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按照“强迫幼女卖淫”来量刑的,而且是从重处罚,两名主犯死刑,其他有的无期有的十五年,而不是按照“容留幼女卖淫”来量刑的,可见唐慧并没有什么“难以承受的法律大bug”。再看唐慧的所作所为,一开始唐慧自己认定是邻居王某拐走女儿,便靠撒谎来误导警察,当警察调查后解除了王某的嫌疑,放王某离开后,唐慧一家人便大闹派出所;之后借朱军强杀法官案,造谣说朱军是乐乐的干爹,为乐乐的事情枪杀法官,试图引起媒体的注意。至于其他在法官面前脱裤子之类的就不说了。从媒体的调查看,并不存在永州公安渎职,内外勾结,要靠唐慧上访下跪来推动案件调查的情况,比较出名的那位杨军祥,也较好地履行了自己作为警察的职责,只不过没有按照唐慧的要求来处理,就成了“不作为”。警察哪能由受害者家属指挥,指哪打哪,不然就是渎职就是不作为?这样一个人,被媒体塑造成“悲情母亲”,真是一大笑话。 楼上有不少同学说到舆论干预司法这个问题,但是又是谁制造出这个舆论的?媒体为什么不能深入调查之后再来准确地报道事实真相?现在喜欢炒作博眼球的媒体太多了,严重误导公众。只要有人提出不同意见,微博上一片脑残大喊“要是你女儿你怎么办”,让人哭笑不得。
有些人为唐慧被劳教打抱不平。我认为中国的劳教制度和上访制度都应该取消。但是唐慧,说老实话,所作所为早就该进拘留所好几趟了。当然政府的处理也是不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