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自己的审美不是伤害(妨碍)别人,有必要趋同么?
前段时间花比较多的钱,买了一件纯白色T恤,被朋友吐槽和100块H&M一样。
哈哈,一笑了之,多大人了,我就不能有自己的审美,自己的判断?
我就是喜欢陈粒的《正趣果上果》,每次听让我想到罗大佑的《童年》,每次听都会笑。
我就是不喜欢张艺谋评价最高的《红高粱》、《活着》、《大红灯笼高高挂》,更喜欢他的《我的父亲母亲》。
我就是觉得小说《嫌疑人X的献身》和《白夜行》可读性不如《解忧杂货铺》。
我就是觉得足球应该鼓励进攻,喜欢拜仁、巴萨,鄙视摆大巴,讨厌马竞。
我书桌上摆的不是李白、杜甫的诗集,而是白居易的诗集,不行么?
还有,高导别喷我啊,我就是讨厌姜文,就是喜欢周星驰,特别是《大话西游》,哈哈~
自己的审美不是伤害(妨碍)别人,有必要趋同么?我又不是跳广场舞的大妈,安安静静读自己的喜欢的书,听自己喜欢的音乐,看自己喜欢的电影,穿自己喜欢的衣服。非要给我讲陈粒的音乐无聊,白居易的诗不如李杜,对不起,鄙人不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