕心很强,随身带了一把锤子,见凶手开始动手动脚就挥锤砸去,
但凶手毕竟人高马大,劈手夺过了锤子,恼羞成怒之下竟然连续照着被害者的头、胸、腹部连砸三十多下,导致被害者颅内大出血,
凶手一边看着被害者在地上挣扎喘气,一边平静地擦干净现场的血迹,扔到了沾血的衣服和鞋子。
一星期后,当那栋废弃别墅里传来的气味惹得四邻不安时,凶手竟然主动打电话报警,声称发现了一具尸体,
凶手有颗大心脏,他镇定地等警察到场,还热情地向警方介绍发现尸体的经过,帮助提供了自己的“证词。
也许真的是上天有眼,正在凶手飙演技的时候,一名听说这栋别墅里死了人的关键证人赶到了现场--就在谋杀发生之前几天,她在这栋房子里遭到了性侵犯,同样是以兜售毒品为名,正是同一人所为。
证人说,警察叔叔,那天就是这个人。
办案的警探当时就起了警觉,二话不说,先让凶手留下一根头发,
和死者指甲缝里收集到的皮屑做DNA比对,这才发现了真凶。
水落石出。
在看了当时的调查报告和审讯记录后,我不由自主,按照报告里的地址,找到了案发现场。
一栋很古雅的二层小楼,外墙已经重新粉刷过,窗帘看上去很新,明显比报告里的图片来看多了些人气,
旁边还有个小公园,秋千架上传来孩子的欢笑,草地上有人在玩飞盘,道路两旁有人在遛狗,
不知还有没有人记得,这样一条平凡的街上,曾经发生过可怕的事情,生活只是自顾自地继续前进。
而我们记得。
当时负责庭审的检方负责人,Tami McConky,现在依然在拉姆西郡工作,负责刑事案件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权益保护工作(victim advocacy) ,
当时的一位探员,和同时参与此案侦查的法医,在几年前结婚了,
当时提交报告的一位警官,我看着名字很眼熟,在系统里一搜,原来几周前我参与的另外一个案子中的被告正是他擒获的。这位老警官,凌晨两点驱车直追嫌犯,硬是将时速80英里飙车逃跑的嫌犯一下子撞到了人行道上。这种刀尖舔血的生活,他干了几十年。
十一年后,一群初出茅庐的实习生,又从故纸堆中翻出了四大箱文件,再度和当时的被告约战法庭之上。
开始做刑事诉讼以后,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也有一些变化了,
这个世界的确有很可怕的一面,好好的人,会被杀死,被强奸,被醉酒的司机撞倒,被吸毒的丈夫虐待,
面对这个世界的丑恶面,我们能做的其实不多,
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不幸的受害者来说,他们受到的伤害已经无法弥补了,将罪犯关上一百年,一千年,伤疤也不会愈合,
我们所能做的,只是给世界一个交代,告诉天下人:没有人,能在做下这般行径后拍拍屁股全身而退,
要把丑恶的一面彻彻底底翻出来,曝晒在阳光下,这就是我为什么想做检察官的原因。
For the night is dark, and full of terror.
面对游行示威,这个中国总领馆要是能换成美国大使馆,那么这个局面将绝杀。
可惜换不得。
毕竟美国国土上暂时不能有美国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