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百年内人口近十倍的增长是因为取消人头税而带来的统计增长,康熙五十一年的人口统计数字是五千四百万,到乾隆十九多年的时候就多出来八千多万,自然增长率超过千分之二十,这是不符合人口自然增长规律的。
高产作物的推广并非是一个忽然就普及的过程,就南方大部分地方的方志来看,高产作物的推广是从明代到民国一直在慢慢推广,但是限制于赋役征收还是以钱粮二色为本位,其他作物作为折色卖不上价,玉米、红薯等作物多是以原有粮食作物的补充而存在,而并非大规模使用而显著提升人口限制。
根据何炳棣从各方志中取得的材料,在清代康熙末年,稻米仍然占据中国古代粮食作物产量的七成以上,小麦占两成多,这个比例倒是一直在减弱,但是直到二十世纪初年,美洲高产粮食作物的产量也不过达到三成,而民国时期,才是真正美洲作物大规模侵占传统米麦粮食作物种植空间的时候,到了建国前,米麦产量被挤压为四成,而中国人口破亿无论从统计上还是估算上的时间都与之不符。
还值得注意的是,高产作物的推广带来的人口限制的提升,同样被经济作物(花生、烟叶、茶甚至鸦片等)的推广而抵消,这是一个同步的过程。
中国传统农耕社会的限制不仅仅在于作物,更在于人均土地规模,玉米、红薯等作物相较于传统米麦最大的好处在于不需要像米麦那样精耕细作,而这点在中国传统农耕社会不算做一个优势,中国传统农耕社会所在意的“糊口”,其实是“经济上”的糊口,而不仅仅是粮食,所以在可以无限制的投入劳动力的时候,米麦的经济效益其实明显高于玉米、红薯等,玉米红薯更多用于无法种植米麦的地方,但在这些地方,更多农民会选择效益更高的经济作物。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是按现在的估计,在明末的时候中国人口数字理当达到或者接近一亿,不然无法解释清初100年内的人口爆发,康熙三十九年的官方统计人口数字为两千一百万,而估算人口数字应当是1.5亿,如果根据官方人口统计数字,康熙至乾隆末,人口自然增长率达到千分之十四点六,这个增长在传统社会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而中国古代正常的自然增长率维持在千分之7左右,这个增长数字作为估算数字,可以与晚明至晚晴之间的人口估算数字吻合,也即1640年左右,中国人口应当是1亿左右,康熙末年1.5亿,乾隆末年3亿,1840年4亿这样的估算数字,然后考虑到明末时期人口实际数字可能更多(人口实际数字是统计数字的三倍以上并不让人吃惊),而明清之际战乱之严重,所以估算数字明末时期人口可能就达到了1.5亿以上,而清初人口数字为1亿之可能更加具有合理性,而这个数字并没有改变人口自然增长率。
另,关于土地开发,康熙二十四年,官方“丁口”数应当是两千三百万,土地六亿亩,嘉靖十七年,官方人口数三亿五千万,增加十倍,土地7亿两千万亩,增加百分之二十。
最后说下,为什么“人头税”取消后,人口统计数字增长这么快,中国古代科举之名额,以省、县分配,最重要的划分标准就是当地的人口,而参加科举,也必以“当地户籍”,而凡遇灾荒等朝廷赈济,也都以人口来发放赈济减轻赋税,所以人丁税取消后,相当于拥有户籍的人取消了义务,而保留了权力,而省县乃至乡中的官员和乡绅,也都想尽各种方法增加本地人口数字,以此换取跟多的名额,以前隐匿的人丁,即使自己不站出来,也会有其他人为他们记上,虚报的情况也不是没有。
所以,中古古代人口其实并没有出现过类似“爆炸性增长”的情况,也没有因为什么因素造成人口在短时间内超越以往的突飞猛进,人口数不过是统治者和民间社会博弈的数字游戏,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抢夺资源和权力的工具。
同意王建雄的回答。
别的地方不清楚,但仅限我们陇南鬼不下蛋大穷山沟来看,玉米、土豆这些适合当地这种破烂山地的作物,种植历史都不长。根本无法吻合清朝人口爆炸的时间段。
玉米大概是明代从西域传入,当时叫“回回大麦”,后来又叫“番麦”。但等到大规模推广种植,最晚是在道光年间,道光年间人口早飙了。
整个天水、陇南地区土豆种植见于记载的,最早是清朝光绪年间,大清都快要没了啊。而真正大规模推广种植土豆,还是在民国后期和建国后……从土豆的名字就看得出来。玉米来的早,还能叫“番麦”,土豆来的晚,就只能叫“洋芋”而不是“番芋”或者“胡芋”了。
新中国建立前,我们这里的老百姓吃什么呢?
1、旧品种低产小麦,麦穗小的吓人,麦秆子比狗尾巴草还矮。
2、高粱、荞麦、玉米等低产粗粮。再补上一个评论里提到的青稞,某些山区还有遗存。
3、麻……没错,就是五谷里的麻,现在一般当小吃干果或者仓鼠和鸟的宠物粮。以前这东西是主粮哦……用麻和洋芋混进面粉里,蒸出来的馍馍用脚都踩不烂,吃多了腹胀,城里人不会懂的。
4、野菜、树皮、观音土。这三样才是妥妥的主粮。
我们这些饿死鬼,真正解决吃饭问题,还是在建国后。否则隔一年半载我们就会成群结队去陕西行乞或者抢劫……没辙。
最后补充一个小插曲。
观音土这种神圣的主粮,现在王者回归了!
不少面粉厂为了降低成本,就会给面粉里掺少量观音土,我就曾听说某地一座山被面粉厂掏空的奇闻。
然后还有这样的报道:
面粉中竟发现“观音土”感谢
@sxc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如果是单纯的迷茫,倒是不错的,只是这个问题,很容易让我想到。
叶公好龙。
叶公好龙的故事就是说古代有个人叫叶公,他到处跟大家说他特别喜欢龙,满屋子的龙的周边,还拉着附近的人去他家里看。
结果有一天真的龙飞来了,别人还在好奇,看看真的龙长啥样,他叶公跑的最快,躲到桌子底下,根本双手抱头,害怕得根本不敢睁开眼。
题主对文学的热爱应该如何体现呢?真的热爱是不用人说的,无法阻拦的,你自己就会有不断地看,甚至写的冲动,进而就去做了,也就是说热爱文学你就多看,通俗的,纯文学的,看的进去就多看,如果想写就试着写,不想写就继续看,就这么简单。
怎么热爱还需要别人教的吗?是不是不理解什么是热爱?
比如说我热爱音乐,我听到好的音乐我会感动,我会努力学唱歌,为了表达音乐,虽然还唱的不够好,但是我会学习怎么样才是唱的好。
是不是算人口买卖,你报警看警察抓捕抓不就知道了么?
看了行车记录仪视频以后,很多人都会为女司机感到冤屈:是应该转弯让直行,可是我这左转弯都转了一半了,摩托车才开始通过路口,我怎么让啊?
其实,这起事故完全可以避免,还是因为轿车司机行车不够规范,忘记了左转转大弯的原则。
我们看视频就会发现,司机在车辆完全出路口之前就已经打方向盘左转了,这就是典型的左转转了小弯,这样就会造成汽车转弯时,同时处于从左往右的车道和从上往下的车道交叉的位置,造成占用车道时间和距离过长,增加了与对向车道驶来车辆发生碰撞事故的可能性。
如图所示,A线转小弯,看似行车距离短,但是在路口里走出了一条大斜线,车辆斜向行驶,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占道转弯状态,这就导致了虽然转向时摩托车还没有驶入路口,但是直到碰撞发生时汽车仍然没有完成转弯。B线转大弯,虽然行车距离长,但是车辆大多数时间都是位于原车道或待驶入车道直向行驶状态,真正处于转弯状态的时间较短,客观上减少了与对向车道车辆发生碰撞的可能性。
而且在转小弯的时候,如果过早的切过去,那么你的视线就会早早的看向左前方你要驶入的车道,从而忽略了对向车道的来车,视频里面女司机说没有看到对面驶来的摩托车,也正是是因为这个原因。
所以,左转还是要转大弯,虽然看似路程远一点,但是视野比较广,也就不容易分心,在出现突发情况的时候,有更多的时间调整车辆的状态。
大家以后开车时,还是多想一想这些行车规范,毕竟: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